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被提到次数最多的女人就在余巧门外。
夏女,一个从牙行里被沈浩买来的奴人,同时也是极其宠爱的女奴,可以说在大婚之前,整个沈府后院都是这个女奴的天下。如此可见一斑。
如何对付女奴?按照通常情况那就是“看得顺眼就留着,看不顺眼就打杀”这在靖旧朝司空见惯,奴隶嘛,又不算人,顶多家里的牲口一样,打死扔掉就是,好恶随心,谁会对一个奴隶多花心思琢磨?
可沈府不是一般的地方,余巧的这位夫君也不是一般人。从这个叫夏女的女奴相关的传闻里,以及很多周边目睹的事件中,看得出来,这个女奴极其得宠。甚至为了她还连累一个偌大的修族世家烟消云散,后面还把当时户部右侍郎家也夷为平地。
说是靖旧朝最让人避之不及的女奴,那非这个夏女莫属了。
所以不论是余巧的父母,还是余巧自己都清楚,这个夏女不能看做一般的奴隶,甚至说得不好听些,刚过门的余巧在沈浩的心理地位上还不一定高得过这个夏女。
至于用强?一劳永逸出其不意?直接把这夏女乱棍打死?就算余巧真想这么干,也没这个条件。人家沈府上下凭什么听她的话?就因为她是主母便一门心思的跟她往与沈爷相悖的方向狂奔?疯了差不多。
不能用强,那就只能先试探,然后再做打算了。后面什么个情况再应变。余巧背后靠着余家,她不信自己还能斗不过一个奴隶。
更何况一想到昨夜的狂风暴雨余巧就更添信心,她夫君如此迷她,索求多次,这不就是母亲所说的“拴住男人的心”吗?有了这一点,她底气也就更足了。
“让她进来。”
两个丫鬟暗自撇了撇嘴,她们为主的只能是余巧,自然对门外的那狐女没半分好感,甚至是厌恶的。
等到夏女进来,余巧上下打量跪伏在地的对方,心里暗道:这身段当真是好厉害啊,男人都喜欢这种吗?
暗自比较了一番,余巧虽说自信自己身段也不差,可比起狐女还是差在种族各异上。
不过“天生媚骨”却是余巧的加分条目,这一点她昨晚已经体会到了。
“抬起头来。”没让对方起来,但抬头,余巧要看看这狐女的样貌。
啧啧,除了那狐狸耳朵看上去不伦不类之外,模样倒也不错。
“夫君让你来所为何事?”
夏女规规矩矩的继续跪着,抬起头,目光温顺的回答到:“回夫人的话,主人让奴婢来伺候夫人更衣,然后等会儿早饭后请夫人去宗庙上香,之后就要返回封日城了。”
“今日就回家?”余巧有些意外,她本以为自己夫君会选在辛良城这边多住几日的。
“是的夫人。”
余巧让丫鬟给自己换上衣服,然后开始梳头,许久才突然问道:“你为何叫我“夫人”而不叫我“主人”?我与夫君结亲,你是他的奴隶,也该是我的奴隶。”
还别说,余巧厉声言语时还真有一番主母的威严,双眼厉芒闪烁,就要听夏女怎么回答。ωωω.χΙυΜЬ.Cǒm
“回夫人的话,夏女是主人从牙行买回来的,除非有主人的命令,夏女到死也只是主人独有的奴隶。”
预料之中的交锋。夏女不指望自己能压得过余巧这位正派当家大妇,只求自己不能失了本来的位置。她是主人的女奴,可不是主母的女奴,打杀都得主人说了才算!
余巧哼了一声,又问道:“若是我向夫君讨要,你说他会不会把你送给我?”
“奴婢不知,夫人可以问问主人,若是主人同意,奴婢亦无怨言。”
“那就好。”余巧说完也不再多说什么,抬了抬手让跪在地上的夏女起来,并没有继续敲打对方。
这本就是一个试探而已,完全没必要一上来就把对方逼到对立面上去。至少目前这一番对话看得出这个女奴还是比较顺从的,但却也有她自己的坚持。那就是“她只是主人独有的奴隶”而不会因为余巧进门就变相承认余巧也是她主人的身份。
另外,这几句话也听得出这个叫夏女的奴隶底气很足。寻常奴人哪里敢这么和当家大妇说话?唯唯诺诺才是常态。如今这进退有据也说明这女奴在沈府地位不简单。
等余巧洗漱、妆容整理完毕,再用过早餐之后才与沈浩一同去了宗庙,给列祖列宗上香,表示新媳妇进门,并且还领了一块据说可以“多子多福”的木牌牌挂在余巧的脖子上。木牌牌上正面写着“儿孙满堂”,背面写着“沈余氏凭”以及一个年月日期,正好就是昨天。
按照沈文田的说法,这块木牌牌虽然不值几个钱,却是沈家的老规矩,但凡进门的媳妇都要有这么一块牌牌带在身上。
传统是最能显示家族底蕴的东西,沈家的过往并不风光,至少在沈文田的故事里只能算一户中等偏下的人家,所以底蕴不过一块木牌牌罢了。
但余巧却一点也不嫌弃,甚至双手捧着,慎重的让自己夫君帮自己带着,打算轻易不会取下来。这是对她这个大妇的家族认可,意义重大。
沈浩本打算上午就回去,可最后上完香都快午时了,于是留下来吃了午饭才回返封日城。
马车上沈浩一把将娇羞坐在旁边的余巧搂在怀里,鼻子下意识的就凑上了余巧的脖子嗅着,在已经滚烫发红的耳朵边上轻声道:“马上就要到家了,后院我找人重新建的,你应该会喜欢的。”
对于这个妻子,经过昨晚的肌肤之亲似乎关系一下就拉近了许多,至少沈浩正在慢慢习惯自己多了的新身份。再者,天生媚骨的女人的确厉害,光这么搂着,那欲望就跟被撩拨一样蹭蹭的往上窜。
“有夫君的地方,巧儿都喜欢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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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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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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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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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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