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奔腾年代>第一章 重生
  重生?

  是的……

  许久,吴华叹了口气,渐渐接受了这个现实,自己回到了十七岁时的学生宿舍。

  墙上挂着一个老式的挂历,吴华看了一眼。

  农历五月十九,癸酉年。

  喜神东南

  贵神东南

  财神正北

  鹤神在天

  忌:出行、嫁娶。

  这是一个五人间的宿舍,三张床,上下铺。正中间摆着一个木质蜡黄,瘸了腿的旧书桌。

  五个舍友正在伤心的唱着beyond乐队的《冷雨夜》,旧书桌上还放着一张黄家驹生前的照片,一代摇滚天才,在一周前离开了这个世界。wWW.ΧìǔΜЬ.CǒΜ

  1993年6月24日,黄家驹在东京录制节目不幸从高台坠落,六天后,也就是93年6月30日不治身亡,将年轻人的诗歌和梦想,都带到了天堂。

  舍友都是beyond乐队的狂热粉丝,更是黄家驹绝对的拥趸。

  已经过去了一周,他们也忘不了那个令人悲痛的日子。

  在这个年代,年轻一辈几乎没有不认识黄家驹,没有人不会不知道beyond,他们豪迈洒脱,放荡不羁的曲调,是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老旧时代的一种宣泄。

  “老三,醒了啊?”老大神情沮丧,有气无力,眼眶还有些红肿。

  “是啊,醒了。”记忆里,哥几个为了祭奠黄家驹的去世,深夜买醉,他自己喝的是最多的,直到现在都还有些头晕。

  吴华笑了笑,掀开被子,然后又愣了愣。今天是7月8日,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个女朋友。

  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张漂亮的,刻板的,女孩的脸庞清晰又几分模糊的映入吴华眼底。

  片刻后,他哑然失笑。

  吴华记忆有几秒钟的恍惚,重来一次,自己要不要试图挽回那段青涩的爱情。

  命运的轨迹,因为那次万绿湖边上一别而彻底改变。

  几十岁后,自己饱经沧桑,看透了许多,也明白了许多。却始终对这件事耿耿于心,放不下……

  初恋。一个多么美好的回忆,自己一度以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值得自己用一辈子去呵护。

  然而……

  “还是算了。”吴华自嘲道。自己应该看开了才是,只是为什么总有一种不甘心的恶念。甚至还想着在往前重生几天,还能在最后的时间里,感受一下她温润的红唇。

  旋即又摇摇头,我要是在提前几天重生,应该去日本找黄家驹,让他不要上台才对,这样至少不会让一代摇滚天才就此陨落。

  转念一想,自己现在连出个城市都无比的艰难,出国那是不可能了,即便是在往前重生一个月,黄家驹的命运,也很难被改变。

  孙磊回头,木木的问他:“老三,你说什么?”

  “没事。”

  吴华穿好衣服,从床.上下来。想要洗把脸,可找了半天,宿舍一共五只暖瓶,四个没水,剩下的一个……

  吴华把轻飘飘的暖瓶举起来,朝天看。

  目光穿过暖瓶底一个黑乎乎的大洞,看见了天花板上的几条蛛丝网。

  等等……

  “除了傻不拉几的恋爱关系,我好像还有许多事可以做。”吴华机械般的下着象棋,思绪乱飞。

  90年代初,一个让人会忍不住浮想连篇的时代。

  目光四处看了看。

  在老四赵达超的床头上,贴着一张港台歌星叶倩文的海报,以及她的一首金曲——潇洒走一回。

  熟悉的旋律,经典的风格。

  一经发行,红遍了神州的大江南北。

  看见这首歌名时,一段段优美歌词不自觉的伴着节奏轻轻哼唱出来。

  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

  红尘啊滚滚痴痴啊情深

  几人能看透

  然后是……

  张国荣在92年的金像奖上被吕良伟打败,成为了颁奖嘉宾。就连现在很红的钟汉良,在这个时代也才刚刚出道,稚气满满。

  某一位天王巨星,还在一个穷山沟沟里玩泥巴……

  老二铁柱是一个“学霸”,枕头边上放着一份英文版的《海口晚班》

  头版头条。

  一个中年男人的照片,穿西服,系领带,手上戴着七个大金戒指。

  没记错的话,这是一篇名人报道,照片上的人是山西的一位煤老板,成功人士。

  报道上说:“Heusedtobeapig!”

  中文:“他以前是个养猪大户!”

  90年代初,一个被定义是改革潮流奔腾的年代!到处都是机会,到处都是财富,只要有想法,一切都能唾手可得!

  一个时代很难被区分好与坏,它往往是混乱的,被割离出两个面。

  一面是,农民式的质朴、守旧、迂腐。

  另一面是,疯狂。

  并且因为“疯狂”诞生出了许多种人,枭雄和混蛋!

  和某些大伙的重生文一样,当一个文豪?可惜他的脑海里并没有存着一块U盘,也记不住那么多华丽的辞藻。

  当一个做词作曲家?同样的,他只记得几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写完了就没了。这些记忆里仅存的硕果,他必要要妥善使用,才能在以后的路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所以吴华还没想好,他自己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可以肯定的是,至少现在为止,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不知道马云的名字。

  也就没了阿里巴巴,不知道王健林。

  年轻人也就不会一口一个,先定他个小目标,今年挣一个亿。

  互联网没有普及,1975年,比尔盖茨创建微软公司,35岁成为世界首富。而现在,他在中国老百姓的眼中,就是个蛋!

  继续哼着哀婉的曲调……

  旁边的老五张文静,别误会,这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东北汉子。

  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家伙,是一种病,洁癖。

  不过现在不流行“洁癖”这个词汇,所以他的这种爱干净,更像是一个娘炮。

  床单、被子,一尘不染。

  一些杂物也被收拾的整整齐齐,墙上只挂了一面镜子。

  张文静经常自己一个人念叨:“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

  又说:“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

  镜子上,可以隐约映出自己的一张脸,干净、英俊,一丝青涩。

  唇红齿白,眉飞入鬓,一丝嚣张。

  吴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一下。青涩的脸庞上,带着一丝这个年纪不该有的沧桑和成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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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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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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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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