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内还有少数忠诚护住的禁卫,将大门死死抵住。
可惜寡不敌众,大门轰然倒塌。
刘备在不远处看得眦目欲裂,转头对张飞道:“翼德,让他们停下来。”
这里人数太多,可能有七八千人,乱成这样以他的嗓门根本不可能让每一个乱兵听到。
张飞深呼一口气,长啸一声,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咆哮声:“吼!”
身边所有人都捂上了耳朵,恐怖的声浪犹如夜半三更于山林中长啸的巨虎,仿佛周围两三公里都能听到。
永乐宫外的乱兵果然被震慑住,止住了往里冲的势头,站在殿前高台上,纷纷回头查看形势。
刘备冷声策马过去,大喝道:“此为永乐太后寝宫,尔等想做什么?犯上作乱吗?”
此处带队的是张璋,越众而出,见是刘备,冷笑道:“我倒是谁,原来是司隶校尉。校尉与宦官素有交情,之前就袒护宦官,而今宦官杀死了大将军,我等为大将军复仇,名正言顺,校尉还要包庇吗?”
“你是何人?”
刘备面无表情地询问,他可不认识张璋。
张璋神情一滞,颇有些气急败坏地道:“某乃大将军司马张璋!”
刘备冷然道:“你不过是个小小的将军司马,也敢造谣生事,诽谤朝廷大员?你几时见我与宦官有交情?几时见我袒护宦官?何况你现在是在诛杀宦官吗?攻击太皇太后,形同谋逆死罪!我劝你速速退去,否则休怪我手中剑不认人。”
张璋眼珠子一转,高声道:“此人是宦官同党,杀了他们!”
“不知死活!”
刘备冷哼一声,高举双股剑道:“拉距!”
九百幽州铁骑同时勒转马头,往身后的广场上跑。
永乐宫的位置在北宫的左上角,左下角是崇政殿和崇德殿。
汉光武时期,刘秀居住在南宫,到了刘庄,也就是汉明帝的时候,开始移居北宫,到桓帝时又回了南宫。
崇政殿和崇德殿就是汉明帝时期处理政务与开朝议的地方,由于北宫比南宫大得多,足足2.3平方公里,宫殿数量也远不如南宫。
所以从永乐宫到崇政殿的直线距离,接近1.5公里,二者中间的广场长度甚至能达到1公里,是一个非常夸张的距离。
重骑兵要想发起冲锋之势,100-200米的距离就足够,更别说那么大个广场,几乎是天然的骑兵冲锋之地。
“驻足!”
刘备见拉开了一里之地,便再次高声下令。
九百骑兵不是每一个都能听到他的喊声,但所有人都在关注着主将的行动,见刘备张飞停下了动作,便纷纷开始勒马止步。
“转身!”
刘备调转马头,面向冲来的敌军。
骑兵们同样纷纷调转马头,重新调整位置,列成长长的一排。
“冲!”
随着刘备一声令下,所有骑兵同时策马奔腾,马蹄铁踩在大理石板上,巨大的金石相撞,发出轰然响声。
九百骑兵虽不多,但重骑兵组成的冲锋阵势,足够将身前的一切血肉之躯碾为齑粉。
“骑兵冲锋,快闪开!”
汹涌澎湃的黑色巨浪,挟带着碾碎一切的声势向着张璋军阵席卷过来,心惊胆战的张璋士兵惊恐地发现,连脚下的大地都在颤抖......
所有人都一脸骇然地向着两侧跑去,这一次顾不得再宣泄自己杀红了眼的杀意,人在面对弱者的时候,只有凌辱的快感。但面对强者的时候,他们才会感觉到害怕,才会发现原来自己才是弱者。
很快,轰的一声。
奔驰的战马在朔风中的马鬃飞扬,铁蹄像是要踏裂大地,在刘备张飞的带领下,幽州铁骑斜握着长槊,悍然冲入敌人阵型当中。
锋利的长矛像是切豆腐一般刺穿了他们的身体,然后又刺进第二排敌人的身体,更多的士兵却被汹涌而来的战马一头撞飞,在空中往后抛跌的时候就已经气绝身亡。
“再冲!”
铁骑阵如一把铁梳一样,从张璋部下士兵阵型之间梳过,带走了不知多少生命。但刘备没有丝毫停留,再次跳转马头,向着敌人阵型里冲去。
两轮冲锋,直接带走了张璋近千名士兵,而刘备的重骑兵阵型几乎没有任何损失,连一个受伤的骑士都没有。
要知道,当初最开始打造这支骑兵部队的时候,陈暮是考虑做陷阵加奔袭用的半重骑兵。
所以当时打造的铠甲都是普通半身甲,不是全身甲。
像欧洲中世纪那种全身甲的重骑兵光武器、铠甲、马匹铠甲的重量就能达到80公斤,加上人本身的体重,马匹负担非常大。
后来随着家大业大,陈暮发现重骑兵也不是不能搞,一千骑兵,完全可以用两套装备,一套轻甲,一套重甲,一人三马,转移的时候,人无甲骑一匹,轻甲和重甲则由另外两匹马驮运,由骑士牵引,可以进行短距离移动。
这也是为什么刘备可以带着脱离辎重和大部队的重骑兵,从野王县抵达洛阳的原因。
虽然这么玩的成本极大,但效果也十分显著。
相比于公孙瓒的那三千白马义从,同样是骑兵,刘备的一千骑兵在正面对垒上,可以把白马义从杀个对穿。
不过白马义从本质上来说是无甲轻骑兵,打不过就跑,刘备也追不上。
能与之相比的,估计也就曹操的虎豹骑了。
张璋的部下不过是普通士兵,精锐程度很低,再加上步兵打重骑兵,那不是相克的问题,那简直是屠杀的问题。
只两轮收割,每一次张璋的阵型都被凿穿,根本无法形成有效的抵抗。
当第二轮开始的时候,张璋的士兵就已经接近崩溃。
“这怎么打,刀都砍不进去。”
“跑吧,我不想死。”
“快走!”
张璋的部下作鸟兽散,再也没有反抗的勇气。
看到敌人散去,刘备这才松了一口气,此时远处一直观望的陈暮,在几名骑兵的保护下策马而来。
“大哥,这重骑兵第一次上战场,倒是没有让我们失望,砍瓜切菜一般,确实厉害。”
陈暮笑呵呵地骑马过来。
当初野王之战的时候,这支骑兵并没有出现在战场,因为他们是利用步兵穿插从太行山过来,重骑兵无法翻山越岭,所以是从怀县绕路过来,并没有参战。
因此这一次战斗,实际上才算是这支重骑兵第一次出战.
目前看来,实战效果极好。为了维持这支队伍,每年花那么多钱,没有白花。
刘备长舒一口气道:“这也是得益于三弟常年训练的功劳。”
张飞嘿嘿一笑。
他虽然手下还另有四千战兵,但最得意的还是这一千重骑。
当初在青州战场上,这一千重骑只是覆了轻甲,冲锋陷阵的威力远不如现在,如今改了重甲变成重骑兵之后,却是第一次以重骑兵的身份上战场,确实没有辜负他那么久训练的预期。
陈暮看向张飞,忽然脸色不善道:“三哥在训练的时候没有无故殴打士卒吧。”
张飞连忙否认道:“这些都是我涿郡乡人,我怎么敢下手,将来回涿郡,还不得被老家人戳了脊梁骨?而且他们一个个都是宝贝,我也怕把他们打伤了。”
“那就好。”
陈暮想了想道:“咱们这支重骑还未取名,不如趁着今日首战,给他们取个名字?”
这群士兵可谓百战老兵,跟曹操的虎豹骑一样,每一个拿出来都可以做军中百人将领,属于精锐中的精锐。
但作为重骑兵上战场,还是第一次。可从实战效果来看,已经能够像虎豹骑、陷阵营、先登死士等特种部队一样,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刘备已经平复了刚刚厮杀的心情,骑马缓缓向着永乐宫宫门方向走去,一边走,一边对陈暮道:“四弟取一个吧。”
要我取?
陈暮嘿嘿一笑:“龙骑兵。”
刘备吓了一跳:“四弟不可乱说,龙岂能作为军队名称来用?”
“开个玩笑嘛。”
陈暮笑了笑:“其实我早就想好了,就叫玄甲重骑如何?”
“这个名字不错,好,以后就叫玄甲重骑。”
刘备点点头,欣然同意。
二人已经来到永乐宫宫门外,门内的宦官早已经心惊胆战,但此时见到刘备,慌忙跑出来跪地道:“多谢校尉救命之恩,太皇太后请校尉进宫。”
“四弟,我们进去面见太皇太后吧。”
“好。”
两人翻身下马,走入了宫殿内。
这里毕竟是皇宫,还是太皇太后的寝宫,他们身后的重骑兵肯定不能进去。
更何况他们是来救驾的,自然不能吓到永乐太后。
太皇太后的宫中,这里躲了数千人。
历史上,袁绍杀入皇宫,屠杀了两千多人,包括宫女宦官以及一些宫中侍卫。
当时董太后已经死了,倒没有受什么牵累。
永乐宫里,当大门被乱兵砸开的时候,诸多宦官宫女们原本吓得魂飞魄散,以为自己在劫难逃。
结果刘备如神兵天降,挽救了他们,宫中大火焚烧,永乐宫内诸多宦官宫女们站在宫门内的广场上,见到刘备进来,纷纷跪地磕头,口呼“多谢司隶校尉救命之恩。”
刘备连忙双手虚抬,示意让大家起来。
“玄德贤侄!”
就在这个时候,董太后在众人搀扶下出来,亲自到宫门口迎接道:“玄德贤侄!”
按照族谱来说,刘备已经被刘宏录入宗室,属于有身份的宗室子弟。琇書蛧
在汉朝,宗室子弟跟宗族族人是两个概念。
族人的意思就是你虽然姓刘,也确实是刘邦的后代,但并不被皇室主脉认可,与平头百姓无异。
而宗室则被录入皇室族谱里,身份地位明显就不一样,可以被称为贵胄。
这跟当时的家族观念有关。
比如一个家族有主脉、分支、各郡堂号、分号,以及开枝散叶后,飘落在各地的其他族人。
刘备原本就属于散落出去的普通族人,现在被主家承认,认祖归宗,差不多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所以董太后直接开始叫他贤侄,就如同刘宏叫他皇弟一样,是表示亲近之意。
“太皇太后!”
刘备连忙上前单膝下跪道:“臣救驾来迟了。”
董太后老泪纵横地将他扶起来:“不晚,你能及时赶到,朕就已经十分欣慰。”
刘备叹气道:“可惜臣还是没有救到天子。”
“啊?”
董太后愕然道:“天子如何了?”
“听说是被张让劫走了。”
刘备想了想道:“似乎还有陈留王。”
“什么?”
董太后差点昏倒过去。
刘辩跟刘协是先帝唯二的血脉,特别是刘协,还是她抚养长大,感情深厚,听到这个消息,董太后几乎当场崩溃。
“太皇太后。”
刘备与旁边的宫女宦官连忙上去搀扶。
董太后扶额哭诉道:“玄德,你可要救救他们,这是先帝血脉,不能有失呀。”
刘备犹豫道:“可是现在宫中大乱,若是我走了的话,太皇太后这里.....”
“别管朕,去救两个皇儿。”
“这.....”
刘备见太皇太后伤心欲绝,只能咬咬牙道:“唯!”
说罢转身与陈暮离开。
快速来到永乐宫外,刘备对从幽州就一路跟随的老兵阿大道:“阿大,你带阿二留下百人守卫太皇太后寝宫。”
汉朝军制,五人为一伍,两伍为一什,五什为一队,两队为一屯,五屯为一曲。
当年刘备带出来的五百幽州青壮除了战死的两百多人以外,后来刘备第一次回幽州的时候,就有一百多人不想再打仗,只剩下一百多人还愿意继续跟随他。
这一百多人都已经成为军中骨干力量,像阿大阿二,张龙赵虎,都是屯长级别,其余人最差也都是什长队长,属于军中最精锐部队。
阿大听到刘备命令,点点头道:“唯,使君,只要我还活着,就没有人能伤到天皇太后一根寒毛。”
刘备翻身上马,对他认真说道:“我不要你死,要你活着,如果敌人势大,就带着太皇太后跑,不要死脑筋,该跑的时候一定要果断,听到了吗?”
“是!”
阿大身上虽然披着数十公斤冷如冰的铁甲,心里却感觉暖暖的,仿佛凛冬之季,喝了一碗热腾腾的姜糖水那般舒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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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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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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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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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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