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夏和季清予的婚礼就定在十月下旬,婚礼在临江市一家十分有名的五星级酒店举行,地点是赵璇挑的。
于夏的朋友不多,伴娘的角色自然是由宋瑶和顾暖洋担任,因为要参加于夏的婚礼,宋瑶特意提前三天跟经纪人打招呼,活动结束以后,直接连夜飞回临江。
按照惯例,婚礼前一天新郎和新娘不能见面,宋瑶和顾暖洋更是抓住了这一点,婚礼前一天一整天不管季清予怎么说,都没让他跟于夏见面,说什么结婚前新人见了面,就有“婚礼前见面,婚后不相见”的说法,美其名曰“不吉利”。
因为青平巷地形的缘故,接亲的车队不是很方便进去,所以商量过后决定提前一天入住办婚礼的那家酒店。
许是人生中第一次结婚,有些期待又有些兴奋的缘故,婚礼前一天晚上于夏完全失眠了。
原本想着前一天晚上早点睡,第二天好容光焕发见证最美的自己,为了让第二天的皮肤状态更好,睡觉之前于夏还特意敷了一片面膜,不到十点就早早睡下,可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几个小时,一直到凌晨一点都没有丝毫睡意。
于夏百无聊赖睁开眼睛,盯了一会儿天花板,几秒后,她坐起来伸手开了床头灯,拿手机给季清予发了一条微信。
【于夏:季清予,你睡了吗?】
对面几乎秒回:【还没,怎么了?】
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消息,于夏眨了眨眼,低头打字:【你怎么也还没睡?】
那边,季清予盯着屏幕轻轻勾了勾唇,手指按上语音抬手拿近手机,咬字清晰一字一句道:“在,想你。”
于夏开了免提,季清予低沉温柔的声音缓缓从听筒里传出来,嗓音中还带着些许笑意,不知道是不是昨天一整天没见面的缘故,于夏的脑海里几乎瞬间浮现出季清予的脸,心脏抑制不住地跳动了几下。
一句最普通不过的表达思念的方式,却因那人不同,听在她耳朵里也变得全然不同。
她还特别无聊的转了文字,看着屏幕上的字,于夏像是被打翻的蜜罐,整颗心都是甜的,里面的粉红泡泡像是控制不住要溢出来,就差在床上打滚了。
很快,对面又发来一条消息:【你呢,在干嘛?有没有想我。】
于夏抿了抿唇,手指在手机屏幕上小心翼翼敲下了一个字:【嗯。】
发完以后,于夏心跳越发紊乱,她一动不动盯着手机屏幕。
没过多久,手机又响了一声,于夏很快点开那条语音。
“那怎么办?”男人拖着调子,慢条斯理轻笑着:“要不现在开门看看?”
闻言,于夏愣怔了一瞬。
回过神,她抬手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穿上拖鞋飞奔出去。
手放在门把手上的前一秒,于夏突然想到什么,她动作顿了顿,不能让季清予看到她现在急不可耐的样子。
冷静过后,她收回手转身走到镜子前面,把刚刚胡乱绑在头上的皮筋摘下来,又对着镜子有技巧地抓了几把头发,看上去有一股慵懒的美,又不会显得过于刻意。
一切准备就绪,于夏又照了照镜子调整好表情以后,才走过去开门。
夜晚走廊里的光线偏暗,男人黑衣衬衫斜靠着倚在墙上,眼睑微微耷拉着,神色看上去散漫不羁,微微敞开的衬衫领口露出一截笔直的锁骨,暗调的光线打在他清隽的侧脸上,性-感又禁-欲。
四目相对。
于夏话还没说出口就被他按着肩膀推进去。
季清予反手推上房门,进去第一件事就是吻她。不同于之前的温柔缠绵,这一次季清予吻得热烈,半点喘息的时间都不给她留,连同呼吸和未说出口的呜咽尽数吞没在唇齿间。
于夏仰着头回应,像是要把思念尽数抒发出来,她睫毛微微发抖折睁开眼睛,小心翼翼打量着季清予的表情。
她鲜少见到季清予现在的样子,上一次还是他圣诞节那天从江城出差回来。
季清予一手扶着她的肩膀,一手捏着她后颈,贪婪地吻了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快要呼吸不上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她。
昏暗的灯光下,于夏的脸早就红得发烫,她仰头看着季清予:“不是说婚礼前一天见面不吉利么,你怎么来了?”
季清予垂眸看着她,薄唇轻启:“现在已经过零点了。”
言外之意就是,现在已经不是婚礼前一天,而是婚礼当天,不会不吉利。
于夏轻轻弯了弯唇角,小声问他:“你怎么也没睡啊。”
季清予:“你不在我身边,我睡不着。”
那天,于夏是被季清予哄睡的,具体几点她也记不清了,只记得凌晨五点半就被宋瑶和顾暖洋叫醒,迷迷糊糊上完整个妆。
原本于夏还怕自己会睡着,结果没想到,做发型的时候她就已经没有丝毫困意了,对此宋瑶说她是因为马上要嫁给喜欢的人,兴奋的。
于夏不置可否。
上午十点,典礼正式开始。
因为于强已经去世的缘故,所以陈澈便以于夏哥哥的身份,带于夏入场。
会场的大门被人从外面打开,随着悦耳的大提琴协奏曲,于夏手拿捧花单手挽着陈澈的手臂,踩着高跟鞋缓缓步入众人的视线。
季清予黑色西装熨帖,身姿挺拔,立在会场尽头的大屏幕下,等待着他的新娘。
于夏身材高挑,一字肩婚纱衬得她肩膀上的曲线完美,笔直的锁骨露在外面,与颈部线条完美结合。婚纱采用缎面设计,再加上手工刺绣,质感十分高级。
季清予呼吸一顿,他不是第一次见这件主婚纱,却是第一次见于夏穿着它,之前试婚纱的时候他都被宋瑶和顾暖洋故意挡在外面。
这一刻,他心爱的女孩美得惊心动魄。
在万众瞩目下,于夏走近,主婚人缓缓开口:
“于夏小姐,你是否愿意这个男子成为你的丈夫与他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他,照顾他,尊重他,接纳他,永远对他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1]wWW.ΧìǔΜЬ.CǒΜ
于夏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心跳怦怦,她仰头对上季清予的眸子,几乎形容不出此刻的心情。
她不敢相信,自己居然真的要嫁给从前那个她可望而不可即的人了。
她不止一次抱怨过上天不公平,可如果她从前所遭遇的不公,都是为了换来这一刻,她只觉得是值得的,至少上天对她还是有一丝眷顾。
几秒后,于夏轻声回答:“我愿意。”
季清予的视线从于夏入场的那一刻,就始终注释着她,听见这三个字以后,心头没来由地一阵悸动。
紧接着:“季清予先生,你是否愿意这个女人成为你的妻子与她缔结婚约?无论疾病还是健康,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或任何其他理由,都爱她,照顾她,尊重她,接纳她,永远对她忠贞不渝直至生命尽头?”[2]
季清予眼底蕴着无尽温柔,垂眸看着于夏,薄唇轻启一字一句:“我愿意。”
在众人的注释下,季清予执起于夏的手,缓缓将钻戒套在她的无名指上,郑重许诺:“我会永远包容你、呵护你、疼你、爱你,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最后,虔诚在他的女孩额间印下一吻:“季清予的一辈子都可以给你。”
话落,整个会场顿时响起一阵欢呼。
于夏轻轻弯了弯唇角,在一众欢呼声中轻轻开口:“季先生,新婚快乐。”
“余生请多指教,季太太。”
之后就是扔捧花的环节,婚礼上邀请的人不多,于夏朋友也就只有宋瑶和顾暖洋,顾暖洋暂时还没有男朋友,那捧花必定是要扔给宋瑶的,再加上场下还有一个对捧花虎视眈眈的江平野,其他人大多数都是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思,最后捧花稳稳落在江平野手上。
底下的知情者又是一阵欢呼。
紧接着,江平野就拿着抢到的捧花,在众人的期待下,迈步走到宋瑶面前偏头看着她:“如果我现在求婚你会答应吗?”
宋瑶抬头看过去反问:“你觉得呢?”
闻言,江平野心中了然,随后把捧花递给宋瑶:“你要的捧花。”
宋瑶眼睫轻轻抖了抖:“谢谢。”
见状,于夏抬头看了看季清予,满脸都是疑问。
收回视线,季清予偏过头,趁着没人注意,悄悄靠近她的耳畔,嗓音低沉喑哑:“还是先别操心别人了,季太太。”
婚礼结束以后,再也没有人能阻止季清予顺理成章把于夏带走。
楼下依旧人声喧闹,婚房内,于夏被季清予握住手腕推过去,后背抵在门板上,冰凉的触感让于夏忍不住瑟缩。
她手臂轻轻攀在季清予肩膀上环着他,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才能稳住摇摇欲坠的身体。
今天,季清予一改往日的温柔,像是要将思念一口气全部抒发出来,于夏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脸深深埋在他肩膀上,指尖用力扣住他的手臂。
很快,细细密密的吻就铺天盖地落下来,耳边含糊不清的都是季清予极近低哑的嗓音:“夏夏。”
“夏夏,我爱你。”
……
一整天下来,他们都没吃什么东西,刚刚季清予喝了些酒,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日子特殊,从前滴酒不沾的人竟喝得微醺,一双精致的桃花眼迷离带着些许醉意,注释着她时,眼底都是化不开的温柔与爱意。
婚房的布置温馨又甜蜜,深夜万籁俱寂,静谧的房间里只能听见几声星星点点的呜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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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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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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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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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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