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这还是女儿第一次记得给他们买东西。
女儿真的长大了,懂事了。
难怪人家都说,养儿方知父母恩,女儿自从有了小光之后,整个人都变了,再不是过去那个长不大的小女孩,而是成为了家里的顶梁柱,已经知道用自己的肩膀来撑起这个家,来养育孩子,来回报父母。
虽然他们并不求她回报,可她能够想着他们,他们还是非常高兴。
楚母一高兴,就又哭了。
楚朝阳手足无措,楚父哭笑不得。
“大过年的,快别哭了,你看把阳阳吓得。”楚父道。
楚朝阳因为是个冒牌货的原因,在楚父楚母面前,始终有点心虚,甚至喊他们爸妈都不能喊的很理直气壮。
即使伪装的再像,她也知道这原本不是她的。
何况,她还没有伪装。
她早在平日的相处中,一点一点的暴露本性,让楚父楚母接受了真实的她。
楚母擦擦眼泪,笑着嗔了楚父一眼:“我这是高兴的!”
“妈。”楚朝阳想说点什么,可她什么都不能说,尽管一句‘以前年纪小,不懂事’,她都不能说,因为那不是她。
这个时候她就显得特别笨嘴拙舌,楚母笑着戳了下她的额头:“这个丫头,小时候还有几分机灵,这两年越发显得笨了。”
楚父重重的叹了口气:“都是娱乐圈给她吓得,你看现在媒体上都报的什么?孩子哪里还敢说话,连我都不敢说话了。”m.χIùmЬ.CǒM
楚母也叹道:“做哪行都不容易,明星的钱哪是那么好赚?”她说楚朝阳:“你也是,一根筋的要当什么明星,要我说,你现在房子也买了,钱也赚了,退出来好好找份工作,给小光找个靠谱的爸爸,比什么都强!”
这话楚朝阳特别不爱听,不爱听她也不反驳,只说:“妈,我们两代人,两种观念,我可不想结婚。”
如果遇不到那种能让她真正有家的感觉的人,能真正接受小光视他如亲子的人,她情愿一辈子单着。
女人单着怎么了?前世她单了三十二年,过的好着呢,有钱有颜有存款,想买就买,想浪就浪,自由着呢。
前世怎么说还少个家,每次过年冷冰冰的,现在连家人都有了,有爸妈,有儿子,万事不愁。
楚朝阳真的觉得,没有比这更美的日子了。
与其结婚之后不幸福,整天扯淡,还不如一家人和和美美在一起,多好。
没想到听了女儿话的楚母急了:“怎么能不结婚呢?你还小,受过一次伤就以为天都塌了,等你再过两年回头再看,都是微不足道的小事。”楚母怕说多了激起女儿逆反心理,缓了缓语气说道:“你不想谈恋爱,我们也不逼你,但是你遇着合适的了,也不能太被动了,大不了多谈几年,多看看。”
“你妈说的是,你这是还没遇上,遇上你就知道了。”楚父说。
楚父楚母和和睦睦一辈子,现在临到老年,反而像回到了热恋时期,愈发分不开,所以他们是无法理解女儿想要抱着单身过一辈子的想法的。
楚母想说‘小古就不错’,被楚父拉了一下胳膊,楚母的话又咽下去了。
想了想,楚母还是忍不住说:“往年过年我们都走亲戚,今年在这边过年,也没能回来家,我们也没有个亲朋好友,家里不热闹,要不你把小古、小黄他们都喊上,来家里吃个饭,他们关照了你一年,我和你爸心中感激,也没什么可送的,就请着吃顿饭。”
楚朝阳这个迟钝的家伙,完全没意识到楚母深层次的意思,考虑了一下说:“那我问问他们,看他们有没有空,顺便把柚子、馨心她们都叫上,就当是给新房子暖场了。”
“对对。”楚父连忙说:“请他们过来吃顿暖房酒。”
楚朝阳在给所有朋友都打过电话之后,忽然就想到了‘小明’。
‘小明’现在也算是她的朋友了,要不要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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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明是个非常长情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比如他高中时期用的一只钢笔,到现在都还在用,有时候杜景坤都想问问他哥,是不是想把这只钢笔留着当传家宝。
比如一块手表,戴了一年又一年,除非是不同的场合要换不同的服装搭配不同的表,否则就来来去去那么几块,都不带换的。
家里的东西也是,一个杯子只要它不碎,就可以一直用一直用,用好多年,甚至他从小学开始的各种课本、作业本、读书笔记等等,全都还保留着。
他哥自己有一个单独的书房,其中有一面书架,专门放他过去这些杂七杂八的书本、笔记。
简直活的像个老古董。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他哥今天居然换表了。
今天什么日子?发生了什么特殊的事情吗?还是他要参加什么晚宴,要搭配什么衣服?
他仔细地看了一眼那块表,也没什么特别,不需要特意换上一块吧?
杜景坤的小眼神一直不停的往他哥手腕上的表上瞅:“哥,你今天看着心情不错啊。”
他很少能见到自家佛系大哥能有这么明显的情绪外露的时候。
他大哥意味不明地看了他一眼,“你都二十八岁了,也该定定性子了,我上次听说你又交了个女朋友?谈好了就可以带回家看看。”
杜景坤差点没毛都炸起来:“你开什么玩笑?我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了?”
“我怎么在报纸上看到你和好几个女人的合照?”杜景明放下手中的杂志,“难道一个都不是?”
杜景坤总觉得自己的大哥此时很危险,支支吾吾道:“有…有一个是。”
“那就好好谈。”杜景明明明声音不严厉,可杜景坤就是有一种得罪了自家大哥,心惊胆战的感觉。
他最近没做什么啊?
杜景坤又瞄了他哥手上的那块表一眼。
有些人,哪怕他手上戴着个破表,你都可能以为那是块古董;有些人,即使他戴着百万名表,都能戴出接头仿货的感觉来。
此时杜景坤就觉得,自家大哥手腕那块,难道是什么名表?
哪一款,他怎么不知道呢?他突然瞥到自家大哥手中放下的那本杂志,卧槽?他哥居然没有在看财经杂志,而是在看女人们才喜欢看的杂志?
他回头看了他哥一眼,连忙将这本名叫《某微》的杂志翻开,看里面到底写什么,居然将他哥都吸引住了。
一看里面内容,全部是在说,女人喜欢什么样的礼物,送什么样的礼物合适的。
我去,这事他知道啊,翻什么杂志,问他啊。
他屁颠屁颠跑过去,一脸‘我是过来人我经验很老道’的语气问他哥:“哥,你这是想送个什么东西给别人?”
他那吊梢眉一挑,一脸狗血和八卦的表情:“女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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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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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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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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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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