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人道永昌小楼听风云著>第三百七十八章 庶民
  世间上,或许并不存在尽如人意的职业。

  哪怕是君王这个在所有人眼中都高高在上、言出法随,普天之下再无任何人、任何规矩能对其进行约束的顶级职业,其实也会有很多身不由己的制约。

  就好比寻常百姓家都能阖家团聚的除夕夜,陈胜却不得不远赴徐州,直至凌晨才踏月而归。

  再比如连要饭的乞丐都能给自己放一天假休息一天的正月初一,陈胜却不得不大清早就起身整理衣冠,率领汉廷文武百官盛装举行新岁祭祀大典,祭祀三皇五帝,山河大地、日月四时,祝祷汉廷今岁能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畜兴旺……

  完事儿了还不得不强打起精神,在汉王宫大宴群臣,笑呵呵的和一帮糟老头子一起总结过去、展望未来。ωωω.χΙυΜЬ.Cǒm

  一套例行公事走下来,回家之时又已是星河高挂。

  他当然可以不理会这些琐事,美美的在家陪着老父亲和老婆舒舒服服的过个年。

  甚至只要他愿意,取消这些在九州大地已经不知道流传了多久的仪式,也就只是一句话的事。

  可相比偷懒会造成的一系列负面影响,很显然委屈自己再操劳一天,是個非常明智的选择。

  虽然这些故老相传的流程,在他眼中都是脱裤子放屁的表面功夫。

  但这或许就是人生……

  为了这场盛大的宴会,汉王宫的膳夫们忙前忙后的准备了一个多月,在这个天寒地冻、万里银装的时节,愣是凑齐了水陆空全家桶,外加种种在夏秋之极都不是很常见的绿蔬。

  文武百官们个个都吃得满嘴流油、酒足饭饱。

  陈胜却吃得是味如嚼蜡,满脑子都是自家院子里支起的那几口大锅里蒸腾起的热气儿。

  本质上,陈胜其实是个十分恋家的人。

  或许是因为他死过一次,深刻的明白财富和权势在死亡面前宛如浮云的道理。

  又或许是因为他享受过更好的,九州当下生产力水平下的大多数享受在他看来都不过尔尔。

  是以相较于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当大官、挣大钱这些世俗的欲望,他其实更希望将在陈家大院那一亩三分地内虚度光阴。

  当然,走到他今时今日这一步,是否出于他的本心,已经不重要了。

  上千万汉廷百姓,乃至整个九州人族的份量,已经足以推动他那颗想躺平的心,不停歇、大跨步的往前冲!

  躺平与责任心之间,本身就是两码事。

  这或许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时势造英雄。

  ……

  马车在王廷侍卫护卫下,平稳的驶入长安坊。

  车厢内刚刚脱下一身繁复冠冕衮服,只穿着一件单薄玄色内衬的陈胜,疲惫的托着下颚靠在车窗旁,目光没有焦距的望着天空中璀璨的星河。

  忽而,一股混合了中药苦涩味、陈年粟米特有的霉味儿的淡淡食物味道,传入他的鼻息。

  他下意识的向味道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就见一片反射着暗淡星光的灰蒙蒙白雪之中,一片斑驳的昏黄烛火光芒,透过一扇栅栏窗内倾泻在雪地里,熠熠闪光。

  借助积雪反射出的暗淡星光,陈胜一眼就认出了那座隐隐显露出长方体轮廓的大屋,是一间集中抗寒的火炕大屋……陈县虽是汉廷中枢所在之地,但无力独自越冬的老百姓仍然占据多数,是以陈县内的火炕大屋并不少见。

  陈胜迟疑了几息,最后还是轻叹了一声,开口道:“停车。”

  “吁!”

  驾车的侍卫长当即勒住拉车的马匹。

  陈胜起身走下马车,向着夜幕中唯一的那道烛火光芒行去,一众王廷侍卫慌忙拿着火把跟上他的脚步。

  他却挥了挥手,令大部队留在马车周围,只带了两名拿着火把王廷侍卫照亮。

  火炕大屋内声音嘈杂,并未能发现三人的接近。

  屋门是开着的,挂着一张麦秆编织的厚厚草帘遮挡寒风。

  陈胜挑开草帘,还未走进去,一股混合了脚臭、汗臭以及中药苦涩味的复合热浪,就迎面扑来。

  熏得他是眼前一黑,好悬没有背过气去!

  他在心中骂了好几句这间火炕大屋的舍长,而后硬着头皮一步迈进屋里,晃眼一扫。

  就见屋内不下一百的黑压压人群分成两群,人人手里都拿着碗筷,里三层外三层的围在一起,中间热气腾腾的似是两口大锅,人人都盯着前方,“咕嘟咕嘟”的吞咽声此起彼伏,连有人进屋来都没人注意到。

  在两口大锅中间,还零零散散的坐着六个人,正忙活着。

  两人用柴刀将一些诸如树皮、稻草、麦秆、干柴等等毛料切细。

  两人推着石磨将切细的毛料磨成粉末状。

  两人摇晃竹筛给石磨磨出来的不知名粉末过筛子。

  分工明确、动作娴熟。

  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天干这个活计。

  陈胜看了看那些褐黄色的粉末,再看了看那两口热气腾腾的大锅里,似乎猜到了什么。

  而这时,加工粉末的那六人也注意到有人进门来,晃眼一扫,目光一下子就直了……

  陈县当然也有不认得陈胜的百姓。

  但长安坊作为长宁坊的门户,这里的百姓每日看着陈胜进进出出,极少有人不认得他。

  那六人当即惊得就要跳起来行礼,却被陈胜一边摇头一边伸手虚按的制止了……

  他移步走到一个围着大锅的人群前,拍了拍身前人的肩膀,低声道:“能让我进去吗?”

  这人垫着脚尖,拉长着脖子盯着前边,头也不回的回道:“莫着急,还没熬烂哩,可不敢吃!”

  陈胜:“我就看一看。”

  这人不情不愿的让开一个身位,仍旧没回头的嘟囔道:“看个啥,看又不顶饱……”

  陈胜不吭声,闷头挤进了人群当中。

  “劳驾,让一让!”

  “莫急,这玩意管够……”

  每一个被他拍到的人,都舍不得挪开目光,都发出了相似的嘟囔声,都侧过身子该执意要前去的陈胜让路,等到陈胜从自己身前挤过去后,才暗道这人身上的衣裳,料子咋这么好?

  陈胜很顺利的挤到了最前方,就见一口直径一米多宽的大铁锅,安置在火炕的灶坑上,锅里煮着一锅膏状的深褐色的“食物”,一个妇人家正支着半人高的大铲子翻动着那一锅“食物”以防止糊锅。

  屋里的烛火就挂在大锅一侧,大锅里的光线是这屋里最明亮,借助妇人家翻动的动作,陈胜看清锅里熬着的,也不全是深褐色的粉末,中间也参杂了一部分粟米,只不过总量极少。

  满满登登的一锅“食物”,粟米的数量顶多占到四分之一……而且这些粟米还是不能做为军粮使用的霉变粟米。

  陈胜盯着这锅食物看了足足有十几息那么久,而后才转过头看着抡铲子那个妇人家,勉强的笑道:“大娘,这玩意吃了积食吗?”

  妇人家抬起头看了他一眼,目光也一瞬间就直了,连手里的铲子都抡了。

  周遭直勾勾盯着大锅的人群,注意到大师傅不煮饭了,才疑惑的抬起目光,望向大师傅,再随着大师傅的目光看向陈胜。

  “咕咚。”

  此起彼伏的吞咽声,瞬间化零为整。

  空气凝滞了好几息后,围在大锅周围的拥挤人群一下子散开,所有人面向陈胜双膝一曲,跪了下去:“草民拜见大王,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一瞬间,大屋里的所有百姓就齐刷刷全部跪倒在地,面向陈胜叩首。

  陈胜接过妇人家扔下的大铲子,继续翻动锅里的食物,头也不回的说道:“都起来、别跪我,我们三十多万红衣军子弟兵在前线抛头颅洒热血,为的就是大家伙儿往后都能站直了做人,你们跪我,不是敬我、乃是害我!”

  跪地叩首百姓们听言,激动的面面相觑,很快就三三两两的站了起来。

  汉廷废除跪拜礼,只行揖礼,他们乃是陈县百姓,自然不可能不知道。

  只是乍一见到陈胜,还隔得这么近,本能占据了上风而已……

  “给我个碗。”

  陈胜一边翻动锅里的食物,一边摊出一只手来。

  屋内的百姓们闻言,齐齐看了一眼自己手里吃饭的家伙,一瞬间,大部分百姓就自己将自己吃饭的家伙给淘汰了……缺了口的碗,洗得再干净,那都是脏了大王的手!

  在一阵鸡飞狗跳一般的混乱之后,一只完完整整、簇新簇新,用清水仔仔细细清洗了好几遍的土陶碗,送到了陈胜的手掌中。

  不用怀疑,这只陶碗一定是这间大屋里最好的碗了。

  陈胜接过碗,从锅里舀出鸡蛋那么大小的一坨,端起来吹了吹。

  屋内的所有人见状都大惊失色。

  “大王不要啊!”

  “大王贵体,此等腌臜吃食岂能入大王之口。”

  “草民知罪,大王饶命……”

  陈胜仰头抿了一口,褐色的膏状食物一入口,一股难吃到极点的古怪味道就在他口腔里炸开了。

  那种味道……像极了小时候剥带壳的干花生吃,一不小心吃到了一颗被虫蛀了的发霉花生,又苦又涩,霉味儿直冲天灵盖儿还一口的渣滓!

  他强忍着这股古怪的味道,想将口里这一口不知道能不能叫做食物的食物咽下去,却没忍住呕了一口,险些将肚子里的食物都给吐出来……

  他只得将双眼猛地一闭,像小孩儿喝中药一样,强行将碗里剩余的食物一次性全倒进了嘴里,抻着脖子囫囵的一口咽了下去,脸都涨得通红了!

  这时,他才想到了汉王宫大宴上,那些汉王宫膳夫们精心烹制,自己却吃得就像是完成任务一样的菜肴。

  忽然觉得,自己平日里口号喊得震天响,其实也不过就是个“何不食肉糜”之辈罢了!

  好几息后,陈胜才长长的呼出一口气,轻轻将土陶碗搁在灶台上,强笑道:“的确不怎么好吃。”

  大屋内渐渐平息下来,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的百姓们听言,想笑,但却又笑不出来,好些人的眼睛里还莫名的浮起了一些亮晶晶的雾气。

  他们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的日子苦。

  却为陈胜来过和他们一样的日子而感到苦。

  “舍长是谁?”

  陈胜又连呼了几口气,似是想用呼吸的方式,将口里弥漫的苦味儿、涩味儿和霉味儿散出去。

  然而这三种味道却像是生了根一样,牢牢的盘踞在他的嘴里。

  一名头发花白,灰扑扑的袍子上打着补丁,单从外貌上看和其他人没有什么区别的老者,佝偻着身子快步走到陈胜面前,一揖到底:“小老儿彭仲,拜见大王,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所为的舍长,是和班干部一个性质、由所在大屋百姓集体推选出来,负责和王廷对接的临时干部,算不上王廷的官吏,也没有俸禄,平日里就负责接收、清点王廷送来的各项物资,以及协助王廷的官吏管理所在火炕大屋。

  例如安排人轮流守夜,定时开门窗换风,避免因为人太多,屋内氧气消耗过快,引发大事故。

  再比如,监督居住在大屋内的百姓,定期前往王廷开办的公共澡堂洗澡,避免因为个人卫生问题引发传染病……

  总之就是一个权力不大,但作用很大的临时干部。

  陈胜双手将其扶起来,温和的笑道:“老人家,我有几个问题要问问您,您如实做作答。”

  花发老者毫不犹豫的揖手道:“大王请问,小老儿一定知道啥就说啥。”

  陈胜点了点头,指着锅里还在咕嘟的食物问道:“我记得,入冬后陈县所有百姓每日分配粮食四两,虽说这四两肯定不够吃,但也用不着吃这个吧?而且今天是正月初一,我记得我有嘱咐过王廷中的官吏,今日每人多分配一两粮食……何至于此?”

  这就是为什么先前他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李斯的削减各郡粮食配给的原因。

  花发老者面色入常的坦然回道:“回大王,王廷内配给的粮食确是每人四粮,只是咱这儿半大小崽子有些多,他们正是能吃的年纪又最经不住饿,小老儿也是实在没法子,才以草木灰入锅,挤出粮食给这些小崽子留着,今日过节气的粮食,张大人也足量发到小老儿手里,是小老儿让大家伙儿存点粮食,才没拿出来煮食的……小老儿知罪,请大王治罪!”

  陈胜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将目光望向一旁发呆的百姓们。

  察觉到陈胜的目光,当即就有人回道:“大王,彭二伯说得不假,王廷的粮食都发到咱手里了,是咱自己为了给崽子们多留一口吃的,才拿草木灰入锅的,草木灰大人吃的,小崽子可万万不敢吃的!”

  “是啊大王,以前收成好的时候,都是一碗麦麸半碗粟米,这都是啥年景了啊,哪还能顿顿糟蹋粟米饭?那日子岂不比丰年还作孽?”

  “大王,彭二伯没有瞎说,存粮这个事儿是大家伙儿一起决定的,存下的粮食咱们是想着送到咱红衣军去的,咱们这些吃干饭的,天天有粟米饭吃、有火炕睡,咱们红衣军的子弟兵们,可还在外边顶着风雪杀敌呢……”

  “大王,马上就开春啦,开了春就能种地了,好日子眼瞅着就快来咧。”

  陈胜看着他们或坚定、或自豪、或憧憬的面庞,心头也多了些许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都说历史是人民创造的。

  但历史何曾属于过人民?

  他们的苦难、他们的喜怒哀乐,落不到青史。

  亦或者数十万、数百万人的性命,才能在史书之中换取屈指可数的寥寥几个字。

  就好像,他们从来都不曾存在过,是虚假的。

  但陈胜看他们,每一个人都是这么的鲜活!

  庶民的喜怒哀乐……也是喜怒哀乐!

  他没有再问。

  因为那些问题已经无足轻重。

  “王廷分配给大家伙儿的粮食,大家伙儿就放心吃!”

  陈胜双眼亮晶晶的笑道:“我不会饿着我们红衣军的弟兄们!”

  “来人,传我命令,往县内所有各火炕大屋一处送二十斤粟米过去。”

  “来人,将这些‘食物’,分发给我们王廷的大人们都尝尝……都好好尝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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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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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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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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