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过了夜半时分,到鸡鸣初时之时,也就是午夜一点多钟的时候。天空不知何处飘来了无数乌云,将那一轮弯月遮蔽,世界都仿佛变得黑暗了起来。
微风吹拂着山岗,空气里吹来嫩草的清香。这种黑暗并不是那种死寂般令人绝望的黑暗,而是一种勃勃生机,万物竟发的境界。
春汛涨潮,清水波涛滚滚,哗啦啦的水声不绝于耳,江面上不知道何时竟然飘起了春时的薄雾,笼罩桥头。
这个时候已经是孟春时节,清明谷雨早就过去了,再过五六日即将立夏。而飘来的乌云以及江头升起的薄雾都在告诉着人们——这两日还有最后的一场春雨。
清水浩荡,蟋蟀虫鸣,草间传来无数窸窸窣窣的响声。但因为乌云蔽月,河间升起了雾气,加上清水潮涨而没有任何一个人察觉。
臧霸黄忠太史慈三人率领着二十多名突击手趴俯在柔软的草地上,慢慢向前挪动,已经离桥头不足二十丈。
在桥头位置还有敌人挖建的沟渠,里面没有水也没有陷阱,一行人就钻进了壕沟当中,不一会儿,三个脑袋就探出来,望着二十余丈外,差不多五十米位置的桥头营地。
说是营地,其实就是几个军用帐篷,外面用简易栅栏圈起来。
营地中升起几处篝火,栅栏门口处修了一座瞭望塔,塔下有那么几个士兵围着篝火聊天,篝火上还烤了几条鱼,滋滋香味飘散,令人垂涎三尺。
魏桥守军本就不是精锐,被派到桥头驻扎又属于一个苦差事,此地的守军们只能苦中作乐,没事去河边摸鱼来改善伙食。
三人近距离看清楚情况之后,黄忠对太史慈说:“子义负责营门口那几个,桥头那几个人我来搞定。”
太史慈坚决不同意,摇头说道:“那不行,营门口才四个人,桥头有六个。”
“算上高橹那个不就五个了吗?”
“还是少一个。”
“就少一个而已,子义莫非不相自己的箭术?”
“我就是太相信自己的箭术了。”
“你箭术肯定不如我。”
“再来比一比?”
“比就比。”
“我说,都准备发动突袭了,你们还在那说些什么呢?”
臧霸一脸黑线地盯着黄忠和太史慈。
紧张刺激的突袭环节,二人居然还在那商量谁来负责解决人更多的地方。
按照臧霸的意思,桥头和那处小营盘门口加起来有十一个人,为稳妥起见,应该调动两什精锐弓手将他们处理。
然而黄忠和太史慈竟然还想每人单独出去处理一方,难道他们不知道,一旦失败,是会造成此次突袭任务失败,直接让魏桥守军警惕起来的吗?
“那这样,桥头的几人子义来搞定,我负责营门口,但待会突袭营寨的时候,由我来带队。”
黄忠决定各退一步。
太史慈想了想道:“那好吧。”
“喂喂喂。”
臧霸瞪大了眼睛:“此事就交由射声士们去做吧。”
“宣高放心,我有分寸。”
太史慈拍了拍他的肩膀,背着箭囊挎着长工就从钻进了坑道另外一头,慢慢接近桥头位置。
黄忠也对臧霸说道:“宣高,要想悄无声息解决如此多的守军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此事就交由我和子义去办,他的射术不在我之下。”
汉代的精锐弓手被称之为射声士,所谓射声士,就是在黑暗当中听到稍微一点动静一箭射去便能中者,则可被冠之此名。
在汉孝康帝时期,整个大汉遴选出来的射声士也不过是几千人而已,被调入北军射声营,领头者为射声校尉。
但要想不出一点纰漏悄无声息地干掉桥头和营寨门口的那几个守军,非黄忠和太史慈不可。m.χIùmЬ.CǒM
二人箭术出神入化,已非常人能够企及,自然可以担当此重任。
就看到太史慈先一步出发,爬出坑道之后匍匐到了河边一颗参天大树下,他距离桥头已经只有二十米左右。
片刻后,桥头一名士兵似是感觉到尿意盎然,便孤身一人走到河边准备舒畅一番,浑然不知道,在距离他大概十六米处的一颗树下,一支箭头悄然伸出。
“嗖!”
微不可查的破风之声被滔滔不绝的清水水流声掩盖,箭支如闪电般划过夜空,射入那士兵后颈,此人只觉得后颈一麻,眼前一黑,便一头栽倒下去,悄无声息地死去。
紧接着便是第二个,那人倚靠在桥头石柱边上打盹,羽箭依旧是毫无声响地撕裂虚空,射入了他的喉咙,在睡梦当中,死得无声无息。
太史慈箭术精湛,而且专挑人的脖子,每一箭都静谧无声。
很多人都听说过,弓箭威力堪比子弹,但实际上这是一个错误的知识。
子弹光一个空腔效应就比弓箭强了十倍不止,更何况双方射速根本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弓箭和枪械比起来,威力差得远。
正因为如此,在古代远距离射杀当中,才更考验弓手的技术水平。
正常来说,一箭射中人的五脏六腑,都能够致命。
然而这里还有个冷知识,那就是射击内脏,不管是用枪还是用弓箭,都不会立即致人死亡。
哪怕是心脏被射穿,人也会有约30秒的时间处于清醒状态,随后因大脑缺氧陷入昏迷,在这个过程当中,人是可以进行呼救的。
而射中颈部就不同,咽喉是人的发声处,如果一箭射穿脖子,因为喉咙被箭支贯穿,导致你根本无法发出声音。
同时脖子又全是往大脑供血的血管,被弓箭射穿之后,大脑会进入缺氧状态,很快便让人陷入昏迷。
如此一来,只要没有人亲眼见到人被箭支射死,就完全不用担心暴露的问题。
太史慈也很聪明,专挑落单的下手。
突袭变成了暗杀潜行游戏,周围的守军在此时仿佛成了一个个小聋瞎,完全没有意识到死神将至。
不要以为这种事情不现实。
历史上太史慈就曾经一箭将城楼上的敌人手掌射穿,把人钉在了城楼上。
还有甘宁百骑劫曹营,就是先用弓箭手把曹营营寨门口上方瞭望塔的守卫射死,然后再派人挪开鹿角拒马,最后冲入曹营四处砍杀。
另外唐代诗人卢纶,曾经做《塞下曲》,诗中有“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平明寻白羽,没在石棱中。”,里面就描写了一副将军夜晚闻声挽弓射箭的场景。
从这一点上来看,高明的弓箭手要想在黑夜之中暗杀敌人,不算一件困难的事情,区别只是在于,能否因地制宜,不让射死的人发出一点声音。
而今日不管是天色还是季节对于太史慈和黄忠来说都是最好的时候。
天色因为乌云遮蔽的陷入一片黑暗,除了桥头和营门口的篝火以外,整个世界都陷入了一片昏暗,能见度极低。
再加上江面上升起的薄雾,周围滔滔不绝的江水,以及窸窸窣窣的虫鸣,从视野到声音,都给这场暗杀提供了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在杀掉第四个人的时候,太史慈总算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因为另外两个人坐在一起正聊天。
他们说着说着,忽然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周围太安静了。
一个去河边上厕所现在还没回来,一个倚靠在不远处的桥柱旁一动不动,另外两个一个在离他们约三米左右的桥边睡觉,还一个去找那个上厕所去了至今未归。
再蠢的人都能感觉到不对劲。
二人不自觉摸向腰间的号角,站起身正要四处查看。
“嗖嗖!”
瞬间两支箭如寒芒射来,贯穿了他们的咽喉。
太史慈绝技,连珠箭!
因为他的手臂极长,可以在弯弓搭箭的同时,手指头再夹着两根箭。
这样在射出第一根之后,中指与食指之间夹住的箭支立即往上抬,然后迅速拉弓发出第二箭。
他最多的时候,能够一次性射出四连击,只是前两箭的准头最好,后两箭准头稍差。
而几乎是在解决掉桥头的六人之后,太史慈回过头,看向不远处营门口。
刚好看到坐在篝火边的三人居然同时被射中,悄无声息地倒地。
黄忠的绝技,三连箭!
一次性把三支弓箭搭在弓上同时射出。
这种箭术不难,难的是准头。
真要玩的话,别说三连箭,只要弓好力气大,每根指头间夹一支箭,四连箭都能射出去。
可问题在于这三支箭分别瞄准三个坐在不同方向的人,且力道还得大,一击毙命,那就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了。
太史慈跟黄忠掌控水师也有近两年,没事偶尔比试箭术,互有胜负,谁赢要看当时个人状态是否较好。
但不管怎么样,黄忠这一手三连箭,依旧让太史慈觉得厉害。因为连珠箭属于手速箭术,只要手速够快,完全可以做到连续不断。
而三连箭则更讲究技术,同时瞄准三个不同位置的敌人,自己的位置、箭支的摆放、风向、速度、力量、距离缺一不可。
纵观整个大汉,太史慈也就亲眼见到黄忠一个人可以做到,虽然要瞄准调整一段时间,但也依旧令人自愧弗如。
“走!”
黄忠先悄然射杀两个落单的士兵,再一手三连箭,将三名围在篝火边的敌人同时射死,配合太史慈,将桥头以及营地外围的所有敌人杀光,这才挥手向臧霸示意。
臧霸此时处于他后面约十米的位置,见到黄忠太史慈二人的神射,也是颇为佩服,当下拔出佩刀,对周围士兵低声道:“杀过去。”
原本他带过来的都是射声弓手,准备用来狙杀那些外围士兵的,没想到完全用不着,这些弓手可不是弱旅,能开二石强弓就证明力气不差,近战能力十分强悍,纷纷弃弓箭抽出腰刀。
二十余人摸黑靠近了营寨,从大门进去之后,分好队伍摸进了营寨内,那些冀州士兵在睡梦当中,就无声无息地死掉,布置在桥头的冀州军,很快就全军覆没了。
等到将这些人处理掉后,一行人又聚集在了桥头。
因为是石拱桥,桥中央的位置比较高,站在瞭望塔上其实是能够看到桥头方向的情况。
然而之前臧霸早就观察过,今天桥中央的那四名瞭望手又在摸鱼,左边塔上的两人跑下去了,跟桥中央蹲在拒马鹿角后面的守军凑一起聊天,右边塔上的两人在那呼呼大睡。
恰好江面上又升起了薄雾,能见度较低,远远看过来只能看到一片模糊的身影,在将桥头和营门口的袁军处理后,迅速换上了袁军的衣服。
“这衣服比我们青州军的衣服差远了。”
太史慈换上了一名袁军士兵的衣服,左右看看,发现质量不太好。
黄忠一边捆腰带,一边说道:“能合身就算不错了。”
“这倒也是。”
太史慈含糊应了句。
“问出来了,今夜的口令是鲤鱼。”
臧霸将染血的钢刀在旁边的尸体上擦了擦,然后插回腰间刀鞘。
太史慈顿时笑了起来:“这帮人还真是贪吃。”
“只要把桥中间的人全部处理掉,我们的大军就可以悄无声息地过河了。”
臧霸说道:“把魏桥的守军全部干掉,袁绍估计会大惊失色,到时候袁军士气跌落,我们正好可以配合明公南北夹击。”
“事情不会那么顺利的,一切还是小心为上。”
黄忠将身上的衣服全都整理好,对臧霸和太史慈叮嘱了一句,他是一个极为谨慎的人,正所谓人老成精,老头相信,越在最后关头,越不能放松警惕。
一行人换好了袁军的衣服,为了防止桥上的人生疑,过去的人不能太多,毕竟桥头驻扎的人才一个大队五十人,半夜三更忽然跑过去二十多人,自然容易让对面起疑心。
因此几人决定除了三人过去以外,再带两名会冀州口音的近卫,只要骗过守军将拒马鹿角铁蒺藜等守桥工具打开,他们就可以迅速杀过去,将桥中央的人杀死。
五人整装之后,便迈步上了桥头,装作要上到桥中央去找那些守军聊天的意思。
臧霸之前问过俘虏,由于桥中央有大量守城器械不容易搬运的问题,桥头驻扎的袁军是十日一换防。
而桥中央的则是每日都要轮换,白天和晚上进行三班倒,每四个时辰换一次,每次是三伍,总计是十五人。
所以臧霸黄忠太史慈他们推测,桥中央的人肯定不认识桥头的人,因为即便是混熟了,第二天又会重新换一批。
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意外还是发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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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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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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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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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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