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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李小欢王初雪>第1014章 成仙了
  这个问题虽然有点绕,不过我觉得应该就是这样的。

  赢勾说他从不是黄帝的手下,我是相信的。

  黄帝那种伟大的存在根本不在乎赢勾是不是臣服自己,他所要的是赢勾跟自己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就足够了。

  赢勾也没有辜负黄帝,跟着他一起南征北战,最后为人了争取到了未来和自由。

  最后黄帝位列仙班,而赢勾则是镇守地府。

  “你是说,已经成仙了的黄帝想要用轩辕剑杀了你?”我试探着问道。

  “不是黄帝,就是那把剑的自我意识,黄帝已经死了。”赢勾淡淡的说道。

  “你说什么,黄帝死了!”

  听到赢勾的话,我紧张的手一抖,手上的烟头直接掉进了河水里面。

  黄帝也会死,这简直超出了我的想想。

  那个能够帮助人类打下天下的伟大男人居然也会死,他不是位列仙班了吗!

  “那天天门大开,有天上仙人接引他位列仙班,可是他没有去,而是斩了一剑。”

  赢勾缓缓的说道。

  听到这我忍不住的吞咽了一下口水。

  想着遇到那两个仙童之后看到的场景。

  原来第一个对仙界出手的人是黄帝。

  “世人谁不想长生成仙,可是黄帝说过,如果长生不老了,如果不在人间了,那还是人吗?”

  “他说那些天上的仙人已经不是人了,看着世人受苦受难,他们无动于衷,他不想成为那样的存在。

  所以他拒绝成仙,而且一剑斩塌了天门,从此之后天人永隔,仙人再也来不到人间,而人再也无法成仙。”

  听赢勾说完,我沉默着久久无法言语。

  黄帝,真的是一个很伟大的人。

  是他带领着渺小如同蝼蚁一般的人类赶走了妖兽,是他在地府赶走了冥界的家伙,也是他一剑斩断了仙人之间的通道。

  而做完这些的黄帝选择和普通人一样去死。

  想着他做下来的一件件壮举,我的心中充满了无限的敬仰和向往。

  能够和这样的人生活在一个时代,是多么的幸运啊。

  “黄帝斩断了凡人成仙的可能,就是希望以后的人不再做什么仙人,那把剑跟他有一样的想法,所以它想要来杀我其实并不只是因为地藏的原因。”

  说到这里的赢勾苦笑了一下,接着说道:“我从上古一直活到现在,我一直都没有死,也不愿意去死,所以现在的我跟仙人有什么区别,那把剑想要杀掉我的真正原因就是这个。”

  赢勾的话音落下,他水做的身子渐渐的消融,然后重新融入到河水之中,消失不见。

  “现在的我也无法确定,我到底是不是活成了仙。”说完这句话,赢勾再也没有了声音。

  听到赢勾的我,我站在水面上,沉默不语,然后又抽出一支烟来点上。

  我能体会得到,赢勾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心情是有些抽查哦和无奈的,不过更多的是一种落寞。

  当年的他跟随黄帝,剑斩仙人,可是现在回过头,他发现自己居然活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样子,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笑吗?

  这是一件很讽刺的事情。

  自己阻止了仙人来此人间,可是自己却逐渐取代了他们,而且成为了他们。

  现在赢勾的心里有着几多的无奈,几许自嘲。

  轩辕剑想来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它想要斩了赢勾。

  我也觉得这事有些挺无奈的,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赢勾。

  我在水面上走了回来,虽然在水面上行走,不过衣服一点都没有湿。

  小白看着我脸上的沉重,知道我一定是有什么心事。

  不过女僵尸乖巧的什么事都没说,什么也都没问。

  我开车回到了铺子,想着梦中的那把剑,如果有一天那把剑真的破开水面,要杀了赢勾,赢勾会不会反抗?

  片刻之后,我苦笑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得出一个结论。

  赢勾那家伙八成是不会反抗的。

  那把剑曾经是他的战友,和他有着相同的目标。

  现在自己活成了当年他们最讨厌的存在,所以轩辕剑要斩他,他不会反抗。

  赢勾会选择面对死亡。

  可是他娘的我不想死啊!

  我和赢勾现在是一体的,那把剑如果斩了他,我也活不成了他。

  赢勾想死,可是我还没活够呢。

  这事情有点太操蛋了。

  我心里有些恼火的骂了一声娘,决定要想想办法,不能让那把剑斩了赢勾,或者说然赢勾不要有死的心思。

  我天空弓在铺子门口的躺椅上发了一天呆。

  傍晚的时候,铺子里的人都到期了,端木清那家伙也在拉面馆跑来了,说是要展示一下厨艺,弄一桌好菜。

  我知道这家伙是看我心情有些抑郁特意来的,心里多少有些感动。

  其实端木清真的很不错,尤其是相貌,比一般的女人要漂亮的多,甚至是比女人还多了几分妩媚。

  可惜了,他是个爷们,如果是个女的该有多好。

  想到这我心中猛然一惊,然后出了一身的冷汗。

  自己怎么会有这种荒唐的念头了,难不成是跟端木清那家伙走得太近了,让自己不自然之间有了一颗基佬之心?

  我赶紧猛摇头,把自己心中这个危险的念头掐断,然后决定,以后一定要离端木清那个家伙远一点。

  晚上的饭菜很丰富,端木清那家伙的厨艺是没的说,做的菜简直比外面饭店的大厨都要好得多。

  就在我们吃着饭的时候,痞子外面突然闪过一道黑影,然后站在了门口。

  看到那条黑影,所有人都愣了一下,然后计入若无其事的吃饭。

  “端木你来生意了。”老道一边扒饭一边对端木清说道。

  端木清叹了一口气,放下了手中的饭碗。

  来的是一道阴魂,现在端木清是这济水的阴差,这阴魂是找他来去往地府的。

  “来来,我送你下去。”端木清对着那阴魂挥了挥手,然后召唤出了地府之门。

  门口的阴魂小心的走了过来。

  虽然他感知不到我们的气息,可是直觉告诉他,这里面的人都很不简单,甚至让他有了一种莫大的恐惧感。

  听到端木清招呼自己,阴魂小心的走了过来。

  “我去,老弟,你死的也太惨了点吧!”

  等银魂走到跟前,看到他模样的老道不由的倒抽了一口凉气说道。

  我也皱了一下眉头,哪怕是见过很多鬼的我早看到男人的时候也是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因为他死的确实有些难看。

  铺子里的人都放下了筷子。

  当然,这些家伙是不会害怕一只鬼的。

  只不过这只鬼看着实在是有些恶心,很容易让人产生心里不适。

  面对这样一只鬼,很难有人能吃得下饭去。

  端木清一脸无所谓的样子,毕竟他是阴差,送阴魂入地府是他的职责,顾客就是上帝,不管多难看自己都要招呼着。

  “兄弟,喝杯酒再上路吧。”老道说着,倒上一杯酒递了过去。

  这只鬼的凄惨模样让老道心里有了一丝的同情。

  那只鬼接过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对老道笑了笑,说道:“多谢,今天终于解脱了。活着真累啊。”

  听到他的话,老道身有感触的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活着实在是太他娘了的累了,有些时候还不如死了呢,可是有些时候就是这么操蛋,你明明想死也死不了.....”

  说到这里的老道突然停了下来,然后脸上有些尴尬的望着我。

  我冷笑着对老道点了点头,示意他说的很好,继续说下去。

  这老家伙话里话外都在埋怨我让他活了下来,这是得了便宜卖乖啊,看来要好好收拾收拾他才行。

  被我的眼神一扫,老道不由的打了个哆嗦,自己自己说错话了,如果不补救一下自己的下场一定很惨。wWW.ΧìǔΜЬ.CǒΜ

  “兄弟,别这么说,其实还是活着好啊,活着有肉吃有酒喝,多快活。”老道赶紧说道。

  听到老道的话,那人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说道:“是啊,活着好,死了累啊。”

  他说话的时候眼神清澈,而且神态十分的平静。

  我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

  人刚死,成为亡魂之后,都会对人间有着极度的留恋,有着很多的心事未了。

  毕竟人活一辈子,能够获得明明白白,然后走得洒脱自然的人不是没有,只是很少。

  甚至有些极端的家伙为了留在人间而不息害人,成为厉鬼。

  像这么平静的面对死亡的人,真的很少见。

  我不由的多打量了他几眼,只见他穿着一条棕色的裤子,灰色的外套。

  只不过衣服上面都是破洞,看上去都已经开始腐烂了,而且他浑身上下满是污渍。

  这样子看上去像是刚刚在土里刨出来的一样。

  我心里不由的对他产生了几分好奇,然后对他问道:“你是怎么死的?”

  听到我的话,原本准备动手把男人送进地府的端木清停了下来。

  “我是被人杀的。”男人平静的说道。

  听到他的话,我不由的皱了一下眉头,不由的想到了张弛。

  如果他还在,听到男人的话一定会忍不住弄清楚他的死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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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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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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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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