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女主人翁是江南织造富商之女宋小姐,模样长的是清丽脱俗,性格也是活泼可人,深得其长辈及兄长疼爱。
在一次春日踏青,随兄长去郊外庄子放风筝时,偶遇一位落魄少年。
少年相貌虽然狼狈,却眉目清正,礼仪端方,让情窦初开的少女,生出了朦胧的好感。
尤其得知对方父母早亡,在舅父舅母膝下讨生活,为了能够读书,可谓耗尽了心神。
然而即便如此,舅母却对少年心生嫌弃,只因他凭借这张好看的脸,惹来表妹的爱慕。
故此在之后的两年,对其极尽苛待。
宋小姐闻之义愤填膺,内心为少年感到不平……
看完几张手稿,韩镜顿觉没什么意思。
“娘,这类话本,市面上很多的。”
秦鹿笑:“市面上可没有,别看了个开篇就轻易下结论。”
“难道还有什么波折?宋小姐是宋家明珠,宋老爷夫妇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答应她和穷书生在一起的。后期莫非是考取了功名?”
若是如此,和市面上的那些话本,有何区别?
秦鹿抬脚在儿子膝盖上踹了一脚,“夜深了,去休息,明天不去书院了?”
“去!”没得到母亲的答案,他撩起衣摆站起身,“娘,女子的双足何其私密,日后莫要赤足了。”
“私密什么?不就是走路的‘道具’,小小年纪别学老派思想。”
不赤足夏天怎么过,穿着袜套和绣鞋,一天下来估计能熏死。
她可不是那些一日走不了几步路的千金。
韩镜算是多少摸透了母亲的脾气,重重的叹息一声,回去休息了。
经过书房,看到昏迷着的男人,总觉得重生后似乎特倒霉。
母亲就好似个“捡破烂”的,这才多久,捡回来两个男人。
宁凤章还好,年纪小没什么。
这个男人最起码也有十七八岁了,看相貌也不是个做农活的。
最好这个人没问题,否则他必定要宰了这家伙。
**
男人一直都没醒,昨晚的那几声呼救,想必是耗尽了力气。
秦鹿去药铺里抓了药,回到耗费了近两个时辰煎好,稍稍放凉后,托着男人的脑袋给他灌了进去。
“咳咳咳,咳咳……”
药灌得急了,一部分顺着嘴角流下来,染透了床单。
秦家没有成年男人的衣服,之前宁凤章留在这里的时候,还是重新添置的。
后来那小家伙离开,连带着衣服也带走了。
微微睁开眼,视线还带着眩晕的模糊,只能看到一个女人,似乎正温柔的看着自己。
也就是秦鹿不知道,不然定是要重新把这家伙砸晕。
温柔是不可能的,只觉得麻烦。
“是,是你,救了我……多谢……”男人说话断断续续的。
他真的没想到能得救。
在昏迷之前,他朝着光线最亮的地方拼命的游动,当时全身早已经冷到近乎麻木,力气只够他保持最后的清醒。
他甚至想着对方如果听不到他的呼救,自己真的就死在浩渺大江里。
“闭嘴吧。”秦鹿一开口就是老暴徒了,“你中了毒,想要拔除体内的毒素,起码也要三年。能走了就赶紧离开,不过得交救命钱。”
听到她的话,男人眼神一亮,随后黯淡下来。琇書蛧
“我……已无处可去。”
秦鹿不耐烦的啧声,“那我也不能把你留下白吃白喝。要么卖身十年给我,要么现在就把你扔回江里。”
男人沉默良久,他还有的选择吗?
无奈虚弱的点了点头,“如此,多谢姑娘了。”
“老娘儿子都有了,换个称呼。”重新给他盖上被子,“读过书吗?”
男人道:“读过。”
“有力气了,签下卖身契。”
说完,端着碗离开了。
正好家里的活儿比较多,有个人还能轻松些。
这两日让牙婆过来一趟,买几个下人用着。
作为一个现代人,按理说是不能有这种想法的。
秦鹿也并非融入到了这个时代,奈何她想给儿子培养一些人,日后推翻封建王朝要用得上。
造反大业,怎么可能随便告诉别人,如果没有卖身契辖制,她敢用?
日后等到天下安定,再给这群人自由便是了。
还没到夏天,她就已经开始烦躁了。
想到盛夏酷暑时节,她依旧要穿着不露一点肌肤的衣服,穿着袜套和绣鞋,稍稍走几步路,热汗就开始冒出来,全身刺痒的感觉,就想发疯。
她倒是想不管不顾的穿条及膝裙,没有凉鞋可以穿双木屐。
可特娘的她得为儿子考虑,她可以不在乎旁人的世俗眼光,却不能让儿子这颗小嫩苗被人指指点点,说他有一个“淫荡”的亲娘。
最最关键的一点,大盛朝没有内裤。
没错,放眼看看街上的男女,都是真空的。
或许有些夸张,是开裆裤。
她还是自己私下里买了软布做的。
刚来那两日,秦鹿走路时都感觉凉飕飕的。
**
“唉!”
白秀才抬起耷拉着的眼睑,看着得意门生。
这是他今天第四次叹气了。
“可是有什么难处?”他觉得好笑,这小家伙才多大,居然唉声叹气的。
平时表现得很沉稳,今日倒是有些童趣。
“我娘又捡了一个人。”韩镜无奈道:“前些日子就捡了一个人回去,送走才多少天,又来了。”
前边那件事,白秀才有所耳闻。
秦夫人在一个暴雨黄昏,救下了一个孩子。
那孩子在秦家休养了近十日,韩镜那段时间情绪都有些沉闷。
“救的人?”
“嗯!”韩镜点头,“从江里捞起来的。”
白秀才倒是没有就对方的身份多想,那条江过往的船只常年不断,难免会有人跌落水中,几乎是常事。
“你母亲慈悲心肠,这是好事,你小小年纪,如何这般不通情理。”
他倒是没生气,只是带着三分笑意,和学生闲聊。
“我倒是不反对母亲救人,既然救下了,送到医馆里便好,何须留在家中。”韩镜看着老师,眼神带着浅笑,“老师有所不知,我母亲有一手好厨艺,平白便宜了外人。”
白秀才抚须大笑,“你这孩子,倒是小心眼。”
不过秦夫人手艺好,这点白秀才也是知道的。
前两日他过寿,韩镜这孩子就带着秦夫人做的生日贺礼过来的,是一个很漂亮的糕点,香甜味美。
不说是家里的小孙子,就是他和夫人自来不重视口腹之欲的,不免也多吃了一些。
就那样一个糕点,如果放到点心铺子里,少说也得二两银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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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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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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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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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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