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火药和蒸汽机让文明时代又苟延残喘了一百年,皇帝们和他们的宰相、爱将为之弹冠相庆。
他们吹嘘:没有一个万夫不当之勇能抗衡帝都的新军——不,一万个万夫不当之勇都不能抗衡帝都的新军。
三万新军十步一哨、五步一岗,不存在任何防御死角。
他们的连珠火铳可以连续射击二十发子弹,一次十个呼吸的排枪射击可以把三十丈内的任何活动物体打成筛子。
更不用说,帝都的外城还守备着五百辆精钢打就的奔雷车,奔雷车一次冲锋可以直接在城墙上轰出一个大洞,每辆奔雷车上还配了一部神威将军级的火炮。
结果,文明时代的末代皇帝徐一凡被一柄百丈外驰来的十倍音速飞刀洞穿咽喉而死。
五百奔雷车和三万荷铳实弹新军全成摆设。
刺客仅是个金丹境界的武圣。
一个被革出修真门派的外门弟子而已。
乱世从此完全拉开序幕。
玻璃是三大发明中唯一留下美好记忆的东西。
古代的女人是对着清波和铜镜梳妆的(和我有同样春-宫书籍学习经历的读者一定像我一样了解。我枕头后的秘密小书箱收集了很多,期待和大家分享),而现在她们可以对着能让纤毫毕现的大玻璃镜柜宽衣解带。
玻璃发明后,铜镜在十年内退出了历史舞台。只有道门才会使用铜镜充当捉鬼的法器。其余的铜镜都成了古玩家炒作的文物。
百里镜、潜望镜、夜视镜、防风镜、眼镜……这些林林种种的玻璃制品淘汰了古时的“神目”职业。戴上眼镜,成了学童和儒生们的新奇装束,乃至几乎成了某些儒生脸部的主要特征。即使没有文化的粗汉和暴发户,也在时代的感染下,莫名奇妙的戴上一幅没有度数的眼镜。
——这是我对身为海盗头子的父亲,唯一、真正不满的地方
——他是一个裸眼能看清十丈内的蚊子眉毛,白昼中分辨出一里地上全部物体的金丹武圣,戴什么坑爹的眼镜啊!
现在他就戴着一幅没有度数的眼镜,专注地看那张泛黄的、标着“白云乡”的羊皮海图(庆幸的是,我爹几乎从不看书,这种要戴眼镜的情况是少数的特例。)
“爹,空儿来了。”
我笔直挺立,木无表情。
眼睛其实早已贼贼地瞄遍爹的主舱,既没有棍棒,也没有火钳,我暗暗舒了口气。
此时的我反而希望他一直不要把眼睛摘下来。我父亲一旦决心动手整人,就会去掉自己身上一切影响判断的不理智物体。
“今天你对芷儿说了要讨她做老婆?”
我丹田里的火冒了上来。
——慕容芷这小贱人太不仗义了!我不过说你几句下流话,就走那么极端的报复我的路线。要是你当时不回嘴,稍微装下可怜哭出来,我就立马道歉了啊!其实你跑掉后,我就对皇天发誓以后不再调戏你了,你干嘛非要弄个不死不休呢!
“她骂我是强盗的娃,也就是骂爹是强盗。我就要让她做强盗的老婆。”
——既然你做的出,我也做的出。你说要嫁状元郎,就是说我这个强盗儿子配不上你咯!那你不是骂你干爹是强盗吗?哼,我爹还讨了太守的女儿做老婆呢!
父亲竟没有发怒。
以他当年的性格,早已经迁怒杀掉几个奴隶了吧。
他反而默然了一会儿,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以前是禽兽,不是一个人,现在是了;我不想我儿子现在是一个人,以后却不是了。你和妹妹的事情就这么算了。任她嫁个好人家吧。”
“爹?”
我迷惘地望着眼前这个男人。
他光头,一道十字伤疤趴在额上。右手的大拇指缺了一根,黑鞘宝刀不离腰际。
这确实是我爹。
但说的话怎么转了性呢?我娘长期不懈的儒门光辉照亮了他?
“还不是乱世的时候,强盗要讨到公主是很难的事情。强盗首先要做很多的坏事,等坏事做的实在太大,官军就会来剿他。然后他要杀掉很多官军,这时候朝廷就来招安了。招安后会派他去打同样的强盗。要是他到时候还没有死掉,朝廷可能会把一个公主赐给他。可能还是某个王爷生的冒牌公主或者皇帝老儿认的狗屁义女。哈哈哈哈。强盗要生个公主的儿子可不容易啊。”
父亲莫名奇妙地笑了,我觉得他老了。
“乱世要讨一个公主就容易得多。像我这样的人,直接杀了你娘全家,不就上了你娘的床,把你搞出来了吗?”
——是啊,太平的年代有多糟心曲折啊。强盗的鸡-巴就不能去公主的肚子里嘛?又不是有主的花,比妓女还小气。
“但我已经倦了。”
我愕然。
“能轻易到手的东西也会轻易地飞走。”
“我娘对爹爹始终没有二心。”
“因为她在这个乱世还死抱着旧时代的纲常不放,一个强奸来的娇小姐还会死心塌地跟着我。在乱世遇到一个还在太平梦里的蠢女人,我真是个幸运的强盗。”
臣弑君、子杀父,妻鸩夫,人相食。兄弟相残,国人相杀。
这是乱世的道。
或许父亲已经失去了在乱世生存的强者之心,我们只好去寻找能让弱者活下去的世外桃源。
他爱抚着羊皮海图,
“还有七天的航行,就能到白云乡了。刚才头目们报告,过洋的风浪已经过去。潜望镜的前方出现了城墙楼阁的景象,看上去没有边际。我让家眷们都回住宿区,我们的大楼船准备上潜。”
这又是父亲毫无计划的人生里一件破天荒的奇事(如果说父亲有所谓的计划的话,大概只有不断练武、持续变强一条)。
——只花了一年半多,我们已经航行了近十万里,接近了目的地,顺利得诡奇。
“太好了!以后我们家就不做强盗了。”
我由衷地赞到。
即使是乱世,妓女和强盗还是被瞧不起的东西。
像南宫大头目这个老东西,明面上就是泽被数郡的大善人,广陵城做正经生意的大老板,良民,妈的。
如果可以,我们家也想做良民,像他一样风光啊。
——如果不做强盗,我能干什么呢?
一年的航海生涯中我经常思考这个人生问题,因为大量的空闲时间需要东西填充:
大概学地主那样买一块肥田,在当地期望能搞到一匹好马。
然后——
秋冬宅家看春-宫,春夏策马寻野花。
白昼当刀买酒嚎,晚抱娇妻弄乌鸦。
我要当个恶少,然后出钱买个举人什么的,就像古代笔记里写的那种生活滋润的恶少。
“好了!帮我披甲,你也披甲,随我登甲板!”
为什么?
我们就要到白云乡了,为什么还要打杀?是准备先清下场吗?——这不还是海盗作风吗?
“你看海图。”
海图注明:
我们目前的方位和白云乡中没有任何岛屿或者居民点。也就是说,不可能在途中出现望不见边际的楼阁城墙。
我扫视远离我们航线的西北方,海图上用朱红笔标着“千年蜃妖一只,大凶。”
“蜃妖移动了自己的巢穴,拦在了我们的航线上?”
“人间的猎人也不会在永远一个地方守株待兔,何况吃人无数的千年蜃妖呢!这张海图是一百年前的,它移动了陷阱,毫不奇怪。”
我把架子上父亲青色盔甲的积灰掸去,为他扣上各个部件——琇書網
这幅称为“火眼狻猊”的上品名甲只有轻甲的重量,是剥了一头罗刹狮精的全皮做成,精金锻造的中下品宝刀都砍不出一点白点子,凡兵斩击更是隔靴搔痒。
身为金丹武圣的父亲有着妖孽般的膂力和不休止的体力,披挂三层重甲也能追赶狂奔的千里马;有了这身轻甲,全无负担的他能达到夸张的两三倍音速,可以空手接住火铳射击出的子弹。
上次他披挂这幅狮皮甲战斗,还是十年前喋血神风国的时候。
神国国主的天守中潜伏着九十九名上位忍者,是他当上国主的最大资本。
他们从孩提时代起就被带离家庭,接受残酷的非人训练,怜悯、犹豫、恐惧这类情绪被完全抹除,绝对忠于国主。
因为没有了情绪,可以发挥出超越身体极限三倍的战力,再加上诡秘的忍术和天守的繁密复廊结构,他们的移动能实现眼睛无法捕捉的效果。
可是在父亲真正的三倍音速面前,这种矫揉做作的忍术只能称为江湖骗子的把戏。
是役,九十九上忍全灭。
……
“火眼狻猊”是父亲在海盗联盟的龙王会上获得的赏赐。
那年,南宫大头目得到了一头海外术士进献的罗刹狮精。狮精铜头铁骨,刀枪不入,它的爪牙能轻易截断凡兵。据说那个海外方士是用下三滥的手段才诱捕成这头狮子。
南宫大头目在龙王会(庆祝他生辰的海盗大会)上设置了人狮相搏的娱兴节目,他想看看自己麾下的勇士有几个能徒手和罗刹狮精相搏。
年轻的父亲抢在众人前跳上擂台,双手扼在狮子咽喉。
三十个呼吸后,狮子被他活活扼死了。
狮子从头至尾没有证明自己锋利爪牙的机会,其他海盗头子们也失去了献南宫大头目阿谀的机会。
南宫把狮子的皮剥下来赏赐给父亲做盔甲,从此爹也跃升为南宫手下的第一干将。
从此也埋下了其他六小龙王和我父亲交恶的种子。
……
我的外功底子很扎实,但才开始练习内功不久,大量的潜力没来得及挖掘,能发挥出来的力量也有欠持久。和千年蜃妖相搏,我的微末战力其实派不上用场。初次上阵实战的我只需要紧跟父亲的身后,开阔眼界就好。
我选了一幅中品轻甲披挂。腰间除了银蛇剑,还佩了两把装满火药的手铳。
我的心扑通跳着,全身的骨头都跃跃欲试,期待着马上来到的海上大战。
我有一半源自父亲的武者血液,战斗和暴力都会让我兴奋不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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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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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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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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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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