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一次,他会幻想,如果自己不是生在了帝王之家,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家的孩子。
父亲母亲很相爱,一家人的生活不算富裕,但是很温馨,没有什么大风大浪,但偶尔也会有些促进感情的小摩擦,平淡的日子像翻书一样,一天一天的过去,快到让人来不及感叹。
可是,现在,他这样幻想的次数越来越少。
从某一个瞬间起,他突然明白,一切的假设都很美好,一切的如果看起来都那样完美无瑕,可是如果这一切的假设真的变成了现实,他的生活里便不再有陶清梦这个人。
或许,幻想里的日子是我曾经不敢奢求的,但现在,没有你的日子,才是我真正不愿拥有的。
从前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书,一个人走路,现在,这些事情一个人都做不了了。
吃饭的时候会想,这道菜是她爱吃的,看书的时候,眼前总会浮现她曾经趴在一旁打瞌睡的样子,走路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放慢脚步,因为她的小短腿总是跟不上自己的步子。
公冶霖知道,自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不曾爱过,也不允许自己去爱。作为一个皇子,一个太子,爱这个字未免太过奢侈了些。
身边从来都是利益的纷争,进宫的妃子,不是皇上的眼线,就是皇后的眼线,还有许多别人送进来的,也都各怀鬼胎。
自从母亲去世后,他便再也不曾想过,自己的人生会有爱这个字,他的世界,也从此失去了颜色,从那天起,他活下去的全部动力,就是为了复仇。
他收起笑容,将全部的眼泪咽到肚子里,他不再有别的表情,不再将自己的心扉向任何人敞开,他将自己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因为他不想,再一次体会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直到有一天,一个人,拿着一把锋利的剪刀,将自己的层层伪装统统撕成碎片,阳光再一次投射进来,自己昏暗已久的世界,再一次拥有了颜色。
那个人,便是陶清梦。
公冶霖又一次叹气,他现在不禁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为何要让陶清梦独自回京,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竟比想象中还要难过这么多。
陶清梦走前,自己曾和她约定,等这边的事情一处理完,便尽快赶回她的身边。
“霖儿,夜里凉,快进屋来吧。”
楼世兰裹着一件外衣,站在门前,朝着公冶霖的方向呼喊着。
“知道了,娘。”
公冶霖起身,心想,看来离她们相见的日子,不远了。
而此时的陶清梦,正小心翼翼地将小允子放在枕头下的香囊抽出来,她一想到香囊里面的虫子,身上就直起鸡皮疙瘩。
她打开香囊,将从前收起来的火盆找了出来,将香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儿倒在了火盆里,只听哐啷的一声,公冶霖送她的那个镯子,随着那只褐色的虫和一堆枯萎的叶子一起掉了出来。
陶清梦屏住呼吸,用纸卷了一个纸棒,小心翼翼地将镯子从虫子的身边扒拉开,随后,迅速地将它从火盆中拿了出来,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她将镯子放在桌上,随后一把火将火盆中的东西烧了个干净,片刻,一股虫子烧焦的味道传来,陶清梦又是一阵恶心。
不过,一想到李青阁第一次送给自己的东西,竟然落了这样的下场,她心里便觉得可惜。
每当这个时候,她总会觉得,陶秋珊这个人是不是生来就是跟自己作对的,凡是自己珍视的东西,她总能想法子毁掉。
火很快便燃尽了,留下一堆灰烬,陶清梦俯身拿起火盆,开门将灰烬倒了出去。可是她不知道,就在她关门进屋的一瞬间,黑暗中,一个提着灯笼的人,正死死地盯着这里。
她进屋后不久,便听见窗户处传来啪嗒啪嗒的声音,她知道,是传信的鸽子回来了。
她连忙起身走到窗前,只见先前放出去的那几只鸽子都回来了,而且每一只脚上都绑了一个竹筒,竹筒的颜色自己放出去的时候颜色不同。
她一个一个将竹筒拆了下来,仔细读了一下,有几封回信的内容大致相同,都说没有见到,日后会帮着留意。但唯独有一个,是从京城外,一个叫榆村的地方传来的。
上面写着:榆村村口破巷中,曾见一男子,名为王黎。
陶清梦立马精神起来,果然,眼线多就是靠谱,现在看来,公冶霖也算不知不觉间办了一件好事儿呢。
陶清梦又一次将火盆点燃,将那些信件全部烧掉,处理干净后,才躺在床上,心里想着,一定要尽快前往榆村才是,这个地方离京城并不远,如果被皇后或者陶秋珊的人抢先一步,那么一切就都功亏一篑了。
她强压心里的急迫,逼着自己睡觉,她知道,只有养精蓄锐,才好应付接下来的种种意外状况。
不知过了多久,陶清梦终于睡着了,此时夜已经很深了,四下都是静悄悄的,突然,屋内响起微弱的吱呀声,药房的门竟被人从外面推开了。
这几日陶清梦习惯了当这个假死人的日子,所以药房的门竟忘了上锁。
这时,只见一道黑影从缝隙中进来,然而屋内仅有的一只蜡烛早就被陶清梦吹灭了。借着窗外透进来微弱的月光,才勉强看清,这人应该是个男子。
他身材不高,全身穿着黑色的夜行服,脸上罩着黑色的面罩,看样子他这次是有备而来。
那人小心翼翼地接近陶清梦的床边,看着她熟睡的脸,发出一声轻笑。
“可怜的太子妃,有人一心要你死,我也没办法。”
随后,他不知从哪掏出一根绳子,迅速而有力地勒住了陶清梦的脖子,双手渐渐发力,很快绳子便紧紧地缠住了陶清梦的脖子。
陶清梦在熟睡中惊醒,然而此时她已经开始觉得呼吸困难,她的手在空中胡乱地抓着,双腿使劲儿蹬着,然而抓着绳子的人却越来越用力,氧气一丝一丝地从口鼻溜走,她的意识开始模糊起来。
不会吧,难不成我就这样死了?陶清梦迷糊地想着,她觉得眼皮越来越沉,胸口像要炸开一样,疯了一般地渴求着氧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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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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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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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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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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