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的实力很强?”
“很强倒谈不上,关键是他们使用的武器和其他官兵略有不同,威力极大,让我等在开始的时候吃了大亏。”
“什么武器?”
“类似一根烧火棒之类的武器,只要人举起来,前端突然冒出火光,从里面射出一个尖尖的铁东西,杀伤力和弓箭无疑,但是比弓箭更为难防。”ωωω.χΙυΜЬ.Cǒm
沙浪天有点后悔当时没能夺下一两只武器来,回来看看能否装备在马匪身上,毕竟那个武器比弓箭强大很多。
“突火枪?”
突火枪,亦称为吐火枪,曾在大晋朝少量部队里用过,使用大毛竹,内填火药、子窠等,点燃后可以喷出火焰和烟,如果对准敌人脸,可以熏人耳目。
因为突火枪击发时的喷出物,并不含子弹、炮弹或爆裂物,对人体没有太大的杀伤力。
两军作战,使用突火枪时,突然产生大量迎面而来的火光、声响和烟雾,作战时仍有阻拦、威吓或逼退敌军前进的作用。
但绝对没有像沙浪天所形容的那样,杀伤力如此之大。
“杜老大,绝对不是突火枪,我以前见过突火枪,制作材料和工艺都很简单,但对方的武器似铁似木,用刀砍上去,都无法将之斩断。”
沙浪天拿出几个从轻伤者身上取下的子弹头,递给杜孟达看。
“这是......”
“就是你刚才所说的突火枪射出的东西。”
“铜?不完全是,好像是钢和铜制作成的。”
杜孟达看后惊呆了,他想不出谁有这么大的实力,竟然用钢和铜制作这么精细的东西。
这下让他不得不考虑对方的身份,到底是哪一个势力?
“沙老大,你知道对方是哪一方势力吗?”
“据人说,这支军队来自万陵县!”
“万陵县?”
杜孟达对万陵县不是一无所知,他本是黄霸天的手下,当年在岭南府外一战,万陵县的大炮差点吓破了他们这些人的胆,让他选择还记忆犹新。
看来七八年过去了,万陵县的武器又有了很大的突破,不再依靠那威力惊人的大炮,而装备这种杀伤力更为惊人的武器。
万陵县官兵的实力如何?或许像沙浪天这样的土鳖不知道,但是他却很清楚,只有投降的命,而没有反抗的余地。
所以,杜孟达很快确定下来,不会和万陵县为敌,也不会和红巾匪联和去抢万陵县的军粮。
但是......
他还有更好的办法能得到军粮,何必去冒险哪?
据人说,吴盟主的干女儿,他们当年的大小姐,已经嫁给了万陵县的县令。
还有黄将军等,好像也投靠了万陵县。
那么说来,杜孟达不是生人,反而是熟人,还是一家人。
如果是一家人的话,那就好说话了,去家里要点粮食,度过这次饥荒不为过吧!
想到这里,杜孟达突然站起来说道:“好,沙老大,军粮我要定了!”
沙浪天也笑了,他这次来,知道杜孟达一定会答应,毕竟人禁不住挨饿,战死总比饿死好。
“我明天会召集所有人马,到镇外与沙老大汇合!”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两个人击了一掌,表示这次合作达成了。
看着沙浪天带人离去,杜孟达不由地笑了起来。
“老大?,咱们真要和红巾帮那些人合伙吗?”
不同于红巾匪那样,在甘肃之地四处劫掠,大肆杀戮,青衣匪做事还留有一丝仁义,只要往来的商人交出一部分钱财,他们都会放行的。
这也是他们能在此处设立一个小型城镇的根本所在,有时候他们还在这里开垦土地,种植一些庄稼,以此来生存。至于出去拦路抢劫,只是他们的第二职业。
“合伙是一定的,但要看怎么一个合伙法?而且以后和谁合伙?”
“哦?”
众人都不明白。
“童兄弟......你们先召集人马,告诉大家,我们明天淘粮食去。”
等杜孟达把一些非心腹人员都调走后,才把剩下的十几个人聚在一起,小声地吩咐起来。
众人顿时大悟。
“老大,还是你的主意高,这样不但有了粮食,还能除了红巾帮这个心头大患!”
“我看红巾帮这些人不顺眼好久了,如果咱们的实力不如他们,老子早就带人......”
......
青衣帮中还有一些头脑清醒的人,有点忧心忡忡地说道:“老大,万一万陵县大军不接纳我们怎么办?”
“不接纳?怎么可能?我们的大小姐都是他们县令的夫人,黄将军他们也早已是万陵县的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能......”
“大不了老子也投降万陵县算了,在这里吃不饱喝不足的,哪里能和万陵县的人相比?”
“况且大晋朝朝廷方面有了很大的变化,万陵县的官兵能来到这里,说明他们开始插手中原地区。
如果我们此时投靠万陵县,说不定以后还能洗白,即使不能混个一官半职,但起码能得到富贵荣华。”
“小二,你带几个人悄悄出去,绕过红巾匪,到甘州和肃州等地看看,等把事情探明白后,再到前方和我们汇合。”
杜孟达把自己的二儿子杜海派了出去,“如果沿途碰到万陵县军队,不要和对方发生争执,一定要恭敬,见到万陵县的将领后,把我们的目的告诉他们。”
为此,杜孟达还特意写了一封信,交给杜海的手里,让他小心保管,不要落在马匪手里。
等杜海带人走后,杜孟达又和心腹手下交代了一些事情,包括和红巾匪汇合在一起后的注意事项,以及青衣帮离开后,双旗镇的布防问题。
第二天一早,青衣匪几乎是倾巢出动,只留下几百名老匪和众多的妇女儿童,扼守在双旗镇城墙之上。
红巾匪和青衣匪汇合后,总人数已经达到四千人左右,但青衣匪现在的人数稍微多一点。
沙浪天并没有介意,虽然前天偷袭万陵县大营让他损失了几百名马匪,但是有时候数量并不代表质量。
如果让红巾匪和青衣匪现在厮杀的话,谁胜谁负都不一定。
何况他们联合在一起,去万陵县大营去抢军粮的,何必在此时发生争执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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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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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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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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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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