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devicestyle=bad-lor:#c0d16d66;font-size:16px;border-radi:10px;paddg:010px;lor:#957575;text-de:u-faily:fangsong;></div>
此时砲车营前方的横阵,战斗仍在继续。
金军步卒被铁火砲扫过一轮之后,萎靡了一阵子,但随着军官的厉声催战,后继兵力踏着同伴的鲜血碎肉,顶着盾牌,再度冲锋。横阵后方的弓弩手正没停歇地往外倾斜箭雨,因为金军人手一面盾牌的缘故,杀伤效果不好,反而时不时也被女真人抛射回来的箭失射倒。
不过,士气一旦跌落,再想提升很难,金军整个的势头和第一波冲锋无法相比。横阵中央的位置,韩煊的将旗屹立不动,郭宁知道,这位老伙计正在等待机会,一切都在他掌握之中。
正面的战斗规模虽大,金军从没能占到上风。与之相比,倒还是侧面的战斗精彩些。
在从南到北大概一里多的范围内,定海军步卒和金军精骑的纠缠逐渐白热化。
如果把定海军的队列比作一个巨大的磨盘,金军陆续入阵的骑兵就像是被卷入磨盘里的铁块和碎石。他们被磨盘挤压着,搅动着,来回碾着,也施加了同样的力量与磨盘,试图把磨盘崩碎。
粗略估算,金军骑兵尚在作战的,大约四百,伤亡在百十上下;己军两千人,伤亡大约是金军骑兵的三倍。以步敌骑,纠缠恶斗到这程度,郭阿邻的指挥没有任何问题。
两军对垒疆场,战局瞬息万变。决定战局发展的主观、客观因素,实在是太多了。谁占了上风,未必就高明,谁吃了亏,也未必就无能。
便如此刻,完颜陈和尚成长于大金国的北疆丰州,和绝大多数有勇力的金国军官一样,擅长带领精锐骑兵作短促的冲锋突击。这种战法是大金立国的基础,在特定的场合能发挥巨大威力。xiumb.com
尤其当主将足够骁勇,往往能以少量精兵挫动敌军阵脚,后继兵马如狂风扫落叶,无往不利。
完颜陈和尚自然是骁将,他能登高履险,驰射如飞,用兵时进则先行,退则后殿,不夸张地说,简直就是一个小号的郭宁。
所以郭宁也就很清楚这种战法的问题所在。归根到底,这种战法是把个人勇勐发挥到极致,以求在小范围内以强凌弱。
敌军如果在士气、训练、战术上头有短板,乃至体力虚弱或者带兵的军将胆怯,都会在这种勇勐突击之下崩溃。但如果是一支韧劲十足,而且不惧死伤的军队在此,个人勇勐发挥到极致,却没法压倒其战斗意志呢?
此刻的定海军,按照郭宁的高标准来判断,或许少了点当年的野路子狠劲。但在持续数年的努力下,军将的指挥能力和军队本身的应变能力,已经愈发完善。而郭阿邻又秉承其上司的风格,全程不慌不乱,始终维持着己方两千将士不垮……
完颜陈和尚终究只有五百骑,又分了前后数队入阵,反复冲阵不能形成突破,自家就开始被动。
个人的勇力再怎么强悍,力敌十人就是极限,力敌百人那是传奇了,完颜陈和尚终究不能抗拒整支军队的力量。他入阵容易,想要带着五百骑破阵而出却难。
如果全力以赴地搏杀冲锋,置几队同伴于不顾,他倒是可以带着数十骑冲破拦截,运气好些,能带出百数十骑。但那又有什么意义?
这一支骑兵冲杀至此,目标不是斩将搴旗,而是摧毁定海军的砲车。那数十辆砲车全都庞大异常,若用刀噼斧凿,便如隔靴挠痒也似,顶多留几道难看的痕迹。要摧毁它们,非得点火来烧。
要点火,得堆些柴禾吧?堆积柴禾和纵火的时候,总要有人负责驱散车队里的杂兵吧?这些事,哪里是数十或百余骑能够做到的?
在郭宁估算双方损失的时候,完颜陈和尚有些狼狈地带着二十多名骑兵,第三次冲出了定海军步卒阵列。
这次出阵,并非完颜陈和尚突击的结果,而是因为阵中可供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小,再这样下去,骑兵只能勒马站定,左右砍杀,和步卒没啥两样。
完颜陈和尚当机立断,兜着辔头往后就退,脱出纷乱战场一看,随在他身旁的骑兵分分合合数次,此时稍多了些,但也只有八十余骑,他身边的那个乃蛮人亲将坐在马上摇摇欲坠,肋侧鲜血顺着衣甲狂涌,已经把小腿都染红了。
完颜陈和尚自家也是鲜血满身,虽说大都是定海军士卒的血,但身上的旧伤也有迸裂,肩膀和左侧大腿新添了刀伤,还有一支流失扎在后背。他反手砍断了箭杆,却来不及拔出箭簇,于是每有动作,后背就血流不止。
“定海军随便拉出来一队步卒,竟然如此厉害?”另一名亲将脸色有点难看道:“都尉,咱们竟然冲不过!”
“哪里就冲不过了!”完颜陈和尚摘下头盔一扔,头顶腾腾热气直冒出两尺多高:“我们现在不就冲过了么?”
“可是……”
亲将还想说什么,完颜陈和尚不再理他,转头看看砲营所在。
因为人马的急促移动,他们身边到处都是烟尘,硬生生地把白日当空变作了黄昏。尘土和泥砂又悉悉索索地从空中落下,呛得人忍不住咳嗽。
他喉咙很痒,但是强忍着,不想让咳嗽的动作牵动背后肌肉,引发剧痛。等了一会儿,他注意到许多人影影绰绰,围着砲车奔走,于是又拨马转身。
八十余骑或疏或密的散布四周,全都杀气腾腾,屏息凝神地看着完颜陈和尚。
“无妨!”他提着铁矛,指了指车营方向:“你们看,那些砲车都在聚集,兵将也忙碌奔走,明摆着不再投射,而准备原地防御。你猜这是为什么?”
恰好一阵烟尘飘过,视线没了阻碍。亲将眯眼看了看,问道:“难道怕我们这几十人过去毁了砲车?不该啊!”
“他们是怕死人!”
“什么?”
“这种砲车,此前从未见于战场。我想,建造一定很难。比建造更难的,则是训练出能够操作这种砲车的人手!我们哪怕以百十骑过去砍瓜切菜,如果杀一批关键的人手,那砲车就只是废物了!”
“都尉的意思是,我们这就直冲过去,杀个痛快?”
“哈哈,那也不必……”
完颜陈和尚笑了起来:“我们这支骑兵一到,砲车们立即就停止发射了,这等于救了完颜从坦的命!他只要不傻,立刻就会调动全部骑兵,全力包抄车营,摧毁这些武器!你听!听到动静了吗?他们来了!”
<divid=devicestyle=bad-lor:#c0d16d66;font-size:16px;border-radi:10px;paddg:010px;lor:#957575;text-de:u-faily:fangsong;></div>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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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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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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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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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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