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父亲,万一沈浩输了呢?”余鑫当年结亲的时候也是经历过新娘家的刁难的,那滋味至今回忆起来也是心有余悸,他担心万一沈浩对于启州这边的事情不了解,毫无防备之下着了道怎么办?
这可开不得玩笑,若是新郎被结亲的流程给卡住了那就是大事,特别是像沈浩这样的人,面子、里子都不好看,恼羞成怒之下一走了之也不是不可能。到时候沈浩可以不在乎名声,反正也不好,可余家怎么办?余巧怎么办?
看着自家长子的担心表情,余曙有些头大,这的的确确不是什么态度问题,而是自身条件所限,是真的笨。
“唉,你以为沈浩是什么人?还是你觉得那些为官小吏或者尚在进学的小子们有天大的能耐?
这世上能从微末一路爬到从四品大员的位置,就没一个是简单的。更何况是玄清卫这等生死一线的地方。那沈浩杀人杀得一身煞气,名声血腥,但你见着谁能奈何得了他吗?
把沈浩比作豺狼虎豹的话,外面那些跃跃欲试的小子充其量也就一群连角都未长出来的小羊而已。
这么说你还担心沈浩应付不了这边的区区风俗?”
余鑫这下只会连连摇头了。心里也暗道自己之前实在是关心则乱,居然还在担心一头饿狼被一群小羊羔给顶翻,也是好笑。
看到余鑫的表情,余曙也唯有叹气而已,别的也不指望对方能自行领悟多深。只能再次开口说:“另外,我再提醒一下你,两天后,巧儿就正式过门到了沈家,这其中的关系可不单单只是巧儿自己在变,还有我们整个余家都在身份上有一个巨大的变化。
从此以后,不管我们愿不愿意都将被所有人视为沈浩那一条线上的铁杆。之后玄清卫和军伍将对我们表达更多的善意,但相应的文官们会开始有意的慢慢疏远我们。
我这个大祭酒的位置再过几年也就到头了。家里包括你在内也都不是为官的料,各自在各自的衙门里安分一些也就罢了,混一混,也不算难看。
但以后家里想要再往上冲,那就得依附于沈浩身边才有可能。这个弯你若是转不过来就算了,记住我的话,心里要有数,以后照着做就行。
记住!”
余鑫也不介意父亲的言语不善,他自己几斤几两自己清楚,当官也就能当个闲散的官,不然他自己都觉得兜不住事。反正父亲让干嘛就干嘛,吃不了亏的。
况且余鑫想来,以后有一个黑旗营统领当女婿,外面就算被那些文官疏远又有什么关系?谁还敢来惹他们余家不成?
没多大抱负,心态自然就容易满足。
至于余鑫到底算不算傻?这就看怎么想了。
心里的担忧尽去,余鑫自然不能留着一直陪父亲闲聊,家里大事在即,他可忙得很。行礼之后就离开了书房,准备去后厨那边看看。今天新叫来十几个厨子帮忙,后天的大宴就是余家对自家女儿的排面,也是在沈家面前彰显实力的场面。不能出差错。
余鑫离开,余曙却端着茶继续在书房里坐着喝茶,他不需要去忙前忙后,需要他考虑的是自家孙女成亲后整个余家需要应对的改变。
正如余鑫所想,有一匹狼当女婿的确可以让大部分人忌惮,甚至畏惧。但狼可不是狗,想要和它相处融洽,那就的千万小心才行。
另外,余曙也在琢磨怎么帮一把自己这个未来的孙女婿,若是能更上一层楼,那余家在他百年后自然也能依附其上扶摇高升。
而当初让余曙做出叫孙女许配沈浩的原因除了孙女天生媚骨这个原因之外,还有就是沈浩在官场里的两个优点。其一,名声虽不好,但讲信誉且念旧。其二,身边女人很少,除了家里的蛮族女奴之外,就只和一名歌姬暧昧。
讲信誉和念旧,让沈浩的性格变得很鲜明,对外血腥残忍,对自己人又有一种老旧固执的维护,这在余曙看来是为家之长该有的品质。
而后面“女人少”,这在靖旧朝官场里可是很少有的。特别是如沈浩这种实权人物。就算没结亲,谁在外没有外室?就连余曙自己,以及他的儿子,结亲前还不是一样风流?这甚至在文人圈子里还是一个“雅趣”。m.χIùmЬ.CǒM
有些人讲情,结亲后把外室接回家成妾室。更多的则是一刀两断,显得很是无情。
毕竟在正妻所代表的“门当户对”面前,外室算什么?
沈浩家里的三个女奴都不算人,可以忽略不计。就算沈浩再宠那三个女奴也不可能从狐女身上得种。剩下的一个歌姬是什么身份?以余家的地位,不说捏死随心,起码也是可压得对方匍匐在地不敢抬头看一眼的。
这两个原因结合在一起,那就是余巧的孩子将来肯定将会是沈浩最合适的继承人。相应的,余家作为娘家也就能得到最多的好处。
这也是自家孙女还没有正式嫁过去,余曙就已经在帮着考虑怎么推一把自己未来的孙女婿的原因。目的是好让孙女和余家在未来孙女婿的心里有更重的分量。
当然,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算计也是余曙的无奈之举。若是他膝下但凡有一个中用的子嗣也不至于将宝压在一个外姓人身上。
这边余家在忙,辛良城的沈家同样忙得脚不沾地。
喜册上厘定的流程,申时就应该将新娘从启州迎接会辛良城,然后走沈家这边的礼仪,比如拜堂和祭祖等等。以及晚上的婚宴。
甚至比起余家那边的排场,辛良城这边的排场更大。直接在街上帮忙挂红洒水的可不是什么衙役,而是玄清卫黑旗营!
甚至大婚尚未举行,成群结队想要过来“意思意思”至少留一份名帖的形形色色的人就已经在沈家周围转悠了,想要找机会把自己储物袋里的厚礼递进去。
最后经征得沈浩同意,所有过来送礼且没喜柬的人统统请走。甚至还派了一个小旗营的黑旗营精锐过来沈家以防变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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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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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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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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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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