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伊只犹豫了一秒。
确认!
唰—
猎魔人lv12(5400→3400/12500)
霎时间,海量前所未见的奇妙信息涌入他的脑海——
龙吼,原为巨龙专属的魔法,通过龙语与脚下的大地共鸣,激发地骨(创世者的遗骸)之力,产生种种不可思议的效果。
普通人可以通过长时间严苛的训练,用冥想升华自身的灵魂,使其暂时向巨龙靠拢,再调用地骨的力量。
然而常人不具备龙魂,学习龙吼极为艰难,往往终其一生,也只能粗略掌握一点皮毛——一到两种简单的龙吼。
不卸之力为最初级的龙吼。
包含三个龙语词汇:
你从龙语石碑上获取Fus,
你在圣地镇从巨龙奥杜因口中聆听过Ro、Dah,
三个单词分别代表力量、平衡、推动,组合起来便能推开身前一切阻挡物。
冥想方式…
激发方式…
……
“金眼,金眼,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头大如斗的罗伊从沉思中唤醒。
弗里恩紧张地问,“刚才看到什么东西没?”
罗伊听了听阿维尔的翻译,脸色复杂地看了眼这位龙裔,索性点头承认。
“我就说嘛!怎么可能只有我一个人看到那些字符!”弗里恩松了一口气,嘴角浮现笑容,“这副壁画上记载的内容,便是那头强大的尸鬼守护的力量。”
“龙语魔法,龙吼啊…我记得圣地镇那头黑色的巨龙曾经发出过这种声音…”他清了清嗓子,大吼,“伏斯洛达!”
随即,一股微弱的气流拂过两人脸颊。
“咳、咳…我感觉还差了点什么…无法成功释放!”弗里恩尴尬地揉了揉太阳穴,眼神眩晕,“我脑子里钻进来很多新东西,我需要点时间消化。”
“伏斯洛达!”罗伊不甘落后地吼了一声。
然而,除了嘴巴里吐出来的气流,大地、空间对他置之不理,他缺少了至关重要的升华灵魂那一步。
威力比不上阿尔德法印的皮毛。
“等等,我怎么听不明白你们话里的意思?”阿维尔走到石碑前,轻手轻脚地抚摸那闪电般的字符,脸色诧异,“为什么你们都看到了东西,我偏偏啥都不知道?这一堆意义不明的字母就是击败巨龙的力量?”
“问得好…”罗伊叹了口气,自己消耗了整整两千点经验值,才勉强记忆并理解了龙语的含义,距离学会更是相差甚远。
而弗里恩又是凭什么无师自通地吸收龙语石碑上的字符。
一开始字符绽放幽光、汇入他身体的异象,也说明他绝非凡人。
龙裔,难道指的是巨龙的后裔吗?
罗伊若有所思。
他和巨龙有些相似之处,血脉或者灵魂的传承?
“龙裔、龙吼…阿维尔,你不是说自己经常探索古代遗迹吗,有没有了解过这两个词汇?”罗伊心灵传音问了一句。
阿维尔纤细的眉毛一拧绞尽脑汁地思索。
“这是个很古老的传说,几千年以前,巨龙还活跃的年代,龙裔会杀死它们并夺取它们的能力。”阿维尔福至心灵地一拍脑袋,
“对,刚才那头尸鬼吼碎你法术的喊叫,貌似就叫做龙吼!”
“我听说,只是听说啊,龙裔才能掌握龙吼!”
罗伊惊讶地看向弗里恩,直看到后者莫名心虚起来。
原来这家伙还有如此传奇的身份,龙裔,巨龙杀手,龙吼的继承者。
也许自己获取龙血精华的计划就落到他身上!
……
阿维尔的目光在两人身上一转,若有所思,刚想开口。
却被猎魔人敕令闭嘴。
随后,三人又将整个石碑室清扫了一遍,找到几口上锁的储物箱,罗伊本来打算一剑劈开锁头。
却被阿维尔阻止,声称某些锁头遭到外力强行破坏后,箱子里的宝物也会随之损坏。
阿维尔大显身手,铁丝般的开锁器在手中一转,轻而易举地解开了锁。
三人又收获了一百多金币,外加一块小型灵魂石。金币由阿维尔和弗里恩平分,最值钱的灵魂石归罗伊。
如此,这趟神殿之行,他已然收获了三枚小型灵魂石,留下自用…加上四百金币,足以在宫廷法师处消费一番。
顺着山洞右侧石门,顺利地离开山洞,三人重新回到了室外山坡。
天色刚刚破晓,微凉的晨风轻抚,令人浑身一个激灵,精神焕发。
不知不觉间,他们已经在神殿之内待了一天一夜。
“龙石到手,是时候返回雪漫向法仁加报道,”弗里恩深呼吸,爽朗一笑,“阿维尔阁下,咱们就此别过。”
“我反正也闲着无事…”阿维尔摩挲着腰间的钢剑,眼神敬畏地看了一眼罗伊,“跟两位一起回雪漫如何?”
弗里恩敛去笑容,和罗伊交换了一个眼神。
后者装模作样考虑一会儿,点头。
“那就走吧!不管怎么说咱们也并肩作战过,回去喝一杯!”
……
龙临堡,附魔室。
“两位不愧是从巨龙之灾中逃生的勇士…短短一天就把东西拿到了手。当然也感谢这位伸出援手的阿维尔朋友。”法仁加·秘火端详着覆盖繁杂而神秘花纹的龙石,“我待会儿就禀报巴尔古夫领主,按照承诺,两位将拥有在雪漫购房的资格,但城里的房子可不便宜。”
“对了,金眼阁下,你上次卖我的灵魂石我经过分析发现,并非小型灵魂石,而是一种可以反复使用的黑色灵魂石,价值六百金币,我还得给你五百金币。”
法师大气地把一个袋子塞进猎魔人掌心。
“法师阁下,”阿维尔·翻译传话道,“这块龙石究竟有什么用途?你们又打算怎么利用它来对付巨龙?”
“目前尚无具体结论,所以我得抓紧时间破解它的秘密。还有另一位合作伙伴没到了。”
“神殿里的尸鬼又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复活?”弗里恩神思不属地追问,刚才雪漫城前,他又听到了上次那种奇怪的呼唤,来自于东南方浩渺的高峰。
“我也只知道个大概,并不十分确定。”法仁加想了想,如实奉告:“很久以前,有个崇拜巨龙的拜龙教统治着天际省。”
这很好理解,弱肉强食的世界,人类中的弱者总是容易对强者产生崇拜之心。
“可巨龙太过残暴,杀死了很多无辜者,激起人类的强烈反抗,后来诺德人中的龙裔领导同胞发起了英勇奋战,成功驱逐了几乎所有巨龙。”
“但在巨龙灭绝之前,拜龙教祭司用防腐工具处理了大批信徒。让他们灵魂被束缚在躯壳里,跟他们信仰的巨龙相连。根据他们的教义,当巨龙归来时,这群沉眠的信徒就会复活变为亡灵。”
“圣地镇被毁,正是巨龙回归的征兆。”
“难怪…”罗伊和弗里恩都恍然大悟,奥杜因在圣地镇露了头,因此荒瀑神殿的尸鬼才会复活!
“那最里面那头诺德尸鬼霸主又是什么身份?”
“这点我也不清楚,需要花时间研究。”法仁加摇头,“现在嘛,正所谓劳逸结合。我建议你们去敕旗母马客栈喝上几杯,订几个房间,舒舒服服泡个热水澡,再做点爱做的事…”
“等几天再过来。”
……
雪漫城旷野区,敕旗母马客栈。
客栈大厅的布置充满了诺德人的粗犷风格。
中央一堆篝火熊熊燃烧,天花板白象牙雕琢的烛台轻轻摇曳。
酒吧柜台前猎魔人目光扫过众人——火光照亮围绕篝火的前来买醉的雪漫居民,有男有女,大部分披着披风,穿戴有一定年头的结实皮甲。
诺德人尚武之风浓郁,哪怕是酒客身上或多或少都掌握了一个两个战斗技能,平均属性能达到七点,超出另一个世界的平民。
有的坐在地上,有的站在支撑天花板的木柱子下,有的紧密围成一个半圆,冲对方干杯、庆祝。
白花花的酒水浸湿男人们浓密的胡须,滑落在地。
一股带着蜂蜜甜香的酒味儿弥漫到大厅中,熏人欲醉。
而零星的几个女人随着吟游诗人米尔凯富有磁性的歌喉,
在《好战年代》的旋律下。
随意地扭动身体,尽情发泄。
猎魔人注意到诗人手中拨弄的乐器与原来世界流传最广鲁特琴一模一样。
艺术果然有穿越时空的共通之处。
“呼…舒服!”弗里恩抱起酒瓶灌了一口琥珀色的酒水,收回钉在紧身布衣彰显出凹凸有致身材的老板娘胸口的目光。
质朴的脸上浮现一抹红晕,脑子里被龙语塞满,鼓胀欲裂的感觉总算消减了一些,同时心情也变得更加活跃,不由冲着身边人倾述肺腑之言,
“金眼兄弟,咱们一起躲过黑龙,杀过亡灵,有着过命的交情,可我对你的了解实在有限。除了知道你的身手了得外,对别的信息一无所知…比如你究竟从哪儿来啊?”
龙裔盯着猎魔人,后者嘴唇动了几下。
而阿维尔摘下帽子,擦了擦脸上热汗。
“他说他来自于泰姆瑞尔以外的国家…”
“你怎么知道?”
“不管你信不信,我在语言方面有点天分,我大致能推测出他的语义。这个问题我正好跟他聊过。”
罗伊非常配合地点头。
弗里恩顿时瞪大了眼,事情也该讲究先来后到吧,这家伙晚来那么多天,却比自己更了解金眼,脸上不由浮现一丝不甘。
“不是泰姆瑞尔,又是哪儿了?阿卡维亚、红卫人的家乡尤库达?”
“都不是…他来自于一个叫做…额…诺维格瑞的地方,”阿维尔眼中也射出一丝惊奇之色,“比雪漫城更为繁华,那边有一个巨大的港口,每天数十艘大船来来往往,吞吐货物。”
“我就说嘛,凭金眼这份气度,绝不是什么乡下小地方来的。那他以前是干啥的呢?帮我问问,伙计。”
阿维尔尝了口盘子里的酥软的烤土豆,“他说,他以前是一位雇佣兵,专门接受委托,比如杀死怪物,比如破解谜题,兼职…额、经营着一家孤儿院,可惜后来在一次委托途中遭到同类暗害,被放逐到了天际省。天际省距离他的家乡路途遥远,返回遥遥无期。”
“抱歉,金眼,我才知道你的经历如此坎坷。”弗里恩叹息了一声,“不过孤儿院,可真是酷啊!像我,能把自己和未来的老婆孩子养活,就谢天谢地!”
“你呢,难不成你是一个孤儿?”阿维尔问。
弗里恩又灌了一口麦芽酒,“我出生于天际省南边、帝国首都赛洛迪尔,后来家中双亲逝世后,我就回到天际瞻仰一下老家,毕竟我也是一个诺德人,谁知到了这边不知不觉就混满四年了,可至今仍然一无所成,就是个悲催的流浪汉,没想到那天会突然被帝国士兵当成叛军抓住。”
弗里恩嘴角浮现一丝笑意,
“我应该感谢他们,若不是那场突然的危机,我也遇不到金眼兄弟,经历这么刺激的冒险!”
“一起干一杯,敬帝国士兵!”
哐当!
三个酒瓶碰撞,酒液溅射,三人咕噜咕噜干了半瓶。
“轮到你了阿维尔…”弗里恩擦干净嘴角的酒渍,“什么促使你进入荒瀑神殿那种危险的地方?虽然你身手不错,但孤身一人行动,就是把脑袋拴在裤子上!”
“实际上还有别的同伴一起探险,可他们都被强盗和诺德亡灵杀害…”阿维尔摸了摸上嘴唇的短须,黑眼帘,浑身流露出一股伤感,“至于为什么要冒险——”
“我答应过一个人,我会找出足以战胜巨龙的力量,向她证明…”
“可惜,现在看来我不是那个料,两位都能从那块石碑上看出一些名堂,只有我像个傻子一样。我注定和龙吼无缘!”
罗伊叹了口气,他自身尚且没把龙吼弄明白,更别提帮助别人。
至于弗里恩,身为龙裔,虽说能吸收符文,但他得花时间来理解脑子里的知识。
“砰!”
突然间,一只手背爬满黑毛,粗糙坚韧的手放在几人面前的吧台前。
一位有着典型的诺德式刚硬五官,下巴胡须用皮筋扎成羊角辫,金发捆在脑后的男人突然唾沫横飞地大声问,xǐυmь.℃òm
“刚才你们说什么敬帝国?你们是帝国的拥护者吗?”
说着话,他的身体一摇一晃。
“够了,乔·战狂,喝多了就回家去躺着,别骚扰我的客人,”酒柜前的穿着围裙的客栈老板娘胡尔达,立刻双手叉腰,对他怒目而视,
“我就问几个问题!”
“阁下,实际上,我们并不站在帝国那边。”弗里恩右手掌擦干净脸上的唾沫,用一种礼貌的冷漠看着他,
“这么说你们支持风暴斗篷的叛军!”乔·战狂脸色一板,表情变得凶巴巴的,手中干涸的酒瓶挑衅般往弗里恩胸口推了一下。
“看来你讨厌风暴斗篷…我们也不认同它!我们两不相帮,保持中立!”阿维尔为罗伊传达道,
他并非诺德人,若不是万不得已,没兴趣插手这场内战。
事实上他更讨厌挑拨离间的梭默。
“没错,我们两不相帮,”弗里恩站起身,“和巴尔古夫领主看法相同,难道这里不是雪漫城,你要强迫我们改变想法?”
“呼…吸…中立,中立也罢了。”乔突气呼呼地摇了摇头,目光扫过两人的脸才后知后觉地说,“你们就是从圣地镇龙灾里逃出来的吧,显然你们没听过战狂家族的大名,对这个伟大的家族缺乏最基本的尊重,我不喜欢你们的态度,我得教你们个好!敢不敢跟我比一比喝酒!”
“你一个人单挑我们三个?”阿维尔狡黠地问,
“如果身为诺德人的你们不会因为以众凌寡而感到耻辱,那么我答应。”乔·战狂梗着脖子,眼神徐徐扫过三人。
“算了,就由我们的老大亲自来比试…”阿维尔一把将跃跃欲试的龙裔按到椅子上,“正好不久前活动了筋骨,现在也该润一润肠胃。”
罗伊走到这个浑身酒气的诺德男人面前,冲他笑了笑。
“但比试总得来点彩头吧,战狂家族的人。”
“那是当然,如果我输了就答应你们的任何一个力所能及的条件,我们家族在雪漫城还算有几分薄面。但这位金眼要是输了,哼!”
“以后每次见到战狂家族的人都必须鞠躬行礼!”他豪气地一挥手,“当然,不管输赢,酒钱都记我账上!”
罗伊不动声色地点头。
接下来,一名黑发金眼的英俊年轻人,一名脸颊粗糙,身形魁梧的大汉坐到了吧台前,信心满满的阿维尔和双手合在胸前,略微忐忑的龙裔站在他们身后。
还有几个喝得微熏的酒客伸长脖子,嘴角含笑地旁观。
乔冲着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胡尔达一点头,哗啦啦,两人身前很快堆起一排酒瓶,阿尔托、诺德蜜酒,麦芽酒…
“嘁!”乔·战狂原本略微迷糊的眼神突然清澈起来,似乎从微醺状态中清醒,“胡尔达,这么隆重的比赛,你都舍不得拿点白兰地和黑荆棘出来,以为我没钱吗?”
“我记得你还收藏着一瓶亚龙人麦芽酒吧?”
“胡说八道!”老板娘双手环胸地敷衍道,“睁大你的狗眼看看!我已经拿出最好的美酒待客!”
“那我们就勉为其难接受了。”乔冲着罗伊挑衅一笑,以一副胜利者的口吻说,“小子,待会儿挺不住千万不要逞强!”
“要不然发起酒疯,小心我对你不客气!”
罗伊仍然在笑。
他的体质是这家伙的两倍。
他还储备一记“激活”、底气十足!
“两位…嗝儿…先别忙着喝…”
突然间,一个沙哑慵懒的声音打断了比赛。
“本人山姆·古恩瓦瑞,美酒爱好者,这么有趣的比赛加我一个如何?”来者留着黑色大背头,身量很高,穿着简单而朴素,看上去像是法师或者学者的装束。
他极富魅力笑了笑,笑声里带着点玩世不恭,
“咱们三个来比酒量,谁要是赢了,我就奖励他一把附魔宝剑如何?而我不图别的,我赢了,就当找个乐子。”
“唰—”
客栈里的烛光照出一把雪亮的长剑,十字护手,柄头处镶嵌着猩红的宝石,剑刃薄如蝉翼,精致符文熠熠生辉。
剑柄上镌刻着一个意味不明的名字。
然而罗伊还没来及观测。
男人手掌一合,那把剑又消失在空气里。
“如此宝剑,落到你这么一位弱不禁风的法师手中,简直是暴殄天物!”乔眼目光掠过男人干瘦的身体,不屑摇头,随即燃烧起熊熊火焰,“你的奖品,我就笑纳了。挑战我答应了,这位金眼,意下如何?”
阿维尔翻译了一遍。
罗伊看了一眼“闯入者”——
一位三十六岁的法师,不过法术造诣比法仁加要低上不少。
一个酗酒的奇怪法师。
他点头。
“噔噔!”山姆喜笑颜开地坐在罗伊右面的高脚凳上,敲了敲桌子,老板娘立刻奉上一排酒水。
“那么两位…让我们共饮此酒!”男人端起了一瓶麦芽酒。
在他放纵不羁的笑容中。
这场酒量大赛拉开了序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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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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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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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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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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