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美漫丧钟混沌文工团>第2809章 谁反对
  西方的婚礼说白了还是比较简单的,加上现在条件不允许,苏明也没办法上哪找个神父来,连观礼的现场嘉宾都没有,更别说冷餐会了。

  会场除了红地毯和一点鲜花外,就是那大蛋糕比较显眼,哈莉已经盯着那蛋糕咽了好几次口水了。

  在萝瑞念了那些刺激金鹰心态的台词后,绞杀控制着音响部门播放起了婚礼进行曲,在这庄严的曲目中,小猩猩被仿生人拎着胳膊双脚离地,滑稽地向前走去。

  猩猩出身马戏团,他也是很懂什么叫节目效果,这种时候如果金鹰在看电视,这哥谭目前唯一还在播放的媒体频道,那么自己表现得越是滑稽,越是不堪,那金鹰就会越生气。

  自己的角色在这场戏里就是个小丑。

  所以波波根本没有表现出什么超出常人的智慧来,而是模仿着动物园的普通猩猩,挂在仿生人的手臂上,一边翻着下嘴唇发笑,一边喔喔喔的叫着,看上去就像稍微聪明一点的野兽。

  音乐声中,他手舞足蹈地指着蛋糕,还指指自己的嘴,流出口水打湿衣服前襟。

  就走在波波身后的丧钟都有点佩服他了,小福猩还真是敬业啊,真的是不用具体说明,也从来不掉链子。

  这种表现确实恰到好处,新郎越是差,金鹰的心理就会越不平衡,只要他看到这一幕,作为男人肯定忍不了。

  ‘你宁愿睡一只猩猩也不愿意和我上床?’

  ‘这新郎是什么玩意?’

  ‘母亲!这简直是对我的羞辱!’

  诸如此类的想法应该会有吧?毕竟金鹰把鹰女视作自己的禁脔,那么现在看到她‘复活’了肯定不会再让别的男人染指,更别说是只猩猩了。

  变态恋母说到底还是一种认知错位,也是一种扭曲的‘身份崇拜’。

  甚至在金鹰的心中,他想要强奸肯德拉,是为了她好。

  因为他过去的那些经历,那才是真正的乏善可陈,光辉岁月在成年之前,那时候作为骡子他有钱有有颜。

  那个时间段被他自己认为是人生巅峰,因为他后来哪怕加入了超级英雄的队伍,却过得只是勉强温饱罢了。

  而在人生巅峰中,他能够被人称赞的除了运毒技巧外,就只剩在床上和女人胡搞的本领了。

  可是他打交道的那些女人,都是收钱办事的,过程中肯定大肆夸赞他的那方面能力,为了讨老板高兴,还会说想生他的孩子之类的。

  都是套路,韦德都不知道因为这个被小姐们哄走多少钱了。

  而区别在于,小表弟是疯狂中的清醒者,他只是找乐子,心里也有数。可金鹰恰好相反,他真的以此为傲。

  他现在崇拜母亲的转世,也就是肯德拉,深深地爱着她。想要为她提供最好享受,他那浅薄认知中最好的生活。

  所以他想拿出自己拥有的最好东西来,想要让母亲享受人间极乐,用自己的肉体让母亲来天天舒服,并且生一些完美的孩子共享天伦之乐。

  而肯德拉的抵抗,被他看作了一个母亲想要拒绝孩子的好意,所以他十分坚持,哪怕被她暴打也不会放弃,因为这就是爱。

  疯子们不是没有逻辑,只是一般人无法理解罢了。

  当然了,这是疯子的病态思维,并不值得提倡。

  有着这种情结的人,往往在牵扯到心中母亲形象的人时,都会表现出非常强的独占欲望,从而能作出任何疯狂的事情来。

  这就是整个战术的思路细节。

  不长的红地毯很快就走到了尽头,一对新人站在了大蛋糕旁边,司仪萝瑞低头看看纸条上的步骤,那上面写着一些拖延时间的问题。

  金鹰怎么还不来?她都要撑不下去了!

  “三个小伙子同时爱上了一个姑娘,为了决定他们谁能娶这个姑娘,他们决定用手枪进行一次决斗。小李子的命中率是30%,小黄毛比他好些,命中率是50%,最出色的枪手是瓦西里,他从不失误,命中率是100%。由于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为公平起见,他们决定按这样的顺序:小李子先开枪,小黄毛第二,瓦西里最后。然后这样循环,直到他们只剩下一个人,那么请问......尼克弗瑞什么时候死?”

  照本宣科念完提词纸条上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萝瑞自己都摇晃了一下,差点跌倒。

  这尼克弗瑞是谁?根本没有出现在题干里啊!不对!什么人的婚礼上会有脑筋急转弯啊?!

  而在屏幕另一端的老蝙蝠则微微一笑,他已经知道答案了。

  已知三人是在手枪决斗,那么决斗的规矩就是必须有见证人,而决斗争夺爱人这种事,在文艺复兴时代很流行,见证人也往往是姑娘本人。

  毕竟当着心爱女孩的面,谁也不好意思用盘外招,这样才公平。

  那么尼克弗瑞就是这个姑娘,她其实出现在题目中了,只不过非常隐蔽而已,而且姑娘起了个男人名字,这是信息误导的一种手段。

  而第一个开枪的小李子命中目标的概率只有30%,是另一个语言陷阱,单纯说命中率?是命中什么的概率?

  是小概率命中决斗对象,大概率打到公证人吧?所以尼克弗瑞极有可能在开第一枪的时候就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老蝙蝠坐在自己的椅子上满意地点头,对于自己的宝刀未老很满意,同时对这个出题的鬼才也来了点兴趣,这简直是新一代的谜语人啊。

  想起那老死在阿卡姆的老伙计,他的表情又变得有些唏嘘。

  不说蝙蝠侠那看着电视答题玩得起劲,反正一堆关于尼克弗瑞的脑筋急转弯出来后,萝瑞整个人都麻了。

  这个未知人物的名字比今天的主角波波出场频率还高,这样没问题吗?

  不过还好,差不多二十分钟后,婚礼终归是回到了正轨上。

  在美国的婚礼上往往还有一个流程,神父会询问在场的人中有没有反对这场婚姻的。

  一般来说只是走个形式,但偶尔也会造成落跑新娘的戏码,而且因为是‘神前婚礼’,这种悔婚其实还被默认是神灵认可的,不光不算偷情曝露,一般新郎也没脸去追。

  口干舌燥的萝瑞看到了滑稽戏的终点,心情愉快地念着大纸条上最后的一段话:“在宣布二位结为夫妻之前,我必须要问在场的嘉宾们,你们当中有人反对这场神圣的婚姻吗?”

  “我!反!对!”

  她话音刚落,就有人撞碎了演播厅向着大街方向的玻璃,以一个潇洒的英雄姿态登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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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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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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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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