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她觉得我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在她断绝和我联系之后,我应该去和秦敏红联系,然后让秦敏红告诉我,该把这辆车托运到什么地方?
她应该就是这么想的,只要秦敏红在,车子的事情就有解决方案;至于,她有没有安全离开那条盘山公路,我也不必亲自问她,让我干爸给村支书打个电话,一样可以知道她的动向。
所以,什么样的告别,都显得多余了,而我也不该感到失落,因为这就是我的选择。
可我还是陷入到了失神的状态中,而后黄昏就来了,山里的黄昏总是会让人想起很多往事……
我曾经在陌生的城市,有过这样一个幻想:黑夜将至,我独自走在冷清的街头,而后在路灯下停下了脚步,为了吸一支烟,这时,一个女人从我身边走过,又蓦然回头,而我也在同一时间抬起了头,城市的灯光,以微弱散漫的姿态落在了她的脸上,那凄美绝色之态,让我的细胞都在震颤……
这只是一个幻想,一个关于邂逅的幻想,但自始至终,只有在想起鹿溪的时候,才会觉得这个幻想是可以被实现的,因为现实中,只有她才能对应那个女人,因为她难过的时候,确实就是一副凄美绝色的样子。
我突然又想起了我们在中午时分,分开的那一幕,她一直沉默不语,眼眉冷漠,好似在告诉我,她真的伤心了。ωωω.χΙυΜЬ.Cǒm
如果是夜晚,有街灯,那一幕,就是将幻想变成了现实。
夕阳西下,坐在拖拉机上的我,不禁又轻声哼唱起了那首《闯码头》……
是送别,也是诀别。
她确实是我曾用心去喜欢过的女人,也曾经因为她而幻想不止。
……
鹿溪离开后,三个人的晚餐难免少了一些热闹,所以很快就吃完了;而后,我便一个人无聊地在村寨里闲逛着,但直到此刻,我仍没有主动和秦敏红联系,去询问那辆车该怎么处理。
我在下山的小路上又碰到了刚刚成为村寨新法师的老三。
其实,我更愿意把老三称为“守村人”,我知道他是村里唯一一个永远都不会离开的人,因为村里的红白喜事都需要他去主持帮忙。
在我这里,“守村人”并不是一个贬义词,它是乡村文化的最后延续,代表了一个时代,也是一个时代留下的烙印,只要守村人在,农村就不会消失,所以我一直都很反对将守村人和傻子联系在一起。
事实上,老三也当然不是一个傻子,他只是有点执拗,有点不解风情而已,他都快三十岁了,至今还没有谈过一个女朋友。
……
老三家里也有一棵槐树,略小于我干爸家的那一棵,但只要一到夏天,也是可以遮天蔽日的,所以老槐树的下面放了一张石桌。
老三拿了一瓶自己酿的粮食酒,切了一些肉干,便和我坐在老槐树下闲谈了起来。
“潮,你觉得一个男人的一生,真的需要有很多女人吗?”
我看着老三,心里忽然攒着一股劲儿,我有话说,但还是耐着性子,反问道:“你这么问的话,难道是觉得一个男人的一生,只能有一个女人吗?”
“最好是这样。”
“这确实是一个美好的期待……可现实中的感情,就是一个不断试错的过程;有可能,我在十八岁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想结婚的女人,我们互相喜欢彼此,可是因为年纪的原因,我没有办法满足她想结婚的愿望,所以我们只能分开……等到我该结婚的时候,可能又遇见了一个刚过十八岁的女孩儿,我特别想结婚,可是她对爱情都还是一副懵懂无知的状态,即便过程轰轰烈烈,最后也只能忍痛分开……除此之外,还有更现实的,我没钱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一个特别喜欢钱的女人,等我有了钱之后,以为钱能搞定一切,但遇到的却是一个一心只想要爱情的女人……感情的世界就是这么变幻莫测……所以,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已经没有从一而终的爱情了……除非,还像以前一样,让父母包办婚姻……如果自由恋爱,就一定会存在很多不确定性……我想说的是,不是我需要很多女人,事实上是我败给了这种不确定性,一次又一次!”
说完,我便点上一支烟,望着院子里的槐树失了神……
直到老三开了口,他对我说道:“那不找女人,不就没有这么多的烦恼了?”
“不行,绝对不行……我爸说过,所有能成大事的男人,都是为了女人,放弃爱情的男人,没一件事情干得好。”
说完,我又深吸了一口烟,并试图在烟雾弥散中,忘记鹿溪……
我所追求的忘记,是一种近乎失忆的忘记,如果我做不到的话,我和乔娇之间也会存在一种很危险的不确定性。
实际上,想起乔娇的时候,我心里也会有很强烈的满足感,这种满足感会让我期待未来,期待我们在一起后的生活,所以在我的欲望里,很想乔娇给我生一个如她一般的女儿,聪明、调皮、漂亮、无所畏惧。
……
再说老三这个人,这辈子怕是很难摆脱打光棍的命运了,他竟然会觉得女人象征着烦恼,如果女人是烦恼,那上帝造人的时候,为什么要设计出女人,索性和蚯蚓一样,雌雄同体算了。
所以,我觉得男人和女人一定是一种互补的关系,重点在于,你能不能真的找到那个可以互补的女人,如果找不到,有时候确实会制造出很多烦恼和麻烦。
听说,我大学宿舍里的舍友,被婚姻折磨的半死不活,今年已经离婚了两个。
……
这个夜晚,我和老三两个人只喝完了一瓶酒,点到为止,而后便回了我干爸家……
洗漱之后,躺在鹿溪昨天晚上睡过的床上,隐约觉得床上有她留下的淡香,便和我干妈要了新的床单和被罩,可是在我打算换掉的时候,发现枕头上有一根她掉下的发丝,我又去要了新的枕头套。
等我把所有的一切都换新之后,这才躺回床上,却又猛然发现墙壁上那个有窟窿的地方,被她用眉笔画成了一个笑脸……
我试图抹掉这个笑脸,除了抹了自己一手粉尘,笑脸却依然存在,而这也就成了我无论如何都抹不掉的印记。
就在我无奈放弃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又浮现出了她用眉笔画笑脸的那个场景,她一定很专注,而且带着一种未泯的童心;所以,她看上去默然,却依然有一个自己的小世界,里面装满了彩色的心思。
……
我真的不愿意再想她了,于是又找我干爸要了一张旧报纸,然后抹了点胶水,贴在了那个笑脸上……
确定把她从自己的情绪里抹除了之后,我才给乔娇打了电话。
我想和她聊聊去泰国生活一段时间的事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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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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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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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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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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