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妄心>第二章 海难(二)
  我独自一人在甲板上练剑,百丈的甲板上我渺小如蝼蚁。

  过去的某一天我纯洁的小弟弟开始莫名其妙的长毛,我曲折地向海盗弟兄们问礼后,不知道怎么传到了我娘的耳朵里。她和我讲了一通圣人“四正”(非礼勿听、非礼勿闻、非礼勿视、非礼勿动)的长篇大论,第二天,我爹派给我的练功量就比以前加重了三倍。Χiυmъ.cοΜ

  现在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忙一档子事,就不会想那档子事了。

  父亲以前是叱咤东大海的“七小龙王”之一,练的是一种最有效率的杀人剑法。我母亲蛋疼地起名为“夜叉流”——她认为七小龙王只不过是大龙王的探海夜叉罢了——那个大龙王是父亲组织的总头目,我记得好像叫南宫什么的。

  夜叉流的功架有三十几个,杀人一般只靠直劈横切的一招,之前全是欺骗敌人和掩饰杀机的前奏。

  夜叉流的教条是:一旦拔剑,染血才能归鞘。

  辅之以力量、平衡、速度、柔韧的相应训练,这是我十三岁前接受的外功修炼。

  我束发之后,父亲又开始传授我《正宗八段锦》,在这门内功上的传授他比教授我剑术严肃和缓慢了许多。

  夜叉流如果说是外在的杀人技巧,那内功则是强大武者的内在根本。

  世界上不缺乏高超的杀人技巧,甚至蛮夷人的杀人技有些能凌驾于中原武学。但只有中原武学有内功,所以没有能匹敌中原武学的蛮夷武者。

  内功是修真者的发明,系统完备的内功法门甫一出世,就让天下震动,神州大乱!

  人类是有限度的生物,寿元不超过二甲子,力量略大于鬣狗,喜聚群而居,性情脆弱,贪生怕死。

  文明时代的所有帝王学都是在研究如何支配和组织这种生灵。

  内功改变了我们这种生灵的特质:寿元达到十几个甲子,力量能降龙伏虎,体力无穷无尽,心志百折不挠的修真者,哪个世俗军队可以抗衡?帝王们骗人的天命学说能唬住哪个有见识的人?

  这是父亲说的天下大乱千年的原因。

  或许没有内功,天下就不会大乱,他也不会去做杀人掠货抢女人的海盗,也不需要在晚年和我们母子背井离乡,而是做个王法治下的良民,出卖体力劳动为生。

  不过,能有今天的成就和五七百手下,他靠的终究是千辛万苦得来的正宗玄门内功。

  我能够清楚认识的是,内功虽然不能直接对敌,但对一切外功都有放大效应。在没有练习内功前,我的真剑才能劈开木板。学习内功后,我的真剑可以砍下钢板几寸。

  父亲夸我母亲教我念书识字是对的,我能够借鉴医理和道典上的类似术语触类旁通。他早年正是吃了不识字的亏,在内功的修炼上走了弯路,后来虽然得到奇遇,也只能止步在金丹境界了。

  在没有出海前,他对我的期许是,能当上南宫大头子那样的大海盗,这老东西可是元婴境界的内功修为。

  出海后,他依然期望我能练到元婴境界——这样他归天后我能独霸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白云乡,也弄个海外国王来传子传孙——我们离开的中原,元婴强者割据一郡,返虚强者称王建国的事情不胜枚举。

  人体的四肢百骸是外,臓腑脑髓是内,又有三百六十五穴窍,四万八千毛孔作为内外周天运转、河车搬运的轨道。内功就是把身体视为炉鼎,以臓腑为五行之柴,以真气真液为火,把人身炼成一枚大大的金丹。等金丹成胎,我们就能化为元婴,成为不亚天龙的存在。如果有志者再往前精进,就能冲刺返虚境界,渡过天劫而成为万劫不灭的仙人。

  p.s.元婴、返虚,还有更上的层次一半来自我父亲的胡扯,一半来自我母亲讲的神仙故事,各位读者不要当真。我能确信的只有金丹境界(这是我老子的水平)和筑基境界(我父亲有几个手下太阳穴高高鼓起,据说已经练通了周身经脉,让真气流转无碍)。

  我现在的水平是内功初层。在放大我的外功战斗力之外,我最明显的感受是我的食色本能也被放大了:十五岁的我现在的饭量大了十倍,二三十盆土豆(坑爹的土豆!)才刚刚觉得不饿;而一联想到女人,骨头都开始痒。

  这么一想,妈的,我的身体又在嗷嗷叫了,

  束发礼的那年,我就开始做奇怪的梦:

  一个女人走到我船舱里。

  有我娘的熟,妹妹的奶香。

  她对我笑了,

  我不由自主地凑近她。

  “你……”

  我本来想问她叫什么名字,这是做人基本的礼数。

  不过这是梦里,时间有限,我还是省去繁文缛节,直奔主题。

  “躺下。”

  我把她扯倒,然后撕开她裙子骑上去,

  ——这是春-宫书里画的,我从藏书阁的角落找到,

  我母亲是个淑女,收藏这种书的理由不得而知。

  然后——

  下面没有了。

  下面怎么回事书上没有画,我也不知道。

  咸湿的海风滚过来,大浪把船摇得一起一伏,

  大楼船的尾巴一会儿翘到我的头上,一会儿被颠下我的脚跟。

  我的身体不叫了,因为性命更要紧。

  冷汗从我的毛孔里冒出来,我完全清醒了

  “去他妈的女人。”

  ——东大洋的浪极端恐怖,我们的船在二年中经历过七八次这样的险情,越往东大洋的深处,这浪来得越猛,越没有征兆。

  “少爷,快去船舱避难,我们的船马上要潜到海里去了。”

  是我奴隶本多的公鸭嗓子。

  我一手接过他抛来的缆绳,滑猴般溜下去。

  舱门刚好阖上,轰雷般的浪打在钢板门上,它往里面凹下去脸盆大小的一块。

  第二下浪轰过来,舱门的接缝处吱吱呀呀地响。

  第三下浪轰过来,豁得一声,舱门晃晃荡荡地摇着,水涌进了舱里。

  “关上第二重闸门!”

  我大声喊,

  和本多疯狂地摇动机关转轴——他的肌肉鼓起,青筋凸出,就像上了青釉的铜器。

  我咽了口水。

  “梆!”

  眼前一暗,第二重闸门阖上,

  大楼船完全潜入了紊流之下。

  海底的颜色不断变幻,从浑黑到清明到浅暗到全昏。

  “噗”、“噗”、“噗”、“噗”、“噗”。

  舱内的灯火全开。我和本多在妖红的灯光下看到了彼此的脸,相互傻笑了下。

  灯芯是用特别的发光晶石(萤石)制作,在极端暗的情况下会自动照明,

  萤石和照明装置在文明时代末发现和发明,一千年来已经普及到地下开矿和深海勘探。

  我们这条远洋的海盗大船自然也配齐了设备。

  “现在我们是在哪里?”

  “该是船头偏后的库房二层,我估计离其他人的疏散区还有五十丈距离。”本多说。

  “你的方位感真好。”

  本多忠胜是我父亲以前洗劫神风岛抢来奴隶的后代。

  洗劫神风岛是父亲经常吹嘘的三大英雄伟业之一。年轻时候他们在南宫海盗大头子的带领下和东大海的神风国做生意。老国主死掉后,新的国主绝了与海盗联盟的贸易。发飙的父亲独率一只敢死队奇袭神风国主的天守,二十炮轰光所有守备,然后亲自带队冲锋肉搏,完成百人斩后先登入城,烧了国主的金、银二阁,满载而归。

  本多家族就是战利品之一。

  “那我们往下面走,哎呀,前面的灯好像坏了。本多,你有火折子吗?”

  我们手搀着手,生恐在遭遇的黑暗中失散,再生什么麻烦。

  “刚才的浪打湿了。”

  “还有一段黑路呐。也不知道大人们什么时候会来。难道干等着?”

  我犹豫了下,

  “喂,本多,接下来的事情,你不要说出去。”

  “啊?少爷有什么秘密。”

  本多憨憨地坏笑,

  “不是什么藏春-宫的地方。”

  我静静地站着,体会体内小耗子般真气的流转,想象着习惯成自然的出剑收剑,每天亘古不变的日出日落。

  “看。”

  我的左手食指弹了下拇指。指尖生出一团巴掌可以握住的火焰,悬浮在眼前一丈内。前面的路照亮了:

  “是放土豆的仓房,”

  我兴奋叫到,

  “往前笔直走,然后在两处岔口打弯就是了”。

  “少爷,你变出火球是什么戏法?”

  本多恭敬地问。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夷人一定看傻了。

  “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法术。我娘说这是门最简单的地煞法术,叫火诀。我其实也没有练过,身体长大,自然就会了。娘说这是仙家宿慧,平常每天让我吃特别的药,把这门神通压下去:一不要出风头,二是担心控制不好,烧了船。其实我每天都把药偷偷倒掉的。你不许说出去,我爹都不要说啊。”

  “这个自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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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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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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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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