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高扎低”
“梨花摆头”
“挑拦背封”
“达落直入”
“凤凰三点头”
这一招一式,配合着小银这匹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桐月施展的淋漓尽致,招招致命。
几乎是每一次这杆大矛落下的瞬间,都能带走一条生命。
相比较与桐月小巧的身形,她手中的这杆丈八点钢矛显得尤其粗大,桐月需使尽全力才能将这大矛耍起。m.xiumb.com
这矛是桐月刚才在城楼上的兵器库中随手拿的,跟她以往所用的枪比,的确是有些过于庞大了,并不太适合她。
不过余家枪法讲究的就是一招一式沉稳有力,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动作,点刺挑砸皆是杀招,本就是用在战场上的对敌利器。
桐月之前练了这么久,余思宁一直不太满意,说她的动作虚浮,不够稳健。
桐月自己也觉得似乎是少了一些什么。
而今看来,少的就是这一丝在战场上的杀伐果断!
这杆丈八点钢矛在她手中,本身的重量就已超过了她以往所使用的任何兵器,桐月必须用尽全力才能发挥出这矛的优势。
有那么一瞬间,桐月甚至觉得,不是她在舞动这杆大矛,而是这矛本身的重量在带着自己,逼迫着自己必须使出全力,才能发挥出余家枪法的精髓!
林七站在城楼上,眼睛紧紧的盯着桐月,看她一次又一次毫不留情的收割那些蒙兀人的性命。
若是此时林七的手中有一杆笔,他一定要将眼前看到的桐姑娘给画下来,寄给王爷。
跟桐姑娘认识这么久了,也曾听过王爷说起他与桐月相处的几次经历。
在高景越的口中,桐月是一个温柔,善良,柔弱且仅有三脚猫功夫的姑娘。
所以这也是高景越一直放心不下桐月来云州,派了一明一暗两队人马来保护她的原因。
林七恨不得将自己的眼珠子给抠下来送给高景越!
王爷啊王爷!
你最好是自己来看看,眼前的这个女杀神,她一枪收割一条人命的凶残模样,哪里柔弱了?
人家能将丈长的大矛耍的飞起,这王爷的眼神该是有多不好,才能将如此高手看成仅有三脚猫功夫的温柔小姑娘!
想想自己这一路上被桐月远远甩在了身后的狼狈模样,林七都替自家王爷害臊!
人家是将军府的嫡出大小姐,从小就是玩着各种兵器长大的,他家王爷恐怕是被桐姑娘的笑脸迷花了眼,忘记了人家的爹,人家的祖父祖母,甚至祖爷爷一辈,随便扒拉一个出来,都是能指挥千军万马的英雄。
林七的胡思乱想并未持续太久,桐月和云州城中守城的这些兵士们,很快就将这些蒙兀人杀尽,沾染了一身的血腥返回城中。
此一战,大获全胜!
不但剿灭了万余蒙兀兵士,更是收获了不少被蒙兀人丢弃的兵器和攻城器械。
最让云州城中将士满意的,是桐月缴获了一千多匹的战马。
蒙兀人善于在马上征战,本身就是游牧民族,战马对他们来说,并不算是太过珍贵的东西。
他们身形高大,所骑乘的马匹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耐力和承重力都属一流。
在易日斯所率领的这支大军中,轻骑只占了一千余人,而重骑就占到三千余众。
其余的才是步兵和其他。
在以往的战斗中,这些骑兵们所向披靡,只要是有他们参与的战斗,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
轻骑在前冲锋,重骑拿着流星锤等物,能将敌人踏成肉泥!
可惜千算万算,他们也没能算到这次居然在一个姑娘的手里吃了大亏。
刚开始时箭楼上放出的箭矢,他们还游刃有余,甚至有人暗中嘲笑,汉人就会偷偷放箭,不过尔尔。
谁能料到,后面从那几个箭楼中丢出的小小玩意儿,居然有那么大的伤害力,自第一颗手榴弹在他们中间爆炸后,那巨大的爆炸声,已将他们身下的战马惊的发了疯。
无数的战马开始狂奔,胡乱踩踏,根本就不听他们的指挥。
这支队伍里的大部分步兵,不是战死的,而是被他们自己人给踩死的。
指挥官易日斯乱了方寸,从将前来报信的满达捆绑在战车上开始,他就已经陷入了泥潭中。
一步错,步步错,最终将自己送进了敌军的手里。
不但葬送了自己的性命,更是让人口本就不足的蒙高国,一下子就损失了万余兵士,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这些战况,是由几个拼死逃出去的蒙兀兵士汇报上去的。
蒙高国的可汗阿尔斯郎得知此消息后震怒!
而跟易日斯一同负责此次攻破云州城的另外两队首领,则在暗中庆幸。
虽然他们当时也对报信之人的话产生了怀疑,但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死道友不死贫道的真理,此二人当即就下令,先安营扎寨稍做休息,待到其他队伍传回消息后再做决定。
这一等还真就等对了,不过半日时光,那个平素里最是多疑的易日斯就全军覆没,成了蒙高国的罪人!
而跟易日斯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先锋军的指挥官阿古拉。
他在自己身陷重围的情况下,还拼命送斥候出来给他们通风报信,只为避免蒙兀遭受更大的损失。
那个前来送信的斥候,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我先锋军只剩吾一人,无脸苟活于世,将军的遗物已送到,我要回去和将军战死在一起!”
看看,这是多么的高风亮节,视死如归,这才是他们蒙兀人该有的气节!
平素里就跟易日斯不和的一个首领趁机火上浇油。
“听说那冒死出来送信的斥候,最后将信捎给易日斯时,他居然命人将那斥候绑在了队伍最前方的战车上,大军刚一靠近云州城,那忠肝义胆的斥候就被可恶的汉人一箭射穿了心脏,血溅当场死不瞑目啊!”
阿尔斯郎面色阴沉的盯着这位大臣。
“你可知道这个斥候的名字?”
“满达,他是八鲁喇思部的满达,此刻他的家人还被关押在狱中。”
阿尔斯郎一拳砸在了身下的虎皮上,一字一顿咬牙怒道。
“传我令下去,追封阿古拉为四等台吉,赏银三百两,其子可承父位。那个斥候满达,命人将其家人释放,赏银50两,并特赦其家族中人免除兵役。至于易日斯这个蠢货!你去,把他的家给我抄了,将其家中女眷给我带回来,其余人等一律砍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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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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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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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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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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