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买活笔趣阁>第 429 章 边市血案
  鞑靼人团结吗?南下打草谷的时候是最团结的,和建贼抢地盘的时候,鞑靼人也是团结的。鞑靼人朴实吗?牧民们是朴实的,做生意时宁可吃一点小亏,也从不计较小节的台吉们是朴实的。

  但,鞑靼人和别的民族有根本上的不同吗?没有,这世上所有的民族,没有外敌时就爱内斗,他们分成部族,互相抢掠攻伐,甚至哪怕是台吉的女儿,都有被抢走做妻子的风险,抢掠婚在草原上从来没有真正的消失过——如果连人口都能抢掠的话,那么,货物之间彼此的兼并、抢掠,又算得了什么呢?

  没有养细毛羊的部族,羡慕着那日松所属的土默特草原,他们先得到了细毛羊,有了能卖上高价的细软羊毛,他们有抢夺这些牧民们的冲动,而这些只养了老羊种的帐篷们,本身又是其余那些还来不及扩大羊群的部落们,他们羡慕的对象。

  延绥镇开起了新边市,这消息已经乘着风在草原上传播了开来,各地的部族们都在往延绥镇赶,他们听说延绥镇在收羊毛,可是自家的羊毛不够多呀——怎么办?看上了,那就抢,这就是鞑靼人最直接的逻辑。

  这已经不是边市周围第一起抢掠案了,而这些成功进入边市的牧民们,无需任何人动员,便立刻同仇敌忾了起来,不论他们帐篷之间的关系,原本曾有多冷淡,但现在,牧民们的愿望是一致的:要保护边市的平安,让这些马贼们再不敢来,只有这样,他们下一次载着羊毛来边市时,才不会这样提心吊胆,他们留在四季草场的亲人们,才不会受到马刀和箭矢的威胁。

  “呜呜呜——”

  雄健辽远的号角声,从帐篷里遥遥地传递了出去,汉子们一边策马狂奔,一边松开缰绳,全靠双腿在马镫上的那点借力稳着身形,他们的下肢,就像是柳枝一样,柔软地随着马儿跑动的节奏晃动着,上身却平稳异常,足可以弯腰解下马身上挂着的号角,仰头吹响,作为对远方求援号声的回应。

  “呜呜呜——”

  十几只鞑靼号角同时响了起来,这是来自边市的警告:至少有十几个身强体健的壮士赶来了,还会有更多敢战的牧民跟在后头,鞑靼人的牧民就是合格的战士,大自然就是他们的敌人。不勇敢的牧民,很难在严酷的环境中存活下来。他们现在有着同一个目标,那就是逮住敢于抢劫同伴的小毛贼,打得他们再也不敢来。

  “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再度响起,指示着自己的方位,已经很近了,那日松在马上拉了半弓,压低身子,随时准备射箭,而在他身后,今年已经算是成丁的塔宾泰,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了一个大喇叭来。

  “来者停手,否则格杀勿论!”

  在铁皮喇叭的帮助下,他还有些单薄的嗓音,顺着风往前远远地传了出去,“大兵就在后方,强盗束手就擒!”

  这时候,前方的景象已经逐渐出现在骑兵们眼中了,十几辆首尾相连的平板拖车,在长草中摆出了防御的圆形,女人们躲在蒙古包后头,警惕地握着手中的匕首,男人们则弯弓搭箭,对准了长草丛中的敌人——

  正所谓风吹草低见牛羊,七月份的草原,草能长到一人多高,尤其是这一片草地,全都是芨芨草,最适合伏击,几次出事都是这里,敌人就躲在草丛中,向着目标更大,行进更缓慢的车队放冷箭,带着货物的队伍,对他们没有太好的办法,只能向边市求援,就这会儿,板车上已经躺了一个伤员,胸前插了一支羽箭,正按着伤处剧烈地喘息着,显然是被偷袭了。

  “是哪家的牧民前来边市,哪家的敌人藏在草丛里?”

  那日松高声问,芨芨草中传来悉悉索索的声音,牧民们引弦不发,侧耳细听,忽然间抬手向着一处,唰、唰连放了两箭,草丛里响起了闷哼声,顿时,更多的箭矢射去,血腥味传了出来,草丛索索响动,忽然好几匹马往外狂奔而去——死了一个同伙,但更多的人逃走了。

  汉子们跳下马,依旧没有放松警惕,那日松从马身边上解下一个铁锅,塔宾泰拿着木锅盖——不要小看这两样东西,对于没披甲的牧民,这是他们护住头脸的好防具,两人互相结伴,走进芨芨草丛中,按照刚才的记忆前去寻找,过了一会才喊道,“死透了!”

  “来,都来认认自己的箭!”

  在草原上,能回收箭矢肯定是要回收的,这时候大家也都在草丛里查看了一番,知道敌人已经逃走,便说笑着走过来领箭,“这是你的箭!”

  “这是我的!”

  汉子们没有认不出自家箭矢的,也不会贪了别人的,心里都有数那,他们又夸奖能射中敌人的同伴们,同时把马贼的死尸拖到板车上,张罗着把十几辆板车连在一起,往边市走去——同时,还吹响了短促的平安号,这种有长有短的号声,肯定是在太平时分才能记起来节奏的,惊慌的时候当然是往长了吹。

  “是塔娜姑婆家的诺恩啊!”

  很快,其中一个牧民就和行人们攀上了亲,“诺恩,你们全家都来了吗?塔娜姑婆呢?”

  “去年死了,现在我们分出来单过,这是我儿子,我女儿。”

  牧民们就是这样,靠集市来传递消息,亲戚们往往几年见不上一面。诺恩和那日松实际上也是亲戚——鞑靼人是多妻制,而且妻子再嫁成风,所以各大部族之间攀亲戚也是非常方便的,谁的妻子被抢走了以后,如果就在后来的丈夫家生活,甚至被抢走多次的话,光她一个人的子嗣就可以串联起许多亲戚。

  诺恩一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边市了,去年,他和那日松在那达慕上相会时,就对这种细毛羊有很强的兴趣,春天时特意到春季草场,借走了一只种羊,他是来还羊,送礼,顺便卖羊毛的,因为要做的事很多,干脆把一家人都带来了,也让他们见见世面——他还想把自己的大女儿和小儿子都留在那日松这里,大女儿快到出嫁的年纪了,已经十一岁了,让她学着打毛衣,跟小儿子种土豆,他们家没有老人,只能如此安排,两个人顺便还能学学汉人的拼音,把养细毛羊的本事多多地学回家里去。wWW.ΧìǔΜЬ.CǒΜ

  “就你们一家人,割了这么多羊毛?”

  “还有些是我兄弟们的,我们来帮他们卖了,换成器皿和药材,回去时再带给他们。”

  诺恩一家的情绪不算太高,但也不是多么的激动——诺恩的一个弟弟跟着他们一起来,刚才中箭的就是他,伤势有些重,应该是熬不过去的了,但是,这在草原上也很平常。

  “受伤的人不能颠簸,得慢慢的走。”

  那日松却没有放弃希望,而是打了个唿哨,示意塔宾泰上马回边市去,“快去把医生接到这里来!就说有个胸口中箭的自己人——没有贯通!”

  这下,诺恩一家人激动起来了,“边市里有汉人的大夫吗?他们能治金石伤?”

  “是买活军的呼图克兵!”那日松说,“上个月刚从关内过来的——去年入冬前,边市就出过抢劫案,死了好几个人,买活军说本来都是有救的——他们特别派了几个大夫来,在延绥镇开教育班,只要会说汉语,人人都能去听讲!”

  其实鞑靼人自己的大夫,治疗金石、骨伤,并不落后,可以说有特别的心得,所谓鞑靼大夫并不是贬义词,而是专科大夫的意思,但是,那也是台吉们、战士们,才有被治疗的机会,对于大多数鞑靼人来说,想要有个医生看顾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去学习医术,这个教育班让那日松很有些夸耀的意思,而塔宾泰一下就非常自豪起来了,一边上马,一边还挺着胸膛往这儿瞅,诺恩的妻子看了他一眼,“这个小鹰崽子一定去上了教育班。”

  “他的汉语是说得还可以——”那日松拉长了声音,“今年年底,他就要到南边去了,和我们的老主人待在一起——孛儿只斤家的巴图尔!他很快就要到草原上来了,你们知道他吧。”

  孛儿只斤家的巴图尔少爷,林丹汗的侄子,谁不知道他呢!是他,给草原带来了这样巨大的变化,巴图尔少爷的名望,在这片草原上已经比黄金还要闪亮了。诺恩和那日松一边套车赶车,一边就议论起了巴图尔的传奇,诺恩的妻子和女儿一起照看着伤员,那日松抽空对她们说,“一会你们也跟着学着点——买活军喜欢让女人学习医术,她们说,女人会更爱干净一些。”

  这话不假,边市其实很近,没过一会儿,塔宾泰就去而复返了,他身后还跟着一匹健壮的鞑靼马,一个壮实的寸头女娘坐在马上,她骑马的样子半点不像是汉人,仿佛马技非常娴熟,而且,行动也非常的麻利,一到板车边上,就立刻翻身下马,取下了一个背袋,一边走一边喊着生硬的鞑靼话,“都让开,不要看——”

  原本好奇地想要聚过来的牧民们,立刻尴尬地散开了,两个鞑靼女人也被赶到一边,买活军的女大夫弯下腰检查了一下伤口,便从包里掏出一把剪刀,剪开了伤员的衣服,“酒精!纱布!”

  她开始说汉语了,塔宾泰在一旁机灵地帮忙,女大夫先用纱布蘸着酒精,在伤员的伤口上擦拭了一下,随后又掏出了一个很大的,形状莫名,像是大剪刀一样的东西。“压住他!”

  她骑到伤员身上,固定住半身,塔宾泰压住了伤员的头和肩膀,女大夫用大剪刀夹住箭杆,发出一声怒喝,硬生生地把木箭杆剪断了,随后,她看了看天色,又打量了一下周围的环境。

  “这里不能做手术,”她对塔宾泰说,“把他送到延绥医院去,来帮我包扎,先止血。”

  “有得救吗?!”支着耳朵听动静的诺恩一家人不禁叫了起来,“他的伤口在胸部那——而且箭头不能□□的!”

  箭头确实不能随便拔,因为上头都开了放血槽,这会儿被肉卡着,□□止不住血,人走得更快。塔宾泰向女医生说了些汉语,女医生也回了一些,她开始用纱布缠裹伤员的胸膛。

  “说没有伤到脏器,坚持了这么久,那就应该可以救!”

  塔宾泰回头大喊,“但是要尽快做手术——包扎好伤口之后,我们马上把他送到关内的医院去!在那里他可以活下来!”

  进关——

  弟弟有得救,这是个好消息,但是,一听说要进关,这家远道而来的鞑靼牧民们不免又面面相觑了:这,延绥关,是他们能随意进去的吗?他们也要跟着一起吗?不跟着的话,弟弟是不是就再也没消息了,死前都不能见上一面……可是,如果跟着的话,进去了以后,他们这些鞑靼人,还能出得来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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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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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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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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