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征和韩镜嘀咕着,天界居然如此阴险,人类怎的这般愚昧等等。
韩镜边听边附和着,他也是这般想的。
“我听村里的老人说,天上的神仙是受凡人香火的,日后咱们不给他们吃香火了。”
韩镜似笑非笑道:“你就不怕?”
“我怕什么?”齐征炸呼呼的小模样,给人一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感觉。
“地府也归天界管辖,你娘不是去了下边嘛。”韩镜“好心”提醒他。
果不其然,齐征听到这话,内心别提多纠结了。
好一会儿,他咧开嘴笑的没心没肺,“不怕,我娘那么好,就算去了地府也不会受罚的,肯定已经投胎了,他们威胁不了我。”
秦鹿在旁边笑的前仰后合,小孩子什么的,怎么能这么可爱。
哪来的神仙,明明就是随口编造一个故事,这小家伙居然当真了,还和韩镜讨论的有板有眼。
等秦鹿笑过,齐征暗搓搓的凑到韩镜身边,压低声音问道:“公子,老爷呢?”
“大概也投胎了。”韩镜状似认真的回答。
齐征拍拍小胸脯松了口气,如此最好。
秦鹿内功精湛,别说这么近的距离,再远点也能听到。
“按照投胎的时间,你爹和你差不多大了。”
韩镜抬头,“娘是认真的?”
“你这小孩,怎么开不起玩笑?”秦鹿噎了一下,“人死如灯灭,死后什么都不剩了,当然是假的。”
然后就看到齐征这孩子傻了眼。
呆呆的蹲在韩镜旁边,大眼睛眨巴几下,一片茫然。
“你想哭?”秦鹿无奈的看着这孩子,“哭什么?”
“我娘……”齐征不想哭,所以用力咬着牙齿,“我娘怎么办?”
刚才还说他娘有可能投胎了呢,扭头就听到夫人说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他的心,哇凉哇凉的。
秦鹿能说什么,蹲下身安慰小孩子呗。
难道帮他认清现实?
现实,是成年人无法摆脱的诅咒。
而小孩子,童真才是属于他们的。
童年是短暂的,多少人连这个短暂的童年都不曾有过。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秦鹿对待孩子的耐性向来很好。
“你是不是傻?我有没死过,哪里知道死后的世界,说不定你娘真的投胎了呢?”
齐征讷讷,许久后才低声道:“夫人说的是真的?”
“骗你对我有什么好处?”
韩镜觉得,人死后大概是真的有地府的。
毕竟自己还保留着前世的记忆,他并没有轮回,身边的人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如果是投胎,最初就是另外一种光景了。
至于他的母亲……
他觉得和自己的情况大致相同。
奈何韩镜不敢挑破。
如若让母亲知道,他的灵魂是个老头子,结局不敢想象。
事实上,重生回来都两年多了,他的心态似乎真的变的年轻许多。
偶尔听着齐征的童言童语,他不会觉得对方幼稚。
甚至还能和他讨论的热火朝天。
虽然每次讨论完,晚上都会躲在被窝里自我厌弃。
“你都是男子汉了,以后可别随便掉眼泪。”拍拍齐征的小脑袋,“继续摘蘑菇了,晚上让婉娘做好吃的。”
齐征拎着竹篮站起身,招呼韩镜赶紧摘。
“夫人,过两个月,桑护卫和素娘姐姐就要成亲了,婉娘姐姐呢?”
“你婉娘姐姐还没有意中人。”这小孩真的很爱操心。
“胡管家不喜欢婉娘姐姐吗?”他觉得那俩人特别般配。
秦鹿和韩镜同时在心里否决了这个“馊主意”。
在亲眼看到婉娘把牙侩砍的血肉模糊,胡言那么精明有主见的人,怎么可能把婉娘娶回家。
“婚姻大事,须得情投意合方能长久,你现在还小,长大后就明白了。”韩镜叹息着拍拍好兄弟的肩膀,“别乱点鸳鸯谱。”
齐征:“……”
说的好像公子已经是大人了似的。
摘了蘑菇,挖了一些野山葱,下山后又在山脚寻到一片水芹菜,三人满载而归。
来到厨房,俩小孩把竹篮放下。
秦鹿招呼婉娘,“中午简单做点,晚上炸个蘑菇,野山葱腌渍起来吧。”
今年地里种了很多辣椒,秦鹿还进行了嫁接,明年想必能出现新的品种。
日后真正安定下来,她在去西域诸国走一遭,带来红薯土豆和玉米等等,丰富一下老百姓的饭桌。
一个人去,三五年总能跑个来回的,说不得还能顺回汗血宝马呢。
在这个时间节点之前,汗血马就已经是人家的宝贝了。
买的可能性比较高,端看人家愿不愿意卖给你。
万一卖了,在中途派人截杀……
秦鹿表示可以,只要能杀的了她。
倒是生过明抢的想法,随即作罢,那是下下策。
打住,想的太长远了。
秦鹿拍了拍脑门,招呼俩小子去玩,自己则去了花厅。
韩镜是不可能和齐征疯闹的,俩小孩干脆去了二楼书房。
“公子,夫人讲的那个封神榜,我觉得就是天界把咱们人类当猴耍了。”
“你觉得人族气运是怎么来的?”故事很好听,韩镜也愿意和齐征讨论讨论。
齐征挠挠头,“不知道。”
“……”
齐征看着他,等着他给自己解惑呢,结果公子居然摊开一本书看了起来。
“公子?”
韩镜抽出一张纸放到他眼前,“练字吧。”
“哦!”齐征觉得公子突然变得奇奇怪怪的。
其实不是,只因为他要说的话,难免有些大逆不道。
还是别让他过早接触的好。
来到秦家至今,齐征的字长进不大,兵法方面反而头头是道。
所以大部分时间,韩镜都在抓好兄弟的书法。
不说写的堪比大家,至少也要美观吧。
别日后给自己写信,看到那糟心的字,影响好友在自己心中的形象。
上辈子这家伙的字写的很是不错,虽然比不上他。
“日后你出息了,你父亲和继母找你,你会怎么做?”韩镜眼神落在书上,随口问了一句。
这可把齐征难住了,“公子,我签的是死契,等于是夫人和公子的人了,和他们没有了干系。”m.xiumb.com
“话虽如此,只希望你那继母是个有骨气的。”毕竟家里还有个病秧子弟弟。
“不担心。”齐征心态似乎很好,“我都改了姓氏,还有了一个好听的名字,他们就算想寻我也没有门路。”
说完,停笔看向韩镜,“公子呢?家中除了夫人还有旁人吗?”
“有,老人还活着。”
齐征有些尴尬,“分开了?”
“不然呢?”韩镜端起玻璃茶碗喝了口凉白开,“我父亲不在了,自然要跟着母亲。”
“可公子是男子,他们舍得?”不应该啊。
他们村里的寡妇改嫁,没谁能带走儿子的,反倒是女儿会带着。
“他们孙子多,不缺我一个。”当然,真要敢把他留下,那家人恐怕得日日做噩梦。
他会把曾经受过的苦,全部施加到那些人身上。
要让他们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韩镜觉得自己的性格可能是随了现在的这位母亲,睚眦必报。
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个人爱惜羽毛。
弄死你,也得高举正义的大旗。
母亲不同,她惩戒旁人,不怎么在乎名声,只看心情。
韩镜觉得这点似乎不太好。
他也希望母亲能在做某些事的时候,维护好名声。
“我爷爷奶奶去世的早,我都没见过呢,听村子里的人说,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走了。”
有时候齐征会想,若是爷爷奶奶还活着,他还会过得那么惨吗?
可惜没有如果。
“公子,有时候我就想啊,我可是我爹的亲儿子,他怎么就能为了后娘眼睁睁的看着我被卖掉。”
韩镜不想说些凉薄的话打击他。
齐征道:“后来我想明白了,他是觉得还能和我后娘再生几个,我就不重要了。而且把我卖掉,还能拿到银子补贴家用。”
再提及此事,他似乎不像刚开始那么难过了。
秦家的日子太舒服,缓缓地安抚了小孩子那颗破碎的心。
“不是我咒那个弟弟,他的身体真的很差,经常生病,也是年纪小吃不下药。我爹对那个小孩也不算亲近,现在想来是因为担心活不到大,太亲了以后反倒上心,还不如现在就远着些。我姑姑嫁到那边,日子过得不好。我爹娶了后娘,我们家也难过起来,他们兄妹俩都不是什么好人。”
听他嘚吧嘚的说着烦心事,韩镜觉得她后娘也挺惨的。
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鳏夫,就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难免觉得委屈。
尤其还是作为一个物件似的,成了哥哥娶妻的交易筹码。
这四个人里,最惨的是齐征的姑姑,她才是真正的被推入了地狱。
这一切的症结,都在他亲爹身上。
听胡言私下里和他说过,那是一个沉默寡言的男人,两人过去一直到离开,都没见那个男人开口。
刚开始韩镜还以为那男人是个哑巴,可齐征却否认了。
就那样一个男人,在妻子死后居然为了重新娶一个姑娘,把自己的亲妹妹推进了火坑。
这种人可以说是恶毒至极了。
看似一切都和他无关,可他却能眼睁睁的看着事情发生而不阻止。
若齐征是个傻的,日后他稍微出息一点,对方恐怕都会打着借口黏上来。
见这小子还在义愤填膺的谴责那对兄妹,韩镜真没好意思戳破他。
“想你姑姑吗?”韩镜问道。
齐征趴在桌子上,嘟囔道:“当然想啊。”
“既然你姑姑过得不好,我可以让桑九跑一趟,如果你姑姑愿意和离过来,你觉得怎么样?”
齐征眼神亮了,随后暗淡下去,“姑姑肯定舍不得孩子的。”
这倒是个麻烦。
“要不,弄死那对老夫妇。”齐征咬牙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韩镜摇头,“别冲动。如果你姑姑是一个人撑起那个家,弄死这俩老的或许能帮她减轻负担。可若不是,岂不是少了两个劳动力。不是说那个男人是个傻的?”
“听说小时候摔坏了脑子,整日里都疯疯癫癫的,还喜欢打人。”齐征好似走进了死胡同,不管如何做,姑姑都无法脱离那个泥潭。
韩镜沉思片刻,“那只能让胡言走一趟了。”
“不是桑护卫吗?”齐征纳闷了,公子怎么换人了。
“单纯的把人带来,桑九能够做到。但是你姑姑家里的情况比较复杂,胡言出马最合适,那家伙比桑九精明。”
正准备过来喊俩人下楼用膳的胡言忍不住了。
“公子,过了过了。”
抬头看着站在门口的胡言,韩镜笑道:“夸你呢。”
“我可谢谢你了。”不管是不是夸他,道谢准没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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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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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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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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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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