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窃天之人>第六百四十七章 一门亲事
  听见引魂鸡三个字,我倒是愣了一下。

  “什么叫做引魂鸡?我在龙虎山呆了这么长时间,还没有听说过这个玩意。”

  不等那个混球开口,对面的中年汉子也笑了一声。

  “原来是龙虎山的朋友,那你们没听过也不奇怪。

  这引魂鸡是我家传的绝活儿,简单来说,你们只要把想找之人身上的物品给我,我就能让这公鸡帮你们找到它。

  放心吧,这是我看家的本领,绝对不会出错的。”

  这汉子说话倒是客气,我虽然有些不太相信,但来都来了,还是试试看比较好。

  看见我已经点头,那男人马上在笼子里边翻找起来。

  找了一圈之后,他挑了一只个头很大的公鸡给我们。

  这个公鸡一看就有些年岁了,头上的冠子已经耷拉了下来。

  特别是他那身火红的羽毛,看着简直就像熊熊燃烧的大火一般。

  把公鸡递给我们之后,我连忙问了一句。

  “大哥,这鸡多少钱?这些够吗?”

  我本来递过了一沓钞票,但那个男人又推回到了我的手中。

  “什么钱不钱的?我虽然是个做买卖的,但也不是什么钱都收。

  二位既然是龙虎山来的,咱们就当交个朋友了。

  只是等我万一未来有事相求,二位也不要推辞。”

  这家伙倒是会做生意,他既然这么说,我们也就收下他的好意了。

  拿到了大红公鸡之后,我们马上又和他询问了一下使用的方法。

  其实想让这只公鸡帮我们找玉儿,倒也不是很难的事情。

  只要把玉儿随身的一件东西,烧成灰之后混在水里。

  让大公鸡把它都喝下,他就能发挥自己的本事,带我们找到玉儿了。

  这办法倒是简单,只是不知道是否奏效。

  他们离开鬼市之后,马上在车上翻找起来。

  之前玉儿离开的时候,我检查她的房间,正好发现了一些随身的衣服。

  我从她的衣服上撕下了一片布,烧成灰之后喂给了公鸡。

  你还别说,这公鸡貌似挺专业的。

  看见我给他准备好的水,一口一口的喝了起来。

  喝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抬高了自己的脖子,响亮的打了个鸣。

  与此同时,他居然直接钻到了车里,似乎是在催促我们上路。

  他就趴在附加使座的位置,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外变。

  他伸长了自己的脖子,似乎是在给我们指引方向。

  既然如此的话,我也没有必要浪费时间。

  我一脚油门踩出,马上飞奔了出去。

  按照公鸡的指引,我们很快就上了旁边的高速。

  这公鸡,不断转着自己的脖子,帮我调整着方向。

  就这样大概开了两个多小时之后,我发现周围已经荒无人烟。

  有没有搞错?玉儿不会在这样的地方吧?

  不仅是我,李茂森也在旁边嘀咕了起来。

  “我说李成林,这只引魂鸡到底靠不靠谱?

  这家伙要是敢骗我,一会儿我就把它炖了!”

  李茂森正在那里说着,大公鸡突然转过身,朝着李茂森啄了一下。

  他这一下正好被打中了手,弄的李茂森连连后退。

  “还敢咬我,我非把你炖成鸡汤不可!”

  李茂森还在那里叫嚣着,不过大公鸡却已经坐回了座位上。

  它继续伸着自己的脖子,让我朝着大山更深处前进。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山进不去,不过在大公鸡的指引之下,我居然找到了一条小小的山路。

  沿着山路一直,我们面前最后出现了一座小小的村庄。

  我朝着旁边一看,村庄之旁有一条小河。

  而且看它的位置,貌似和洛水也是一体的。

  莫非玉儿被洪水冲出来之后,直接飘到了这里?

  这件事我还没有想明白,不过大公鸡已经从车窗飞了出去。

  荒山野岭的,我可不敢让它飞得太远,只能弄一根小小的绳子拴在了他的腿上。

  我们两个就像遛狗一样,拽着大公鸡朝着村里前进。

  刚刚接近村口,我发现村里的人正在忙活。

  他们手里有的拿着鞭炮,有的拿着红布,貌似是在举办婚事。

  看见我们几个到村口之后,有几个村民热情地走了过来。

  “几位是外地来的吗?我们这里正好有婚事,来的都是客,要不要坐下来喝一杯?”

  一开始我是不太愿意喝,因为我们毕竟是来找玉儿的。

  可是转念一想,农村的这种婚事,一般所有人都会来。

  等到人多的时候,我正好拿着玉儿的照片给大家看看,说不定就能找到玉儿在哪里了。

  我们跟着这里的村民,慢慢的朝着村子中央走去。

  越往前走,我发现这里热闹的气氛越浓。

  “老乡,这到底是谁家结婚啊,好像办得很大呀。”

  “小兄弟,你说对了,这次结婚的,可是我们村里的首富!

  说起我们村里的首富,那可真是叫人羡慕。

  他不仅有钱,而且还娶了个漂亮老婆。

  唯一可惜的,就是他那儿子是个傻子。”

  村民跟我们说,他们村里的首富叫做沈腾飞。

  附近的地有一大半都是他们家的,而且旁边镇子上的几座小工厂,它也都有股份。

  这些身价在城里可能算不上什么,不过在他们这样偏远的山村,这可是实打实的富豪。

  这个沈腾飞早年间创业的时候,穷的叮当响,没有人愿意跟他过。

  村里有个寡妇,看她可怜,后来就大半跟他过日子了。

  两个人在一起之后,生意还真的有了起色。

  特别那个寡妇还给他生了个儿子,也算给他们沈家留了个后。

  但是没过几年,大家发现他的那个儿子,智商好像不太正常。

  简单来说,就是个傻子。

  一开始知道自己儿子是傻子之后,沈腾飞都打算把他给丢了。

  不过他那个老婆始终对儿子细心照顾,一直到他长大成人。

  但是非常可惜,没过几年,沈腾飞的老婆死了。

  大家都说,她这些年为生意辛苦操劳,又得自己照顾那个傻儿子,这是活活累死的。

  沈腾飞的老婆临死之前,再三嘱咐沈腾飞。ωωω.χΙυΜЬ.Cǒm

  无论如何,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傻儿子。

  最好再能给他娶个媳妇儿,让他能传宗接代。

  沈腾飞感觉对不起老婆,就把这个事情答应了下来。

  但是有点搞笑的是,他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的儿子找老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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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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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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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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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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