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灵通过自己房间里的窗子看着余氏逐渐远去的身影,眼神一暗,她知道,重头戏要来了。冷笑一声,关上窗子。
天色尚早,既然今天不需要“演戏”的,那就再去睡个回笼觉好了。千灵伸了个懒腰,拉着晓晓一起继续睡。自从穿到这里以后,这是她睡得第一个懒觉。
小镇上,余氏先去看了看自己的儿子,陈才不停地向余氏抱怨着这里多么累啦,活多么多么多啦……余氏只好温柔的安慰儿子说她会尽快赶走千灵,然后就接他回来。
将刚买的一包桂花糕给儿子后,就急忙忙地找去了李财主的府上,经过通融后,她终于见到了自己的表姐。
那是一个年纪跟她相仿的中年女子,只是可能是因为常年保养得当的缘故,她皮肤看起来要比余氏白皙很多,显得较年轻一些。
“哎,表姐,在这儿呢。”
余氏一见那女子立即招手喊道,那女子一见到余氏脸上就挂起了一抹微笑,只是那眼底深处却是掩藏了一抹不耐烦。
“哟,是表妹呀,咋突然想起来找姐儿了啊?”
“哎,表姐,别提了。你现在有时间不,咱们找个地方再谈呗。”
随后两人一起来到了一个茶馆,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余氏从怀里掏出那只银簪子放在那女子手中,同时握住她的手,恳求道:“表姐,你一定要帮帮我。”
那女子一见到银簪子眸底的不耐烦就褪去了很多,然后微笑着安抚道:“没事,表妹你且慢慢与我道来,能帮的,姐儿一定帮你。”
余氏这才松手,吸了口气道:“你可还记得我家那个大媳妇儿钱千灵?”
“嗯,怎么了?”
“她……”
余氏便添油加醋、颠倒黑白的将一系列事情说给了女子听,那女子当场脸色就变了,她再怎么看不起这个表妹,但好歹她们还是一家人啊,怎么能让外人这么欺负了去呢?
“你别急,我来想想办法。”
“嗯。”余氏端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口茶,垂眸喝茶的那一刹那,眼底划过一抹幽光。
“有了,我做活的那家主人李财主好色异常,一见到漂亮姑娘就把持不住,就算是抢也要给抢回去。我记得那钱千灵肤白胜雪,身材又好,非常漂亮,想必李财主见了她一定不会放过她的。”
余氏眼睛一亮,却听那女子又道:“不过怕是要委屈表妹你了,你得将那钱千灵哄到镇子上的李氏布庄里,我也会将李财主引到布庄里,这样她就插翅难逃了。”
“嗯,何时呢?”余氏神色有些兴奋地问。
“三日后吧。”
“那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姐妹两约好后相视一笑,以茶代酒。重要的事说完后余氏就与其表姐道别了,说夜路难行,改日再续。而那女子早就不耐烦了,若不是看在银簪的面子上,她才懒得应付她呢。
不过毕竟是拿了人钱财,给人消灾是应该的。
好在这事也不难办,毕竟李财主那样信任她,只要到时候她给他说一声,三日后布庄会来一个绝世美人,他保准跑的比任何人都快。
余氏回到家里以后,晚饭才刚刚烧好。三个人围坐在饭桌前,余氏脸上一直挂着慈善的笑,只见她拿出一个包好的纸包提给晓晓说:“来,这是奶奶送给你吃的板栗酥,特别好吃哦,你尝尝。”
晓晓看了眼娘亲千灵,伸手接了过来。
千灵自然清楚余氏在打什么主意,不动声色地对晓晓笑道:“还不快谢谢奶奶?”
“谢谢奶奶。”晓晓甜甜糯糯的嗓音跟着道谢。
千灵将晓晓手里的板栗酥拿起来放在一旁后说:“咱们先吃饭吧。对了,婆婆,您这一天都去哪儿了?也不打声招呼,可亏得我跟晓晓还等着你吃饭的呢。”
余氏有些尴尬,眼神闪躲的敷衍笑道:“没什么,没什么,咱们先吃饭吧。”
千灵心下冷哼,对此不以为然。就算余氏不说,她也大致猜到不少。再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阵子她可得小心些,余光瞟了眼放在左手边的板栗酥,决定趁余氏不注意给扔了。
她给的东西,她可不敢吃,更别说给孩子吃了。不然指不定就七窍流血,毒发身亡了。
接下来的几天,余氏对千灵母女俩儿好的出奇,就连饭也不用千灵烧的,每天她来烧菜煮饭。
千灵自然也乐得清闲,每天就教教女儿晓晓认认字,偶尔还教她唱唱歌。
三天后,余氏突然来找千灵,说看晓晓衣服都旧了,想带晓晓去镇上的布庄做套衣服。但是又担心自己年纪大了,眼光不好,所以想让千灵陪着一起去,扯什么布,做什么样子的衣裙,她都能给点意见。
千灵一怔,记忆突然回放,善良软糯的钱千灵就是因为余氏强行抱走了她的女儿,迫使她去跟着余氏上了镇子。
钱千灵当时虽然好奇余氏突然间的转变,但是见她对自己女儿好,她也很高兴。可是没想到,这一切都是一个阴谋。
那之后完全就是噩梦一般的存在。千灵摇了摇头,不再想。钱千灵太天真了,坏人怎么可能突然转变成好人。
而早已东洞悉一切的千灵自然没有钱千灵那样的天真纯良,她眼珠一转,对着余氏温柔笑道:“婆婆,既然要上镇子自然得打扮一番才对。”
说着上下打量了余氏两眼,摸着下巴“啧啧”摇头,眸子里有着明显的嫌弃之色。
余氏脸色一沉,心说我给你几分颜色,你还真来劲了。于是语气格外不善道:“怎么了?”
“婆婆,不是我说你,你怎么……你怎么……哎……”千灵见余氏脸色又阴沉了几分赶紧继续道:
“你瞧瞧你,面色枯黄,眼底青黑,衣裙破旧。要上镇子也不好好打扮打扮,虽说现在年纪大了,但是女人就要对自己好一点。
儿媳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但是一些胭脂水粉和衣裙还是有的,来,让儿媳给您打扮打扮,也算是为前阵子儿媳的无礼道歉了。”
余氏虽是一把年轻了,可是非常爱美,平时都会自己鼓弄一下胭脂水粉,今天虽然觉得千灵的言谈举止格外奇怪,但是还是同意了。
千灵让余氏坐在椅子上,她进里屋把早就准备好的胭脂水粉拿出来。
将盒子全部打开后,一股脂粉的香气扑面而来。
千灵告诉余氏说:“其实婆婆相貌还是很美的,但是应该是最近休息不足的缘故,所以显得有些憔悴。不过没关系,我给你化个妆,就能让你变得更加年轻,更加美丽了。”
余氏表面虽然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但是心里面还是忍不住欢喜,毕竟天下女人,有哪一个不想要自己永葆青春,更加美丽的?
所以即使是对自己最讨厌的钱千灵,现在她也没有抗拒她。
千灵见余氏毫无防备,便用她从现代学到的化妆技术,将本就是半老徐娘的余氏化成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媳妇模样。
之后又拿出了她做新媳妇儿的时候穿的那些颜色鲜艳的衣裙给余氏,见她疑惑的看着她,她只好解释道:“你身上这身衣裙有老气,又破旧,应该配身漂亮的衣服才能好看。”
千灵的话让余氏想起了三天前自家表姐看自己时嫌弃的眼神,虽然她掩藏的很好,但是精明如她,还是能感觉的到。但是当时实在没办法,自己有求于人,总不能跟人大吵大闹吧。
于是只好忍气吞声,拜托人家帮帮自己。想必也是因为自己穿着打扮不行才遭人看清嫌弃的。
这样一想,余氏顿时了然,接过千灵递过来的鲜艳衣裙,确实漂亮。
趁着余氏换衣的时间,千灵快速地换了一件样式老气,颜色暗淡的衣裙,还给自己脸上涂了一层药粉。
等余氏换好衣服后,千灵又给她扑上了一层香粉,然后上下打量了两眼,满意的点了点头。
千灵抱起一旁不明所以的晓晓,然后对余氏道:“婆婆,天色不早了,咱们再不快点,就赶不回来了。”
因为没有来得及照镜子的缘故,所以余氏也不知道千灵把她收拾成什么模样。只是想着千灵愿意跟她出门,那就什么都可以了。
于是就这样,被打扮成二十多岁小媳妇儿模样的余氏跟穿着老气、抱着孩子的千灵踏上了前往镇上的路。
一路上,三个人惹了无数人的注视。对一行三个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要不是偶尔有些类似“真漂亮”、“啧,太美了”这种话窜进余氏耳里,她都快要崩溃了。
毕竟在村子里,她都不敢出门,因为一旦出门必然遭到他人的舆论打击。
余氏尚不知这些人再说她,只当是他们在说千灵,毕竟千灵的容貌之美有目共睹。
千灵见此景却偷着直乐,因为她在脸上涂了药粉的缘故,所以现在长满了红点,很是吓人,丑的几乎让人看一眼都要做恶梦。
因为余氏走在前面,千灵稍稍落后两步,所以她并没有注意到千灵脸上的变化。
快接近李氏布庄时,余氏几乎掩饰不住自己的兴奋。只要一想到待会千灵被李财主看中,然后强行带走,以后老陈家的房产、地产都是自己的,她就忍不住微颤。
而且她还能趁机败坏千灵的名声,说她耐不住寂寞,跟镇上的李财主勾搭上了,为了钱抛家弃女,做了人家第多少房小妾。
想到以后村民们的“枪火”会对上千灵,她就乐得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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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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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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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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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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