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小说>第四十四章 曹操发动技能——奸雄
  陈暮当然不知道曹操就在身后。

  不过他很快就知道了。

  队伍兵行不过二里,他们就得淌过洧水,也就是后来的双洎河。

  这两条河河流汇聚到一起,交汇处水势浩大,无法通行,只能从新郑上游的溱水绕路,走水浅的地方淌过去。

  由于行军速度缓慢,等人过了一半,就有探马喊道:“中郎,后方来了一队人马。”

  早在新郑的时候,陈暮就已经得知了朝廷最新命令。

  卢植向朝廷表功,不仅刘备升为北军司马,陈暮也荣升中郎官,关羽张飞各为曲长。

  其中刘备为秩比一千石,陈暮关羽张飞则是秩比六百石。

  比,相当于后来的从。

  按照官级品秩来说,秩比六百石,已经跟普通的中县县令差不多,等于明清时候的从七品。

  陈暮坐在马上远远瞭望,只见远处河对岸旌旗招展,从道路尽头缓缓走来大队人马。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官军,队伍最前头数人骑着马,浩浩荡荡而来。

  等那队人马靠近河滩两岸,能够看得稍微清楚一些后,就能看到那旌旗上赫然写着一个大大的“曹”字。

  曹操?

  陈暮骑着马,立于河岸坡上,面无表情地看着这支队伍靠近。

  “是朝廷派来的官军?”

  张飞凑过来。

  陈暮淡淡地道:“不去管它,我们走我们的。”

  等自己的人马过了河,那边也开始渡河了,陈暮收整队伍,准备离开。

  却在此时,有人驾驶着马匹飞奔淌过河水,向这边奔来,大喊道:“前方军队慢行,我部乃朝廷宿卫,有事询问。”

  宿卫军,就是东汉的禁军。原来叫羽林军,后来羽林军没落,这支队伍也就变成了宿卫军。

  这批人马算是刘宏最后的精锐,虽然没有全给曹操,但也给了很大的支持,其中骑兵就有一千。对于兵力已经捉襟见肘的汉室朝廷来说,能挤出五千人马给曹操,已经很不错了。

  对方喊出名头,要是不留下来等,那就是得罪别人。现在局势还未明朗,冒然得罪背景深厚的曹操不是一件好事,陈暮也只能立足原地,等待那骑士过来。

  片刻后,那骑士到了近前,问道:“这位将.....先生,我等为朝廷宿卫军,主将乃曹都尉,都尉让我来问你,你部是哪处人马,为何在此?”

  这骑士原本是想喊将军,虽然将军没那么泛滥,但在军中如果不知道对方职务,统称为将军属于惯例,就好像你后世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妹子,不管人家漂不漂亮,叫一声美女肯定没错是一个道理。

  不过他靠近过来才注意到陈暮根本没有穿铠甲头盔,身上也没有携带武器,穿着打扮像个士子儒生,甚至连士子标准的佩剑也没有,一时拿捏不准,就只能喊句先生。

  陈暮回应道:“我部乃是北军中郎将帐下部曲,我为北军中郎官陈暮,如今卢中郎将战事顺利,兵围张角,大事已定。因此派遣我等前往豫州支援朱将军和皇甫将军,一应手续军令俱在,请问曹都尉有何见教。”

  其实曹操已经知道了陈暮的底细,但聊天嘛,总要有个借口,先假装不知道过来询问,这样才能顺势攀谈上。

  骑士说道:“都尉说,让你等原地等待,他随后就到,届时有事相商。”

  有事相商?

  怕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吧。

  陈暮心中冷笑,曹操这厮真是不负狡诈之名。

  想吞并就直说嘛,还玩什么套路。

  虽然曹操是骑都尉,秩比两千石大员,和北军五校尉的官职相当,次于卢植皇甫嵩驻军宗员等人。

  不过双方军队互不统属,也没有上下级关系,就算曹操官比陈暮大,按照惯例,能指挥这支部队的,也就只有卢植、宗员以及刘备三个。

  连北军五校尉吴兰鲍鸿他们都不行,因为北军司马,按照品秩,和孟震他们级别相当。

  他也再不隶属于孟震的先锋军,而是归属在卢植帐下近卫军。

  上级领导换了人,双方隶属没有联系,因此除了卢植和宗员,以及卢植头上光禄勋跟汉灵帝以外,其他人一律指挥不了刘备。

  所以如果曹操下命,陈暮可以完全可以不听他的。

  但现在人家做出一副过来商量的语气,没有仗着官大给你下命令,那就是属于正常交谈。

  你要是不给面子,那就是打脸的行为,不怪人家事后报复。

  因为这是另外一回事。

  也许有人说,万一人家只是闲着无聊过来和你聊聊天,没有别的意图呢?

  然而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曹操过来能和他商量什么事?

  还不是兵合一处,一起去长社救援皇甫嵩的事情。

  如果两帮人马分开去长社,到了那边开打,那就是两路援军,两处战场,打赢了功劳各自分各自的,没有上级领导分你的功。

  但兵合一处,那就是一股人马杀过去,打输了责任分半,打赢了谁官大谁拿大头功劳。

  这种借鸡生蛋的事情,曹操轻车熟路,未来也不会少干。

  不过现在陈暮还真没办法化解。

  因为人家没有用命令的口吻,而是商量的语气来,这就是所谓的绵里藏针,笑眯眯地用钝刀子割你的肉。

  你要是拒绝,就是打人家的脸,容易引起争端。

  所以没办法,只能原地等待,见招拆招。

  过了片刻,曹操渡河而来。

  陈暮和张飞不得不下马过去,到河滩边迎接曹操。

  靠近过去,来到近前看到曹操模样,让人不得不赞一句长相的确当得起威风凛凛四个字。

  只见此人细眼长髯,看起来约三十上下,面目红润,披风翻飞,不怒自威。

  在曹操的身边还有另外一高大威猛的汉子,面如紫玉,目若朗星,提着一把约九尺长的环首大刀,看身材就知道非等闲之辈。

  陈暮装作不认识他们,上前拱手行礼:“北军中郎将帐下中郎官陈暮,见过都尉。”

  “我为骑都尉曹操。”

  曹操坐在马上打量着他,说是军官,却不穿铠甲也不佩兵刃,一身儒生打扮,倒是稀奇得很。

  陈暮心里有了准备也不惊讶,镇定问道:“不知曹都尉唤我何事。”

  “听闻汝部为卢中郎将遣去豫州的援军,恰好我为朝廷军马,如今豫州黄巾猖獗,兵凶如火。我见你部人少,想邀请你兵合一处,一齐进军,方便照应,陈中郎是否愿意?”

  曹操露出狡黠的笑容。

  按官职,骑都尉秩比两千石,北军中郎官秩比六百石。按人数,他有五千人,陈暮只有三千人。

  兵合一处,肯定就是以他为主。

  到时候两股力量合在一起,攻打黄巾军获胜之后,攫取的功劳怎么可能会对半分?

  最重要的是曹操还是以陈暮兵少为借口,一片好心。

  到了战场上,陈暮不仅要帮他白打工,还得承曹操的情。

  一顿操作猛如虎,换了不明就里的人,没准还真对他感恩戴德。

  只是陈暮早就识破了他的伎俩,一脸为难道:“一齐进军倒也无妨,只是我部为客军作战,沿途地方没有朝廷指令,不供应我军粮草,所以我急着要去找皇甫将军索要军需。若是跟了都尉,我军就得饿肚子......”

  说到这里,陈暮一脸期盼地看着曹操。

  你想让我给你打工,那我就找你要粮草,而且保证我军一个个都是大肚汉,饭量是常人的一倍,吃都吃穷你。

  曹操脸色一滞,他的军需也都是地方提供,一路从洛阳过来,由沿途的缑氏县、京县、密县等地给予粮食,到新郑的时候食物刚吃完,才从新郑令那领了粮草,还没捂热就要分出去?

  不过想到长社已经离得不远,到了皇甫嵩帐下,找皇甫嵩要物资也不是不可以,用一点粮草换一群打工仔血赚不亏,于是咬牙道:“吾来提供。”

  “那真是太好了。”

  陈暮一脸喜悦的表情,又说道:“刚巧我军兵刃不足,箭矢短缺,若都尉有多余的器械,可否......”Χiυmъ.cοΜ

  “不行,我部的兵刃箭矢也没多少。”

  曹操毫不犹豫拒绝。

  开玩笑,粮草到了皇甫嵩那还可以补充,军需这么重要的东西他自己也没多少,分出去的话,自己麾下的士兵怎么办?

  “那真是可惜。”

  陈暮摇头惋惜道:“等到了长社,我就只能去找皇甫义真将军,带领队伍投入到他的帐下,不然我部的后勤是个很大的问题。”

  曹操皱起了眉头。

  他之所以想拉陈暮入伙,原因是因为他并不想融入皇甫嵩和朱儁的帐下去。

  古代军队打仗都有主将次将末将之分,主将不仅仅只是将军的称号,按照后世的说法,其实就是元帅,就是三军统帅的意思。

  比如汉武帝打匈奴,主将是卫青。所以著名的漠北大战,卫青就是元帅,由他统领全局,带各路将军打仗。

  只是两汉时期,“帅”这个字还没有衍生出“元帅”这个含义,因此以将军代之。

  如今朝廷出征,三路兵马,皇甫嵩朱儁和卢植,就是三路主帅。

  他们三人的兵马是单独列出来,地位相等,立下的功劳也由他们分配,都有向朝廷奏功的权力,自主权非常大。

  而如果融入他们的帐下,那就要受到他们的节制和统帅,立的战功也会被他们分润走。

  因此曹操就想单独自成一派,并不希望自己的功劳被他人分去。

  不过想法是挺好,但他的人数毕竟不多。

  听说皇甫嵩和朱儁都被困在长社,敌军浩浩荡荡二十多万人,声势浩大,以他这点人马,想打胜仗还是力有不逮,这才打上了陈暮的主意。

  哪知道陈暮这支部队居然还缺兵器少粮草。

  鸡还没借到,蛋也还没下,自己先搭出去几把米。这种赔本买卖,傻子才愿意做。

  想到此,曹操摇摇头,说道:“若是如此的话,那便算了。”

  陈暮瞧了眼曹操身后依旧还在渡河的军队,笑了笑,说道:“既然都尉不肯收留,陈暮便去投皇甫将军了。唉,可惜了,若是都尉军粮辎重齐全,我是很愿意追随都尉的,告辞。”

  好家伙,最后再倒打一耙,说是自己愿意追随曹操,是曹操不收留的锅,不关他的事情。

  一番太极拳打下来,反倒变成了曹操的不是,弄得老曹这个气。

  可没办法,谁让人家的理由正当呢。

  出兵在外,没有后勤,就相当于孤军。

  就连曹操都需要到地方再补给,更何况陈暮。

  这也算是曹操想要独领一军最大的弊端,那就是皇甫嵩朱儁和卢植出来的时候把大部分军需辎重带走,曹操得到的支持很少,后勤压力比较大,只能顾自己,顾不了别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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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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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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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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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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