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就待在家里,陪伴着罗敷父母弟妹,偶尔也会带着罗敷回一趟娘家。
反正秦家庄离临淄城又不远,经常出门四处逛逛也是好事,虽然最近天确实有些冷。
陈暮原本是打算今年就回到泰山书院去教书,上午在书院教小学生,下午去学宫教大学生。
但新婚夫妻,就总觉得像是离不开一样,一时不见就焦躁得很,反倒因为天天跟罗敷在一起,而耽搁了这事。
不过也不算耽搁,因为年关将至,学宫也马上就要放定省假,也就是年假了。即便他回去,也教不了几天课,还不如好好陪陪罗敷。
一晃一个半月过去,到了年底,接近年关。
这一日中午陈暮从化学院回来了,手里捏着一个小布袋,径直往厨房的方向走去。
方氏正带着自己的两个婢女在厨房里忙活,即便是如今家庭富裕,她也习惯自己下厨做饭,汉朝没有炒菜,主要以蒸、煮、烧、烤这四种方式为主,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缺少铁锅与食用油。
铁锅没办法,青州也缺铁,现在境内的几个露天铁矿采集出来的矿石都用于打造兵刃,为将来争霸天下做准备,还无法兼顾民生。
至于食用油,已经在研究的路上。
宋代之所以出现炒菜就是因为榨油技术的提升,青州已经在研究宋代才会出现的杠杆榨油机,通过人力从菽,也就是大豆中压榨豆油。
因此只要能解决铁的问题,要不了多久,青州也能把炒菜普及开。
不过没有炒菜不代表这样事物没有出现,早在南北朝就有炒菜的记录,只是缺铁和油没有普及到大众而已。陈暮习惯了炒菜,作为权贵,他可不缺油和铁,自然不能亏待了自己。
见到他晃晃悠悠走进厨房,方氏还以为他是饿了来看看有没有吃的,便一边煮着鼎中的食物,一边笑呵呵地道:“我儿是饿了吗?别急,等一下就好了。”
陈暮凑了过去,见她正在炖鸡,不由有些失望,便对母亲说道:“怎么天天炖鸡,都快吃了大半个月的鸡了,今天吃点别的吧。”
“你不吃那就别吃,饿着!给罗敷阿志阿凤,刚好一只鸡还不够四个人分呢。”
方氏有点不乐意了,以前家里穷的时候,过年都不一定能杀只鸡,现在天天有鸡吃,还敢嫌弃,莫不是吃腻了,嫌我这个做娘的饭做得不好吃?
陈暮是个人精,哪里没注意到母亲的小情绪,当即走过去帮母亲捏着肩膀笑嘻嘻地道:“母亲莫要生气,我这不是见家中这一个月来天天吃鸡,怕大家觉得厌烦了吗?想着换换口味。而且天天吃鸡,对身体也不好。”
吃鸡对身体还不好?
方氏一头雾水,狐疑说道:“我儿在胡说些什么,吃鸡禽怎么可对身体不好?”
陈暮便解释道:“任何一种食物,都会提供给人体所需要的营养,鸡偶尔吃对身体确实好,但如果长期食用,不吃别的食物,就会导致人体缺乏鸡所没有的营养物质,自然对身体百害而无一利。”
方氏:“......”
她不说话了,完全听不懂,想反驳都找不到什么理由。
不过陈暮倒也没有诓她,鸡确实大补,但补的是蛋白质,提供的营养十分单一。
而人体不仅需要蛋白质,还需要维生素和矿物质,天天吃鸡蛋白质是补充了,维生素和矿物质就会缺乏。
所以有了钱,天天大鱼大肉是不可取的,青菜白菜也必须要有才行。
过了片刻,方氏才叹气道:“我儿读过书,认识字,懂得大道理。为娘什么都不知道,也帮不了我儿的忙,就只会煮点菜,若儿觉得娘做的不好吃,那就让下人去做吧。”
陈暮却笑着说道:“孩儿不是嫌弃母亲做的饭菜不好吃,孩儿的意思是任何食物都要吃,不能只吃一种,即便再名贵,它能够提供的东西也很少。”
“那照暮儿的意思是?”
方氏试探道:“娘给暮儿煮一条鱼?”
陈暮无语道:“母亲,鱼和鸡一样,提供的营养都是同一种东西。”
“那煮什么?你想吃炙肉或者蒸菜了?”
“也不一定要蒸煮或者烤炙,我教母亲一种新的做菜方式。”
“什么方式?”
方氏好奇地看过去,就看到陈暮从厨房角落掏出了一个圆形的锅。
那锅的模样跟平时用于“烹”的锅不同,像个碗。
“烹”就是煎,春秋战国就有。
治大国如烹小鲜嘛。
不过煎用的锅是陶瓷或者青铜平底锅,像这样的圆形铁锅,方氏倒是第一次见。
陈暮把锅架在了灶台上,又取出菜勺,从灶台上的猪油罐里挖了一点猪油倒进锅里,然后对灶台另一边烧火的婢女说道:“火烧大一些。”ωωω.χΙυΜЬ.Cǒm
“是。”
婢女就开始往灶台里添加柴火。
自汉民族文明开启的时候,汉人对于吃,就有着极为深刻的感情。
吃货民族可不是闹着玩的。
王充《论衡.讥日篇》言:“推生事死,推人事鬼。见生人有饮食,死为鬼当能复饮食,感物思亲,故祭祀也。”
所以与吃有关的灶台,在西汉就已经十分发达。
厨房的灶台上有多个小孔,可以利用机关调节,控制火候大小。
这些在汉代出土灶台陶瓷模型就可以证明。
控制这些机关也简单,有点像是干锅,想火大一点,就把挡火的挡板撤开,想火小一点,就拉上挡板,只留一条缝。
陈暮直接以最大的火候煎油,片刻后凝固的猪油就融化,厨房就有鸡蛋,打五个扔下去。
滋滋滋!
油溅起老高,虽然溅在手上很疼,但陈暮却看着锅中的鸡蛋变化,脸上压抑不住高兴。
蒸煮烧烤的做出来的菜,真的已经吃腻了。
想象一下,没有炒菜,天天只能喝汤吃烧烤是什么感觉?
生活都会索然无味。
“切点葱来。”
陈暮一边开始拿菜勺对鸡蛋进行翻炒,一边又对侍女吩咐。
侍女切了一点葱,装进盘子里递过去。
陈暮接过来,把葱倒入锅中,又放了一点盐,随意翻炒了几下,鸡蛋渐渐变为金黄色。
看着已经彻底熟透了的鸡蛋,陈暮立即提起锅,出锅装盘。
鸡蛋被扒拉进了菜碟里。
历史上第一道炒菜——炒鸡蛋,新鲜出炉。
“母亲,品尝一下。”
陈暮把菜碟递到了自己母亲面前,脸上的笑容就更加浓郁。
这可是历史上第一份炒菜。
因为史料记载当中,第一次出现炒菜是南北朝里的《齐民要术》,也是一份炒鸡蛋,在南北朝之前,没有任何关于炒菜的记录。
所以陈暮现在手中的这盘炒鸡蛋,绝对是历史第一,可以写进史书的东西,极具纪念意义。
方氏自然不知道,自己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品尝炒菜的人,她闻着鸡蛋香味,不由食欲大增,取了双筷子,试探道:“那我尝尝?”
“尝尝吧。”
陈暮微笑着。
方氏夹了一块,放在鼻前闻了闻,仔细盯了半天,这与煮出来的鸡蛋样子差别实在太大,略微迟疑片刻后,出于对儿子的信任,这才张口放入嘴里。
一开始,她的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可随着鸡蛋在口中咀嚼,味蕾的传入大脑,她的眼眸也越来越明亮起来。
“母亲,好吃吗?”
陈暮见她的表情,笑吟吟地问道。
方氏吞下这片鸡蛋,感叹道:“我从来没有想过,鸡蛋竟能做得如此好吃。”
“那是自然,用炒菜的方式,可以极大提升食物的鲜味,母亲若是喜欢,我再给母亲做一道菜。”
陈暮笑了笑。
汉人在处理鸡蛋的时候,往往只能采取煮或者蒸的办法。
这样弄出来的鸡蛋,自然不如炒的口感好。
“还可以做别的吗?”
方氏好奇。
陈暮四下搜寻厨房,看到了芹菜,能保存到冬天的蔬菜少之又少,芹菜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芹菜属于耐寒性蔬菜,喜欢低温、湿润的环境,所以一般秋天种植,在冬季到来之前收割,刚刚好可以在冬天吃到。
“芹菜炒牛肉!”
陈暮毫不犹豫地说出了自己上一世喜欢吃的一道菜。
当下一边浇油热锅,一边让侍女取来牛肉剁碎。
等锅热好,牛肉也剁好,直接下锅炒。
炒到一定程度,放入切好的芹菜,再次翻炒片刻,等到牛肉和芹菜都熟了之后,撒上一点白糖,倒入一点酱油,放上姜片。
到了最后步骤,陈暮又从之前从化学院带出来的那个小布袋里,取出了一点白色晶体颗粒。
这是从海带上搞来的甘露醇。
我们国家其实并不产海带,这些海带是从三韩部落,也就是后世的朝鲜半岛海域捞回来的。
如今青州在东莱郡大肆发展造船业,就是为了捕捞渔产以及海带。
大脖子病很多上了年纪的人应该都听说过。
就是缺碘造成的甲状腺肿。
在我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还很流行,直到食盐加碘,才彻底消灭这种病。
而在古代,甲状腺肿很难治愈,晋朝关于这种病的治疗方法是食用含有碘的海藻治疗,但十分有限。
因此为了消灭这种病,陈暮派船队大肆捞海带,让化学院研究把碘提取出来。
有了海带,自然就不能少了味精,不过现在没有提取味精的技术,就只能晒干海带,提取上面的甘露醇,也就是干海带上的白色粉末。
这玩意儿里就有味精成分,所以放入菜中,可以起到与味精一样的效果。
倒入甘露醇,再翻炒几下,起菜出锅。
“好香啊。”
方氏的眼睛越来越亮,这味道也太好闻了吧。
陈暮怕这大冬天的菜炒出来很快就冷了,便对婢女说道:“你们先把菜端过去招呼大家吃饭。”
一直服侍方氏的婢女其实是三十多岁的妇女,她们一直跟着方氏在厨房打下手,本身的厨艺也不算差,但今天却被这新式炒菜吸引。
听到陈暮的话,两个婢女才依依不舍地端着菜、碗筷以及煮好的饭送往前厅去。
陈暮便在厨房一边继续炒了几个菜,一边教母亲技术。
其实他也知道,方氏并不是多喜欢做饭菜,而是人年纪大了,又觉得自己没什么本事,帮不了儿子什么忙,就想着给儿子做点饭菜,至少让儿子吃点好吃的。
这跟后世很多年纪大的老人,抢着帮儿女带孩子。很多家庭妇女,在家里努力做家务是一个心态。
一是确实想为自己的子女家人出一份微薄之力,不想让自己成为负担。二是想证明自己在家中的存在感,让他们有种被需要的感觉。
归根到底,还是他们太爱自己家人的缘故。
陈暮两世为人,自然也很清楚这种心理,何况他曾经看过一部《请回答1988》的剧,里面倒也讲述过这种心理状态,因此并不反对自己的母亲喜欢为自己做饭菜,反而很支持她,特意教授她炒菜。
很快,又有几道菜出锅。
母子二人端着菜来到前厅,厅内有张圆桌,周围还摆着几张椅子。
陈家从来不循规蹈矩,桌椅也是要推广的东西,所以一家人吃饭,都是坐椅子在桌子上吃,日常生活已经逐渐往明清时期靠拢。
毕竟一来常年跪坐着对腿脚不好,二来虽然同样是古代封建社会,但明清生活比汉朝更先进也是事实。
“今天吃什么呀?”
“这些菜,怎么我从来没见过?”
“哇,闻上去好香啊。”
午饭开席,陈青被奴仆从田里叫回来,陈志和陈凤则从泰山学宫放午休回家吃饭。
进门之后,大家都第一次见炒菜的卖相,十分惊讶。
最中间的那道菜倒是认识,是母亲常做的炖鸡,但周边用碗和碟装起来的,也是菜吗?
陈志和陈凤很是惊讶。
陈暮笑着招呼道:“来尝尝我做的菜,这些是炒菜。”
“我来试试。”
陈凤向来都胆子比较大,性格外向大大咧咧,第一个要动手去拿筷子。
陈志则沉稳了许多,皱着眉头道:“阿凤,没礼貌。”
陈凤喜欢比较随和的大哥,害怕平日里威严的二哥,见二哥不高兴,吐了吐舌头不敢动。
陈暮笑了笑没说话,不循规蹈矩不代表不能没有礼仪,长辈还没坐下呢,确实不像话,便对陈青和方氏道:“父亲母亲,你们坐下试试味道。”
“罗敷呢?”
方氏注意到罗敷还没有来。
就在这个时候,罗敷与阿翠小环过来了,脸色微微有些发白,进来就满怀歉意道:“外舅外姑,我来晚了。”
“怎么了?”
陈暮纳闷,今早上还看到她好好的,现在脸色有些不对劲。
罗敷也不知道为什么,摇摇头道:“刚才就只觉得脑袋有些晕晕的,差点摔倒,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来大姨妈了贫血?
想到罗敷说前几天是她姨妈来时的日子,这几天还特意要求分房睡,说不准就是这个原因。
“先坐下吃饭,吃完饭我陪你去医馆找个女医看看吧。”
陈暮皱起眉头,招呼罗敷坐在自己旁边。
古代妇女得病很麻烦,因为女医极少,从当初请华佗来青州帮忙设立医学院开始,到现在已经七八年了,总共就培养了不到十名女医,可见女子学医的难度之大。
好在至少还有那么八九名女医,倒不至于像大汉朝其他地方一样,几乎没有女医的存在。
秦罗敷过来坐下,也有些惊讶于今天的菜式不同,便问道:“这是?”
“是暮儿新制的菜,叫炒菜,快试试。”
方氏热情地招呼大儿媳。
秦罗敷含笑地看着二老,他们不动筷子,这里没人动。
陈青便第一个动筷,夹起一片牛肉放进嘴里。
众人看着他,等待着父亲的回应。
过了片刻,陈青缓缓地点点头,只说了两个字:“好吃。”
陈凤就立即第二个伸筷子,片刻后,眼睛登时就发亮,连连说道:“哇,这菜好鲜呀。”
放了味精可不鲜嘛。
陈暮含笑着,帮罗敷夹了两片牛肉放进她的碟子里。
罗敷慢条斯理地品尝一口,在嘴中咀嚼,牛肉的嚼劲加上味精的鲜美,给予味蕾强烈的刺激,让她忍不住发出了声音。
“呕!”
罗敷直接扭头吐了出来。
陈暮吓了一跳,连忙帮她拍背:“怎么了?食物有什么问题?”
陈青方氏陈志陈凤纷纷起身一脸诧异地看过去。
“不是.....呕......”
罗敷艰难地道:“菜很美味,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想呕吐。”
就想呕?
又联想到罗敷之前头晕的问题,陈暮脸色一下子凝重起来。
方氏的脸色几乎跟他一样。
母子二人对视一眼,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陈暮想了想,便在罗敷的耳边轻声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
罗敷脸色微红,但还是点了点头表示肯定。
见到这个确定的答复,陈暮内心压抑不住的狂喜,看向众人,一字一顿地说道:“父亲,母亲,阿罗,可能是有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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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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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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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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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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