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良哼着小曲,愉悦的擦着桌子。
“这下老婆肯定特别满意!”
看着桌子在他卖力的擦拭下,已经变得一尘不染,他居然特别有成就感的笑着。
擦了擦汗,小声嘀咕道:“还有最后一个卧室没打扫了。”
就在这时,封良的手机出现了一条短信提醒:老大,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晚上准时送到。
好!
封良回复了一个字,便收起了手机。
封良是沁阳市名门望族祝家的上门女婿,他的老婆祝依柔正是祝家现任家主,沁阳市的第一女神。
不过,结婚这一个多月以来,别说是洞房花烛,就是拉拉小手亲亲小嘴,对封良来说都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原因也很简单,他是所有人眼中的废婿,就连祝依柔看不上他。
他每天做的都是下人的活计,不过也怡然自得,悠闲得很。
因为到了他这个境界,已经不太在乎外界说什么了。
正当他准备去打扫卧室的时候,门外突然传来一道汽车的轰鸣声。
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开了进来。
封良连忙跑出去,看着从车上下来的佳人,一身职业装,勾勒出完美的身材,脚上一双高跟鞋凸显出美人的与众不同。
“依柔,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封良迎上去递了一杯茶:“累了吧,快躺下我给你捏捏。”
“滚开,别烦我。”
祝依柔厌恶的看了他一眼,进了里屋,拿上些文件又匆匆离开:“我没同意之前,不要叫我的名字!”
“好的老婆。”封良嬉皮笑脸的说。
“更别叫我老婆!”祝依柔瞪了封良一眼,甩手而去。
封良看着车子逐渐远去,脸上的笑容凝固,喃喃道:“如果不是我答应了一个人,三年之内,不允许出手,更不允许展现出自己的势力,我又怎么会被你看不起呢。”m.χIùmЬ.CǒM
“罢了,今天就是三年之期的最后一天。”
“我封良!依旧傲世天下!”
傍晚六点,祝依柔回家,看着还在打扫卫生的封良就皱起了眉头:“爷爷明天大寿,我让你买的礼物,买了吗?”
“买了,不过还没送到。”封良笑着说。
祝依柔避开他,语气冷淡:“今晚去爷爷家,你把礼物送上就好了,别说些有的没的。”
“好,都听你的。”
听着封良顺从的回答,祝依柔心中不由得烦躁起来。
祝鸿云当年以一己之力打下了沁阳市的半壁江山,让祝家成为沁阳市的几大家族之一,富甲一方。
但是在隐退之际突然定下了两人的婚约,不顾祝依柔的反对硬是成了婚!
这次大寿,祝依柔原本不打算让封良去的,去了也是丢人现眼,可是祝鸿云指名他必须出席……
祝依柔没办法,也只能听她爷爷的话。
正在这时,外面突然传来了一声油门轰鸣的声音。
伴随着刺耳的喇叭声,随之响起的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封良!封良……”
“呵,又是什么狐朋狗友。”祝依柔厌恶无比的看了封良一眼。
封良并没有动怒,对自己的女人动怒,那算什么本事,在封良的眼里,女人是用来疼的。
“应该是我买的礼物送到了,我去取一下。”
“最好别回来了。”祝依柔甩门进屋,封良看着紧闭的房门,宠溺一笑。
“我靠,老大,你怎么落魄成这样了?”
待封良下楼,坐在跑车里狂按喇叭的人惊得手都哆嗦了:“老头衫,沙滩裤,人字拖……你还是那个名扬天下的傲世盟的老大吗?我不会是认错人了吧?”
“你小点儿声,别让我老婆听见了。”
封良啪的一下冲来人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小心翼翼的回头看了一眼:“她什么都不知道呢。”
“老大,你怎么不表明身份啊?”
“你懂个屁,你要是女人,你敢跟杀手头子结婚啊?”
封良白了来人一眼,这人也不是小角色,是封良的心腹——追命。
追命的名号,在世界的地下,那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敢这么敲他脑袋的人,恐怕也只有封良了,因为其他人,都死了。
“这倒也是,老大,要不说我佩服你呢,能屈能伸。”
说着,封良递过去一个非常考究的木盒,说道:“这是你要的长白山的千年野山参,检查检查。”
“不用了,你办事我放心。”封良接过木盒说。
见追命还不走,封良抬眼问道:“还有事?”
“那个……”追命有些支支吾吾的。
“有屁就放。”
“老大,北青国的公主可是暗恋你很长时间了,这次更是下了血本,让你的傲世盟以皇家护卫队的名义转正。多好的机会,你……要不要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
封良想也不想的拒绝:“别以为我不知道,北青国打的什么主意,居然妄想让我用傲世盟的前途来出卖我的身体,做梦呢?”
“况且,我已经有老婆了,绝对不能三心二意!”
“可是这是我们傲世盟放在明面上的好机会啊,这不是你一直希望的吗?”追命皱起眉头,有些不理解封良的想法。
那位可是公主啊!
肤白貌美,地位崇高,甚至,比祝依柔年轻好几岁!
美人在怀,傲世盟漂白,一举多得啊!
现在的嫂子虽然貌美,但是脾气差,对封良也不好,更别提封良还是入赘的。
要不是害怕封良动怒,他有很多次都想直接把祝家给灭了。
“这绝不是什么好机会,是一个圈套我倒相信。”
“行了,别说这些了,我老婆可是天上地下最美的人,谁能和她比?在我看来那劳什子公主,连我老婆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
“打住打住……”追命皱着脸打断了封良的话:“老大,我求你别念经了,你还是好好沉浸在你的幸福里吧,我先撤了。”
陷入爱情中的封良简直智障的让人不忍直视,一点儿也看不到当初鬼神惧怕的模样。
爱情难不成真的可以让人改变这么大吗?
追命心里想着,却总觉得不对。
因为封良绝不是一个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人。
否则,以那公主的天姿国色,在封良不认识祝依柔的时候,就答应了。
想通了这一点,追命更加的确信,封良这么做,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谁会相信,堂堂的傲世盟的龙头,居然甘愿做一个地方上的上门女婿而选择放弃了一国公主,成为所有人眼中的废婿。
如果说封良没有目的,这很难让追命信服。
除非,封良疯了!
回到家之后,祝依柔看到封良抱着一个长盒子进来,嗤笑道:“就你每天几十块钱能买得起什么东西。”
“也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
封良打开盒子:“长白山的千年野山参,给爷爷补补身子。”
祝依柔瞄了一眼,皱起眉头:“骗鬼呢,长白山的千年野山参,有价无市。真让你遇到了,没有个上千万你也弄不来!”
话音刚落,祝依柔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睛突然瞪大,质问道:“封良,你不会偷了祝家的钱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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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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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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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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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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