“逃啊,再不逃就没命了。”
“站住,不许走,都给我回来。”
何良的核心部众是武安市井泼皮,平日自称游侠,其实就是一群混混。烧杀抢掠再行,和正规军打仗就不行了。
看到自己被敌人发现,很多人吓得连武器都拿不稳,掉头就往北面跑。
何良差点没把鼻子气歪,大喊着阻拦部下逃跑,但于事无补,眼看溃败已成定居,无奈之下,何良也只能抛下刚抢到的粮食,加入进逃跑的大军中。
发现林中有变,前锋军主官孟震立即反应过来,下令全军出击,剿灭这伙乱军。
“还以为有场硬仗打,怎么又是溃军,端的是无趣。”
张飞见林中的兵马根本不是张角的伏兵,顿时变得兴趣缺缺,一路从涿县进入冀州,沿途千里,他们要么是搞偷袭打小股势力,要么是配合豪强打防守战,野外刀对刀枪对枪的硬仗从未打过,让他实在提不起兴趣。
不过这也不能怪陈暮的策略有问题,因为南边战事吃紧,卢植军在魏郡连战连捷,打得张角进攻司隶的部队溃不成军,因此他不得不把北面的人马调过来,集中在巨鹿周边县城,据城死守。
这样一来冀州北面的黄巾势力就弱了许多,再加上各地豪强奋起反抗,陈暮又绕了远路没有走黄巾军比较多的巨鹿安平两郡,能碰到硬仗才怪。
陈暮在张飞耳边说道:“三哥,等到了易阳城,有的是硬仗打,现在赶紧追上去立军功。记得多俘虏一点人马,多一份功劳,日后才能扶持大哥青云直上,我等亦能建功立业。”
“好吧。”
张飞叹了口气,跟随着部队勒马进林。
孟震带着人进入到树林里才发现这批贼人押运着一批粮草辎重,不由大喜,以为是黄巾贼的运粮部队,便命令队伍停止追击,准备把这批粮食让人押送去后方邀功。
早在先秦战国时代,军队打仗,就已经意识到了后勤补给的重要性。两军交战,如果不能一战定胜负,那么双方就会围绕着后勤做很多策略。
比如断敌人粮道,保护自己的粮道,或者利用粮草诱敌,利用粮道声东击西等等,各种虚虚实实的套路层出不穷。
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长平之战,廉颇知道秦军远道而来,粮草必然不能坚持多久,于是修筑壁垒,避战不出。
范雎便用反间计,让赵国将廉颇换掉,换成了纸上谈兵的赵括。
果然。
赵括上线后,就立即发起进攻。此时白起佯装败退,诱敌深入,将赵括团团围困住。
为了断掉赵括的后路,白起命令一支3万人的部队专门拦在赵军的粮道上,所有的骑兵都用来打击赵军的粮道。
秦昭王更是亲自跑到了前线河内郡,加封当地百姓爵位一级,并征调河内郡十五岁以上的青壮年集中到长平战场,拦截诸国的援军和粮运。
于是在没有粮食的情况下,赵国四十万大军直接崩溃,甚至发现了人吃人这种惨绝人寰的事情。
这一战的结局大家也都知道,赵国元气大伤,彻底衰败,自此再也无法与秦国抗衡。
汉人向来都以史明鉴,无数例子表明,战争中如果自己后勤被断,那离兵败的下场也不远。
因此秦汉时代出兵打仗,若是有人能截断敌方粮道,就是大功一件,损坏的粮食越多,功劳就越高。要是能把这些粮食运回来,那功劳就更大。
这批粮草是邯郸巨富邓家积攒了两个月准备与灵丘田家做交易的商品货物,数量不少,是何良从邓家的粮仓里抢出来的,光运送的牛车马车就有二百多辆,就算每辆车并没有载满,算每车四十石,也有八千石以上。
汉朝一石相当于当时的120斤,现代的27斤,那时候的粮食热量不高,填不饱肚子,为了维持体力,士兵每天最少要吃14汉斤,相当于现代3斤多的食物。
虽然看着很夸张,但这的确是事实。因为现代人的食物提供的营养和热量都非常好,一天吃一两斤食物就能维持。
而当时候的食物提供的热量不多,平时在家务农的时候还可以忍饥挨饿,每天吃两顿,以此减少不必要的支出。但打仗消耗太大,必须多吃才有体力。
因此八千石的粮食不是个小数目,按照当时的物价,算上牛马和车辆,应该在200万钱左右,可以让一支一万人的部队吃七天。
虽然在那些动则数亿数十亿家产的顶尖豪门巨富眼里,200万钱的商品不过是毛毛雨,但对于孟震这个穷鬼来说,已经是一笔天大的功劳,就跟白给的一样,哪里还有心思再去追杀敌人,乐呵呵地招呼士兵牵引牛车马车。
“司马,林中呼喊杂乱,声音太小,刘备王忠赵义没有听到您的命令,引他们的部众去追击敌寇去了。”
之前去下达停止攻击的传令兵回来禀报孟震。
古代军马打仗一般是以锣鼓和传令兵来下达命令,像曹刿论战里的“一鼓作气”,说的就是锣鼓在战争中的作用。
但孟震的先锋军是以在大军前方开路为目的,必须轻装简行,因此没有携带传令锣鼓,只能用人工传令。
但这里是树林,马匹不好奔跑,大声呼喊也很容易被过滤,造成了先锋军旗下王忠和赵义两个部曲一千多人的队伍没有收到命令,继续选择追击。
刘备倒是听到了,不过在陈暮的授意下,四兄弟假装没有听到,闷头衔尾追击。m.χIùmЬ.CǒM
自从听了陈暮的话,跑到邯郸来,一跃从白身瞬间晋升为六百石的小军官后,刘备就已经开始对陈暮言听计从,认为他说的话一定正确,很少反驳。
这次陈暮的要求是击溃这股军队,然后尽量多俘虏一些人马,以补充到刘备的队伍里。
这片树林并不茂密,面积也不过一两平方公里,追了约半个时辰,在森林外的平原上刘备军就追到了何良部。
此时何良部四散奔逃,跟在何良身边的只有七八百人,余者要么被王忠和赵义两部追上,要么就孤身从别处逃跑了,作鸟兽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的力量反抗。
“降者不杀!”
张飞一马当先,声若洪雷大喊。
何良一个部众看到身后的追兵有马,绝望道:“大哥,降了吧,我们的马匹都用来运载粮草,跑不过他们。”
“愚昧!”
何良抄起手中的大刀,发起狠来,对部众说道:“尔等也不想想我们之前做了什么,武安县令的尸体还没凉呢,杀官造反,落在朝廷手里必死无疑,还不如拼死一搏!”
“大哥说得对,我们当初杀官起事,早已经没了退路,拼死一战吧。”
“拼了!”
“唯!”
何良的死忠齐齐怒吼。
这些人总共有100多人,都是武安当地的泼皮无赖,后来聚拢起来的万余部队,则是一些活不下去的贫困户。
当初造反的时候,是何良带着他的核心人马先攻占了县城,杀死了县里的官吏,将几个当地豪强屠了满门。大量贫民因此加入到了何良的队伍里,但这些人没有参与杀官吏的过程,所以罪责不大,而何良的死忠人马则不行,只能背水一战了。
“贼寇不降,杀!”
刘备看到敌人不仅不投降,还敢反击,勃然大怒,挥舞着雌雄双剑,怒吼道:“放下武器者免死,反抗者一律杀无赦。”
关羽本来眯着的眼睛骤然挣开,这世间仿佛就有一道明亮的光照进了他的眼睛里,迸溅出可怕的寒芒。
下一秒,关羽身躯前压,双腿一夹马腹,催马奔驰,倒提青龙偃月刀,向着贼首何良冲去。
何良浑然不觉自己脑袋上已经有了一个“危”字,见有人骑马袭来,心中大喜,若是可以将那红脸汉子击下马背,他就可以夺到一匹良马逃跑。
“那红脸汉子的大刀笨重,挥舞速度必然缓慢,待他劈砍之际,我便趁机斜刺,将他戳下马来,夺下他的战马!”
何良在心中做好算计,目光全神贯注在关羽身上,待马奔到他三丈外,骤然暴起,举刀就砍。
“唰!”
白光一闪,何良在意识模糊之前,只觉得自己人在天上飞。
吾......怎么飞起来了?
朦朦胧胧间,隐隐约约看到地面有一具没有脑袋的尸体正缓缓倒下。
原来......是吾的头颅在天上.....
好快的刀.....
咚!
何良失去了意识。
在《后汉书·皇甫嵩传》上还曾经有过名号的罗市贼首何良,仅仅一招,就死在了关羽手上。
“大哥.....大哥死了。”
“为大哥报仇!”
“我愿降,我愿降,不要杀我。”
何良一死,大部分人都跪地求饶。只有少数十几个还保留着游侠义气的顽固份子向关羽杀去,要为何良报仇。
但要是个普通武将也就算了,被十多个人围殴没准真会阴沟里翻船。
然而他们面对的是武圣关羽......
青龙偃月刀寒光如映射,冷厉的白芒像是冬天里的雪一样,带来刺骨的冰寒。
片刻功夫,关羽的身边就只剩下十几具尸体。
周围的贼人在这阳春四月仿佛如堕冰窟,只觉得遍体生寒,汗如雨下,心惊胆战地跪在地上,连头都不敢抬。
好在关羽听从了陈暮之前交代的指令,没有大开杀戒。
刘备挥手道:“收缴武器,全部押回去。”
“哎呀呀,气煞俺也!”
张飞本来提着丈八点钢矛还想来大干一场,结果匪首被关羽一刀给剁了,其他人全部跪地投降,连个热身的机会都没有,气得牙痒痒,嘴中喊着“哎呀呀”,掉转马头就往回跑。
刘备不解道:“翼德,你要去哪儿?”
张飞头也不回地道:“俺去找四弟,他再不给俺安排一场仗打,俺就烦死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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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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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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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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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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