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马良看到一个女人,扯着一个四五岁,哭的撕心裂肺的小姑娘往前走。
那个小姑娘大叫着:“你放开我!你要带我去哪儿,我根本不认识你!”
马良看四下没有人,那小姑娘又哭喊的实在可怜。
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冲劲儿,马良站了出来。
他扔下自己的书包,从路边抄起了一块儿板儿砖,就朝那人飞了过去。
“你放下我妹妹!”
当时的马良虽然只有十二岁,但是个头已经长到了一米六,看起来像个成年人似的。
所谓做贼心虚,那人看到了马良来势汹汹,赶紧松开了手,一溜烟儿的就跑走了!
小姑娘吓的全身发抖,一下扑到马良的怀里。
“小哥哥,谢谢你救了我,那个人是坏人,我根本不认识她,我听说她要把我卖到山里去。”
“你别怕,等下我送你回家……”
“欢欢!”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马良转头一看,一个身形健硕的人朝着他们跑了过来。
“哥哥!”
“欢欢,我刚才去幼儿园接你,怎么没看见你啊?”
“哥哥,一个人把我拉走了,是这个小哥哥救了我!”
“小子,谢谢你救了我妹妹,你叫什么名字?”
马良当时差点儿脱口而出“我叫红领巾”,可他还是控制住了,说着:“我叫马良。”
“好,马良,我记住了,谢谢你,我叫雷坤,以后有什么事儿,记得找我。”
马良愣愣的点了点头,看着远走的兄妹俩,捡起了自己刚扔在地上的书包。
他只记得,欢欢的哥哥是个很强壮的人,
可这件事情,他却很快就忘了,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放在心上。
转眼间,六年过去了,他没想到,现在的坤哥,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欢欢的哥哥。
马良知道,不管是不是系统的作用,他既然结识上了这个坤哥,以后就算是不只着他给自己的生意上帮衬,起码不来搞事也挺好的。
目前看来,跟他搞好关系,是利大于弊的。
“恩公你果然厉害,没想到这儿的新老板,竟然是你!”雷坤满脸堆笑,甚至还有些弯着腰,对马良有些毕恭毕敬的感觉。
“恩公,当时要不是你奋不顾身救下我妹妹,我怕是早都失去她了!”
雷坤激动的握住了马良的手。
他这“恩公,恩公”叫的,让马良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他,就是当年救了我妹妹的那个人,也就是我雷坤一辈子的恩人,你们以后谁要是敢不给他面子,就是不给我雷坤面子,明白吗?”
“是,坤哥!”雷坤的几个手下,异口同声的说着。
这时,那个海哥弯着腰,笑嘻嘻的走到了马良的身边。
“良哥,你还记得我不?”他一副卑躬屈膝的样子,试探性的问着。
雷坤用力的在他的后脑锤了一下,“少特么套近乎!叫恩公!”
大海还是一脸嬉皮笑脸的样,连连点头。
“是是,恩公啊,我是大海,您应该还记得我吧?前两天的事,儿是个误会,我们哥几个当时也是拿了回涛那小子的钱,才会去给他充门面的,不是有意冒犯您的,还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
“没事。”
马良摆了摆手,当时的那件事情,对他来说早都不值一提了。
他也明白,这个大海当时也是为了钱而已。
而且他们也都没给自己造成什么伤害和损失,所以也就就此作罢了。
雷坤搂着马良的肩膀,满脸的笑意。
“恩公,走,咱找地儿吃个早点吧!一会儿我叫欢欢也来,你们也好长时间没见了!”
马良还记得,当年的欢欢,模样长得十分可爱。
花裙子配上双马尾,活脱脱的就是一个小公主的样子。
估计那人贩子,也是因为看她长得可爱,才强行掳走的。
毕竟,只有干干净净长的可爱的孩子,才能卖上好价钱。
也不知道几年未见,欢欢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子?
马良跟着坤哥出了店门,此时外面,已经有些快要亮天了。
后面的一群小弟,不知道是该跟上,还是该离远点,只得用一种仰望的眼神,看着马良和雷坤的背影。
“小天,你们这个新老板,是什么来头啊?我之前见过他一次,当时就觉得他气宇非凡。”大海仍然有些心有余悸的问着。
“嘶——这位新老板,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只是别看他年纪轻轻,做事却很有魄力,昨天晚上,他就让我们这儿的销售额暴增,一晚上赚了将近一百万!”
“啊?!这么厉害!”大海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
“而且据说,他在学校里也是个风云人物,运动上无人能敌,学习上更是学霸,我还从没见过他这种神人,他肯定还有很多我不知道的传奇!”
“哇,真的是深藏不露啊!”
“是啊!”
当小天和大海正在谈论马良的传奇的时候,马良已经和雷坤到了一家茶楼的门口。
雷坤带着他走上楼,毕恭毕敬的给他倒了一杯水。
“恩公,你看你想吃点什么,随便点。”
“我什么都行,你看着安排吧!”
“好,我安排!”
雷坤的脸上带着难以抑制的喜悦。
“服务员,菜单上的每样来两份!”
然后他又笑嘻嘻的看着马良,“恩公,我每样来两份,您挑您喜欢的吃就行!”
雷坤点完了菜,又给他的妹妹欢欢打了个电话。
几分钟之后,一个温柔而怯懦的声音传来。
“哥,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叫我吃早点了?是有什么事儿吗?”
马良转头看了看,一个姑娘站在他的身后。
这个姑娘皮肤白皙,有着明亮的眼睛和樱桃般红唇。
一身校服配上一个马尾辫,是一个干净秀气的小美女坯子。
看起来和马良印象里的样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只是她的这个精致模样,跟她哥哥的五大三粗相比,完全看不出来兄妹的影子。
她看到马良的一瞬间,突然愣住了。
接着,她的脸“腾”的一下红了起来。
从脸颊,一直红到了耳朵根儿。
“你好,我是马良。”马良轻柔的说着。
欢欢瞪大了眼睛,好像呼吸都停止了一般,突然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恩公啊,你可能不知道,自从之前你救了欢欢之后,她就整天想着你,她还曾经去你的学校偷拍过你呢!”
欢欢憋着小嘴,连连的摇头。
看的出来,她现在是紧张的不行。
“要不是因为她满屋子都贴着你的照片,我刚才怎么会一眼就认出你来呢!”
马良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竟然在不知不觉间,还有这么一个小迷妹时刻注意着他。
欢欢身子僵直的坐在一旁,低着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不过在马良看来,这种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就像是小妹妹一样,看着她这么害羞,不好意思说话的样子,还觉得挺有趣儿的。
“欢欢,快,见到了恩公,你怎么还不会说话了?你不是整天都念叨着他吗?”
欢欢还是摇了摇头,憋的满脸通红的,又拉了拉她哥哥的衣服,示意他不要再说下去了。
“哈哈,没事,咱们还是先吃饭吧!”
马良夹起了一个虾饺,放进来欢欢的碗里。
欢欢紧张的迸住呼吸,小口小口的吃起饭来。
可是过程中,她始终都不敢抬头看一眼马良。
马良和雷坤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这个雷坤别看是五大三粗,又作恶多端的,可是对于这个比他小十二岁的妹妹,却是十分的宠爱。
据他自己所说,如果6年前妹妹真的丢了,那他一定会伤心一辈子的。
而且在那之后,他也多次寻找过那个人贩子的下落,想要好好的收拾他一顿,起码费了他的手脚,或者是让他生不如死。
可是几经寻找,也始终没有找到那个人贩子的下落。
后来听说,那是一个流动作案的人贩子团伙,总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早都已经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现在提起来这样的事情,雷坤依然是恨的牙根都痒痒。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去上学了,坤哥,多谢你的招待,有时间欢迎你到我店里来。”
“恩公,别叫我坤哥,叫我阿坤吧!我叫人开车送你去上学吧!”
“不用了,离得不远,我走路去,全当散步了!只是你也别再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雷坤的眼睛一瞪,十分严肃的说着:“不行,恩公就是恩公,我必须得这么叫你。”
马良离开的时候,欢欢在后面,一直目不转睛的看着他的背影……
到了学校,马良真的是困的不行。
折腾了一晚,又跟雷坤聊了一早上,让他的精力都消耗的差不多了。
他进了教室,就扯了件校服盖在身上,蒙头大睡起来。
他实在是太困了,得先补个觉。
这时,班主任进来,看到正在睡觉的马良,觉得他一定是学习太辛苦了,所以并没有叫醒他的意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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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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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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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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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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