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真不是坏男人>第172章 走错房间
  直到和秦敏红联系的前一刻,我都不知道鹿溪是在青岛,还是在北京,是她回复的短信给了我答案;此时的鹿溪就在北京,她会在晚上参加一个颁奖晚会,秦敏红则全程作陪,所以今天晚上,秦敏红不能和我见面。

  自从去了小城之后,我的心情大多是平静的,但这一刻,却因为某种设想而有了一丝波动;也许,这次的北京之行,因为秦敏红的缘故,我还会和鹿溪见上一面,也许,这就是一种设想,并不代表实际发生,总之,我不会主动去寻求什么,因为不见面,不联系,不再憧憬,都是当初我恶意伤害她之后,希望得到的结果。

  是的,栾雨就是我们之间的一堵墙,即便我们已经把场景转移到北京,心里的隔离也无法完全消除;除非,我能做到无视栾雨的存在,可我做不到,至少现在做不到。

  想着这些心思的时候,动车已经穿越了整座城市,来到了郊外,郊外一片荒凉,到处都是长满了杂草的荒地和干涸了的河流,不禁让人怀疑城市林立的高楼,高楼制造出的繁华场景,都只是一片假象,而夕阳就沉沉挂在城市边缘地带最后一栋高楼旁,回头一看,心好像没有追上动车的速度,落在了城市里,在夕阳的余晖下,不知去向……

  冬天的黄昏来得太早了,此时不过才四点四十分。

  ……

  只是昏昏沉沉的睡了一觉,动车便已经到达了北京西站,我和常余利站在火车广场的霓虹灯下,四处张望;半晌,我才先开口对他说道:“先找个酒店住下吧,明天上午,我带你去找久哥。”

  “行,潮哥……那我订酒店了,你想住在哪儿?”

  我下意识抬头看了看,这才想起自己去过那么多大城市,唯独北京陌生的不行,记得上一次来北京的时候,已经是十六年前,那是我过十岁生日那天,我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就是北京一日游,他说男孩子该早点出去见见世面,所以生日那天,我见到了天安门,爬了长城,逛了胡同,还去吃了正宗的北京烤鸭,可是现在想起来,那十几年前对北京的记忆,早已被拔地而起的高楼淹没了,我一时也不知道自己该住在哪里。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又震动了起来,我拿出来看了看,是秦敏红发来的信息,她说:“颁奖晚会十点半结束,你要是能等的话,我把我办公的地址告诉你,你去我的办公室等我吧。”

  我没有早睡的习惯,来北京的目的更是明确,所以我不可能拒绝秦敏红,我当即便发信息回道:“只要你不累,我等到几点都没问题。”

  片刻之后,秦敏红便将她们公司的位置发给了我,并告诉我,公司现在有人值班,我到了以后,可以先喝喝咖啡什么的。

  说起喝咖啡,我还真是有点疑惑,为什么不直接找一个咖啡店见面呢?

  ……

  因为有了明确的目的地,住的地方也就好找了,我们在秦敏红公司附近找一个酒店,订好房间之后,我和常余利又在酒店附近找了一个火锅店,吃饭的同时也在消磨着时间。

  我有喝回魂酒的习惯,常余利也是一个无酒不欢的酒鬼,于是两人又点了一瓶白酒,就着火锅喝了起来,但是相比于常余利,我的情绪却始终兴奋不起来,我好像掉进了一个低迷的陷阱里,只渴望赶紧解决眼前这一个个大大小小的麻烦,于是想见到秦敏红的欲望就更加迫切了。琇書蛧

  ……

  半斤白酒喝完,正好是夜里十点,我让常余利先回去睡觉,自己则去了秦敏红的公司;要说,北京不愧是全国首屈一指的城市,它的繁华,真的是无数人用心血和时间缔造出来的,所以即便是这个时候,秦敏红公司所在的那栋办公楼依然是灯火通明,因为有保安引导,我几乎没怎么费劲就找到了秦敏红的公司。

  公司的门没有锁,却只有办公区域一盏顶灯在微弱的亮着,整个办公区域也只有一个戴着耳机,正在做着ppt的女人。

  我走到她身边,她才惊觉有人,她先是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然后又摘下耳机带着很强烈的不满情绪对我说道:“你谁啊,怎么跑到我们的办公区来了?”

  “我是来找敏红姐的,她没和你说吗?”

  女人这才想起来,语气也跟着变得客气了些:“你是韩潮吧?敏红姐和我说了,最近工作太忙了,脑子有点不够用,都忘了这事儿了,你见谅啊……你先去敏红姐的办公室坐着吧,我去给你倒杯水,她办公室就在左下角那个位置。”

  ……

  办公区域的灯,忽的全部亮了起来,我恍惚了一下,然后便顺着女人所指的方向走去,然后推开了靠近左下角位置的那个办公室的门,并打开了灯。

  我有些惊讶,很难想象秦敏红的办公室会是这个样子,这间办公室的装修风格实在是太显年轻了,甚至于窗帘都是带着字母的,而一般的办公区域用的却是那种百叶窗帘,这才符合办公的氛围……

  又多看了一眼,才惊觉靠窗户放着的那个橱柜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奖杯,还有鹿溪的照片。

  我怕是走错房间了!

  就在我想退出来的时候,突然发现那张纯白色的办公桌上放着我曾经送给她,但又被我亲手摔裂的鹿。

  我怔住了,因为那只鹿已经被复原了,可是又没有复原的那么彻底,所以还能在鹿的身上看到大大小小的裂痕。

  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当即便想起了我把这只鹿送给她,后来又被我们称作“一鹿平安”的场景,这是一只纯手工打造的鹿,连颜色都是我们一笔一笔涂上去的。

  实际上,在我将这只鹿摔裂的时候,我就已经想过它的下场,它多半会被丢弃在垃圾堆里,万万没有想到鹿溪不仅没有扔掉,而且还随身带到了北京,并做了修复……

  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东西吗?

  ……

  我迟迟回不过神来,直到公司唯一留下来加班的那个女人走到我身边,她有些诧异的对我说道:“这是鹿溪的办公室,敏红姐的办公室在旁边。”

  我转头看去,鹿溪这个办公室的旁边竟然还有一扇门,这扇门的旁边放着一盆特别高大的绿植,再加上没有鹿溪这边气派,所以也就被我忽略了。

  我尴尬地笑了笑,想解释一下,又感觉没什么必要,不过是走错了房间而已,何况房间里也没有人,当然不能和我第一次误入鹿溪的房间相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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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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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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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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