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猎魔图鉴>第四十二章:杠精
  “你很介意?”刺客瞥了李修然一眼。

  “你知道买这几味药,我花了多少银子吗?”李修然咬牙切齿道。

  “关我何事?”刺客看着他,语气玩味道:“你好像很心疼?早知道我就再多写几味了。”

  “你……”

  算了算了,打不过打不过……李修然深吸一口气,平复了心情。

  “李兄,你在房间吗?”门外突然传来林丰凯的声音。

  “在,林兄稍等,我这便出来。”李修然赶忙起身,示意刺客快躲起来,而后快步走向门口。

  “李兄刚才出去了?方才我来房间找你,叫了几声都没人答应。”看着走出来的李修然,林丰凯笑着问道。

  “刚到京城,刚才闲来无事,出去转了转。”李修然随口敷衍。

  林丰凯笑道:“难怪没人答应,京城的好去处多不胜数,等改日有了空闲,我带李兄好好去游览一番。”

  “林兄找我有事?”李修然岔开话题道。

  “我爹已经进宫面完圣回来了,差事交完,我们也可以回家了,我来就是想邀请李兄,跟我一起回去吧。”林丰凯邀请道。

  “多谢林兄好意,只是我去了恐怕会多有打搅吧?驿馆住着就挺好,我就不去打扰了。”李修然婉拒。

  林丰凯正色道:“这说的什么话?李兄于我有救命之恩,到了京城,让李兄住驿馆,不是骂我忘恩负义吗?”

  相信我,我不去是在为你好……李修然看着他,笑道:“林兄不要多想,如今调入京城,以后我是要在京城长住的,总不好一直在林兄家里借住吧?

  在驿馆只是暂住,等随后找到住处,我就会搬出去,何必再去林兄家里叨扰?”

  言尽于此,林丰凯也不再强求,转而道:“刚才家里传来话,说已经备下午饭,替我们接风洗尘,李兄跟我回去一起吃顿饭总可以吧?

  到了京城,总该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这次李兄就不要再推辞了。”

  “好吧,多谢林兄好意,我去换件衣服就随林兄走。”李修然没再拒绝,说完便回了房间。

  林丰凯松了口气,刚想跟着进去,就听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差点没撞到他鼻子,林丰凯一脸尴尬,等在了门口。

  “我有事出去一趟,你自己在房间里小心点,千万别被人发现了。”来到刺客面前,李修然低声叮嘱道。

  刺客瞥了他一眼,仿佛在说:我用你提醒?Χiυmъ.cοΜ

  这样最好……李修然嘀咕一声,换了件衣服,再次出了房门:“走吧,林兄。”

  ……

  平康坊。

  位于京都内城,靠近皇宫,京城的达官显贵大都聚集于此,能住在这里也是身份的象征。

  林雁江作为二品大员,府邸也在这里。

  李修然跟随林丰凯一路来到了林府,两扇朱漆大门,门上各有一个兽面摆锡环,屋脊两侧全都雕刻着一排飞禽走兽,门口还有两尊硕大的石狮镇邪避晦,看着可比李家气派多了。

  不愧是二品大员的府邸……李修然心里暗暗羡慕,跟着林丰凯进了门。

  正堂。

  林雁江已经从宫里回到了家,换上了一身便装,坐在堂内喝茶,一个发髻高挽,穿着一件白襦裙的中年妇人坐在一旁跟他说着话,正是林雁江之妻陈瑾。

  下首椅子上还有一位少女端坐,年纪跟李少瑄相仿,气质却是大不相同,身穿青色绣花百褶裙,头戴玉制发簪点步摇,明眸皓齿、琼鼻挺翘,安静的坐在椅子上,听着两人说话,身上透着一股安静淡雅、大家闺秀的气质,正是林雁江之女,林丰凯的妹妹林芊雪。

  李修然扫了一眼便心生感慨,这要是让娘看到,估计得羡慕的流口水了吧?

  唐琬一心想将女儿培养成大家闺秀,奈何李少瑄偏偏不爱红装爱武装,每次提起这件事,她都是一阵黯然神伤。

  刚才在来的路上李修然还听林丰凯提过,他还有一位兄长,叫林丰泰,如今在外当官,没有在家。

  “爹,我把李兄带来了,娘,半年多没能在您身旁尽孝,儿子给您请安了。”林丰凯快步来到堂内,说着便向陈瑾行了一礼。

  李修然紧随其后,也行礼道:“修然见过大人、见过夫人。”

  “不必多礼了,坐吧。”林雁江摆了摆手。

  陈瑾也赶忙起身扶起了林丰凯,看着半年未见的儿子一脸欣喜:“行了行了,快起来吧,半年多没见,倒是学的乖巧了。

  修然你也不要客气了,随便坐,事情我已经听老爷说了,凯儿能平安回来,多亏了你及时把他救下,如今到了京城,你就把这里当成家,以后常来走动。”

  知道李修然对自己儿子有救命之恩,陈瑾对他的态度也很客气,直接把他当成了子侄来对待。

  “修然谢过夫人。”李修然又行了一礼,起身坐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林丰凯坐到了林芊雪旁边,顺手还揉了一下她的头,笑道:“半年多没见,想哥了没?”

  “自是想的,如今看到兄长安然返回,小妹也安心了。”林芊雪柔声道。

  林丰凯哈哈一笑:“算你有良心,给你带了礼物,待会儿拿给你。”

  “多谢兄长。”林芊雪微笑行礼。

  “芊雪,见过客人啊,修然救过你二哥的命,于我们家有大恩,今后你也要拿他当兄长一样对待。”陈瑾出声道。

  林芊雪起身向李修然行了一礼:“芊雪见过兄长。”

  李修然赶忙起身回礼:“林小姐不必客气。”

  “兄长唤我芊雪便好。”林芊雪笑了笑,看着他又道:“方才小妹听爹爹讲了兄长只凭血液便智破奇案,只看一枚脚印便推测出了杀人凶手的身高和性别之事,对兄长的才智敬佩不已。

  只是小妹心里也有些困惑,能否请兄长帮忙解惑?”

  李修然欣然道:“你说。”

  “兄长说一个人的身高是脚长的七倍,但是我这位侍女幼时家贫,影响了身高,但是又偏偏生了一双大脚,身高只有脚长的六倍,与兄长的说法似乎有些出入。”林芊雪指了指身边的丫鬟,缓缓道。

  “呃……一般情况下,人的身高确实大约是脚长的七倍,但是事无绝对,每个个体都有差异,总会有些例外出现。”李修然尴尬道。

  林芊雪颔首道:“那看来凭足印判断性别之事也不够准确了,世上女性修士亦有不少,在力气方面跟男人并无太大差异,足迹并不都像兄长说的压痕均匀。”

  你是故意打脸的吧……李修然脸上微微窘迫,同时心里默默纠正了自己刚才的判断。

  这哪是什么大家闺秀,这分明是个杠精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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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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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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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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