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辗转思>第 183 章 第 183 章
  过了数月,李绝终于下旨,他封了冯蓉为永嘉夫人,冯老先生为镇勇伯,又有各种厚赏,以及赐了宅邸等。

  文武百官对此倒是并无异议,毕竟自古以来,约定俗成的道理,后宫妃嫔的家人是会得到各种封赏的。

  而且皇帝也没怎么逾矩,反而很有分寸。

  比如,本该最先厚封大赐的靖边侯,却只得了些许贡缎、古玩之类,至于爵位或者实职上,却是半点都没得到。

  不过倒也有个例外,那就是靖边侯的二公子容霄,被提拔进了五城兵马司。

  半年后,却进了京畿司辅佐霍康,掌管京畿二十三县的军政。

  容霄很意外,推辞了数次,他最是敬畏庾约的,实在想不到有朝一日,自己竟会接手庾约的军权,他自忖并无这种资格。

  李绝道:“你在盛州经历过生死,不是个没经过大场面的,又在兵马司历练过,军司的大事,自有霍康处置,你权且当个他的副手。而且,这个职位要的,并不是那些太过于精明强干的,首先需要的是绝对的忠勇。”

  容霄肃然明白,便勉强先应承了,只兢兢业业地跟着霍康行事。

  此刻,早跟先前那个不知世事的侯门贵公子判若两人了。

  侯府之中,谭老夫人跟苏夫人虽然没得封赏,心中自有微词,但却知道容霄坐在这个位子上,举重若轻,只要容霄有出息,她们怎么样,倒也罢了。

  横竖如今更加操心的事儿又多了一件,那就是容霄的亲事,不知为什么,不管是哪家的姑娘,容霄都不感兴趣,起初苏夫人跟谭老夫人一致觉着,容霄看不上也成,横竖他值得更好的,只慢慢再找罢了,谁知他所愿的,并非那所谓更好的。

  两年后。

  四海靖平,盛州传来消息,小信王李重泰,将不日回京面圣。

  这也是因为边关辽人,已不能威胁盛州。

  小信王进宫觐见,将盛州的情形一一面禀太上皇、李绝,旁边却还坐着个小人儿,年纪虽不大,难得的一本正经,正是玄佑。

  原来这两年内,玄佑不是在太上皇身边,就是跟在李绝身旁。

  不知为何,李绝很喜欢带他上朝,玄佑小小年纪的就习惯了听大臣们讨论国家大事,回头在内宫,又听太上皇说起帝王心术。

  耳闻目染,不知不觉,已然不再是先前那个狗嫌猫不理的顽皮小子,其庄重大方之态,不仅让百官们心中喜欢,就连头一次见他的李重泰,都啧啧称奇。

  不过,也只有李绝知道,玄佑在外头自然是极讲规矩气质,可是回到星河身旁,却仿佛仍是那个天真烂漫的小娃儿了。

  李绝冷眼旁观,竟不知这是好事坏事。

  不过,玄佑之所以变化这般之大,不仅仅是太上皇跟李绝的功劳,更有一个很大的原因。

  那就是,星河又给玄佑添了一个小妹。

  星河因知道玄佑的脾气,怕他又闹脾气,便时常地教导他要对小公主好,当哥哥的,一定要保护好妹妹等话。

  玄佑自个儿就是个孩子,但在听到星河温柔地告诉这番话的时候,他仍是挺起了小小地胸膛,非常郑重地点头。

  如今小公主已然一岁多了,生得大大的眼睛,雪白的肌肤,活脱脱一个美人胚子,乖巧可爱非常,满宫内无不赞喜,太后尤其喜欢,她自个儿没生出个女儿来,得了宝瓶公主,喜不自禁。

  加上小公主着实可爱,竟也成了其他太妃、太嫔们争相宠爱之人。

  小信王说完了大事,李绝笑道:“怎么没把孩子带来?”

  李重泰道:“年纪还小,怕路上吵闹不便。而且……鹃儿又有了身孕,不然也就一并上京了。”

  “好福气啊。”李绝大笑。

  “等他们再长一长,就可以回京面见太上皇跟皇上了。”说着又看向旁边正望着自己的玄佑:“当然,还有太孙。”

  李重泰所说的“鹃儿”,并非别人,正是先前被李绝所救的耶律鹃,原来上次李绝回盛州,她也义无反顾地跟了去。

  耶律鹃住在信王府里,一来李绝跟她极少碰面,二来跟小信王朝夕相处,不知不觉便移了情。

  李重泰起初不知耶律鹃的身份,后来知道,却是木已成舟,加上耶律鹃不想再回辽都去,所以李重泰给她改了名字,只叫她姓“叶”,留在了王府。

  如今已然生了一个女孩儿,而腹中也又有了三个多月的身孕。

  太上皇很是嘉许了小信王,又对玄佑道:“皇爷爷有些劳乏了,佑儿陪我进内可好?”

  玄佑即刻起身,像模像样地扶着太上皇向内去了。

  太上皇这是故意给他们哥俩相处的机会,李绝站起身来,走到李重泰身旁。

  两人缓步向外,李绝道:“这次李栎叶没回来?”xiumb.com

  李重泰道:“说来有些奇怪,从上次她跟庾凤臣回到盛州,两个人的关系便很是古怪……像情人不似情人,像朋友不像朋友。”

  “然后呢?”

  李重泰皱眉:“我冷眼旁观着,叶儿很喜欢庾凤臣,不过庾约嘛,也不知他怎么想的,倒像是个贞节烈女的做派……”

  李绝的唇角一抿,差点要笑,咳嗽了声:“这么说,两人没有成事?”

  “没呢,”李重泰摇头,突然疑惑地看他道:“皇上不知道么?一年前,庾凤臣已经离开盛州了,他好像是跟叶儿有个什么一年之约,约定期限到了,便一走了之了。”

  “这个人,鬼心眼儿多着呢,他总有法子,李栎叶要跟他斗,还嫩着。”李绝说了这句,道:“她聪明的,就别去招惹庾凤臣,若真惹恼了他,只怕就不能好聚好散了。”

  李重泰瞥他一眼:“皇上可知庾凤臣去哪里了?”

  李绝冷笑:“那个人……真够厚颜无耻的,他去了驿马县,装模作样的,非但给我添堵……”

  小信王不语。

  李绝负手,看着玉栏杆外的晴好天色,微笑:“不过也罢了,他要如何就如何,反正今生今世,他……”说到这里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不该跟李重泰说这些,当下清了清嗓子:“在京内要住几天?”

  李重泰道:“去……拜祭母妃,至多两三天吧,盛州毕竟还是空缺不得。”

  “说的是。你我现在,也都是身不由己。”李绝由衷感叹。

  李重泰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却听李绝又自言自语般地:“不过,也说不定……”

  “什么?”小信王不懂这话的意思。

  李绝笑道:“没什么,我随口说说。”

  这日李绝回到寝宫,却见有两个小箱子放在桌上,零零散散的东西摆了一桌子,扫过去,好像并没有什么珍贵物件。

  星河没叫宫女动手,自个儿正拿着鸡毛掸子,在扫上头的灰。

  李绝看的稀奇:“这是在做什么?”

  星河把鸡毛掸子放下,从桌上拿起一本边角卷翘的书:“我今儿才想起来,之前进宫的时候搬了的这两只箱子。你瞧瞧这是什么?”

  李绝接过来一看,惊喜交加,哑然失笑:“原来,姐姐还留着这个?”

  在他手上的,赫然正是当初在驿马县,他教星河识字的那本《千字文》。

  星河笑道:“何止呢。”把箱子旁边一小袋东西拿过来:“猜猜看这是什么?”

  李绝哪里会晓得,接了过来稍微掂量:“怎么像是银子?”

  星河笑看他一眼,打开口袋,把里头的东西倒在手上。

  那是有点发黑了的银锭子,在纤纤的素手上格外醒目。

  李绝猛然一震:“这是、当初我……”

  星河看着手中的银子:“是啊,是你当初……跟惠王殿下要的那二十两银子。还有……”

  又从旁边的那本《声律启蒙》中翻出了一张微微泛黄的纸:“这个,是你当年让霄哥哥转交给我的地契。”

  当时她打算要离开京城的时候,这些,可都是不能丢掉的、重之又重之物。

  星河感喟,把这些放下,又将旁边的一件颜色发旧了的夹袄拿了起来。

  李绝即刻道:“这是当年姐姐借给我穿过的……”

  “还好你记得,”星河笑道:“算是有良心。”

  李绝挑眉:“这怎么能忘了呢……”

  有着她身上馨香的袄子,曾被他爱不舍手地拥在怀中,轻嗅那香气,试着亲一口,纠缠揉搓的,像是就抱着一个人。

  星河看他的表情有些古怪,却哪里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自顾自又指着另外的说道:“这两件,是祖母给我做的,我一直没舍得穿。”

  这些东西,都是星河的宝贝。

  之前从侯府去国公府,也珍而重之地收藏在一个小木箱子里,谁都不能碰,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绝世至宝呢。

  李绝眼中的笑都带着甜意:“你没开一开我的箱子?”

  “你的?”

  李绝道:“只许姐姐有珍藏的宝贝,不许我也有压箱底的么?”

  不过话虽如此说,李绝却并没有真的拿出什么宝贝来给星河过目。

  他有两样东西最不能舍弃,第一,是星河在驿马县给他亲手做的那件夹棉的道袍,当年,在盛州熬过两年,那件道袍几乎都给他穿的褴褛破损了。

  加上跟随他“身经百战”的,道袍上有被刀刃划过的撕裂,也有给箭簇射中的惨烈,棉絮有飞漏出来的,也有被血染红的。

  当初在军中跟李绝亲近的那些军士,不止一次看到过李三郎手拿着针线,仔细地缝他那件宝贝道袍的认真模样,若不是知道他不缺衣裳,简直要以为他就真穷到这份上了。

  之所以不肯给星河看,便是知道她看到后,一定会很难受,那件袍子跟他一样,承受了很多。而有的伤,李绝愿意扔在身后,埋在泥中,永不让她知道。

  他倒是给星河看了那只缀小珍珠的银钗。

  星河几乎都忘了这枚钗子,可见他竟珍重地密藏着,这般心意,自然不必再说。

  小信王启程回盛州之后,皇帝主持了一年一度的击鞠大赛,两队人马,你争我夺,虽伤了数人,却异常尽兴,百姓同欢。

  就在击鞠赛之后,李绝同太上皇有了一次促膝长谈。

  据在外等候的内侍们所说,太上皇仿佛罕见地发了怒,只是不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什么。

  当天夜晚,李绝回到寝宫,正玄佑跟宝瓶两个在星河身边儿玩闹,玄佑看到李绝回来,立刻停住,宝瓶却还赖在星河怀中,只顾喜欢。

  星河却也听说了李绝跟太上皇争执的事,便把宝瓶交给了奶娘,又对玄佑道:“早点歇息,明儿平姨要带他们家的小虎子进宫来找你玩儿呢。”

  玄佑这才喜欢起来,拉着宝瓶的手,在宫女内侍们簇拥下离开了。

  李绝走上前,探臂把星河抱入怀中。

  星河生恐他遇到什么难事:“怎么了?好好地为何跟太上皇……又有什么事儿,不能把气压下来?”

  “没事儿,别担心。”

  星河一笑:“我倒是听说了,好像是又有两个朝臣,提议让你选妃?”

  李绝微怔:“你怎么总打听这些?”

  星河哼道:“我在太后那边儿,已经是有点儿不‘贤惠’了,我怎会不知这些?”

  太后跟她提,让她为李绝物色人,星河就支吾搪塞,久而久之,太后也懒得做恶人了。

  李绝说道:“那些朝臣口口声声是为皇嗣着想,我又不是绝后了,不是已经有两个崽子了么?再说,他们一个个无非都有私心,想要弄些裙带关系而已。”

  “话虽如此,后宫空虚,好像确实说不过去?”星河口是心非地大度着。

  “哼,所以我今儿跟太上皇提了个一劳永逸的法子。”

  “什么?”星河赶忙问,有点担心他不知又想到什么奇怪的点子。

  李绝凑在她耳畔低语了一句,星河果然满眼骇然,失声问:“你……你当真的呢,还是跟太上皇赌气玩笑?”

  “说实话,这念头我心里不是一朝一夕了。要不然,为什么先前特意让玄佑跟着我上朝?”

  星河的唇动了动,又呆看他,半晌才有些惊慌地说道:“不不,虽然这样好,但你让我离开佑儿,还有宝瓶,这怎么成?”

  原来李绝的主意,竟是将皇位传给玄佑,而他要带着星河离开京城。

  就算这两年太上皇修身养性,有些超然物外了,但听了这荒谬想法,却仍是忍不住生了气。

  李绝亲了亲星河的脸颊:“是我自私也好,我不想一辈子囿于京内,这几年,不过是尽责而已。如今玄佑日渐大了,这个小子……我看他像太上皇多过于像我,又是太上皇一手调理出来的,再过个两三年,一切不在话下。”

  他从小在外云游惯了,如今多半时光都在宫城之中,劳乏点无所谓,这几年他也着实按捺,循规蹈矩把事情做的最好。

  只要他用心,以他的能耐,自然游刃有余,朝野称颂。

  可是一天十二个时辰,至少是七八个时辰是要用在朝事上的,虽然说回宫便能见到星河,但这不是李绝想要的。

  他当初继位,就是为了星河,如今反而本末倒置,他竟成了皇室跟天下的奴隶,而星河反倒成了其次?

  如何了得!

  他想要的是朝朝暮暮,而不是在繁忙的政务之余,才能“忙里偷闲”似的跟星河相处。

  “姐姐,”李绝握着星河的手:“跟我走吧,就像是当初我教你认字,可有一句话叫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想带你去看更好的风景,想陪你走遍每一处大好河山……只有我们两个,好不好?”

  星河心向往之,但想想孩子们,却不忍心:“可是……”

  李绝抱紧她:“不要想他们,玄佑是注定要做皇帝的,当皇帝是何等滋味,我知道。别对他用心太甚,至于宝瓶,也是宫内千宠万爱,就是她年纪有点小,不然……咱们带着也行。”

  “不不,带走宝瓶,佑儿更难过了。”星河不由自主给他带着走了。

  “那就都留下,”李绝巴不得如此:“你难道不信太上皇跟太后会把他们照料的极妥当?”

  星河当然不是不信,事实上,玄佑如今十天里却又七八天是在太上皇那边的,连宝瓶也有一半时间是在太后那边。

  李绝道:“那就行了,放心交给他们吧。何况,我也真想让太上皇多操劳几年。当初以为他要驾鹤西游了,而我又……才接了这个位子,没想到他还挺能撑的,倒是不能让他过的忒松心了。”

  星河又难过,听了这几句,又想笑,李绝知道她心里必放不下那两个孩子,少不得用尽浑身解数。

  他拼尽全力地,几乎想钻到她的心里去,就算撒赖也好,厮缠也好,不择手段也好……总之得让星河心中,想自己比想他们任何人更多些,总之他自始至终,所想要的也只有容星河。

  次年,成帝宣布退位,传位于皇太子李玄佑,朝野震惊。

  京郊十里梨花林,花开如雪。

  一阵琴音缓缓逸出,知道韵律的,一听便知那是《酒狂》,只是此番,并没有压抑藏匿的郁郁不快,而只有散发而出的浓情蜜意。

  偌大的梨树下,身着藕荷色轻衫的女子轻抚琴弦。

  在她面前,是一道矫健的身影,手中的长剑如游龙,伴随琴音,腾身起跃。

  酣畅淋漓,剑气激荡,惊扰了满树梨花,花如雪飞。

  而在漫天如飞雪的花瓣之中,那舞剑的人衣袂飘扬,徐徐落地。

  纤指拂过琴弦,却又给他轻轻握住,放在唇边轻轻一吻。

  袅袅的余音之中,他们十指交握,唇齿相合,于纷乱绮美的梨花雪中,青春作伴,肆意为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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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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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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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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