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去哪儿?”
文清了解眼前的少女,虽然才十三岁,主意大着呢,而且她决定的事从来没有人能改变。
别看她修为实力不行,但是鬼点子多着呢,手段也狠着呢,在她爹娘回来之前,她必然是要护她弟弟周全,已经想要离开,必然是做好计划了,至少这个计划比留在桃花城里好。
她弟弟可是锦王唯一的儿子,锦王府的世子,将来的锦王。纳兰荣锦有多宠着她弟弟他很清楚,毕竟她弟弟的身体一直都不怎么好。
纳兰荣锦抬眸跟文清对视一眼,然后用手沾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下三个字,美人窝。
“所以才跟我要了这个丹药。”文清眸光一缩,她居然选了那个地方,心里也了然,她这样的容貌也只有去了美人如云的地方才能不显眼,当然也要做些保护,自己给她的丹药就是这个作用。
“不然怎么办,我这倾城绝世的容貌加上废材修为,不遮掩一下能不能活到地方都不一定。”纳兰荣锦调侃着自己抹去桌子上的字,语气看似很自恋,但是隐含着深深的无奈。
“这也不是最终解决事情的办法,三年后你及笄,孤独云倾及冠,事情还是要解决的。”文清试探的问道。
女子十六岁及笄,男子十八岁及冠,纳兰荣锦和独孤云倾相差两岁,正好同一年成人,而皇太孙及冠后婚事必然要提起的。这不是她躲到美人窝去就能解决的。
而她弟弟比她小两岁,三年后也才十四岁,距离及冠还有四年呢。如果锦王还没回来,只有及冠了,他才能继承锦王的王位。再说了就她弟弟的那个身体,唉,她活的可真不容易。
之前有她爹娘在还不觉得,毕竟是锦王夫妻的掌上明珠,从小被宠到大,现在一看,她身上的担子可不轻。
想到锦王府里的那一堆极品,文清都替她姐弟两人犯愁,一个堪比狼窝的家,难怪她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不是还有三年的时间吗,先活着再说吧,但愿到时候我爹娘能回来。”她的修为停滞不前的问题就算解决了,三年也不足以让她成长到独当一面的程度,更何况她还要保护弟弟,只有爹娘回来了,事情才有转机。
纳兰荣锦站起来,跟文清摆摆手道,“这一别不知道什么时候再见,你还是回去过你大富大贵的日子吧,桃花城这个地方太容易让人懈怠了。”
文清不置可否,她都在桃花成待一整年了,怎么就没见她懈怠呢。事实摆在这儿呢,充分说明一个人是否懒惰跟地方环境没有直接关系,跟本性有关。
“要是你爹娘回不来呢?你知道,我自然是希望你父母平安归来,只是说万一,毕竟那个地方对于我们来说太高不可攀了。”文清解释道。
纳兰荣锦站住脚,扭头看向文清,还带着少女稚嫩的俏脸神色沉了下来,“龙有逆鳞,触之则死,狼生暗刺,窥之则杀,我爹娘怎么会去那里,为什么去那里我很清楚,三年为期,他们不回,我去!”
掷地有声的倔强,让文清神情凝重了许多,所以她根本没把凤佩和独孤云倾当回事?他是不是该庆幸呢?
“我送你出去。”文清深吸一口气,此时他才知道,自己即便是被誉为皇城天才又如何,依然有事是他无能为力的。
“好。”纳兰荣锦拿起马鞭往外走去。
两人并肩而行,院子里地上零星的落着桃花花瓣,纳兰荣锦每一步都能恰好的躲开花瓣,不踩踏上去。
看的文清眸光微敛,一个不经意的动作能透露出一个人的心里,此时的她是觉得跟这些桃花瓣惺惺相惜吧,因此不忍伤害。
十三岁的少女正是围绕在爹娘身前,无忧无虑生活的时候,而她在十二岁的时候就要担起成人都觉得重的担子。
桃花的香气弥漫在鼻息间,可是文清却没有了以往的心旷神怡。
并肩而行的少年少女不知道,这一别他日再见,命运会是什么样的。
文清看着少女利落的翻身上马,目光在雪白的马身上顿了一下。
她骑的马是她五岁时,从独孤云倾那里要来的。当时他跟父亲进宫,看到风一样的女娃直奔东宫而去,等他从宫里出来时,正好看到纳兰荣锦骑着这匹马离开。
这马是纯种的云马,品种高贵,极难饲养成活,不过只要满一岁就算饲养成活,成活后的云马又是最强壮的马。如今这匹云马已经九岁了,鬃毛雪白如云,体型彪壮,腿力强劲,看上去威风凛凛。而九岁的云马还是幼崽,以后会更强壮。
当时独孤云倾得到两匹,当天就被纳兰荣锦要来一匹,另一匹这么些年一直是独孤云倾的坐骑。
他真的不在乎她吗?
她又真的那么喜欢他吗?
这两个问题纠缠了他很多年了,一直没有答案。
要说纳兰荣锦有多喜欢独孤云倾,他还真没发现,毕竟两人在一起的时间极少,说实话还没纳兰荣锦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多。wWW.ΧìǔΜЬ.CǒΜ
独孤云倾说过,最讨厌好色的女子,而纳兰荣锦偏偏就是这样的女子,就连交朋友都要长得好看才行,也不知道当年自己是不是也因为这张脸长得还可以才能跟她做朋友。
因此,皇城的人都认为独孤云倾是变相的说他讨厌纳兰荣锦。特别在知道纳兰荣锦修为从觉醒就一直停滞不前后,都认为将来的太孙妃必然是要换人的。
要是真的讨厌的话,这么珍贵的云马为何纳兰荣锦去要他就给了呢?独孤云倾可不是能被人左右思想的人。
要是喜欢,为何她遇到这样的磨难,独孤云倾无动于衷呢?
桃花城的城主府,一座建在桃花林中的府邸,奢侈中又有着其他城主府没有的安逸与温柔。
纳兰荣锦回到城主府,就看到管家等在府门口,见她回来了,立即接过她手里的缰绳,“小姐,城主在书房,让小姐回来过去一趟。”
“舅舅几时回来的?”纳兰荣锦问道。
“不到半个时辰。”管家回话道。
“嗯,我这就过去。”
管家应声,把她的马让人送回纳兰荣锦的院子去。
对,她的马不养在马圈,而是在她的院子单独开辟了一个小院,纳兰荣锦每天亲自饲养。
纳兰荣锦来到舅舅的书房,见书房的门开着,走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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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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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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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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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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