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员骑在马上,站在远处的小山坡气急,明明官军已经胜券在握,为什么士兵们却裹足不前,这是何道理?
一旁的沮授也十分纳闷,官军一个个看着龙精虎猛,怎么追起敌人这么不卖力?
战场一片混乱,黄巾军向南败退,宗员下令继续追击。
等黄巾军疯狂奔跑,一路撤了五六里,还想回到广平城的时候,却发现广平方向早已经杀来追兵。
卢植谋略过人,怎么可能不会衔尾追杀?
在张角撤军后,就立即下令后方辅兵队伍以及各路人马募集的私军入驻广平城。
刘备的本部人马也在其中,他被派去赎回安平王耽搁了时间,不过又很快被卢植任命为先锋军,冒雨极速前进,赶到了战场。
看到前方官道上出现逃跑的黄巾士兵,刘备大手一挥:“贼军就在前面,众将士听令,杀贼立功!”
“hoooooo!”
刘备的部队经过十多天的训练士气高涨,如一群嗷嗷叫的野狼,向着黄巾士兵杀去。
陈暮向来都怕死,上战场杀敌的事情绝对不会做,只是找了个小山坡,在几名颇有勇力的士兵护卫下,举着竹簦远远地观看。
淅淅沥沥的小雨还在下,长袍翻飞,数百米外,战场纷乱。
不断有人倒下,又不断有新的人冲上去。
两方队伍,像是两股洪流般冲撞在了一起。互相交织,鼓荡出剧烈的浪潮。
很快,血水染红了地面,与洼地里的泥水混杂在一起,形成了砖红色。但无数只脚踏在泥地里,浑浊的泥黄夹杂着血水,让地面的颜色都变得越来越橙。
没有了马匹,那就是步战。
关羽一人冲在最前面,鹦鹉长袍早就脱下,一身短衣,横刀立马。数柄大刀向他斩来,双手举着青龙刀横架,猛地向上一抬,竟是硬生生将七八人掀翻在地。
倒握青龙刀刀柄,九尺五寸的长度远比普通环首刀更加有利,只握着刀柄,尖刀似月牙撒下银辉,在空中划了个圈,便又有几人倒下,周围的黄巾士兵成百上千,一个都不得近身。
张飞杀得兴起,挥舞着手中的丈八蛇矛,在空中打着璇,巨塔般的身躯仿若一只恐怖的黑罴滚入泥湖里,一头撞入人潮当中。每一个与他相碰的人都觉得自己像是被一头千斤重的老熊拍了一巴掌,被撞飞数丈远。
远方山岭隐于雾色之中,呼啸的风吹在连绵数里的野草上折弯了它们的腰。
陈暮的长袍在风中猎猎作响,看着刘关张三人如虎入羊群,战场厮杀闲庭碎步,不由发出由衷的感叹。
人与人之间的体质果然不能一概而论。
还记得穿越之前,在网上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外国女孩一拳打碎榴莲,顺手又把摆放榴莲的石头锤成两半。
这要是换了陈暮,榴莲和石头不会碎,手会碎。
幸好自己聪明。提前做了保命规划。
在这样的乱世里,如果没有万人敌一样的身手,有颗聪明的脑袋也不错。
“官军追上来了,别和他们纠缠。”
“保护良师冲过去。”
“杀!”
身后的追兵越来越近,于毒刘石左校张宝等人不得不号令剩余的黄巾力士,保护着张角撤退,不与刘备军纠缠。
刘备军人数其实不多,卢植把精锐部队全给了宗员,留在营地的只有辅兵和少数私军。
张角的部队虽然被前方官军冲散,但犹有数千上万,刘备就算有八只手,人家一门心思想跑,砍杀个几人便很难再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张角趴在马上,被一路护送往东南方向跑去。
古代的官道并非大家所想的没有具体标准,按照秦始皇时代,“书同文车同轨”的制度,由于定下车轨之间距离为六尺,便有途、道、路的区分。
知名大儒马融的徒弟,卢植的师兄郑玄曾经在《周礼·地官》中作注:“涂容乘车一轨,道容二轨,路容三轨。”wWW.ΧìǔΜЬ.CǒΜ
意思是涂的宽度必须容纳一辆马车,道的宽途必须容纳两辆,路的宽度必须容纳三辆。
广平和巨鹿之间的官道,属于郡城往来的大路,宽度甚至还要比“路”的规章标准还要宽,约为六轨,换算到后来的米,差不多就是11米左右,相当于现代四个车道的距离。
虽然并不是说整条道路都有这么宽,但鸡泽南盟二乡本就是多股河流交汇出来的冲洪积扇地貌,地势低平,道路比较好休整,几乎都不需要非什么大力气开垦。
利用天然形成的道路休整一二,就能得一条好官道。宽阔的地方能达到12米以上,窄的地方也有6米。而且两侧要么是农田村庄,要么是荒野平原,村涂小道极多,四通八达,完全不是那种一条小路左右两边悬崖的情况。
如此一来,人数较少的刘备军要想绞杀人数较多的黄巾军,的确非常困难。
打不过,就往附近的村庄跑。
张宝扶着张角,于毒和刘石拉着马飞奔,左校断后,在黄巾力士的簇拥下,跑进了南盟乡的一个村庄。
刘备振臂一呼,高声道:“莫要走了反国逆贼,前面那匹马上之人就是张角,抓住他!”
“hooooooo!”
士兵们士气高涨,冲入了村庄当中。
贼首跑掉,黄巾军其他人毫无战意,纷纷作鸟兽散,有的跟着张角逃跑,有的往远处荒野平原跑去,有的逃向另外的村庄,还有的跪地投降了官军。
局面很快被控制下来,张角两万多大军,被俘虏了数千,被杀数千,跟着张角逃跑了数千,四散奔逃了数千。
泥泞的地上到处都是尸体,有的还活着,挣扎着求救,有的气若悬丝,只剩下哀嚎。
宗员的部队几乎全都留下来清扫战场,没有人去追张角,看到没死的补一刀,看到跪地的就捆起来,场面十分血腥,极富冲击力。
陈暮这两个月来倒是见惯了这种生死,早已心如铁石。
远远地看到宗员骑马过来,指着吴兰等人鼻子臭骂道:“尔等搞什么,让你们追杀张角,磨磨蹭蹭,放跑了贼首,拿尔等试问。”
吴兰等高级军官也十分委屈,他们早就下达追杀指令了,甚至一个个还冲锋在前,十分英勇。但士兵们的积极性一点都不高,甚至最开始突袭的时候,很多都是在后面只呐喊不上去拼杀。
要不是黄巾军自己没有战意,看到有埋伏光想着跑不敢反击,这场战斗谁胜谁负还说不准。
“将军,这可不能怪我等。”
鲍鸿被一顿臭骂,心里不爽,但还是辩解道:“我等已经下达指令了,士兵们冒雨蛰伏在芦苇中本就疲惫,穿着数十斤的蓑襞衣挂在身上,挥砍几次就没了力气,哪还能追上敌人。”
城市里的孩子可能对蓑衣没什么印象,但年龄大的农村孩子应该知道,蓑衣虽然防雨效果很好,但却非常沉重,大概有七八斤甚至十斤重。
不过汉代一斤约为220克,所以现代七八斤的蓑衣,在汉朝的重量的确为数十斤。
“是啊将军,雨天湿气又重,大家拿着数十斤的兵刃,穿着数十斤的蓑襞衣,能砍杀敌人就已经很不容易,更别说追上他们,将军若是不信,亲自下马来奔跑试试,必然跑不了多快。”
吴兰等人也给出了理由。
旁边的士兵们看到这一幕,纷纷鼓噪道:“校尉说的对,这衣服太重了,淋了雨又沉,怎么能跑得起来。”
“是啊,这不能怪我们。”
“这是非战之罪,将军可不能如此无端指责我等。”
宗员看了眼远处奔跑如风,追着张角残兵上蹿下跳的刘备部曲,眼皮子直跳。
心道大家同样是穿蓑襞衣,人家健步如飞,你们就跑两步累成这样?
但正所谓法不责众,底下的军官和士兵都不想承担责任,要是继续闹下去,说不准会引起士兵的逆反情绪,万一弄得下不来台,对谁都不好。
无奈之下,他只得说道:“原来如此,是某考虑不周了,如此大家便先清扫战场,押解俘虏回广平。”
陈暮见这边尘埃落定,便从小山坡下来,与几个士兵笃步来到战场。
“宗将军。”
陈暮款款而来,拱手施礼。
宗员轻点下颌,说道:“陈子归,你部来的正是时候。”
陈暮说道:“是中郎将派我等来接应,另外,暮应天使之托,还有另外一件事要办。”
“哦?”
宗员正想找个人化解尴尬,问道:“何事?”
陈暮轻声道:“那五千万钱......”
“噢。”
宗员恍然大悟,说道:“之前倒是看到了黄巾贼用马车载着货物,也不知道现在拉在哪里,你自己去找吧。”
陈暮笑了笑,摇头道:“不急,等我大兄回来之后再说吧。”
“宗将军,这位是?”
一旁的沮授见一青年儒生与作为将军的宗员谈笑风生,升起了攀谈的想法。
作为一名郁郁不得志,又自认为有大才之人,沮授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晋升的机会。
看他出身就知道,广平鸡泽乡下沮氏宗族的贫寒村民出身,前面十年一直干着低等小吏,一直到年近三十,才做了一个下县县令。
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会没有钻营的心思?
事实上历史上的沮授也的确如此,发现韩馥不顶事后,为了出人头地,果断投奔了袁绍。
至于为什么后来没有投降曹操,大抵还是觉得袁绍家当比曹操厚,失败一两次没什么太大问题,依旧是想留在袁绍那里。结果密谋准备逃跑的时候,不幸被发现而惨遭杀害。
不过此时的沮授还没有发迹,态度相当谦卑,即便眼前的儒生看上去好像也只有十七八岁,比自己小了十余岁,也没有任何轻视的念头。
宗员这才想起来沮授一直跟在自己身边,想着自己还挺欣赏他和陈子归的,便介绍道:“陈子归,来,给汝介绍一位鸡泽才俊。此人为沮授,字......”
“公与。”
沮授拱手一礼:“唤我公与即可。”
陈暮略微奇异地上下扫了眼这名士人,回礼道:“在下陈暮,字子归,先祖曲逆侯。”
“原来是曲逆侯之后,失敬失敬。”
沮授肃然起敬。
要是说自己的官职,也就是个秩比六百石的曲军候,拿不出手。
但说起老祖宗,连卢植都得高看一眼,更何况沮授。
这就是有个牛X老祖宗的好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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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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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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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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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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