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孩哪里找来的?”如此璞玉,岂是能轻易寻到。
韩镜不动声色道:“桑九找来的,说是碰巧遇到被后娘发卖。”
“哦!”秦鹿也没多问,“你怎么不说是胡言心生怜悯买下来的,桑九可不是个善人。”
“这个娘得问桑九。”他倒是想推倒胡管家头上,可胡管家最听的还是娘的话。
桑九话不多,除了对素娘,平时都是比较闷的一个人,倒是能尽量瞒过去。
好在老娘亲没有深究,韩镜也当做这一茬揭过了。
秦鹿不问,是觉得儿子也应该有自己的秘密的权利。
只要不是那个孩子别有目的自己找来的,她都能装作不知晓。
有这般天赋的小孩被他们得到了,总觉得一切是那么的顺利。
或许是天意?
好吧,遇事不决,要么量子力学,要么怪力乱神呗。
“娘,我没把齐征看做是下人。”韩镜道。
见儿子严肃的样子,秦鹿揉揉他的脑袋,“我也没把家里的人看做下等人。”
只是签订卖身契的方式更可靠稳妥,日后目的达成,这群人都会恢复自由之身。
大盛朝,奴隶也是“世袭”的。
比如她买下了桑九,日后桑九的孩子也是她的“私产”,子子孙孙皆是如此。
想到这种律法,秦鹿多少为这些人感到丝丝绝望。
哪怕这类人身在其中,早已没有了反抗的概念。
他们就觉得这样的生活,天经地义。
可是存着这样的心态,社会如何发展,人类自身如何进步。
天赋,也指天资,说的是上天赐予你的资质,属于生来就具备的。
而天赋这种世人艳羡的特质,并非只生于富贵人家。
或许在曾经死去的无数人里,就有被上天垂爱之人,可惜被身边的人或者环境所埋没。
每每想到这点,秦鹿就觉得惋惜。
芸芸众生,世界的运转或许只靠着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就能做到。
可想要更近一步,却需要天才引领。
哪怕只有一个具有绝世之姿的人,便能带领千千万万的人轻而易举的踏上新的台阶。
天才生来便好像是被人崇拜的,不服不行。
**
“公子,这首诗真好听。”书房内,俩小孩面对面正在写字。
齐征临摹的是韩镜的字帖,正在写的这首诗,他别提多喜欢了。
哪怕不是很明白其中的意思,却仍旧能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一种兵戈之声。
“辛弃疾,名字也好听。”
韩镜笔尖微顿,他不知道这位诗人是谁。
按理说能写出这般惊才绝艳诗句的人,必定不是泛泛之辈。
可惜两世为人,他是第一次听到。
诗,是母亲给他的。琇書蛧
不是韩镜看不起母亲,事实上他对母亲甚是崇拜。
只是他心知母亲在现存的书册典籍上,了解的还不如他深刻。
作诗,更是一知半解,连一个入学几年的孩童恐怕都不如。
如此想来,这首诗的作者乃辛弃疾,反而更能说得过去。
思来想去,或许这首诗是属于母亲的年代。
毕竟现在的母亲已不是曾经的母亲,至于母亲的来处,韩镜不问,也不想问。
他怕戳破了这层窗户纸,母亲便消失了。
“醉里桃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齐征边写边念叨着,越念越喜欢。
韩镜见他这幅样子,忍不住微微摇头。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这几乎算得上是齐征的人生写照了。
不知他死后,这家伙有没有得到一个圆满的结局。
“以后想做大将军吗?”韩镜问道。
齐征抬头看着公子,见他正在笑着,略微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不知道。”
一切都是刚开始接触,他的小脑瓜还没想那么多。
“公子觉得我行,我就当。”
他觉得公子应该是最聪明的人了吧。
韩镜却发现幼年的好友有些傻气,却仍旧给予肯定的态度。
“你肯定行的,就连娘都觉得你有天资。”
“嗯,长大后我就做大将军。”小娃儿用力的点头。
曾经两人秉烛夜谈,齐征觉得他继续下去,恐落得个声名尽毁的下场。
可自己那时候早已没有退路了,只是在硬撑着,能撑一日是一日。
背后数百人指着他存活,退一步,必定粉身碎骨。
若让他就那么认命,当初还不如从未踏出东桑村呢。
反正生下来早晚都是个死,也没见谁在能拿刀的年纪就自杀的。
再苦再难,好死不如赖活着。
“小公子,吃些点心吧。”婉娘端着点心进来,还给他们准备了果茶。
点心是布丁和雪花酥,小孩子最是喜欢甜食。
也因为齐征这孩子自小就没吃过什么咸甜的东西,来到秦家,婉娘都会适当的给他补充些糖分。
当然这也是夫人给他诊治后交代下来的。
看到甜点,俩孩子的眼神都亮了。
“谢谢婉娘姐姐。”俩人道谢后,各自开始品尝美食。
“公子,我还是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点心。”齐征看着布丁,那香甜的味道别提多诱人了,心里还舍不得吃呢。
韩镜挖了一勺放到嘴里,“以后能经常吃到。”
“嗯,都是托了公子的福呢。”齐征捧着果茶,里面是果子的味道,他说不清到底是什么。
韩镜没接茬,只是心里想着,没有自己,这小子日后也是个有福的。
说到底,自己是借着两世为人的便利,提前截了朝廷未来的兵马大元帅,让他少受二十多年的苦罢了。
“我娘过世后,我就没吃过一顿饱饭了。”齐征道:“我姑姑以前对我好,后来姑姑嫁人了,家里就没人管我了,后娘也不喜欢我。”
韩镜三五口吃掉布丁,又转战雪花酥。
后娘什么的,有几个喜欢前妻留下的孩子的,不奇怪。
“我姑姑后来不是姑姑了,爹和后娘让我叫舅妈,我不喜欢叫舅妈,还是喜欢叫姑姑。”
韩镜稍稍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
感情是换亲了?
这种婚姻方式,还是很常见的。
“姑姑嫁人后再也没有回来,我想去看姑姑,爹和后娘都不同意。”
大概是在秦家的日子太舒服,齐征也愿意说说自己以前的事情。
“等我长大了,公子能不能让我回去看看姑姑?”
韩镜点头,“当然可以。”
得到答复,齐征笑的比果茶都要甜。
“我就是去看看,很快就回来。”齐征觉得脸红。
明明才来到秦家没多久,就提出这么过分的要求,可话赶话说到了这里,嘴巴一秃噜就冒出来这么一句话。
给人家做奴隶,就代表着和以前的一切完全割裂开了,主人不开恩,他们是不能提出任何要求的。
这是之前胡管家和桑护卫告诉他的。
越想越觉得自己不知好歹。
最后小声道:“公子,我不回去了。”
韩镜:“……”
不好意思,他说错什么了?对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到底琢磨出了什么东西?
小孩子的心思居然这么阴晴不定的吗?
前头还高兴的合不拢嘴,下一刻却犹如被淋透了的小狗一般,耷拉着看不见的耳朵,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
不,这绝对不是他那个严肃端正的好友。
**
厨房里,婉娘将买回来的里脊肉切成厚片,用带着规则凸起的小木锤开始敲打,好让肉质松软。
今儿晚上夫人想吃猪排饭,将做法教给了她。
敲打松散后加入大料腌渍,转头开始准备面糊和鸡蛋液,外层还有被揉搓的很细的点心碎。
这种点心,夫人说叫面包片,偶尔早膳夫人没什么胃口,会在两个面包片里夹上煎鸡蛋和白菜叶解决。
猪肉腌渍好,在三种配料里反复滚了一遍,锅中油温差不多,将猪肉片放了进去。
伴随着“滋啦”的声响,很短时间内,一股极具诱人的肉香味喷涌而来。
素娘小跑进来,看到锅里黄橙橙的肉,眼神带笑。
“晚膳看来很丰盛呀。”
婉娘笑道:“夫人说今晚吃猪排饭,我这边很快就能好,姐姐帮我盛饭出来吧。”
“好!”素娘点头,“还有别的吗?”
“再取来白菜,只要软叶,撕扯几下就可以了。”
素娘帮着盛好饭,取来白菜洗干净,撕成大小适中的样子,按照婉娘的要求摆在碗中一角。
猪排炸制的差不多,取出来放在一边,让表层的余温渗透内部。
之后切成长条摆放在米饭上,又忙活着煎了五个鸡蛋,再淋上她调制的料汁。
“可以用膳了。”婉娘将米饭放到托盘上,从旁边的陶罐里取了腌菜,两人笑着往正堂去了。
饭桌上,众人围在一起。
秦鹿端起碗,夹了一口,当真是色香味俱全。
婉娘在厨艺一道的天赋,堪称恐怖。
很多的菜式,她几乎只听自己的口述,就能做的不差多少。
“这肉也太酥脆了,里面也是滋味十足。”素娘连连夸赞。
肉排稍稍油腻,吃一口生白菜,脆爽解腻,搭配堪称一绝。
当然这只是在现有的条件下。
若白菜稍微腌渍一下,比如泡椒白菜,味道反而会更好。
“夫人,您觉得呢?”婉娘期待的问道。
秦鹿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笑道:“非常好。”
得到她的夸赞,婉娘笑容藏不住,边吃边翘起嘴角。
两个小孩就更喜欢了,尤其是齐征,大眼睛亮晶晶的,再夸张点,夜里都能照明了。
“明年搬家后,再从人牙子手里买些人来,婉娘多教教他们,日后让他们去别的地方开店去。”秦鹿觉得想要来钱快,还是得开店才行。
婉娘顿了顿,“夫人,怎么教?”
“用心教。”秦鹿道:“美食,是不能独享的。”
“是!”婉娘点头。
夫人说的很有道理。
看到家里人如此喜爱自己做的饭菜,她再累也觉得开心满足。
一碗饭下了肚,韩镜问齐征:“吃饱了?”
“没吃饱也不能再吃了。”秦鹿道:“晚上不宜吃太多,不容易消化。”
事实上齐征肚子饱了,只是嘴巴还想着再吃点。
夫人这般说了,他不好意思的涨红了小脸。
“不是不让你吃,只是你身子需要慢慢调理,吃太多积食会难受。”未免这小孩想多,秦鹿开口解释了一句。
“是,谢谢夫人。”齐征耳朵尖红红的,垂着头道谢。
“来了这里,其他的可能没有,总能让你吃饱。日后不是想做大将军嘛,身体不好怎么上战场呢?”这孩子身子亏空的不如之前的韩镜严重,调理个一年半载的就可以了。
素娘笑道:“原来齐征想做大将军呀,有志气。”
“日后我们就是大将军的姐姐了?”婉娘也跟着打趣。
小孩刚来脸皮薄,不等这俩姑娘说亮几句,赶忙跟着韩镜小跑离开了。
再留下,他说不定得自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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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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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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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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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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