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的,眼见的真,是地虎老爷麾下的老相识带着卑职等人去参观的,还带着我们去看了港口的遗迹——买活军现在弄了个新码头,将军道是为何?原本的码头,被轰了两轮之后,全炸烂了,地上一个个深坑,要整修齐平,还不如开个新码头呢,毕竟,那帮弗朗机人已经炸毁了栈桥,也不耐烦去整那块地儿了,且先开出个新码头来再说吧。”
“是不是要弄水泥栈桥?”
“正是了,因此,横竖都是要新造地基的,新栈桥又宽又大,和新安岛一样,外头全是一个个的水泥桩子——栓船用的,此后,靠港的船便是数百艘,也不必做铁连环了,倒是比以前更方便得多。”
在港口水域,竖栓船的杆子,倒不是买活军的发明,羊城港也有类似的东西,只是这东西弄起来费时费力,还需要和疍民打交道,羊城港外的杆子也不多罢了,但田总兵一行人是航行到新安岛附近去观察过的,对于水泥栈桥的尺寸、港口密密麻麻的水泥桩子有很深的印象,他对细作这方面的情报倒不是很惊讶,只是想要多听点买活军新式小炮的事情,“离了那么远,还能炸出那么十几丈的深坑?我不信!”
“这有啥不信的!”细作着急了,没大没小地说,“哪敢欺瞒将军呢?我等还去原总督府看了。总督府的痕迹还在呢,从大门轰进去的,铁门被轰出一个大空洞,正对着的路面,进去几十丈,一个大洞,上头搭了木板,人们进出都走板子的,一看就知道,绝对有个几丈大小。”
“买活军现在有两种弹,一种是开花的,一种是铁球,铁球的且不说了,开花的这个,犹如鞭炮一般,落地要炸开的,炸开之后就是一个深坑,我远远看着,那个坑里的泥水发红,阿玖说,发红也正常,当时总督府好些人在铁门后防守,他们先发一炮,把铁门轰烂了,再发一炮,在炮轨上的人就没了。”
“不是被炸成几段,是炸没了,只有些碎肉到处飞,到处都是血雾——也亏得那些买活军的女娘在里头进进出出的,听说最大的残躯不过是半根手臂,飞到花园另一头去了,还是发臭了才被找出来的哩。”
田总兵的表情也呆滞起来了:这幅画面,哪怕只是想想,也叫人打从心底害怕,目前为止,买活军似乎从未落入需要和人对冲的地步,也不用打那惨烈的攻城战,他们的战争总是利用火器轻而易举地取得胜利。“不是说把码头轰烂了吗?为何还能将炮运到总督府呢?”
“这小炮轻便啊!不然怎么叫小炮呢?装在车上,四五个壮汉便能推动的,遇到台阶,拿木板一铺,有什么上不得的?买活军当时应该在几处海滩都冲滩搁浅登陆了,他们又有龙门吊,很能用绞盘运炮。这炮不但可以用于水战,于陆战也是大为轻便,大可用得。”
这细作说着说着,也不由得眉飞色舞了起来,仿佛陷入了对这红毛小炮的喜爱之中。“只要有两台炮,夺下来的城门,便立刻可以守住,也再没有轰不开的城门,这叫——大.炮叩关!”
他很有些扬眉吐气的意思,“弗朗机人一向自负西洋火器厉害,今日倒叫他们这些洋番看看,我华夏岂无人耶?便是红毛番,重返东海之后,他们还敢占据鸡笼岛,甚至和弗朗机人争抢壕镜吗?”
不,他们不敢!按照买活军的意思,很可能日后只有商船才能进入东海,就连敏朝水师,出航时也得小心翼翼,不敢让新安岛上的买活军,有丝毫敌意的误会……这种仰他人鼻息的感觉实在是非常的憋屈,田总兵虽然也乐见洋番吃瘪,但表情仍不太好看,长出了一口气,问道,“岛上的黑奴呢,可有闹事的迹象?”
在他的预算中,买活军要拿下壕镜绝不会这么简单的,且不说弗朗机人作战是否勇猛,敏军也有昆仑奴的战兵,田总兵熟知这些昆仑奴的厉害,他自己就有一支昆仑奴亲兵,好吃好喝地养着,将来作战时要作为杀手锏往外放的。壕镜有五千多战奴,就是五千只猪,在岛上潜伏逃窜,伺机反杀,那都要处置个几天啊,有所伤亡也再正常不过。
但,买活军作战,真不知道是从何处学来的习惯,哪怕在武力上占据了绝对优势,也丝毫不肯轻敌,小心翼翼、攻心为上,在战前便玩弄各种手段,即便是对壕镜这样的必胜之战,事前也要设法策反黑奴,以至于居然真在月一十一日的太阳升起之前,全取壕镜,并且在教堂、总督府上方都升起了他们特有的艳红‘活’字旗。甚至于连弗朗机人的战船都几乎全部抢来,一切完好无损,叫人看着……好生眼馋。
“那些黑奴,已经全数被放良了,他们现在是自由民,个个对谢六姐感恩戴德的,小人也在一旁窥视,说来也怪,那些黑人一旦穿上衣裳,倒也文雅了起来,学了买活军的语气,和谁说话都是‘请’、‘谢谢’,敬语不绝,买活军对他们也很厚待,不像是俘虏营,到了夜里要把人全都串上,黑人们虽然也要宵禁,但营门里是可以自由走动的。他们平日便和买活军一起干活,一起吃饭,干活时非常卖力,而且上课时一个个学得如饥似渴,仿佛换了个人似的。”
“……”田总兵眯起眼,把脖子微微一缩,用一种奇妙的表情望着细作,就连一边的师爷也有些失笑。那细作顿感冤屈,忙为自己辩解道,“将军,卑职见了谁都是这番话,这就是实情,再没有错的,买活军在壕镜时给活死人上课,说到了各人种的区别,还有,还有……那个词叫什么来着?还有歧视的问题,因此买活军在异族面前,不论是黑奴还是弗朗机人,倒都是淡淡的,既不像那些买办一样奴颜婢膝,倒也没什么高傲。”
尽管数百年前,也曾被异族统治过一段时间,但那毕竟是很久远以前的事情了,在这个时刻,如果说,华夏有百姓认为华夏人天然低人一等,甚至于可以用‘丑陋的华夏人’来形容的话,那这个人毫无疑问是发了疯的,别说士大夫了,便是华夏百姓,也认为自己是普天之下最为高贵的生灵,所谓造化钟灵之物也。东瀛人、高丽人、鞑靼人、弗朗机人、红毛番,一律都是不知教化的野蛮货色,因此,买活军的态度,在田总兵看来简直有些过于纡尊降贵了,他不满地咕哝了一声,说道,“邀买人心,也做得太过了些。”
“既然如此礼贤下士,那壕镜政局定是安宁了。”师爷在他身边也是说道,“楚百户,你此去,感觉买活军的边禁可严格?连总督府都去查看了,是郑地虎托大,还是买活军的禁令已十分松弛?”
“是禁令松弛的缘故。”楚百户忙道,“其实现在每日已有百姓绕开边墙,到买活军那里去卖菜、做工,买活军也雇佣他们,给他们发筹子做工钱。”
“不是铜钱么?”
“不是,是钞票和筹子,筹子还抢手哩,因为买活军开了商铺,里头都是他们的特产,价格也便宜,只能用筹子买。”
钞票的话,是不用问的,因为羊城港早有了兑换钞票的黑市,不存在使用问题。田总兵微微点头,“那里活计多?”
“多,而且去做工的人,个个都能看到总督府和码头,岛就那么大,也藏不住,人来人往的,大家都能看几眼。”楚百户证实郑地虎并不骄矜,“现有的工人有做搬运的,整地的,伐木的,挖地的,什么都有,还有些人想去新安岛做工,新安岛那里更是不得了,要人要得非常多,还要采石工——这一阵子每天都能凑一艘船去新安岛。”
从香山县去新安岛,走水路比陆路要方便得多,田总兵嘟囔道,“也是……现在弗朗机人的商船都停在新安岛上,那里要的人怎么不多呢。”
实际上,羊城港的商船已经开始往新安岛处过去了,那里的码头虽然是草创的,但已经很有规模,可以边用边造,弗朗机商船只等着买活军放开壕镜外的通道,便要继续他们的航程——虽然弗朗机军人被俘虏了,但他们又没有被屠杀,大部分人都在老老实实地干活呢。
买活军也没有把所有弗朗机商船全都没收,弗朗机商人通通杀掉的意思,这些商船很多都是在云县收到通知的:回程可以在新安岛停靠,等壕镜开港之后,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把俘虏带回弗朗机去。
对这些全世界做生意的商人来说,他们的身段往往是相当灵活的,不可能给脸不要脸,因此,他们现在就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继续热烈地做生意,羊城港的商人们也不着急了,他们去新安岛也一样方便——只除了一点,那就是买活军在新安岛严格地征收关税,并且严厉打击逃税的商家,这使得他们的利润比以往要薄了几成。
但是呢,这又比完全没有生意做要好得多了,所以,这些平时要他们拿出一个子儿来交税都难的商人们,现在倒是都乖乖交钱了,丝毫也没有抱怨买活军的意思,这一阵子,羊城港的气氛反而比前段时间要松快得多了,此前买活军不允许弗朗机船只停靠新安岛时,羊城港这里的商家那才是急得犹如热锅蚂蚁呢。
羊城港这里,军民的情绪算是都安抚下来了,虽然日后的孝敬可能会有所减少,但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必打仗毕竟还是好的。田总兵这会儿反而放宽心了——事已至此,相信朝廷也会见机行事、量力而为,总不能为了一口气把朝廷南面水师最后的残余都打光吧?关键是新安岛离羊城港实在不远,买活军一怒之下,要是顺手取了羊城港,不管能不能守住,那也就意味着田总兵的官是当到头了,对朝廷实在也没有任何好处。
不过,名分该怎么定呢?田总兵倒是想不出来,他很希望这件事能和平解决,最好连嘴仗都别打,一旦打起嘴仗,朝廷为了表示自己的能力,要搞搞海禁什么的,不管最后是否不了了之,那最开始一段时间,田总兵也得冒着开战的危险派船出去巡逻啊……
“屈大胡子一行人回来了没有?”
想到羊城港里那帮好事少年,他也有些头疼,因为屈大胡子他们的声势闹得很大,拿不准衙门会不会治罪,而屈家是开船厂的,和水师的关系当然很铁,昨日送了几百两银子来想请田总兵‘遮蔽遮蔽’,田总兵收了银子,这会儿便不得不过问此事,“衙门里可有人在议论此事那?”
这件事楚百户就不清楚了,是师爷答着,花厅里正在说着如今城里城外的变化时,外头又传来一声长长的‘报’字,门房小厮气喘吁吁狂奔进来,手里高举着几份报纸,喘着粗气说道,“老爷,《国朝旬报》到了,邸报也到了——关于壕镜的事,京城的说法已经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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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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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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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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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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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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