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三国之谋伐零点看书>第十一章 招募
  听了刘备的话,陈暮也不得不佩服。

  确定身体有病或者体弱者,他可以把马匹让给别人,自己步行。而如果是逃兵,则毫不犹豫果断斩之。

  前者是事出有因,刘备则报以仁义。后者则是原则问题,不容妥协。

  难怪后来三分天下,以微末起事的刘备能成为开国之君。大是大非分得非常清楚,在关键时刻亦能做出决断,果真有君王之风。

  可笑的是后世很多人还以为刘备这皇帝是哭来的,却不知道能做开国皇帝者,无不是雄才大略。

  就连曹操青梅煮酒,自己都承认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尔,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又怎么能评判那时的英雄豪杰呢?

  刘备一曲人马加上一千多俘虏再次出发,开始加速急行军。

  现代人跑42公里的马拉松能够3小时跑完全程,平均用时7小时,是因为现代人的身体素质其实远比古人强得多,餐餐大鱼大肉,营养更得上。

  而古人吃不饱穿不暖,多以谷物充饥,肉食条件不太好,耐力要差一些。按照很多名将选兵方式,在全副武装下能达到每小时3公里的行进速度,就已经算是精锐士卒。

  比如《荀子·议兵》提到战国时期魏国选魏武卒的条件是“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翻译一下就是身穿三层护身铠甲,手操十二石力度的强弩,腰挎装有五十支箭的箭囊,肩荷平戈,冠戴头盔,身佩宝剑,带上三日的口粮,半日急行一百里。

  战国时期一里跟汉朝一里相差不多,一个是380米,一个是400米,百里就相当于38公里左右。而古代半日就是6个时辰,12个小时。

  因此这就说明,魏国大名鼎鼎的魏武卒,全副武装的情况下,行进速度也只有每小时3.16公里。

  虽然这其中也有负重和不负重的关系,但对比一下我们现代军队,单兵负重13公斤,5公里27分钟为及格线,轻装10公里一般都在50分钟内完成,就可以知道现代优秀的士兵和古代优秀的士兵比起来,其实是要强很多。

  至于为什么很多现代人会觉得古人身体素质比现代人好,原因是因为现代人大多不运动,喜欢躺在家里当肥宅,自己体力变差了而已。

  何良的这些部众俘虏原本就只是平民出身,常年营养不良,虽然造反后吃得稍微好了一些,但一口吃不成胖子,比不得刘备精心挑选的500精壮士卒。

  很快,在跑步行进了20多分钟后,就有数百人掉队,拖拖拉拉掉到了队伍后面。

  这还是刘备军负重了武器铠甲,而这些俘虏都是徒手前进,身上没有带任何负重的结果,就可以知道大部分营养不良的古人有多体弱。

  “快走!延误了时机,全部杀头!”

  张飞嫌后方的俘虏速度太慢,扬起马鞭,准备抽一个不慎跌倒的中年汉子。

  那汉子身边有两个青年立即扑倒在他身上,大喊:“莫伤我父。”

  “翼德住手!”

  刘备出声制止张飞,翻身下马。

  只见那中年汉子脸色发白,全身冷汗,显然是有疾病在身,才行进速度缓慢,至于那两个青年应该是为了照顾他们的父亲,才跟不上队伍速度。

  “何事?”

  刘备问道。

  中年汉子艰难回答:“禀将军,小人只是体虚,并无大碍。”

  他是怕刘备把他当瘟疫携带者,把他杀了。

  现在天下大乱,他们这些人跟着何良本就是混口饭吃。如今被刘备军俘虏,按照孟震的意思本应该是要杀掉的,不过刘备却硬要带着他们。

  虽然他们不知道未来是怎么样的命运,但现在有口饭吃,赖活着总比好死强,更何况他还有两个儿子。

  “你似乎得热病。”

  刘备蹲下身来,伸手触碰到汉子额头,感觉到汉子额头滚烫,不由皱起眉头。

  “怕是伤寒温病吧。”陈暮牵引着马过来,在一旁冷眼旁观。

  “不是伤寒,是疲惫,只是疲惫而已。”

  汉子连忙解释。

  伤寒是一切发烧病的统称,因为瘟疫也会发烧,因此瘟疫包含在伤寒里,被统称为伤寒病。

  以陈暮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生病发烧的原因是自身免疫系统为了杀死病毒,而提升身体温度,从而出现发烧症状。

  只是现在是古代,没有现代科学帮助,连感冒也会发烧,所以很难判断这个人到底得没得烈性传染病。

  如果按照陈暮自私自利的性格,肯定是把这人丢弃在路边自生自灭。

  不过刘备跟他的作法显然不同,犹豫片刻,对那汉子说道:“汝坐上我的马,跟上队伍,切勿掉队。”

  汉子惊讶道:“将军,不可,小人一贱民,怎么可以坐将军的马。”

  “呵呵。”

  刘备笑道:“无妨,只因世道不靖,天灾人祸。汝等才一念之差投了贼,既然原本都是良家子,又未做甚伤天害理之事,只想活命又有什么错?待到了易阳,我面见北军卢将军,为尔等求情之后,便给予尔等盘缠,自谋生路去吧。”

  汉子当场眼泪都下来了,拉过两个儿子对刘备说道:“将军仁义,小人本是武安罗市一乡民,贱荆去的早,留下两个孩儿,耕种几亩田地度日。怎耐如今天灾人祸不断,家乡早已破败,如今已无处可去,若将军愿意收留我父子三人,我等愿效犬马之劳,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请将军收留。”

  两个儿子连忙给刘备跪下。

  刘备叹道:“既然如此,那尔等就跟着我吧。”

  周围的降卒都瞪大了眼睛,有聪明的立即跟着一起跪下,高呼:“请将军收留。”

  呼呼啦啦就跪下一大片。

  陈暮在心里当场就夸666。

  自己这便宜结拜老大哥真不是盖的,若说起收买人心的手段,曹操和孙权怕是拍马也赶不上。

  孙权就不多说,若非父兄帮他打下基础,他能收了江东人心才怪。

  曹操虽然也会收买人心,但事后就翻脸的事也没少干。

  典型的例子就是许攸,听到许攸来连鞋子都不穿就跑出去迎接,弄得许攸十分感动。结果官渡之战后没多久,许攸就被曹操给砍了。

  反观刘备套路就深得多,这些俘虏的反贼本身就不重要,想放就放,不想放全部砍了就是。琇書網

  毕竟在孟震眼里,那八千石粮食可比这一千多俘虏值钱得多。而且抓了俘虏还得管饭,孟震是一百个不愿意,是刘备在陈暮的撺掇下,执意要把这些人留下来。

  现在刘备公开说,等他面见卢植,为这些人求情放了他们,还给他们回家的盘缠。一下子就让这1000多人感恩戴德,纷纷当场高呼仁义。

  如今冀州这么乱,这些人早就无家可归,哪还有去处?能给他们口饭吃,就已经是很大恩典了,更别说收留他们。

  刘备一顿操作猛如虎,立即就把这一千多降卒收拢起来,成为了他的忠实拥趸。

  也许有人会奇怪,既然同样是招募兵马,直接把这群人收了就是,为什么一定要如此大费周章?

  这就关乎到忠诚度的问题了。

  直接招募来的人贪图的只是当兵有口饭吃,忠诚度不高,如果遇到硬仗难打,为了保命很有可能就当逃兵跑路了,称不上精锐。

  而刘备一番操作,收买了人心,这样的士兵忠诚度就会很高,为主将打仗的时候,就会因为忠诚而变得不怕死。

  在这个冷兵器作战的时代,有一群不怕死的士兵是非常重要的,在战场上完全可以以一当十。

  比如项羽破釜沉舟,让士兵没有了退路,三万楚军大破二十万秦军精锐,就是典型悍不畏死造成的结果。

  除了让士兵有这种不怕死的精神外,与之同理的还有为信仰奉献的信徒,某些狂热信徒为了信奉的所谓神明,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因此忠诚度够高,就越能够为主将舍命,士兵战斗力也就越强。虽然情况不同,但道理其实都一样。

  刘备十分开心,但脸上还是做出为难的表情,犹豫片刻,叹息道:“本来朝廷大军都有度数,我部下只有一曲人马,没有权力扩充军士。但尔等着实可怜,那便到我部下做下军辅兵吧。”

  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上军,中军,下军的说法,这也是三军这个词的由来。上军就是打仗的兵,也称为战兵。中军则是担负警备任务和防守任务士兵,称为守兵。下军就是从事工程运输任何和后勤保障任何的兵,一般称为辎重兵或者辅兵。

  “多谢将军。”

  降卒们大喜,纷纷拜谢。

  再次启程,有了奔头就有了动力,众人热情高涨,行军速度也跟了上去。

  刘备当然不至于跑步前进,他跑来跟陈暮合乘一骑。

  没办法,张飞和关羽一个八尺一个九尺。

  根据汉墓出土的骨尺测量,汉代一尺为23厘米,这俩人都是一米八一米九的壮汉,体重都在200斤以上,刘备自己分量也不少,一匹马根本承受不住这体重。

  反观陈暮跟他三个兄长一比就是二等残废,只有七尺四寸,勉勉强强有个一米七,体重偏瘦只有100斤左右,不跟他同乘跟谁同乘?

  虽然陈暮极力抗拒,但刘备美其名曰增进“兄弟友谊”,强行上马。

  考虑到未来还得继续跟着刘备吃饭,陈暮也只能含泪答应,前提条件是陈暮坐在后面,抱着刘备,而不希望刘备抱着他,借口也好找,就说自己骑术不行,怕坐两个人控制不好方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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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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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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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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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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