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成富可敌国的白月光>69、第 69 章
  第69章

  看楞的不止是霍昭,旁边的慕渊同样的惊讶,“大小姐以前习过射箭?”

  只不过这句话刚说口,慕渊就立刻觉得自己是想多了,怎么会问出这么可笑的话来。

  就在不久之前,温棠还是双腿无力、连站起来都做不到,又怎么可能学得了射箭这种耗费体力的东西。

  只是,这袖箭虽然方便,但是寻常之人第一次接触,准头也不可能达到这么惊人的程度。就连他自己,以前虽然说在家中习过一段时间的骑射,制作出这袖箭之后,也是尝试了多次,才能将这袖箭用的得心应手。

  温棠分明是第一次使用这袖箭,却仅仅只失败了三次,之后就能箭箭命中,再无一次失手。这般精准,实在不得不令人称奇。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天赋吗?

  温棠用完袖箭内的最后一支箭矢,解下小臂上的袖箭,转身还给慕渊。

  转过头来,就见到霍昭和慕渊两人目光中都满是惊讶,温棠有几分得意地挑挑眉,笑眯眯道,“怎么,被本小姐的天赋惊讶到了?”

  温棠也是刚刚才意识到,她视力提升之后变得敏锐这一点,用在射箭上竟然也有着绝佳的优势。

  相比寻常人而言,她对远处的东西瞧得更加清晰更加细致。

  短箭飞行速度很快,从飞出到射中目标也不过是瞬息之间,对于没有射箭经验的寻常人而言,根本没时间注意到其中的细节。

  温棠却因为视力敏锐,能够清晰地观察到短箭飞出经过的轨迹,从而能够根据轨迹推算出短箭飞出之时下坠的角度和距离。

  再一次出手之时,她只需要稳住心神,根据估算出的下坠距离对角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就可以做到一次比一次更准确地命中目标。

  而这一点,大部分普通习箭之人都是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练习之后,才能够凭着经验渐渐摸透其中关窍。而温棠因为看的清楚,所以上手起来十分的快,省了许多事儿。

  倒也怪不得霍昭和慕渊如此惊讶了。

  这袖箭虽然不大,但毕竟也装了六支短箭,所以也并不算轻;用完了三轮箭矢之后,温棠便觉得坠着的小臂有些酸胀感。

  温棠解下袖箭之后,揉了揉有些酸痛的小臂,心情还是十分愉快的。

  尽管温棠心知肚明,这种杀伤性的武器不大方便作为商品出售,估计也赚不到什么钱,但是她还是很喜欢慕渊的这个新发明。

  这袖箭特别适合她这种不会武功的人,可以在出门之时用于防身。

  虽然说她出门的时候一般会带着侍卫,但万一什么时候不小心落单了,有这袖箭在手、也可以自保。

  当然了,用来防住霍昭这样武功高强的大概是行不通的,但对付一些毛头小贼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

  温棠将袖箭刚刚还到慕渊手中,在旁边等了许久、跃跃欲试地霍昭迫不及待就将东西借了过去,他有常年习箭的基础在,上手比温棠要稍微快上一些,不过也在尝试了两次之后,方才习惯了这袖箭。

  “慕公子,这袖箭怎么卖?”霍昭一双眼都亮了,试了两轮之后,还有些舍不得将手臂上的袖箭解下来还回去。

  虽然说知道慕渊做出来的东西一向都不便宜,但这袖箭着实让霍昭这个习武之人有些心动。正好上次去江州“男扮女装”办事那次,温棠和梁依依赏了他一笔钱,再加上他平时的工钱,凑一凑也有大几百两了,不知道够不够买下这袖箭的。

  慕渊和温棠的想法一样,这袖箭若是放到市面上售卖,可能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慕渊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将这袖箭卖出去,自然也就没有给此物定价。

  现在听到霍昭问这东西的价格,慕渊便摇了摇头,回答道,“此物不卖”。

  本来都在筹划要不要去借一笔银子的霍昭一下子梗住了,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不卖呢,这一个至少也能赚上几百两了吧。

  温棠见霍昭对这袖箭还挺喜欢,脑子里倒是想到了一个人,“慕公子,这袖箭可还有多余的?”

  相比用于悠闲玩乐的玲珑锁,习武的梁小七估计更喜欢这实用的袖箭。等半个月之后,去江州城参加花宴的时候,看能不能给她顺带着稍上一份。

  慕渊点点头,“还有一个。”他制作的时候本来做了五个,不过这袖箭损耗率还是有些高,有三个都在试用的过程中损坏了,所以如今仅剩下两个完好无损的。

  温棠听说还有一个便放了心,将另一个也从慕渊那里要了过来,准备下次给梁小七带过去。

  然后,就见霍昭高高兴兴地冲她鞠了一躬,语气十分感激地道,“多谢大小姐。”

  温棠一脸莫名其妙:???

  待到看到霍昭伸手过来,要接过其中一支袖箭,才反应过来,霍昭这是误会了她要将这多出来的袖箭送给他?

  温棠甚是无情地戳穿了他的幻想,轻咳一声,解释道,“这个不是给你的,是给梁姑娘的。”

  什么……霍昭懵逼地哀叹一声,这见得着却买不到,着实让人心痒,慕渊怎么也不多做点,偏偏只做了这么两个。wWW.ΧìǔΜЬ.CǒΜ

  霍昭正遗憾着,就听下一刻,温棠声音轻软、带着几分憋不住的笑意,“慕公子若是有空的时候,再给霍昭也制作一个吧,花费的成本算在我账上。”

  虽然这第二个是要送给梁小七的,但既然霍昭这么喜欢、眼巴巴地模样实在有些可怜,就请慕渊再制作一个好了。因为这种自用的东西并不对外售出盈利,所以温棠一向是记在自己的私账上,公私分开,算起帐来也清楚。

  “行。”慕渊点点头,答应了下来,反正这六连袖箭已经制作成功了,图纸是现成的,虽说做起来的确费不少功夫,但他原本也要再做一批备用的。毕竟这袖箭损耗率高,使用超过一定的次数之后就会损坏,所以自然是要多备着一些用作替换,倒也不差霍昭这一支。

  今日书院休沐,沈云廷从云川书院回家的时候,以前的几位朋友也正好乘坐着马车从外面游玩归来。

  “你们看,那不是沈二吗?”其中一个公子哥眼尖,撩开车帘,正好瞧见了前方沈云廷的背影。

  自从沈云廷转去了云川书院之后,倒是很少与他们聚在一起了。

  毕竟这博文书院与云川书院互相看不顺眼,两边的学子也很少来往。所以沈云廷也与他们来往的少了。

  少了个沈云廷这么个请客的冤大头,不得不说,这有时候还甚是想念。

  “啧啧,这沈二如今怎的这般抠门,连个马车都舍不得坐了。难不成是去了云川书院,也被那些穷酸的学子给影响了?”有人嬉笑道。

  马车继续前行,慢慢悠悠地停在了沈云廷身边。

  “沈兄,今日出门怎么没坐马车,可要载你一程?”前头的公子朝着沈云廷的方向招招手,吆喝了一声。

  沈云廷正觉得走的腿酸,没想到旁边恰好来了辆免费的马车,马车上都是以前在博文书院认识的朋友,这车不坐白不坐,沈云廷高高兴兴地答应了下来,上了马车。

  “沈兄最近忙什么呢,自打你转学去了云川书院,都许久不见你去春风楼喝酒了。”有人开口询问道。

  沈云廷闻言,脸上便带了点儿自得与骄傲之色,现在的他早已经脱胎换骨,再不是以前那个游手好闲、胡乱花钱的纨绔子弟了,他连马车钱都要一点点地省下来,怎么可能再傻得去春风楼这种烧钱的地方喝酒呢。

  想到春风楼,沈云廷一时心疼不已。想当初,他糟蹋在春风楼的钱没有上万两、也有大几千两了。

  要是这笔钱能够省下来,他把这大几千两全部投进慕渊的课上,以后能够赚到的钱就更多了!都怪他以前实在太过奢侈了!

  “我说你们几个,也别整日去春风楼喝酒、白白浪费那么多的钱,应该像我这样、把钱花在正经的事情上。”沈云廷骄傲地拍拍自己的胸膛,语气无比真诚,十分语重心长地劝好友们“改邪归正”。

  车厢内一片安静,几位好友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面前这人……还是以前那个挥金如土的冤大头沈二吗?

  沈二这家伙居然也有变得这么抠门的一天?

  怕不是被人掉包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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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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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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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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