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天在上!”
“后土在下!”
“——后土在下!”
涧内城里有一座校场,当黑天使飞进来的时候,校场正非常的热闹,人们编列成队伍,排列在校场之中,正随着校场检阅台上,那手持铁皮喇叭的唱礼官一起祭拜天妃娘娘,“天妃娘娘尊驾在船!”
“尊驾在船!”
“保佑我等平平安安,福寿万年,战无不胜,如有神助!”
“战无不胜,如有神助!”
亢奋的喊声传遍了整座城池,“天妃在船!天使在上!护佑我等,战无不胜!”
在校场之外,延绵的街道中一样热闹非凡,家家户户都敞开了自己的院门,每一间厨房里都传出了饭香,包着头,穿着吊脚裤和草鞋的妇女们在院子里满脸严肃的走动着,晾晒着雪白的纱布,传递着高浓度的烈酒,男人们则在耐心的磨着自己的砍刀,整座涧内城都在为即将到来的战争做准备,而且,他们的士气很高涨,和外头仓皇凌乱的弗朗机军队不同,涧内的华商们一个个兴奋得发抖,他们完全放下了自己原本的职业,尽量进入战士这个身份角色之中,彼此不断地确认着自己所属的小队,“我们什么时候操练?明日上午吗?还是下午?”
涧内——这个音其实就是闽南语发音的a,吕宋人把华人聚居地称呼为涧内,是因为来自闽地的移民们试图用a来介绍自己,吕宋的涧内城,可能就是全世界最早的aTown——这座城中之城经过百余年的建设,已经初具雏形,他可以说是和美尼勒城一起建设起来的,谁也不比谁年轻。美尼勒城因为得到了弗朗机人的看中,这才从港湾边的小集市慢慢地发展到了今天的规模,而华人几乎是和弗朗机人们前后脚来到了这里,美尼勒城里的教堂、房屋和道路,浸透了黑奴与土人的血泪,而华人们则在一边,贡献着他们的技艺和商品,一点一点,蚂蚁搬家一般地建设起了属于自己的涧内城。
这座城中城已经换过一批主人了,二十年前,吕宋排华大屠杀,万余名华人死于非命,只有数百人逃脱,又有数百人藏匿在弗朗机雇主家中,躲过了搜捕,血染红了黄土道路,让它们变成了软烂的泥沼,踩一脚下去,带出的是恶臭的污泥,当时弗朗机人甚至不愿自己来这样的污糟地方抢掠,他们采取最有效的办法——让黑人和本地的土人来这里搜索,等到他们返回之后,再鞭打他们,催促他们交出窝藏的钱财,如果有,那就最好,如果没有那就白挨一顿鞭子。
丰厚的白银回到了弗朗机人的腰包中,涧内城被遗忘在了城中一角,连土人们都不太愿意接近这座鬼城,只有侥幸留了一命的华人们沉默地搬回了这里,他们修葺着阴干后的路面,把沾了鲜血的污泥翻盖深藏,将残破的屋宇用便宜的价格卖给了后来人:这些华商死了,但他们的来历还在,他们还有族谱,还有在家乡的亲人。
这些亲人们,有些来南洋寻找他们了,有些得到的只是一封简单的信件,讲述了在美尼勒城发生的惨案,随信还有一些碎银——房子卖得相当便宜,但是,经手人和商船都并不从中抽头,五六两银子,就是这些背井离乡的南人留下的全部遗赠。
后来的人也都毫无疑义地付了这笔钱,并没有人耍无赖,因为涧内并非是一团散沙,恰恰相反,在买活军出现之前,涧内可能是全天下最有规矩,最和谐的城镇了——能在涧内安家落户的,全都是福建、广府两道出来讨生活的汉子,而且一定有训练有素的渔民带路牵头,他们在来路上也要帮着船员干活,早已习惯了有规矩的生活,真正的无赖到不了涧内,就算来了吕宋,华人也有很多办法来治他们。
而且,这些华人,全都是以宗族为单位,一帮一带这样迁徙过来的,福建、广府两道,地贫难种,多以出海打鱼为生,千年来的规矩,已经浸透了骨髓,出门在外,同乡人就如同船人,必须紧紧抱团,私心过重则如一团散沙,任人欺凌——不要以为涧内被屠杀的前辈,是因为太和善了才被人如猪狗般杀死,海上男儿怎可能如此死去?他们是死在战场之上,拼到了最后一刻!
岛上的西洋人一样付出了不少血的代价,最后才凭借正规军无可争议的战力优势,以及武器上的代差——华人这里连火铳都没有,弗朗机人可是个个盔甲齐全——这才打赢了这一仗。就连涧内的妇女,也在弗朗机人闯入时冷不防用刀带走了几个。
这些都是幸存者在讲古时常说的故事,他们指点着洞开的院门,回忆着自己收尸时的情景,“人就死在台阶下,一条长长的血痕一直拖到门口——她藏了一把小刀,一下就捅到那个红毛番的肚子里,又搅了一下,那个洋番的肠子都流出来了,别人只能把他拖出去,留下她一个人的尸体在那里……烈性女子,年年七月半我都给她上一炷香。”
每年七月半,涧内都大做法事,后来的华人们平时不动声色地住在凶宅里,好像就没这回事,但到了中元节这一天,在城里做事的华人也要请假回家过节,六十岁的老爷子也会抽一袋烟,随后叫上几个相熟的老友,背上一刀黄纸,慢悠悠地走在小巷里,在一些稀松平常的角落停下来,用烛台烧几张纸,看着灰烬温柔地落在黄土上,路翻过了,血痕就藏在人们践踏的实土下方,一尺?两尺?
当年的幸存者,现在还生活在涧内的只有一百人不到了,他们很多都死了,南洋这里天气太热,华人们要讨生活,总是活不久的,六十岁就算是高龄了。这些老华商也并非人人都孤苦伶仃,原来的家人死了,后来的宗亲又从国内航海到了这里,他们已有对吕宋基本的了解,融入得总比那些全然的陌生人要快得多。
新来的华人们,比原来的那些更低调,他们不再挑衅总督府的权威了,总督府对他们也多了一丝宽仁,死去的一万多个华人似乎用自己的鲜血建筑起了一面沉默的高墙:不论根本原因为何,上一次屠杀的直接诱因,是总督府对华人的蛮横役使,以及华人的过激反抗。总督强迫华人操舟出力,去攻打当地的苏丹,而愤怒的华人水手直接把尖刀送进了他的脖子。一万多人因此死去,总督府发现少了华人他们的生活根本无法继续,于是,现在双方各退一步,华人时常给总督府送礼,总督府也不再给他们摊派战斗任务。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了下去,华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很快又有了数千甚至上万,涧内的规模比从前还有些扩大了,这里看上去就像是羊城、榕城、泉州这样的华人城市了,那些城市该有的店铺这里一样不少,当铺、估衣铺、海货铺、裁缝铺、香粉铺、香烛铺、棺材铺——黄纸就是他们贩来的、铁匠铺……
人们忙忙碌碌地在这些商铺中穿行着,过着自己的日子,看着和从前一样,随和而又勤劳,地位卑下的那些人,总是有些逆来顺受的样子,但是,弗朗机人不知道的是,哪怕是家事最普通的人家,他们家里也有一柄刀,也有一根长矛。
涧内城多了一个校场,到了难得空闲的日子,青壮们会组织起来操练武艺,这一天的吃食由城中的富商支持——如果有人真的以为华人容易遗忘,他们就错了,华人并非是善忘,他们更多的是易于妥协,更多的是无奈,没有办法,为了谋生他们必须来这里,家乡实在太穷,吃不起饭……
但,事情才过去二十年,谁真的能忘得了吗?谁不是怀着恐惧,战战兢兢地在异乡讨着自己的生活?谁不是随时准备着下一次排华屠杀的到来?许多人都议论着屠杀的起因,有些人是看得很明白的——没有办法,华人实在是太聪明,太勤劳了,这个世界就是如此,如果你又聪明又肯干,那些愚笨的、懒惰的人,就会感到自己受到了挤压,就会变得恶毒起来,他们不会反思自己,让自己变得勤劳,恰恰相反,他们想的是能把比他们强的人干掉,那就万事大吉了。
但华人如果不聪明,不勤劳,不去抢占别人赚钱的空间,他们自己该怎么生活呢?这是个近乎无解的问题,下一次冲突迟早要来,人们只能一边等待,一边准备,他们永远不会有在老家时那种心安理得的放松感——虽然老家这些年来也不太平,下南洋讨生活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这些老人很多都出来十年以上了,他们记忆中的老家局势总还算是比较安稳的。
人生世上,犹如海面行舟,只能随波逐流,暂图一日的安稳,不去想明日的风波。渔民们也有渔民们的豁达,就这样,涧内城再度繁荣了起来,第一批华人的亲人们、同乡们,逐渐又将城市填满,有一度想来投奔的人实在太多,涧内这里几乎无法容纳,但是,从五年前起,故土前来的乡亲们少了——他们的家书中,开始出现了买活军的名字。
买活军的雪花盐、雪花糖,是华人们第一批接触到的买活军商品,买活军似乎不爱烧造瓷器,而华商们去壕镜贩货时最常买的就是瓷器和茶叶、丝绸,这都不属于买活军的热卖品,不过,他们还是慢慢地熟悉了这个南方新兴的势力,当作故事一样谈论着他们,似乎乡亲们没有来吕宋,而是转为去买活军那里,给他们做活了。
又过了一年多,偶然间,涧内城也有地方卖几份他们的报纸了,这些报纸往往过期很久,而且说的都是和涧内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不过,还是有不少识得几个字的匠人,眯着眼吃力地分辨着这些充满了白字的所谓‘简体字’,涧内的私塾先生也会朗读报纸上的话本故事给学生们听——学生们还小,而且生活在几种语言交杂的环境里,如果不用有趣的故事诱惑他们,学生们是不愿意学写汉字的,他们更愿意写弗朗机语,至少这带来的利益更大。
华夏……
放足……
福建道……
议和……
人们用隔岸观火的姿态,议论着故土的新鲜事儿,大多数时候,这些文章激不起什么风波,因为和吕宋的确没有任何关系,只有几个年轻人对华夏这个概念反应热衷,大多数人只是微微一笑:华夏,说得好听,他们倒是说汉语的华人,生活在吕宋,难道就说明这里是华夏领土了吗?若是如此,怎么不见个敏朝的官来管着他们?
当然了,官可没什么好东西,华人们对敏朝的官吏更不会有什么好感,他们倒更有可能和弗朗机人联手压榨民力,即便他们不喜欢现状,也看不到任何改变的可能,任何一种改变似乎都只会让局势变得更糟糕,更挤压华人在吕宋的空间。
日子只能这样,日复一日,永远有些提心吊胆地过下去,故土的消息也不算多好,现在福建道被买活军占领,说不定还要乱上几年,华人们一面庆幸自己身在海外,一面也很牵挂故土的亲人们,因此,他们对买活军的好奇增强了,城内也逐渐流传起了谢六姐的信仰,以及她的神仙故事。
“如果真的是神仙的话……”
大家不能不承认,买活军的货物是真的好,也听到了许多水手绘声绘色描述的神奇景象:水泥路、龙门吊、蒸汽机……这些都是想都想不出来的东西,只是在买活军开始卖小卡,开始往自己的报纸上添加版画印刷之后,人们才能模模糊糊地幻想一下,那东西的模样。很多华商的愿望便是亲眼看看龙门吊,因为这个东西和海运息息相关,而且,买活军并不禁止人们前去观看。
但是,对于谢六姐是否是天妃转世,城中的大家还是有些疑虑的,在涧内,天妃信仰根深蒂固,因为这里几乎所有人都是乘船过来的,美尼勒城本身也极度依赖航运,天妃转世是个非常慎重的名号,可不能轻易予人。而且,人们对所谓的岛船也是将信将疑,对于什么仙画、什么如意镜……更是难以置信,他们也不能说这完全是假的,因为连弗朗机商人们也在议论这些,信誓旦旦地说自己见过岛船的水手不止一个,有来涧内的华人水手,也有弗朗机商船上的老海狼。Χiυmъ.cοΜ
但是,他们总是不甘于这样承认谢六姐的神仙身份的。论据也很充足,“如果真的是神仙的话……怎么不来保佑我们呢?难道是我们不够虔诚吗?”
“我们既然是华夏百姓,所在之处就是华夏,怎么没有见到买活军的管辖呢?”
这些话,当然也不过是开玩笑般随便说说罢了,华人们并没有指望自己得到谁的保护,也习惯了承受异族的管辖。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故土的事和他们终究没有太大的关系,是买活军也好,敏朝也好,只要弗朗机人还和他们做生意,美尼勒城就会继续兴旺发达——
他们所没有想到的是,买活军居然占领了壕镜!赶走了盘踞壕镜百年的弗朗机人!这下子,买活军的确是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影响了,而且是负面的影响,华人商船不敢再去壕镜做生意,弗朗机商船也没法过来,因为买活军封锁了南海海域,他们只能在那霸停留。这让美尼勒城变得相当的冷清,生意不足从前的一半,而且,理所当然的,弗朗机人对华人的态度,一下就又变得有些猜忌起来了。
事情不止于此,很快的,买活周报刊发了一期对南洋影响重大的文章,他们宣称了买活军对三宣六慰的继承——美尼勒城当然包括在吕宋宣慰司之中了,也就是说,买活军现在认为自己拥有了对美尼勒城的管辖权,而且,他们已经有了开拓南洋的计划,庞大的船队会在数个月内离港南下……
从那一刻开始,涧内就完全摆脱不了买活军带来的影响了,他们平静的生活,注定要被千里之外的一篇文章,一个念头打破——买活军已经收回壕镜了,他们会立刻收回吕宋吗?如果双方要再起战事,生活在美尼勒城的华人们该怎么办呢?
有些胆怯的人几乎是立刻就想要逃走回故乡去了,他们也正是这么做的,但更多的人走不了:船只有限、孩子还小,离开了吕宋他们该去哪里呢?故乡早已没了他们的生计,拖家带口,此土难离啊!
那段时间,涧内的氛围是恐慌而又低迷的,人们如同无头老鼠一般在街头巷尾攒动着,有威望的族中长者院子里,聚满了心事重重的汉子们,朋友们三两小聚,议论着吕宋后续的局势,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愁容,他们对于买活军是有些不满的——话说得威风,可吕宋华人的处境,你们想过了吗?
说起来,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在那之后,又过了一段时间,北方的商船重新来到了美尼勒城,有个戴着义髻,貌不惊人的年轻人低调地走进了涧内城——
一年后的现在,涧内城里已经处处都是天妃的画像了,他们已经为战争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军粮、药品、兵器、盔甲。现在,他们正在校场中做着战前最后的动员,在买活军的船只出现的前一天,所有华人都平平安安地撤回了涧内城,这是个鼓舞人心的好消息,他们还造了新的矮墙作为防御工事,这工事看着不起眼,实际上是水泥造的,相当的坚固。人们的心情要比二十年前沉稳了许多,而岛船、挽联、天使上神的出现,更让华人们的情绪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峰。
“二十年冤血未凉,是啊!血还没有凉,仇也还没有忘啊!”
“谁说我们不是华夏的百姓了?我们说汉话,我们写汉字,我们汉人站在吕宋的土地上,华夏的政权愿意保护我们——这里就是华夏的土地!吕宋宣慰司也是时候重回华夏治下了!”
年轻人们亢奋地从校场中出来,一边议论,一边经过街巷回家去了,他们刚刚在校场中经过了天使的审阅,这让他们更是士气大增,谈笑中意气风发。“有人管我们,我们就从它的管,我们就是六姐菩萨的活死人了!”
“六姐菩萨就在岛船上吧!”
“真想上岛船去看看啊!”
“回来了?”
他们的母亲有许多刚刚拜过神,身上还有缭绕的香烛味儿,“快去冲澡睡觉!明天还要去校场操练呢——唉!”
她们到底还是忧愁的叹了口气,只是这担忧不是儿子们会注意到的,他们的情绪还是很高,“知道啦,阿嫲,啰嗦哎——这大晚上的又烧的是哪门子香啊?”
看到阶下的一注线香,他们不说话了,而是娴熟地上前双手合十,深深一拜。“先人保佑,沉冤得雪,大仇得报——你们的仇将要报了。”
这一夜,尽管城中再三声明,小心火烛,但城内依旧缭绕着香烟的味道,到处都可以见到星星点点的香火,在南洋潮湿闷热的气候中一明一灭,年迈的老人拖着步子,走过蜿蜒的街巷,指点着老屋中的新住户,“井边上一个……对,门槛上一个,就是这个坑这儿……屋里还有一个,受了伤藏在灶台里……都记得,都记得。”
他秉着幽幽烛火,在黑夜中缓步而行,口中喃喃念诵着天妃的名号,“怎么能不记得,把自个的名字忘了,都还记得……死了以后,四百年,五百年,也还记得……”
谁说华人健忘?这些记忆,刻骨铭心,只是从前,他们从来就没有忘却以外的第二种选择,现在,当岛船把另一种选择直接撞进了美尼勒城,撞到了弗朗机人的鼻子底下,深埋于道路的血污,似乎又重新翻涌而出,冒着血味的泥泡汩汩而出,流进了美尼勒城的教堂里,安静地凝望着十字架上闭目安宁的神像,似乎在无声询问:
你呢?
善忘的只有华人吗?
你见证了这一切,你还记得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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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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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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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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