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余厅堂内一点温暖烛火,照亮进家门的路。
陈胜缓步走过庭院,远远就见赵清趴在厅堂上,堂案上还摆着几个倒扣着碗碟保温的碗碟。
橘红色的烛光,似给她柔顺的长发也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
陈胜轻手轻脚的走到厅堂门前,出神的盯着她看了许久,然后才加重了步伐跨了进去:“大姐。”
听到他的声音,睡得极浅的赵清一下子就支起了身子,眼睛都还没睁开,脸上就已经露出了笑容:“大郎,你回来啦……”
陈胜解下腰间悬挂的两柄长剑,问道:“阿鱼呢?”
赵清迎上来,温柔的解下他背上的大氅:“刚才还在这儿呢,妾身瞧她瞌睡得不行,就让她先去睡了……”
“那你怎么没去睡?”
陈胜佯怒道:“又忘了我对你说的话啦?”
赵清低着头“嘿嘿”的笑,权当没听见他的话。
她笃定,陈胜不会忍心责备她的……
陈胜也的确不忍心责备他,放下长剑,轻轻点了点她的额头:“你啊你,自个儿什么身子,自己心里没点数?这几日温差这么大,你要是凉了怎么办?”
赵清仍只是笑,一双大眼睛弯得就像是天边的牙月。
陈胜拿他没办法,走到厅堂上,去翻那一个個碗碟:“晚上做了什么好吃的?”
“都凉了……”
赵清快步上来,强行挤走他,端起碗碟就要走:“大姐去给伱热一热。”
“我试了,还有些点温,不用热!”
陈胜连忙拉住她,将她手里的碗碟抢过来:“你就别忙活了,陪我做一会儿吧!”
“嗯。”
赵清顺从的应了一声,将他按到椅子上,素手翻起一个个碗碟,一股脑的推到面前。
陈胜拿起筷子一看,豁,韭菜炒鸡蛋、白切腊猪头肉、还有一大碗绿豆腊排骨汤……
其实都是很平常的菜式,莫说与陈胜记忆里那些色香味俱全的大厨招牌菜相比了,就是与郡衙中那些大厨烹制精细菜肴相比,都还有很大差距。
唯一的优点,可能也就是实在了,那猪头肉切的,都不透明的……
但他见了,就是觉得很有食欲。
他往饭碗里舀了一大勺绿豆谈,拌着饭,大口大口往嘴里扒拉。
赵清见了他狼吞虎咽的模样,也很欢喜。
她闲不住的围着他不断的忙活,一会儿帮他解下身上携带的七零八碎,一会儿拿起他的大氅清理着上面的尘土和污垢……
“对了大姐……”
陈胜端着饭碗,像是突然想起什么,含糊不清的说道:“我明儿个得出趟远门,去州府一趟。”
赵清抖落大氅的手一顿,问道:“去多久?”
陈胜想了想,回道:“估摸着,怎么也得一个来月吧!”
“这么久啊?”
赵清整个人一下子就蔫了,无精打采的抱着陈胜的大氅坐到椅子上,盯着他看。
陈胜扒拉了一口汤饭,强笑道:“怎么啦?舍不得我出门啊?”
赵清目不转睛的看着他,有些难为情,但还是点了点头。
看着她依依不舍的模样。
陈胜心头竟有那么一股不去扬州的冲动。
但很快,他就将这股冲动给按了下去。
‘难怪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
他心道了一声,放下碗筷搬着椅子坐到赵清的身边,牵起她的手轻声道:“大姐,我们得好好谈一谈。”
赵清看着他,干脆利落的摇头:“不谈!”
陈胜蓦地睁大了眼,他没想到,一向逆来顺受、温柔似水的赵清,竟然也会有这么蛮不讲理的一面。
他心头正组织着语言,就又听到赵清说道:“你们老爷们走南闯北,总有你们的理由,妾身只是个妇道人家,没你们老爷们那么多的念头,妾身只希冀日子还能和以前一样,你每日都在家里习武读书,妾身每日都能伺候你……但妾身也知,大郎你生有大志向,注定是要走南闯北的做一番大事业的。”
说到这里,她有些委屈、又有些气恼的使劲儿摇头道:“是妾身不识大体,大郎你不用管我!”
陈胜摩挲着她的手掌,很认真的听她说,也很认真的站在她的立场去思考,然后才点头道:“这阵子忽略了你的感受,是我的过失,我不该将我的意愿强加在你的身上,也不该不顾你的意愿去安排我们以后的生活。”
“有些话,我本不该说给你听,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凭白的加重你的负担。”
“但我们是夫妻、是一体的,你将你的想法告诉了我,我也得将我的想法告诉你。”
“若是世道太平,咱家能用劳动换取一份体面的生活,我其实巴不得还像以前那样,无所事事的待在家里,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守着我、我也守着你。”
“我其实没那么想做郡守,我更加厌恶杀人。”
“但眼下这世道,他不太平,到处都在打仗、到处都在杀人。”
“我不做这个郡守,郡守就会欺压咱们家!”
“我不杀人,人就会杀我们!”
“就好比先前那扬州黄巾军北上那事,他们攻破谯郡蒙城,纵兵劫掠了三日,将蒙城所有大户人家都洗劫一空,蒙城的钱粮都被他们抢走了,蒙城的男丁都被他们抓走了,连蒙城内但凡有几分姿色的女子,都被他们抓到军中为妓凌辱至死……听爹说,他们收复蒙城时,城里的百姓只剩下不到三成!”
“年前我要不带兵去谯郡,击溃扬州黄巾军,陈县就是下一个蒙城。”
“我如果像你说的那样,舒舒服服的躺在家里,守着你、让你伺候,等到黄巾军打过来的时候,我拿什么保护这个家,拿什么保护你?”
“我一个人,能打得过他们十几万人吗?”
“逃?”
“到处都在打仗,咱家又能逃到哪儿去呢?”
“所以啊,我只能做好这个郡守!”
“守好陈郡、守好陈县,也守好咱这个家,守好你。”
“只有这样,咱家才能安安生生的渡过眼前这个乱世。”
“才能有以后……”
赵清瞪大了双眼,呆呆的看着陈胜。
她的确是没想过这些。
有那功夫,她宁可想想给陈胜做点什么好吃的……
而今听到陈胜说这些,她才忽然意识到,自家这个小男汉,真的长大了!
“我家大郎真了不起!”
她抬起手摩挲着陈胜的面颊,双眼冒星星的称赞道,眉宇间的忧愁之色消散一空。
陈胜捂住她的手,轻轻的笑道:“那可不,你伺候大的嘛!”
……
翌日清晨。
陈胜领一百骑南出陈县,快马直奔汝阴,欲意从汝阴转谯郡奔扬州。
时至日中。
领头的陈丘举手挥舞令旗,示意停步。
“吁……”
陈胜勒马,看向陈丘:“十二叔,该歇息了么?”
陈丘大声道:“前方左行一里地,有一处水源,可以造饭饮马。”
陈胜向陈丘手指的方向张望了一眼,点头:“您安排便是。”
陈丘一点头,打马高呼道:“来几个人,跟我走,其余人原地待命!”
数骑出列,纵马跟上陈丘,往马道左方的岔路口行去。
陈胜翻身下马,牵着胯下的战马到路旁,啃食鲜嫩的青草。
一众骑士见状,纷纷翻身下马,让疾驰了半日的战马歇息片刻。
“陈老大,给!”
一名唇边刚刚冒出些许绒毛的高大青年,将俩熟鸡蛋递给陈胜。
陈胜接过来,一边剥壳,一边扫视周遭众多捂着裤裆龇牙咧嘴的少年郎,幸灾乐祸的笑道:“带你们出来,可不是带你们来练骑术的,下回十二叔再要人,你们都主动点,跟上去多和十二叔学些本事,莫要好懒!”
一众少年郎见了他恶劣的笑容,纷纷同仇敌忾的回应道:“嘶……就算要学本事,也不急在这一时半会啊!”
“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对,明知道咱哥几个没骑马出过远门,还走得这么快,分明就整咱们哥几个!”
“别扯淡了,我蛋疼得紧……陈老二,你带的膏药呢?”
“给我也擦点,我大腿好像都磨出血了……”
周围的众多骑士听了这般少年郎的大呼小叫声,都吭哧吭哧的憋着笑,脸都涨红了。wWW.ΧìǔΜЬ.CǒΜ
陈胜也笑得十分欢乐,暗道不给你们这群犊子来个下马威,你们还真当我带你们春游来了……
此次南下入扬州,他只带了百骑,除陈丘与三十六名本家兄弟之外,其余皆是红衣军内的侦察兵军官。
扬州乃是屈氏的大本营,他们潜入扬州刺杀屈眀,用常规的手法肯定是行不通的。
就算是武墨那种伏杀手法,都难保他们全身而退!
所以只能用不常规的手法!
何谓不常规的手法?
潜入敌后、刺杀敌人的重要人物……这可不就是特种作战么?
陈胜不太懂特种作战,但前世看了那么多的有关于特种兵和特工的影视剧,没吃过猪肉,也算是见过猪跑了!
再加上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影视剧中的那些特种兵与特工,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样画葫芦,问题应该不大……
而且扬州的治所寿春,北临谯郡、西接豫州。
纵然有什么变故,他们想要杀出扬州,难度也不大!
陈胜此次带上这些本家兄弟和军中的诸多侦察兵军官,就是要借着此次刺杀,给他们来一次身体力行的教学!
至于为何是陈丘领队……陈丘曾是幽州军中的斥候队率,又曾经跟随陈家商队去过扬州。
熟手、熟路,再加陈家人的背景,当然是领队的最好人选。
歇息的时候。
陈胜忽然瞥见队伍之中的传令兵,正在用小刀切割一块生肉,喂养笼子中的鹰隼,当下有些大感兴趣的靠过去,问道:“马背上这么颠簸,这些鹰隼撑得住吗?”
传令兵见是陈胜发问,慌忙拱手道:“回将军,临行前这些鹰隼都已喂过秘药,足以承受战马颠簸。”
陈胜点了点头,随手拍了拍他的肩头,放缓了语气轻声道:“放轻松点,这里不是在军营,我也不吃人……”
人群之中传出一阵低低的哄笑声。
陈胜弯下腰,仔细的打量笼子中鹰隼,就见笼中的两只鹰隼,比鸽子也大不了多少,虽然颠簸了一路,但身上羽毛也还算整齐,此刻正无利爪按着生肉条,精打采用的有一下没一下的啄食着。
目前陈郡系统传讯所用的飞禽,都是由李氏提供的小型猛禽。
陈胜曾试图派人扩大飞禽传讯的规模,但结果一直都不太理想……驯养飞禽的手法可以学习,但是飞禽的驯养却取不了巧。
似这等食肉的猛禽,一年只下一次蛋,一次四、五枚,能孵化的不过一两枚,能长大的,可能一枚都没有!
李氏现有的飞禽,都是百十年里一代一代积累下来的。
想要在短时间内扩大飞禽驯养的规模,根本就不可能!
但陈胜此刻盯着笼子里这两只鹰隼,心头却突然冒出了一个新的想法。
“兄弟,你叫啥名儿?”
他直起身,笑着对身畔的传令兵说道。
传令兵受宠若惊的慌忙拱手道:“回将军,标下名叫王二狗,一师一团侦察连连长。”
“一师一团的?李仲的部下?”
陈胜笑着点了点头:“当初随我去拓县劫粮的老弟兄?”
李氏飞禽驯服法传入红衣军,是在原红衣军二团成立之前,那个时间节点,红衣军一团内的军官,都是最早随他奔赴拓县劫粮的那一批士卒。
他平平无奇的一句话,却令王二狗险些落下泪来,再次拱手道:“将军还记得俺们……”
“怎么会不记得!”
陈胜笑着拍了拍他肩头:“当初在拓县外对你们说过的话,我一刻都不曾忘记……好了,别哭了,大老爷们,流血不流泪!”
“是是是……”
传令兵慌忙擦了擦眼泪,肃穆道:“将军在拓县外说的话,俺们也一刻都不曾忘记!”
陈胜点了点头,轻笑道:“来,给我说说,驯鹰到底是怎么个驯法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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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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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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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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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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