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小说>第四十五章 长社城下
  打发了曹操,陈暮再次启程上路。

  其实陈暮也考虑过要不要跟曹操合并的问题。

  但这个念头只在脑中打了个转就立马否决,没有任何犹豫。

  原因很简单。

  皇甫嵩朱儁卢植三人都还算正直,在海内富有声望,可以算是正人君子。

  在他们的手下做事,至少不用担心他们会坑害你。

  有功劳会帮你上奏,有贡献也会给予奖赏。比如孙坚,就是因为作战勇猛,受到朱儁的提携而平步青云。

  可阿瞒不行。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不跟你嘻嘻哈哈,绝非浪得虚名。

  陈暮作为客军,依附在曹操帐下,受他节制。一旦曹操起了歹心,比如打仗的时候让陈暮做先锋,拿他当炮灰,那玩笑可就开大了。

  不要以为曹操做不出来,当年济北相鲍信迎曹操为兖州牧,可以说是曹操早期最大的恩人。

  结果曹操准备伏击黄巾兵,带着鲍信先抵达战场。xiumb.com

  坑爹的是两人的军队还没到,曹操和鲍信两个人就先跑到了战场上去,然后在这个节骨眼上偏偏遇上了敌人。

  为了救曹操,鲍信战死。

  《三国志·魏书》是这么记载的。

  “太祖以贼恃胜而骄,欲设奇兵挑击之於寿张。先与信出行战地,后步军未至,而卒与贼遇,遂接战。信殊死战,以救太祖,太祖仅得溃围出,信遂没,时年四十一。”

  里面这段最离谱的是,你去设伏兵,两个主将莫名其妙跑到战场上去被敌人围困,然后鲍信死了,就曹操一个人跑了回去。

  说曹操不是为了鲍信的人马故意把他坑死都没人信。

  更甚至做阴谋论的话,不乏恶意猜想,也许他们两个人根本就没有遇到敌人,或者说,只有鲍信遇到了敌人......

  虽然这种猜想未免有摸黑老曹的嫌疑,但里面的疑点也实在耐人寻味了些。

  而且娄圭、许攸、边让.....一个个鲜活的例子摆在前面,有如此多的前车之鉴,再加上还有被抢走功劳当打工仔的风险,陈暮当然不愿意跟着曹老板混。

  除非是打算抛弃刘备投奔他,不然去投皇甫嵩朱儁都远比投在曹老板帐下好。

  陈暮带领队伍一路南下,扬长而去,曹操的部队远比他的队伍人多,渡河缓慢,等他走出了数里,消失在了远方道路尽头,曹操的队伍才渡河大半。

  一旁的夏侯惇低声道:“孟德,就这样让他们走了?”

  后世很多人以为曹操的父亲曹嵩是曹腾从夏侯家抱养的孩子,所以曹操又名夏侯操,是夏侯家的人。

  但实际上,经过现代DNA检测,曹操跟夏侯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反而有曹氏家族血脉,因此可以断定,曹嵩应该是曹腾从曹氏宗族里抱养的孩子。

  不过夏侯家和曹家也不是完全没有关系,他们两家都是沛国谯县豪强,家族世代联姻,到了这一代,夏侯渊就娶了曹操的妻妹。特别是曹操夏侯惇夏侯渊这一代,从小一起长大,是发小关系,夏侯渊还替曹操坐过牢。

  因此曹操这次出征黄巾,就带上了夏侯惇,令他为裨将,也就是副将。至于夏侯渊曹仁曹洪曹纯等后来的班底如今并没有,夏侯渊在坐牢,曹仁曹洪曹纯等人才10多岁,还没有登上历史舞台。

  现在曹操的手下,除了朝廷分配的几个副将以外,就只有夏侯惇和乐进两人为后世所知。其中夏侯惇是裨将,乐进则只是曹操的一个侍卫,就是之前过河来找陈暮的那骑士。

  “此人明明是一军中郎官,却是士子儒生打扮,恐怕是有智谋之辈,许是看穿了我的意图,不可小觑。”

  曹操眯起了眼睛,他到现在也分辨不出,陈暮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是假的。

  “不过是个小小的中郎官而已。”

  夏侯惇撇撇嘴。

  曹操摇头道:“如今黄巾猖獗,世道不靖,正是龙蛇翻覆,豪杰并起之时。元让,不可小看了天下英雄。”

  曹操倒不至于现在就能看出汉祚已至,而是觉得天下已经有了乱象,乱象之中就肯定有英雄人物起势,到时候平定了天下,这些人肯定要被封赏,如卫青霍去病一般在太平年月也能打出个名堂。

  二人谈话间,陈暮已经走出了新郑地界,算是正式进入了豫州。新郑到长社不过百里路,换算成公里,就是38公里左右。不过这是直线距离,古代道路崎岖,实际距离更远。

  按照每小时3公里徒步时间计算,陈暮上午出发,要到晚上才能到。所以别看从冀州到豫州短短300多公里,他们却走了大半个月,不是没有道理。

  进入豫州之后,山脉丘陵逐渐变多。豫州就是河南,与河北的平原地貌相比,河南西高东低,山岭要比河北多很多。

  长社所在的颍川郡就位于豫州西面,刚好处于秦岭和太行山末端的交汇点,一路崇山峻岭,蜿蜒崎岖。

  在粮草问题上陈暮其实没有说谎,因为他是卢植派过去的部队,不是朝廷的部队。

  没有朝廷的军令,沿途的官府大方的还会供应一部分粮草,小气些的并不会给他们提供物资,因此从冀州带来的粮草用完后,他们也只能快马加鞭去找皇甫嵩。

  好在队伍带了10天干粮,一路上有些官府也给了一部分,勉勉强强能支撑到。不然的话,陈暮就得花钱去购买食物,一支三千人的部队每天人吃马嚼,花费不是一个小数目,很难支撑得起。

  如今已经是五月末,夏季太阳烘烤着大地,豫州气候炎热,天干物燥。到了夜晚的时候稍微凉快一些,路上经过一些乡镇,沿途问路,临近傍晚,已经来到了长社县境内。

  这里是长社县城外十余里的长葛乡,山林茂密,平原田地,沿着河水两岸,有房屋建立。此时却少了人烟,远远观望,隐隐看到有头戴黄巾的人驻扎在村里。

  “看来长社已经危如累卵,连长社北面的乡镇都被黄巾军占领,说明皇甫嵩只剩下一座孤城。不过如果没记错的话,皇甫嵩应该会对黄巾军用火攻之计,从而反败为胜,就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

  陈暮示意兵士隐藏于林里,远远地观望村庄中黄巾兵的动静,心里默默地想着。

  张飞低声说道:“四弟,有贼人。”

  “嗯。”

  陈暮点点头:“看到了,这应该是黄巾兵前哨,我们不要惊动他们,走脱了一个,对方就知道朝廷来了援兵。”

  张飞四下观察,皱眉说道:“西边山势陡峭,难以逾越,就算有山路绕道,恐怕也要浪费不少时间。东面是平原村庄,河水波涛,从那边走会被黄巾兵马发现,如何是好?”

  “无妨,天马上就要黑了,届时贼人必然回村庄休息,等他们安睡之后,再从远处践踏田地过去。”

  陈暮抬头看向天空,远方的夕阳落下,残留着的霞彩染红了半边天,火烧云如蒸腾起的焰浪,来势汹汹,卷走了天边回翔的暮鸦。

  暮鸦尚且知道回家,何况人?

  可田园荒芜,长满了杂草。

  这里没有人,只有杀人的兽。

  随着大地最后一抹阳光消散,夜幕降临。

  一轮银月挂上了天空。

  陈暮张飞二人带着士兵悄然从树林中走出来,骑兵牵着马,步兵用绳子串连起来,握着兵器,蹑手蹑脚,从村庄旁边的田地里穿行过去。

  长葛乡有数个村庄,东面是平原,田地数百亩,绕远一些,倒是不用担心被村庄的敌人发现。

  “敌袭!”

  才刚过了村庄不到二里,身后蓦地发出一声尖啸,在寂静的夜晚犹如余钟磐音般破云穿空。

  张飞顿时握紧了手中的长矛,整个队伍精神为之一绷,人人都警惕无比。

  陈暮喝道:“是身后的朝廷官军进入村庄惊动了敌人,我们不用理会,全军继续前进。”

  “中郎有令,是朝廷的官军惊动了敌人,不用理会,继续前进。”

  命令一个个传下去,夜幕下,月光无法给夜盲症的士兵提供太多的视野,大家只能继续拉着绳子前行。

  夜晚行军对于士兵来说,是一个很大的考验。一来夜盲症太多,看不清楚道路。二来人都是会对未知充满恐惧,视野里全黑,必然会害怕。

  不过陈暮用绳子把所有士兵串联起来,借鉴了曹操的铁锁连船,这样大家情绪就会稳定许多,也能顺利地继续行走。

  曹操的军队路过长葛乡,与驻扎在这里的黄巾军发生冲突,一切都在陈暮的预料之中。

  他可不会替曹操去趟雷,现在打起来,功劳不会太多,而且容易打草惊蛇。

  所以陈暮现在的任务,就是尽快赶到长社,与皇甫嵩汇合在一起。

  身后传来喊杀声,怒骂声,兵刃交织,金属碰撞声不绝。

  但随着距离越来越远,慢慢又归于平静。

  三千人的队伍埋头前进,没有人说话,气氛似乎有些压抑。

  走了约半个时辰,他们终于看到了远处位于道路尽头的一座城市。

  长社城坐落在平原上,西北面就是秦岭山脉,崇山峻岭,东南面则是平原,田园无数。

  四周森林草地茂密,洧水与溱水交汇的河水波涛浩瀚,绕着平原和城市流淌,浇灌着这片土地。

  这里是长社城城北,四周万籁俱寂,隐隐只看到了远处山坡下,近千帐篷连绵,灯火萦绕。

  黄巾军十数万大军已经把长社城团团围住,北面的部队不算多,只有一万多人。

  东面和西面也是一两万人,三面合在一起不过四五万。

  南面是黄巾的主攻方向,那里驻扎了十万大军!这几日已经攻了好几次,每次都被官军勉强打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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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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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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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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