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奔腾年代>第七十四章 四叔
  吃完饭后,吴华便和父亲在客厅里泡茶喝,刘冬梅则帮忙收拾,并把碗筷给洗了。琇書網

  “小华,你跟冬梅的事,要不要我跟你妈去拜访一下她的家人?”父亲略有所思的问道。

  在吴爱国的观念里,男女双方喜欢,那么就可以相互拜访家长,然后定下亲事。这刘冬梅在他们家住了这么久,按理说应该可以去拜访她的家人了。

  吴华听到父亲这么问,心下一个咯登,抬头看向父亲。

  吴爱国有些疑惑的看着吴华,等待他的回应。

  吴华轻咳两句,看着吴爱国,道:“爸,我现在主要是以学业为重,暂时不考虑这个事情。”

  吴华一句学业为重,就是很好的推辞借口。

  “但是她的家人……”

  吴爱国还想说什么,却被吴华打断了。

  “她的家人也是让她以学业为重。”吴华一脸严肃的说着,好像真有此事是的。

  吴爱国听了儿子的话,陷入了沉思,的确,现在这阶段,儿子的确应当以学业为重,只是他觉得那姑娘跟着自家儿子,没名没分的,怕人说闲话。

  “爸,我们还年轻,不可能像你们那个年代一样的,认识了就结婚,然后生小孩,完成传宗接代的任务,我们这一代的人,别人我不知道,但是我,在没有解决自身温饱问题之前,我不会成家。”吴华想着一次性跟父亲说清楚了,省的以后老被追问。

  “小华,你这想法不行的,我和你妈之前也是穷困潦倒,还不是一样把你养大了”

  吴爱国一听儿子说出这样的话,瞬间有些急了,自己都50多岁了,还等着抱孙子呢,要是吴华真这么打算,那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抱上孙子?

  吴华看着父亲急的样的,知道他是抱孙子心切,唉,怪自己失策,都把想法说出来了。

  “爸,就算我要结婚,那也得等我大学毕业之后吧?现在我自己都还是个孩子,怎么去结婚,怎麽去肩负责任?那要不我不读大学了,年底就跟刘冬梅把婚事办了。”吴华做了最坏的打算,他相信父亲不会拿他的前途开玩笑的,他就捏准这一点。

  吴爱国越听越感觉揪心,让儿子放弃前程去结婚,他当然不想,自己这一代落得穷酸潦倒,光宗耀祖就靠儿子这辈了,说什么他都不会让儿子放弃读大学的。

  “不行不行,我不同意,婚事可以等,大学不能不读。”吴爱国摆了摆手,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

  吴华暗喜,他就知道老爸的心思。但是吴华没有表现的太明显,反而是安慰父亲道:“爸,你放心,大学一毕业我就结婚,到时候肯定让你抱上大胖孙子的。”

  吴爱国看着吴华这么懂事的样子,很是欣慰,笑了笑,重重的应了声好。

  吴华暗松了口气,终于把父亲搞定了,这下该不用愁了。

  吴华两父子一派和祥的在客厅里喝着茶,刘冬梅洗完碗出来了,见两人喝着茶,很是好奇着他们在聊着什么。

  刚刚她在厨房听到了一些,好像是什么结婚、成家之类的,他以为吴华要跟他结婚了,内心很是兴奋,但却又不敢直白的问出口,于是便含蓄的问道:“你跟叔叔刚刚在聊什么呢?”

  听着刘冬梅的问题,吴华有些内伤,刚刚搞定一个老的,又来一个难对付的,今天是日子不对吗?

  看着刘冬梅一脸疑惑的样子,吴华感觉瞒怕是瞒不过了,估计她刚刚都听见了,于是便准备跟她说实话。

  就在吴华准备开口解释的时候,吴爱国突然轻咳了几声,然后哥呵呵一笑,对着刘冬梅说道:“刚刚我在跟小华讨论一个问题,是要先赚钱还是要先买楼。”

  赚钱,买楼?刘冬梅有些不解,这跟结婚成家有什么关系?不对,他们刚刚说的不是这个问题。

  刘冬梅一脸怀疑的看向吴华,问道:“你跟叔叔刚刚聊这个问题?”

  吴华看了看父亲,突然明白他的意思了,他想忽悠过去。呵呵呵呵,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于是吴华便笑笑,点可点头,说了声是。

  刘冬梅是聪明人,她岂会看不懂他们两父子的互动,但是她没有点破。反而配合着他们说道:“如果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应该是先赚钱再买楼,住着才安心。”

  吴华点了点头,连连称是,并称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吴爱国则夸了夸刘冬梅,说她想法成熟,值得表扬。

  这个话题就在三个人的敷衍之下不了了知。

  喝完茶,吴爱国便回房休息了。

  吴华和刘冬梅则相继去冲了凉,也回屋去休息了。

  回到房里,两人撩拨成瘾,畅汗淋漓,又是一场大战。

  第二天一早,吴华还没起床,就听到家里吵吵闹闹的,好像还有人在哭。

  吴华觉得奇怪,穿上衣物便走出了门。

  刘冬梅也觉得奇怪,见吴华起来了,她便也跟着起了身,梳洗了一番才出了门。

  哭声是从父亲房里传来的,但不是父亲的声音,而是个男人的声音。

  吴华更觉得好奇,穿过大厅,走进父亲的房间。

  “爸,怎么回事?”吴华未进门便问出了声。

  吴华的声音一响,那个人便停止了哭声。

  吴华走进屋,看着老爸床前趴着个人,看背影有些熟悉,但不知道是谁。

  “爸,这谁呀?”吴华抬头看向老爸。

  “你四叔。”吴爱国叹了口气。

  “四叔?”吴华挑了挑眉,不断搜寻着关于四叔的记忆。

  四叔,对,他有个四叔,好像长年不回家的,但是跟父亲的感情貌似不错,虽然不经常回家,但是逢年过节的,偶尔还会托人带一些东西给父亲。这是其他两位大伯没有的特殊待遇。

  说道这个四叔,吴华突然对他的好感增增的往上升,见四叔还趴着,吴华很有礼貌的喊了句四叔。

  吴四叔这才抬头看向吴华,当他看到吴华的时候,瞬间有些难以置信的感觉,吃惊的说道:“小华都长这么高了?”

  吴华从四叔眼神里看到了惊喜,便笑了笑说,“四叔你都好几年不回家了,再不回来以后见着都认不出你了。”

  四叔也是憨憨的笑了笑,未干的泪痕顺着碳黑的脸流下,明明四十来岁的样子,看着却想五六十岁般显老,看的吴华有些揪心。

  自家父亲都比他这个做弟弟的年轻。

  “你四叔听说我腿摔了,特意从山西回来看我的。”吴爱国叹了口气。

  自己有两个哥哥,一个弟弟,两个哥哥都不把他当弟弟看,只有这个弟弟才会把他当哥哥看。

  只是,看着眼前如此苍老的弟弟,吴爱国也是心疼至极啊!

  吴华知道四叔一直跟父亲走的比较近,但是听到父亲说四叔特意从山西回来,心底还是有些感动的,至少这世上还是有亲情存在的,不像大伯二伯那般势力眼。

  “四叔在山西做什么?”吴华其实是有点好奇四叔的工作的,这么年轻老成这样,不是风吹就是日晒。

  吴四叔没有想到吴华会这么问,其实他对自己的工作还是有些难以启齿的。

  吴华不解,四叔的工作很神秘吗?为什么四叔不说话?

  “你四叔在山西做煤矿工人,我都叫他不要回去了。”吴爱国看着弟弟,一脸的心疼。

  “不回去,没钱。”吴四叔艰难的说了句话。

  “四叔一个月能挣多少钱?”吴华以为四叔这么辛苦,一定工资很高,才让他舍不得那份工。

  “有时候二三十,有时候三四十,不固定。”吴四叔没有隐瞒,说出来实况。

  “你在家里随便都能找到这个工价的工作,没必要跑那么远去受罪。”吴爱国劝道。

  吴华听了有些傻眼了,二三四十,四叔说的这个工钱,跟他想象中的相差太远了。

  吴华很是不解,既然工资那么低,为什么四叔还要背井离乡?工价低还不算,把自己糟蹋成这样,这是何苦呢?

  想到这里,吴华更是好奇了,于是便问道:“既然工资这么低,四叔为什么不想着回家来呢?”

  吴四叔低叹了一句,才道:“矿区长年招不到工,平时只能请临时工挖煤,而那里只剩下我一个长工了,开采、挖煤、洗煤、晒煤,每一道工序都不能缺人,他们都不懂,我走了,矿区就完了。”

  “他们不懂,他们不懂不会招懂的人吗,就你一门心思帮着他们,他们有想过你吗,工资也没给你提过。”吴爱国听到这里已经是气的不行了,这个弟弟,就是太老实了。

  听到这里,吴华算是明白了,这个傻四叔。

  吴华走上前,示意父亲别急,并在父亲床沿边上坐了下来。

  “四叔,四婶她们回来了吗?”吴华柔声的问道。

  吴华记忆中,四叔和四婶还有个女儿,好像是比他小几岁来着。

  “都回了,你四婶和堂妹都来了,现在在外头跟你母亲说着话呢。”

  吴华点了点头,继续说道:“四婶有埋怨过你们的生活条件吗?”

  吴四叔想了想,然后沉入了思绪,良久,才道了声:“从来没有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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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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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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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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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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