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恐她狮子大开口,要走一半的田产带去枊家。
到时,她倒是风光了,可他们一大家子怎么办。
曾氏心里有些慌。
家里的老底已经快要被她掏空了,置办嫁妆又是一大笔花销,若再带走几十亩良田……
那她儿子还能继承到什么?
她还想好好培养儿子,也能成为关家小子那样的英才,将来入仕为官,光宗耀祖,风光无限。
读书是极费银子的事,便是族学不收束脩,花费的地方也不少,笔墨纸砚、书藉字贴等处处都是要用银子的。
而且她私心里想着,最好是把孩子送到镇上或者县城的学院去,不说夫子教的如何,至少能多长些见识不是。
还能结交到城里的公子哥。
都道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着什么人时间久了,也会便成什么样的人。
天天与那些富家公子哥们在一起,说不准也能养出几分贵气来。
叶旭升那小子就是最好的例子,自去了县城读书,原本就气质出众的少年越发的清贵矜雅,气宇不凡,不知道的还当他是出身高门的贵公子呢。
那样的气度品貌,谁不喜欢,谁不看重。
世人俱是先敬罗裳再敬人,走到哪里都一样,读书人也不能免俗。
曾氏听叶满仓说过一回,道是青云书院的那些公子哥,没有一个嫌弃他农户身份的,都很喜欢与他往来。
当然了,也是因为他相貌堂堂又衣品不俗,丁点不象个穷酸的乡下小子,所以才没有被人挤兑。
但不可否认,他自从结交了那些贵公子后,气质更加好了,那通身的气度简直贵不可言。
也就越发吃得开,不仅得同窗敬重,还颇得夫子青眼,俱都对他寄予厚望。
当时曾氏听的心头火热。
不过当时还没有孩子,倒是没有第一时间想到孩子教育上的问题。
那时的她因为看好叶旭升的前程,便更加坚定了想要把妹妹说给他的想法,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找个合适的机会,让两人先接触一下。
她娘家条件是差了些,配不上家大业大的叶家,可她妹妹不仅温驯乖巧,听话能干部,最关键是生得好。
小脸尖尖的十分秀气,是男人最喜欢的那种小巧玲珑楚楚动人型的呢。
叶旭升应该也会喜欢的。
毕竟哪个男子不爱这种小鸟依人的小美人呢。
是以,曾氏觉得,只要多给两人创造几次见面的机会,让叶旭升看到自家妹子的好,这桩婚事就基本没跑了,直接说亲却是怕不成。
可惜她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叶旭升在县城读书很少回来,而她妹子则被她娘困在家里,天天做家务,门都出不去,更别提来叶家村跟叶旭升来个偶遇了。
于是她想着待春节里叶旭升放假时,跟她娘好好说说,将自家妹子接来小住几天,与叶旭升接触一下。
只是她这头计划还没安排呢,叶家二房就出了事,叶旭升身上有孝不能议亲,她便想着过个一半年载再提吧,结果他又从军去了。
这下她不敢让妹妹再等了。
战场上刀枪无眼,谁知他能不能全须全尾的回来,所以不能为了等个不确定的结果,便浪费了大好的时光。
事实证明,她没有想多。
不过真的太可惜了,本来是多好的一件事……
曾氏郁卒。
那么优秀出色的一个人,怎么就想猪油蒙了心,做出这么糊涂的事来呢,大爷爷和大堂叔也不说规劝着点,竟是由着他的性子来。
真是。
叶家的长辈都太惯孩子了。
曾氏对叶旭升从军一事很是想不通,还是听叶世田悲恸大哭时说起,才知道他是为了有能力保护家族,才冒险走了这条路。
她就觉得叶旭太升急功近利了,有失稳重。
守孝不能科考,便等两年呗。
只要学问好,还怕没有出头的那一天吗,做何就这么急呢,当是上战场是闹着玩的吗。
听说叶旭升出事,曾氏惋惜不已。
那可是她看中的妹夫。
本来还指望他能带携带携娘家呢。
结果他倒好,撇下这么大的家业,放弃那么好的前程,就这么一去不回了。
真是不知道说他什么好。
虽说在这件事上,曾氏不能理解,但她仍旧认定了叶旭升是她见过的最出色最优秀的青年才俊。
比才名在外的关名伟还要高一筹。
她家相公只要提起那小子,就两眼放光,满满的都是骄傲,倒好象那小子是他儿子是的。
曾氏的心俞加火热。
她一定要把儿子也培养的如此优秀,让相公引以为傲。
让整个叶氏一族引以为傲。
也让曾氏一族引以为傲。
曾氏性子野心勃勃的想要培养出一个旷世之才,将来带领着叶氏与曾氏两族飞黄腾达,直上青云。
但读书需要银子。
想要养出好气质更需要银子。
象叶旭升那种自内而外散出来的清贵之气,没有银子可养不出来。
听说他随随便便一件玉佩都要几百两银子呢。
不然怎么说贵气逼人呢,那可都是真金白银堆出来的。
若让他穿上套破破烂烂的衣服试试看,人还是那个人,可还贵气的起来。
所以说,银子很重要,非常重要。
没有银子,什么都是空谈。
念及此,曾氏直急得嘴里起疮。
依着公婆和相公对小姑子的疼爱,只要她高兴,便是要把所有田产都带走,怕是也会没口子的答应。
那她儿子怎么办?
没有银子,如何成才?
而且,而且她还想多生几个儿子呢。
越多越好。
只有儿子多了,才能在这个家彻底的站稳脚跟。
等将来儿子们出息了,她也就熬出头了,再不用看别人的脸色过活。
可培养一个成才,都要耗费巨资了,想要每个都成才,那得需要多少银子啊。
银子、银子!
曾氏很想大声问问叶世田,为什么放着那么赚钱的营生都不做了,莫不是嫌银子咬手不成。
若怕咬手可以交给她来保管啊,她一定不乱花,全部攒着供孩子们读书。
但这种想法也只能想想了,她是没胆子质问公爹的。
婆婆跟前也不敢。
相公那里就更别说了。
是以,她格外的看重今春刚刚置办下的那百亩良田。
全家人的口粮还有儿子们的读书银子全都指望着地里的那点收息了。
所以她不允许有人打主意。
谁也不行。
与叶旭升相比,她的儿子能得到的资源已经少的可怜,若再被人分走一半,那还怎么活?
曾氏越想越不安心,便再也沉不住气,想着先来探探叶圆圆的口风,或者寻个机会隐隐的提提姑娘们嫁妆的事。
老话可是说了,家是儿子的江山,闺女的饭店。
闺女出嫁了就是别家的人,可没有继承家产的资格。
这个家里的所有一切,不管是银子,还是宅院,田产,都是她家相公的,也是她儿子的,跟外嫁女没一点关系。
若太贪了,可是要坏名声的。
小姑子早被公婆娇惯坏了,不会去想那些事,只任由着性子来,又好要面子,万一被枊家挑唆了,真的狮子大开口,就麻烦了。
她得提醒提醒她。
抱着这样的想法,曾氏便来了。
结果发现小旭阳的不对劲后,又起了别的心思。
前几日好听说有人提议给叶旭升过继个嗣子呢……
不过这事太大了,比小姑子霸下所有田产的后果还要大,不能深想,也不能去想。
不然若是在相公面前露出一点苗头,她就完了。
那人就是死脑筋,都亲眼看到朝廷发出的讣告了,还不肯承认那小子是真的死了。
罢了、罢了,现在不是想他的时候。
还是先办正事吧。
曾氏努力压下心头纷乱的思绪,收敛心神,悄悄打量起叶圆圆来,却发现她今日情绪不对。
人虽笑着,但愁眉轻锁,似是心事重重。
“嫂子有事?”
叶圆圆看过来,坦然问道,“怎么这个时辰带着石头出来了?”
乍然对上她清明的目光,曾氏竟无来由的心虚起来,“没、没事。”
曾氏其人,固然心思极多,野心也不小,但她一向谨小慎微惯了,骨子里带出来的怯懦,使她多多少少有些自卑。
特别是在落落大方坦坦荡荡的叶圆圆面前,总有些自惭形秽。
哪怕她早就心生怨念,不止一次的腹诽心谤,但在对上叶圆圆清澈的双眸时,却是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之前想了一遍又一遍的那些话,一个字吐不出口。
“你这几日回去,石头想你了,我便带他来看看。”
曾氏真心感觉自家小姑子任性,放着自个漂亮的屋子不住,跑到这个死过人的宅子里来,与一个下人做伴,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喔,不全是为陪曹氏,主要是陪王家那丫头。
两人好的跟什么是的,比亲姐妹还亲。
还同样任性,一天天的净想着玩,上来兴致就搬回去住两月,却是什么也不做,净给她添活,还要多做两个人的饭食。
不过大多数时候,两人都住在这里,住在贺馨儿以前的屋子里,说是给屋子添添人气,才不会冷清。
曾氏的目光在凉亭外围的花架上转了一圈,错落有致的菊花此时开的正浓,花团锦簇,绚丽多姿。
秋风吹来,有小米粒大的金黄花朵落下,桂花特有的馥郁香气更加浓烈了几分,沁人心脾,心旷神怡。
这么大这么漂亮的宅院真是可惜了。
“哎,王家表妹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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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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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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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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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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