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倒是东桑村的韩家,因为没了秦氏这个随意打骂的免费劳力,变得鸡飞狗跳起来。
三房母子刚走的当晚,韩水生带着儿子回到家里准备用晚饭,面对的却是冷锅冷灶,脸色当场就垮下来了。
韩王氏看到冷着脸的丈夫,刚开始还不明白,直到儿子说没人做饭,她的火气蹭蹭的往上窜。
一方面心里恨极了秦氏,另一方面也恼怒于三个儿媳妇,却没一个主动做饭的。
当晚韩王氏发了一顿火,左邻右舍听在耳朵里,心中暗暗偷笑。
了解情况的人家都觉得韩水生一家子活该,秦氏那么能干的儿媳妇,韩家上下没一个心疼的,反倒是对三个光吃不干的好言好语,简直莫名奇怪。
现在好了,家里爷们下了半天的地,回来连口热乎饭都吃不上,怪谁?
韩水生一家人聚在一块,商量了一下,决定以后每个媳妇轮着做饭,一次一天。
公公亲自开口了,哪怕心里再不愿意,他们也不敢说个不字。
四房徐氏倒是没什么意见,反正等公婆过完寿辰后,她就要返回县城,总共住不了多少天,大房和二房就没那么舒服了。
不得不说,韩家上下都被秦氏“惯坏了”。
第一天小王氏做饭,大早上差点没起来,哪怕是平日里疼爱她的婆婆,起床后看到她还在被窝里,语气都带着怒气。
小王氏在这个家里地位高,完全取决于婆婆对自己的态度,一听到婆婆发了怒,哪怕再舍不得暖和的被窝,也得麻溜的起床忙活。
大概是看到亲侄女都挨了骂,二房和四房倒是没敢耽误,难熬也得熬着,谁让秦氏走了呢。
上边两房没想过分家,四房觉得分与不分都无所谓,反正四房相当于不存在,韩老四在东桑村所有人心里,相当于入赘了徐家。m.χIùmЬ.CǒM
日后分家,大头肯定属于韩大牛,二老也是要跟着长子过日子的。
高氏不想分家,纯粹是想着儿子快要启蒙了,束脩由公婆出,分家后得他们自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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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夕阳的余晖返回家中,手里还拎着一封点心。
“娘,师兄给了点心。”
秦鹿正在洗菜,见儿子回来,招呼他进屋收拾一下,很快就要用晚饭了。
古代的庄户人家用饭菜都早,而且闲时只吃两顿饭,忙时才有三顿。
秦鹿是现代思维,每天三顿饭才是王道。
若非情况不允许,还会有下午茶和宵夜。
可能是拜了师,再次和老师师兄相会,韩镜的性子也稍稍放开了些。
“娘,晚上吃什么?”
“今儿买了两条江鲤,做了一条,剩下的那条你明日带去白家。”
韩镜点头应下。
洗净的白菜手撕成小块,随着锅盖掀开,香味瞬间弥漫整间厨房,惹得韩镜腹内咕噜乱叫。
下入白菜和豆腐,秦鹿架上锅叉,将中午的米饭重新加热。
“待会儿就能吃了,再忍忍。”
辣椒没有,红烧的味道也很不错,里面还加的特质老酱。
饭桌上,秦鹿将鱼肉挑刺放到儿子碗里,“老师讲的都能听得懂吗?”
韩镜看着碗里白胖的鱼肉,沉默片刻,点了点头。
他应该说什么?
上辈子没发迹前,几乎吃不到鱼。
后来……
嗯,后来吃鱼都是没有鱼刺的。
相府厨子的厨艺可是比宫里的御厨手艺更好,一整条鱼不破坏外部形状,里边却没有一根鱼刺。
只是眼前的这块鱼肉,可是母亲亲自给他的。
会更香的吧?
这个想法刚浮现,韩镜不免心生唾弃。
自幼丧母,如今母亲稍稍的一点关爱,就让他感动。
“吃呀,发什么呆,凉了可就不好吃了。”秦鹿催促一句,这孩子偶尔还是会呆呆的。
值得放心的是,儿子的智商至少没问题。
闷头扒饭,米饭里面浇入鱼汤,比起他以往吃的饭都要美味。
真不知道母亲居然有这般好手艺,即便是很普通的饭菜,也能做的比相府厨子都出色,若是开一家酒楼,恐怕会客似云来。
“娘手艺这般好,可想过开店?”
“开店?”秦鹿好似听到了什么笑话,也并未细心掩饰。
韩镜察觉到了母亲的语气有些……嘲讽?
为什么?
“儿子,为娘学厨艺,可不是为了开店,而是犒劳自己的。”瘦长的食指在他额头轻点一下,“若非你是我的儿子,那是吃不到的。”
再次给他夹了一块鱼肉,笑道:“多吃饭,日后可要长成一个出色的男人。”
不知道为何,此时韩镜莫名的对母亲生出了一种敬佩之情。
“儿子会的,儿子会用功读书,日后封侯拜相,让母亲过上好日子。”
秦鹿温和一笑,“想做官?”
“嗯!”
自然是想的,上辈子栽了,这辈子他会更有把握的。
“商户之子可以参加科举吗?”
韩镜:“……不能。”
大盛朝的商户地位很低,士农工商,其中士农工之子可以参加科举,商户之子却不行。
秦鹿惋惜的叹息一声,“可惜了。”
可惜什么?
可惜的是他要科举入仕而无法经商,还是可惜她要经商自己无法参加科举?
韩镜没问,却多了几分惘然。
即便他曾是老谋深算心狠手辣之辈,却也不愿意将肮脏的手段,用到自己的母亲身上。
他这个灵魂黑漆漆的,却还想给自己留下一道光。
“过几日我给你配制一盒养生丸,娘要离开一段时间。”
猛地抬头,看着眼前的女子,韩镜的心脏好似被一只冰冷的利爪攥住,泛着丝丝的疼。
“娘要去哪里?”
是不是嫌弃他是累赘,要抛弃他了?
秦鹿在儿子眼底看到了一抹戾气,并不意外。
“去寻一种特殊的植株,做调味用的。”
都说辣椒是舶来品,但是本土还是有的,只是隐藏的比较深。
曾经她看过一本书,书中记载在滇、贵以及青藏高原地区,有一种野生小辣椒,小且直,红透后很容易脱落,大概率就是后世人所熟知的朝天椒或者小米椒。
如若等到舶来品辣椒的出现,恐怕轮回个几遭都看不到。
只是,儿子的心态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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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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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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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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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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