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沈浩以前在黎城当小旗官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候只要办结一起案子就会有三天的休整时间,为的是缓解一线军卒的紧张情绪。要知道一线军卒们可不是坐在公廨房里喝喝茶就能办案的,很多情况下需要拿命去拼,所以适当的休整很有必要。
沈浩如今也觉得自己需要稍微休息一下。即便只是一天。
不过就算是休沐,沈浩也没有机会睡懒觉,不管他愿不愿意,生物钟这种东西对于修士同样有着非凡的作用,天不亮他便准时从睡梦里醒来。
扭头,右手臂上还枕着一个尖耳朵的脑袋,嘟着嘴睡得很香。
沈浩捏了捏那只尖耳朵,惹得呜呜了两声。
这憨奴隶有掀被子的恶习,好在如今晚上也热,薄薄的一层丝被盖不盖都行。只不过如今起床时看到的风光就很刺激眼球,让沈浩笑着又压了上去,用他喜欢的方式叫醒这个比主人还能睡的憨奴隶。
等到神清气爽的在锦绣和红绸的伺候下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已经快要辰正时了,而夏女因为被叫醒时用力过猛反而没起得来,红扑扑的卷在床上还睡着。
吃了早饭,先把今天的功课过了一遍,然后沈浩端了热茶躺在院子里树荫下乘凉,脑子里很悠闲的思索着《大五行诀》,手上一手茶杯一手指间翻腾着肉眼不可查的“黑切”。
这叫休息?至少在沈浩看来这就是休息。轻轻松松的惬意修行,这还不算休息吗?而且他也不准备一直坐在家里。等午后再出门。
中午在家里用饭的时候夏女已经规整好出来了,今天看起来没有向前几次那样走路别扭,笑眯眯的帮沈浩盛了饭,然后乖巧的和两个小的一起在边上伺候。
“刘恒义那边怎么说?”沈浩一边吃一边朝站在旁边的胡田发问。算时间今天是之前约好和恒顺车马行东家刘恒义见面的日子。
“沈爷,我正好要跟您说这事儿呢。这是刘老爷昨天下午送来的请柬。说因为食材关系所以才迟迟送到,还请您原谅。”
“食材?”沈浩一碗饭就刨完了,一放碗,边上的锦绣立马就给他又添了一碗。
今天是红烧羊腿,沈浩喜欢混着汤汁和肉一起下饭。锦绣也知道沈浩的习惯,添了大半碗米饭又给他从前面的盆子里舀了肉和汤汁一起浇在饭上,冒呼呼的一大碗。
旁边胡田继续说:“是的沈爷,据刘老爷家送请柬过来的刘二公子说是一种叫“寒月”的鱼鲜,每年白江里只有这个季节能够见到,而且数量很少很少,一般渔民忙活一个月也不一定能捞上来一条,又因为肉质鲜美,所以被咱们靖西这边称为“第一鲜”。今天晚上刘老爷就是在鸿恩院设宴请您去尝鲜的。”
“鸿恩院?为什么在哪儿?”
“这......好像说是最好的做寒月鱼鲜的厨子就在鸿恩院。”胡田想了想好像对方是提过这么一嘴。
沈浩闻言没有再说话了,闷头吃,心里不由的想到了鸿恩院里那个惹人火的“妖精”。
吃了饭,离晚上酒席还早,沈浩招呼了一声,领着夏女和两个小的一起出门门,他准备到城里逛逛。说起来到封日城两年了他还从来没有在街上闲逛过。
虽然穿了常服,身边的侍卫也换下了玄清卫的黑袍,但各自身上的煞气是掩不住的,而且在街上走着还是成拱卫的阵型将沈浩和夏女她们护在中间,看这架势就知道不是一般人,路人纷纷避让。
“主人那边就是雨花街了,我以前经常逛那边的。林馨儿姐姐的成衣店就开在那边的。”
自从沈浩告诫说最近局势不对少出门之后夏女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门了,她从来就是喜欢热闹,特别是女人那些花花绿绿的衣裙、首饰、配饰都喜欢得不得了,但夏女一般都是纯逛而不是见啥买啥,节约得发指,如今又在存钱准备要给沈浩买裘皮大衣好冬天穿,说是见别人穿起来可好看了。天知道她的钱难道不是沈浩给她的?
倒是两个小的对逛雨花街兴趣缺缺,嘟着嘴很不满夏女姐姐拉着主人到这里来,她们更希望去的是东市场,那边有条好吃街,还有很多表演杂耍的,还有戏台子,比雨花街有意思多了!
沈浩无所谓,他就是闲逛的,跟着夏女一起进了雨花街,走了没几步就明白为何夏女对这里情有独钟了。
因为雨花街里全是卖衣服、鞋子、胭脂水粉、首饰配饰......沈浩觉得这里要是换个世界存续的话完全可以叫:购物街。
沈浩的审美一直没怎么变过,对于这个世界的衣服他统一觉得“差不多”,区别只在于用料好坏,所以他对自己的衣服从来没有讲究过。以前都是穿卫所发的黑袍,后来有自己的家和佣人了就是管家胡田帮他张罗,再后来是夏女帮他张罗。如今打开衣橱,沈浩每次都能发现几件新衣服。
不过夏女很快就进入了状态。完全就像是归林的鸟儿,叽叽喳喳的乐得不行。而两个小的在看到花花绿绿的衣裙之后也忘记了好吃街上的油果子和杂耍,像两只小鸡仔一样跟在夏女身后一起在街道两边的一间间店铺里穿梭。
沈浩看着也觉得热闹,也不嫌烦,笑眯眯的跟在后面。
店里的丫鬟或者大娘可都是明白人,眼睛贼尖,陪着女眷进店的男人都是行走的钱袋,更何况这位身边还跟了护卫,一个个身上煞气腾腾的绝对不是一般人家,于是直接就把店里最好的货拿了出来供夏女挑选,价格嘛......往上涨一成不过分吧?
“喜欢?”
“啊?喜欢呀!就是太贵了,我每次过来就看看。”夏女笑眯眯的丝毫不避讳自己的想法。
沈浩点了点头,他很清楚夏女的性格。于是扭头对掌柜说:“包起来。”同时一张面额一千的银票就拍在了柜台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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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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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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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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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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