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大街。
只有曹家暗藏的黑衣武士,几乎监护到任何一个闲人。
曹正金,身穿黑色大襟,脚蹬龙虎战靴,面色凝重,白发飘飘,一步步向王宫走去。
曹太奉,同样是黑衣紧身打扮,背后斜插双刀,带着二十几个心腹紧紧地跟在曹正金的身后。
虽然这二十几个心腹都是黑衣打扮,但都不是真正的高丽人,由不同部落的人组合在一起,有高丽人,倭国人,突厥人,黑水靺鞨人,甚至还有几个人是中原人。
如果有常年居住在高丽东海岸的人,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一群穷凶极恶的海盗,不知何时突然出现在高丽王城。
不同于那些刚组建才两年的曹家武士们,这二十几个海盗才是今天攻打高丽王宫真正的主力。
今天曹太奉带他们来,只说了一句话:格杀勿论,顿时激起了海盗的嗜杀之心,这样的杀戮他们喜欢,毕竟好长时间没有遇到这样的机会了,既没有拘束,又可以全身心地大肆屠杀。
当安插在王宫里的暗应打开王宫大门后,曹正金止住了脚步,暂时让身后的人都停了下来。
仔细聆听了一下,发现王宫内没有什么异常,曹正金才向前挥手。
“杀!”
一声怒吼从曹正金口中发出,虽然有点沙哑,但是几十米开外,所有人都的的清清楚楚。
“二叔,我走了!”
“奉儿......”
曹正金泪眼盈眶,很想给亲侄子交代,注意安全,但是怎么说出口,今日一战,非死即亡,不是高丽皇族被灭绝,就是曹家不复存在。
他非常不希望曹太奉以身犯险,但是他身体老迈,已经无法冲杀在前,只能默默地看着侄子远去。
在做出攻击高丽王宫之前,他早已做出了好几个后手,曹珍他不用担心安全,无论高丽王或者方处,都没有胆子去杀害曹珍。
何况曹府府邸有万陵县的重兵把守,没有人能突破曹府的大门。
这两年来,自打迎来亲侄子后,他之所以让曹太奉隐于身后,不是让他密谋高丽王,而是给曹家传宗接代。
好在他的苦心没有白费,这两年来,内宅不断开花结果,除了十几个可爱的小丫头外,还有七八个聪明伶俐的男孩子。
这是曹家传宗接代的根本,未来的希望,每天他都要看往一遍,拥抱半天才恋恋不舍地撒手。
早在两天前,他就让心腹带着几个孩子离开,四散在高丽各地,甚至还有孩子被带出高丽,奔赴倭国和中原地区。
还有一个他最喜欢的孩子,亲手交给了曹珍,让她抱着,留在曹府等候他们的回来。
如果这一次,他们能平安回来,那就皆大欢喜,他会把流散在各地的曹家孩子一一接来。
否则,所有离开的曹家孩子都不要再回来了,哪怕在外面过颠簸流浪的生活,也好过在高丽王城整天提心吊胆。
“杀,杀,杀!”
王宫内的厮杀声打断了曹正金的回想,他没有跟着进入皇宫,而是继续守在王宫门口,就是想看看有没有其他高丽世族势力前来救援。
即使有人来,曹正金也丝毫不担心,除了在王宫大门两侧布置了大量的弓弩手外,还从阿七手里借来了二百名手持火枪的万陵县官兵。
此刻,他很希望看到有人前来,一是来欣赏他攻打高丽王宫的声势,二是他想看看哪些人想楚楚欲动。
这并没有让他等太久,前方出现了十几个人,曹正金的目光顿时凝视起来。
“曹参知,别来无恙,我们是来恭贺曹家的,从今日起,高丽以后是曹家的天下。”
领头的是方处,他后面跟着十几位高丽世家贵族的家主。
曹正金并不认为他们是来恭贺曹家的,而是来这里威胁曹家,如果曹家失败,他们大可以却而代之。
当然,如果曹家胜利了,他们来是想显露一下肌肉,意思是即使你曹家有人成为了高丽王,也不能一手遮天,还有很多人在你们身后虎视眈眈。
曹正金并没有把方处放在眼里,自打方处来这里之后,他就看出方处的下场如何?
阿七早已给方处明确说过,在曹家对王宫展开行动之后,不允许朱雀大街上有任何闲人出没。
这个闲人一定包括方处,但是方处并没有认为自己是闲人,而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高丽的主人。琇書蛧
这也太狂妄自大了,已经把自己视为一个无人敢触摸的存在?谁给他这么大的勇气?
天欲其亡必令其狂!
这句话就是形容的是像方处这样的人,在阿七带兵前来相助曹家攻打高丽王宫之际,不想着韬光养晦,闭门自保,反而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高丽王宫门口。
虽然对曹家大不敬,但是这预示着对万陵县军令不敬,也就是对执掌大晋朝半壁江山的里的人不敬。
李大人派阿七带兵来曹家,冷嘲热骂,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在外人看来,曹家是完了,但在曹正金眼里,如果李大人不派人怒骂曹家,那才是曹家灭亡的时候到了,所以在阿七一阵咆哮之后,曹正金反而放松了心情。
而方处,这个蠢货,不要以为他在高丽做过的事,不为万陵县的李大人知道,那是李大人还没有正式清算方家的时候。
如果证据确凿,方家如同大海中的一片孤舟,随时都有翻船的危险。
“哈哈,方会长,你等来此,方某荣幸之至,趁这里无人,咱们正好欣赏一下王宫内刚燃放的烟花,这烟花可是曹某人准备了两年之久的礼物,今天准备刚给高丽王送去,你看高丽王多高兴,在里面不但敲锣打鼓,还让人欢声笑语。”
“你看那边的烟火,怎么这么多的黑烟,看来老夫让人做的烟火质量不过关,下次一定要让人注意。”
“准备两年之久的烟花,不会被高丽王一下子玩完了吧?怎么里面一下子没有动静了?”
“阿禄,你到王宫里面去问问,是否还要再加些烟火,曹家府库中还存有一些,随时给大王送去!”
阿禄走后不久,就看到曹太奉从皇宫里出来了,不过他的模样有点惨,浑身是血,背后的钢刀只剩下一把,左手已经不知去向,但是右手还在,正手拿着一个首级。
“高丽王!”
方处和他身后的十几个高丽贵族都认出了那个首级是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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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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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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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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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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