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吧,惹不起,老子还躲不起么。
看看长孙冲,长孙冲比程处默精明的多,眼珠一转计上心来,皮笑肉不笑的往杜荷身边一凑:“二郎,哥哥们知道你本事大,要不这样,你再想个别的法子,看看能不能再弄点好吃的。我跟你说,自从昨天吃了那个什么涮羊肉,啧,回家晚饭都吃不下去了。”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别尽扯那些没用的,想要好吃的也行,快点把你这管事派出来干活,糖霜早一天上市,咱们就早一天发财,等发了财,二哥请你们吃烧花鸭,烧子鹅,酱鸡腊肉松花小肚。”
杜荷背了半套满汉全席,听的程处默口水流出老长,感觉这辈子好像都白活了。
自以为是过的锦衣玉食的日子,可看看人家杜荷,人家吃那东西……。
啧啧,你别说吃,听都没听过。
想想都好吃。
……
搞定了这边的事情,杜荷打道回府,路过家门口石头狮子,脑中闪光一闪,特地跑过去试着举了一下。
然后……。
面红耳赤,石头狮子纹丝不动。
好吧,看来穿越虽然能够改变体质,但还在人类的范围之内。
拍拍石头狮子,杜荷没事人一样进了宅子,留下身后懵·逼中的下人风中凌乱。
接下来的几天,杜荷除了隔三差五跑去西市看看那边的装修进度,余下的时间就是去城外练习骑马。
话说在古代会骑马类似于在现代会开车,这属于纨绔必须技能之一。
更不要说刚刚把蹄子养好的小白还属于超跑,放在后世绝对不比法拉利差,摆在家里天天拉车,杜荷自己都觉着有些暴殄天物。
于是,长安城北的龙首原上,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杜安:“公子,你小心啊。”
杜荷头上顶着从程处默那里借来的,满是头油味的头盔,摆好姿势,身体前倾,两手死死握住缰绳,不屑的撇撇嘴:“知道了,小白,给老子跑起……卧槽……。”
余音袅袅.jpg
小马这段时间吃的好,睡的香,养的是膘肥体壮,上了龙首原就跟F1上了赛道似的,都不用杜荷‘踩油门’,撒开四条腿,跟脱缰野驴似的尥着蹶子窜了出去。
“啊……啊……,你大爷的,慢,慢点。”
“公子,别说话,当心……”杜安望着眨眼前就快要跑没影的一人一马,颓然吐出最后两个字:“舌头。”
杜荷全部骑马的经验来自于后世某次去海边,骑过一回当地渔民家里养的挽马,老的牙都快要掉光的那种,而且还是渔民在前面牵着,时间不超过十五分钟,花了五十块钱。
当时觉得骑马也就是那么回事,首先身体要随着马的动作起伏,其次拉紧缰绳,最后,一定要记住,‘刹车’的那个吁字。
反正当时那渔民就是这么教的,杜荷也就是这么记得。
如今,骑上真正的战马杜荷才知道,那些经验都是特么扯毛蛋,怎么身体随马的动作起伏,你起伏一个我看看,这特么马跑起来颠的跟电动小马达似的,你不起伏还好,越特么起伏越是撞的屁股疼。
至于那个什么‘吁’,‘吁’个毛线啊,前后差着一千四百多年呢,‘刹车’的位置都不知道改了多少回了,杜荷喊的嗓子都哑了,也不见小白停下来。
可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跑起来的小白速度至少也能达到达六十公里,不想掉下去摔得头破血流骨断筋折,就只能咬牙坚持。
就这样不知过了多久,等到小白自己停下来的时候,杜荷已经被颠的头晕眼花只剩下一口气了,隐隐约约看见四周全是大山,接着眼前一黑直接从马上栽了下去。
等到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杜荷只觉得四周一片昏暗,身边似有木头燃烧发出的噼啪声,淡淡的松香味道萦绕鼻端。
我这是在哪?难道又穿越了?
应该不会这么倒霉吧?
正纳闷呢,身边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少郎君醒啦?醒了就起来喝口菜粥吧,荒山野岭没有什么好招待的,少郎君不要介意。”
听着那苍老的声音,杜荷心情微微一松,还是熟悉的关中音。
他只是因为不会骑马,过度紧张之下被小白给颠晕了,本就没什么大事,休息一下也就恢复的差不多了。
掀开身上盖着的不知名兽皮坐起来,杜荷发现自己是在一间土坯盖起来的屋子里,身下是一张由木板搭起来的床。
屋子的中间,此刻正生着一堆篝火,火上吊着一只陶罐,里面应该是煮着什么东西,一个皮肤黝黑的少年正蹲在边上往外盛着什么东西。
床脚的位置,一个看不出年纪的老者正坐在树桩子上面借着昏暗的光线编着什么东西,看样子似乎是一个筐。
粥盛好了,少年将碗塞到了还在打量周围环境的杜荷手中。
杜荷看着碗里飘着的不知名野菜以及屈指可数的几颗米,嘴角抽了抽,前后两辈子加在一起,这样的粥他还是第一次见。
不过他也知道,眼下这样的情况才是真实的大唐,自己手里这一碗菜粥虽然看上去不起眼,甚至可以说它只是一碗水。
但对于这陌生的一家来说,能拿出为数不多的粮食来填饱他这个富家公子的肚子,没有趁机弄死他趁火打劫,就已经可以算是大大的良民了。
杜荷不是矫情的人,更不是那种以自我为中心,觉得别人天经地义就应该围着自己转的逗·逼,所以在接过碗之后,默默将这份恩情记在心里,然后有丝毫犹豫,几口将那一碗菜粥喝了下去。
喝完之后将碗递还给少年,笑着说道:“谢谢,我已经饱了。”
少年憨憨的挠了挠头,咧嘴笑了笑,拿着碗跑去一边将剩下的菜粥盛出来放到了一边,然后独自跑去门口蹲下,偷偷侧眼打量杜荷。
整个过程没有发出一丝声音。
杜荷惋惜的摇摇头,可惜了,如此憨厚的一个少年,竟然是个哑巴。
“老丈,大恩不言谢,救命之恩,在下记住了,只是还望老丈能将姓名赐教,他日回去必有厚报。”
“呵呵,不过就是举手之劳,少郎君客气了。”老者停下手上的活计,抬起满是褶皱的脸:“只是不知少郎君为何独身一人来骊山,可是路上遇到了歹人?”
“这里是骊山?我怎么跑到这里来了。”杜荷脑子一懵,突然想起什么问道:“对了老丈,不知你们救我的时候可有看到一匹白马?”
老者点点头:“有,就在外面拴着呢。要说少郎君这马啊,可真是匹好马,见你昏迷也不跑,就在边上守着,老汉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的马呢。”
那是啊,汗血宝马,能不好么,再说小爷还给它治过伤,它还能忘恩负义的跑了。
不过这家伙该不是个路痴吧,明明下午的时候是往北跑,怎么到头来跑到西边来了。
……
杜安回家了,哭的鼻涕一把泪一把。
杜崇见他只有一个人回来,心中一惊,连忙拉住他问道:“你怎么一个人回来了,二公子呢?”
“公子,公子……”杜安再也忍不住了,嚎啕大哭:“爹,公子丢啦,找不见啦!”
丢了?什么意思?
杜崇满头雾水,一巴掌抽在杜安的后背上:“哭什么丧呢,到底怎么回事,给老子说清楚。”
杜安被抽了个趔趄,哭哭啼啼说道:“下午的时候公子要去龙首原练骑术,我就跟着去了,可是……可是小白到了龙首原好像疯了,就那么驼着公子一直跑,一直跑,我追不上,就在原地等,可等了两个时辰也不见公子和小白回来……。爹,公子,公子丢啦!”
杜崇眼前一黑,差点晕过去。
龙首原不比长安城,这荒郊野外的,万一杜荷失足落马伤到了什么地方动不了……后果不堪设想。
“别哭了,快说,小白带着二公子去了哪个方向?”
“北,北面……。”
“确定是北面?”重新跟杜安确定了杜荷的去向,杜崇立刻开始安排人手准备趁着城门关闭之前出城寻找,临行前想了想对杜安说道:“你现在马上去程家、长孙家,去问问两位小公爷,二公子是不是去了他们那,然后不管有没有消息,都回来等着,明白吗?”
杜安点头:“爹,你千万要把公子找到啊。”
“这不用你管。”杜崇懒得废话,急急忙忙带着人走了。
杜安也同时出门而去,跑着去了崇仁坊。
一夜之间,长安城乱了。
长孙家,程家、秦家、房家、刘家、尉迟家,一家家全都动了起来。
杜荷去龙首原骑马,结果骑着骑着把人给骑没了。
这尼玛是开玩笑么,还有比这更好笑的事情吗?
算了,还是先别笑了,一切等找到人再说好了。
一伙儿又一伙儿人被各家派了出去,涌向龙首原,目的只有一个,找杜荷。
……
皇宫大内,用过晚膳的李世民正在与长孙皇后对弈,老太监出去片刻,回来之后扶耳与他嘀咕了几句。
瞬间,李世民没心思下棋了,把棋子一丢:“什么?你说杜荷丢了?丢哪儿去了?”
“不知道,消息是杜家那个小书僮传出来的,说是下午杜荷去龙首原练习骑术,然后马就惊了,驼着他往北面跑了,整整一下午都没回来。”老太监哭笑不得。
李世民咂咂嘴,也觉得挺不可思议。
听过有人练习骑术从马上掉下来的,也听过练习骑术把马压倒了的,还听过练习骑术压根上不去马的。
可练习骑术把人练没的还是第一次听说。
“杜家派人去找了没有?”想了想,李世民问道。
老太监答道:“杜府管家已经带人去找了,另外,赵国公府、卢国公府、翼国公府也都派了人去龙首原。”
好吧,既然这么多家都派了人,自己派不派人已经不重要了。
能找到自然会找到,找不到……就算派出再多的人也没用。
“二郎,你觉得杜荷会不会去了别处?比如咸阳?”长孙皇后在旁分析道:“按说若是不会骑马之人,见马受惊必然落马,若是没有落马自然很快便会将马控制住。所以,妾身觉得,杜荷应该是后来控制好了马,只是认不得回来的路,很可能被困在某个地方了。”
“不错,皇后之言甚至是有理。”李世民认真想了一下,点头道:“鸿祯,你马上按照皇后的吩咐,派人通知京畿各州府,严密注意杜荷的动向,若有消息立刻派人将其护送到长安。”
“诺,老臣这就去办。”老太监应诺而去,嘴角带着笑容。
这真不是在笑话杜荷,就是……忍不住想笑。
这位小爷也真是牛·逼,练习骑术生生把自己给练没了。
……
两仪殿西侧公主院。
“公主,公主,出事了。”一位宫女急急忙忙跑进十七公主李怡的院子,气喘吁吁:“杜,杜家的二公子,丢,丢啦!”琇書蛧
正在窗前抚琴的李怡手指一僵:“你说什么?丢了是什么意思?”
“就是丢了啊,现在外面都传遍了,听说还有好几家公府都派了人去龙首原找人,也不知道找到了没有。”宫女把自己听到的消息说了一遍。
不过,因为已经是不知道第几手的消息,传到她这里早就已经没了原本的模样,语焉不详听的李怡满头雾水。
“宫里派人去找了没有?”
“应该是没有吧,不过鸿内监曾经传过陛下的口谕,言京畿各州府若有杜公子消息立刻送达长安,或者派人护送杜公子回京。”
宫女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然后看着李怡,眼巴巴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就连程处默都能看出李怡与杜荷之间关系非比寻常,宫女做为李怡身边之人,又如何看不出来。
想十七公主平时心高气傲,宫里宫外几乎没有哪个年轻一代能入她的法眼,唯有杜荷,近一个月来,李怡提到的次数最多,虽然语气中大多满是不屑,甚至有些时候还会咒骂几句,可熏香球莫名其妙到到杜荷手中总是事实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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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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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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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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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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