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本无名,只因镇子落成后,匪寇云集,才被世人换做‘强人岭’。意思再明白不过,此地强人出没,请多加小心!
半山腰的密林内,有一座破败的佛门古庙,大部分遗址都已被荒野吞噬,只留下几间殿宇残基,断垣兀立,藤蔓与杂草横生。
柳书竹的童年多半是在这庙里渡过的。
强盗们不敬拜鬼神,自然也不会害怕所谓的佛陀菩萨。但即便不信,也很少有人愿意进寺庙里寻晦气。
他偏偏反其道行事,自以为万无一失的小金库,就藏在主殿的佛龛下。
殊不知,镇上倒有一大半的人知晓他藏宝的位置,只不过都懒得挑破。天痞先前还偷偷来过,把他新抢来的东西查验了一番,又原封不动的放了回去。
在柳书竹之前,响马镇上从未有过孩子。可以说,他是在众匪的看护下长大的,是整个响马镇之子。小萝莉名叫‘璇儿’,父母皆是远道慕名而来的强盗。两年前,在进山狩猎时遭遇了意外,不幸双双罹难。
是以,这两个家伙都是镇子里的活宝,成长境遇特别。
二人从小接受的教育都是些‘你不抢别人,别人就来抢你’的强盗理论。
一个满肚子坏水,所过之处鸡飞狗跳,连一众恶匪都感到头疼无比、防不胜防;另一个古灵精怪,别看话都未学全,已经是争着抢着要去干‘大买卖’,在这一行里也算少有的勤勉。再长大些,也不会比柳书竹逊色。
第二天,柳书竹带着小萝莉,骑上黑虎,早早的奔山上的古庙而来。他放心不下私藏的宝贝,几乎每天都要上山‘巡视’一番,兴起时,偶尔也会在庙里生火过夜。有黑虎在身边,安危自然不用别人操心。
小萝莉骑在黑虎脖颈上,摆起小腿儿,抱着一株紫阳参大啃大嚼,柳书竹看的又气又心疼。
千年老山参是至上补药,紫阳参更有‘参王’美誉,所含药力非凡,摄入的分量要慎重,像她这样的吃法,简直跟吃砒霜没什么两样。
即便是自吹为‘响马镇第一修武奇才’的柳书竹,也不敢拿来当胡萝卜啃!
偏偏小萝莉的体质就如同无底洞,仿佛怎么都填不饱!
“暴殄天物!”柳书竹习惯性的给了她一记爆栗,“赔钱货,照你这个吃法,小爷抢多少东西都不够你糟蹋的!”
“小气鬼!”小萝莉没好气的嘟嘴,“没有人家的无师(私)衬托,你顶多就是个走单的。哪有昨天那样华丽丽的出场来让你装,这是人家应得的!”她理直气壮,自认为说的很有道理。
如果没有她,柳书竹只是一个人,也就是俗称的‘走单’。
匪聚为寇,落单称贼。‘巨寇’和‘毛贼’,前者称呼上听着就让人舒服。有了她之后,年纪先晾到一边儿,俩人好歹也能算得上是‘团伙儿作案’。
说着,她还不忘费力掰下一块扔给座下的黑虎。
黑虎张嘴接住,直接囫囵咽了下去,估计它也懒得分辨紫阳参跟寻常的山参有什么不同,只是受用的眯起眼睛,颇具灵性。
“你对自己人这么狠心,以后别指望当头领。”小萝莉揉揉后脑,“打了璇儿不能就这么算了,一会儿人家还要吃!”
“还敢顶嘴!”柳书竹狡辩不过她,只得又赏了她一记爆栗。
密林内寸步难行,如果不是黑虎,起码要花上半天时间才能爬到古庙所在的位置。
古庙规模不小,只不过现如今辉煌已逝。
地上的砖石大多缺角,仅存的主殿也已塌了一半。好在剩余的部分还算结实,历经多年风吹日晒、土木侵蚀,暂时没有要倒塌的迹象。
到了这里之后,柳书竹急匆匆下了虎背,跑进主殿,搬开佛龛下隐蔽处的青石板,查验私藏的东西是否都还在。
“大黑,去猎一只黄羊来,让书竹哥哥烤了给咱们吃!”
黑虎似能懂人言,转身再次没入山林。小萝莉腻在柳书竹身边,软磨硬泡,不是问他要这个尝尝就是要那个闻闻,弄得柳书竹无奈,不得不拿出些灵粹打发她。
殿内十分空旷,正中的地上摆着一尊泥塑的菩萨像。
泥塑持盘膝坐莲花姿,颔首合十,意态典雅,佛体端庄,与常人的比例一般大小。原本漆了红色的彩绘,已快脱落干净,整座大殿内,就只有这一尊塑像。
菩萨像原本在佛龛上供着,是被柳书竹‘请’了下来,平时都拿来当做石锁,抛来抛去的锻炼气力。
佛门是古来大教,传承久远,天下间少有。寺庙禅院开枝散叶,遍布中州。
关于这座古庙的来历,附近的山民有些谣传,说这古庙的年头久了去了,少说都不下几万年的历史。更有甚者,说古庙建成的时间可以追溯到上古年,还要早于整个盛武时代。
上古年,那是一个恢弘无比的大年代,是一段人族圣贤雄霸中州的古老岁月,久远到几乎无法考证。
传说中,上古年末,有一尊菩萨驾着血莲从天而降,坐化于山腰!
是时,腥风肆虐,血浪滔天,方圆几十万里河山都被血海所吞噬,整座庸凉山脉也跟着沉入海底。
直至千年后,血海才慢慢退去,大地重现光明。又数千年,等残余血气散尽,万物才得以蓬勃,生机逐渐复苏,但却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旺盛。
先民们心生敬畏,认为是人类的罪孽触怒了上天,才会招此大劫。
于是,在此地修筑庙宇、开山辟路,年年宰牛杀马,祭献生灵,以求浩荡佛恩!
而那尊坐化在此地的菩萨,则被后人称为——血菩萨!
刚听到这个传说时,柳书竹尚且年幼,他当时可是给唬的不轻,将信将疑的问那讲故事的人:“你信吗?”
“谁信谁是孙子!”
中州地大物博,广袤无边,最不缺的就是神乎其神的传说。
庸凉山脉自古不太平,世事沧桑,久经变幻,即便当年有个野和尚在这里抹脖子上吊、被打柴的樵夫碰巧看到,这么多年过去,也早已被夸大的玄之又玄。
在他看来,更大的可能是有一股悍匪曾盘踞在山腰,假冒僧侣做幌子,在山中杀人越货。匪势浩大,恶名远播,甚至不惜修了庙宇故弄玄虚。
没办法,鹿阳山地域出产千年紫参、鹿角斑纹兽,门中擅炼奇药;月王城的骑兵所向披靡,天下称绝;而庸凉山的特产,则是一股股的山贼强盗,打也打不尽,杀也杀不绝。
古人向来又喜欢吹牛,屁大点事都要记载成世界末日,所以也就有了上面这个荒诞不羁的传说。
今人亦是如此。市井中,天痞的形象据传有小山那么高,出生时就是独眼巨人;谢二娘则是母夜叉托生,每天都要吃几个活人解馋;就连满身书卷气的萧拂衣,都被人说成了妖兽作怪,是一只化形的山羊精变的。
个中是非曲直,可见一般。
柳书竹虽对佛教了解不多,但也从未听说过佛门中还有一尊‘血菩萨’。再说,菩萨慈悲为怀,哪里见过宰牛杀马血祭菩萨的?
菩萨要是知道了,岂不被活活气死!
他本就没有半点敬佛之心,十岁大的时候,武道略有小成,觉得这尊泥塑的重量拿来打熬臂力正合适,所以也就干出了大逆不道的渎佛之事。
三年多时间,还没失手把泥塑摔了,已经算是对得起菩萨本尊,丝毫不怕遭了天谴。
每当镇上的众匪问起,他自有歪理——菩萨要是那么小心眼,跟一个小强盗计较,还当哪门子菩萨,干脆一起来镇上入伙得了!
泥塑重两百斤左右。
习武之人,内修本命真气,外淬筋骨发肤,辅佐武技招式,便能迸发出常人不敢想象的战力。而力量跟修为成正比,修为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武者气力绵长,并能依此划分出高低等阶。
力百斤者,为初阶武者;力三百斤,为中阶武者;力五百斤,地位更高一筹,真气雄厚,在世间可称一流,也就是高阶武者;再往上,便是辟谷期强者。
辟谷强者内力已入化境,真气游走随心,能聚气为兵,武力不凡!
例如,响马镇上的三位头领,都拥有辟谷期修为。天痞的拳头和萧拂衣的掌势,都有不下千斤的力道,谢二娘的兵器重量也十分骇人。
别看柳书竹年纪轻轻,八岁时已入初阶,十岁时就能力举两百斤!
悍匪们的绝活被他学去不少,东拼一招西凑一式,外加三位匪首的指点和私藏的灵药补品,或许再过半年,他就能够迈入中阶武者的行列。
“武道大宗师几乎能够做到破空高飞!”
这句话就像是一句魔咒,每每听到,都让柳书竹血气上涌。
脚踏流云行天路,仗剑高歌任我行,一直都是他的梦想。
但宗师也不代表武道的尽头,大宗师其上,更有武者大帝,威名冠绝天下,武技震烁古今,一人横空,万古流芳!
上古年,圣者和贤者叱咤风云,无限风光。而上古之后,圣贤绝灭,盛武时代来临,中州便是属于武者大帝的舞台。
可以说,每一位大帝,都是神一样的存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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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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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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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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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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