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戒》是魔幻史诗,十分单纯的那种魔幻背景,没有什么特别复杂的故事,人人都能看懂,并且向往着那片奇幻的大陆。
而《黑暗塔》更加复杂,甚至可以说是难懂,至少在它出版的那个年代是。
在1950年左右,就有量子物理学家首先提出了平行宇宙的概念,当时举了一个狐狸吃葡萄的例子,分别讲了‘吃到’和‘没吃到’这两种可能性引发的后续差异。
最开始这只是科学界的讨论,那时候的普通市民们往往并不关心这些东西,更是没有互联网这样方便的学习途径,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那只是一种科学假设,是一个小圈子里高端人才的谈资。
到了1961年,平行世界这个概念出现在了《闪电侠V1》的123期中,讲述了地球1巴里和地球2闪电侠杰的见面,并且由此引出了DC平行宇宙的设定。
可以说,闪电侠是漫画界的开山怪了,无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他都是开路的先锋。
从那之后,平行宇宙这个概念算是跟着漫画走进了不少家庭,变得渐渐时髦起来了,那时候的美国青少年,谁要是没看过闪电侠,不知道平行宇宙,去了学校简直没脸见人。
不过也仅限于年轻人而已。
再到了1982年,史蒂芬·金把平行世界的概念引入了自己的长篇小说中,写出了《黑暗塔》系列的第一部,构建了一个多元宇宙,真正让它成为了家喻户晓的概念,也让成年人或者老人都接受了这个概念。
因为在1980年的时候,史蒂芬32岁的时候,就靠写小说有了上亿美元的身家,那个年代的上亿美元是什么概念?懂的都懂,亿万富豪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那就是绝对的超级明星。
总之当时《黑暗塔》就爆火了,甚至制造了一个今天大家还在玩的梗。
有个读者在看了《黑暗塔》之后激动得夜不能寐,就给史蒂芬写信,信中称自己得了癌症,将要不久于人世,希望作者能把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告诉他,要不然就死不瞑目。
这也是个开山怪了,开创了一个新的催更流派,自我诅咒流。
据说金是回信了,信中说:“我是个恐怖小说家,对我最大的褒奖就是读者在看我的小说时被活活吓死。”
总而言之,《黑暗塔》系列小说构建的多元世界,你把它当恐怖片宇宙来看就对了,其中有大量关于‘业’以及‘生死’的思考,还开创性地发明了‘被地铁撞到穿越’的设定。
苏明知道这里的大环境就是这样,所以要说这个镇子都被丧尸吃光,或者被人搞了大屠杀,那一点都不奇怪,进了屋子肯定还能看到更猎奇的场面呢。
“嘤。”
绞杀提醒那些潜伏着的东西从地下靠近了,它们大概擅长地道战,掘进的速度很快。
“呼,数量好像还挺多的,就是不知道质量如何。”
丧钟将嘴里的香烟换了个嘴角,眯着眼睛扳开了双枪的击锤。
几秒之后,风平浪静的街道上突然泥土冲天而起,一个个土坑密密麻麻地出现在视野中,许多绿皮的怪物从地下一涌而出,他们手里还拿着各种各样的残破冷兵器。
这些绿皮怪物穿着人类的衣服,有男也有女,只不过他们身上布满了脓包和恶疮,黄绿色的液体随着他们的活动而在这些灯泡一样的脓包里晃荡着。
苏明立刻开火,双枪一颗颗子弹精准命中怪物的眼睛,就像是枪斗术,强大的计算能力让这些怪物看上去都是自己用脸去接住子弹的。
左轮枪很好用,永远不会卡壳,只要打空子弹后再从腰包里取新的,让绞杀帮忙给空枪装弹就行。
“原来是超级变种人,有趣。”一边快乐地打着怪物,苏明还一边笑着和绞杀闲聊:“原本是人类,后来遭遇了过量辐射,变成了绿皮脓疮的人形怪物,这个设定在后来的《废土》与《辐射》里都能看得到类似的。”
不是那么超级的绿皮怪,就是被辐射影响的一群疯子,算不上特别强壮,但看上去都挺暴虐的。
他们几乎在这个废土中吃任何他们能看到的东西,包括人类,可他们同时也凭着身为人类时的残破记忆,模仿着人类过日子。
这些扭曲畸形的怪胎会穿着人类的衣服,使用人类的农具,甚至还会维修房屋和一些载具。
这也就是为什么这座城镇为什么看起来像是有人一样,因为这就是个陷阱,是超级变种人们用镇子吸引想来这里投宿或者用餐的人们。
“嘤。”绞杀表示他们很弱,根本一点挑战性都没有,和打野鸭差不多。
尽管拿着斧头的超级变种人丢出的斧头能深入木材几十公分,但和绞杀见过的那些敌人相比,无疑是太弱了。
“正常,超级变种人在这种世界里就是杂兵,我们所处的这个单体世界,设定是一个经历过核战争的西部世界,更接近科技侧。这里最危险的生物其实是人,被同类杀掉的人,永远比怪物杀掉的人多得多。”
苏明用双左轮打了几轮,也觉得稍微有点慢了,所以他见到没人注意,就从腰包里取出一架十管的转轮机炮来,像是向街道洒水一样,扭动腰杆左右甩了几下。
血肉横飞之间,清静了,只剩下机炮的电动马达怠速的声音。
绞杀的豆芽点点头,凑过去捞了个脑花尝尝,随后月牙眼睛一眯:
“呸!”
它吐掉了,嘴角向下弯去,露出了蝙蝠侠一样的表情,显然这些怪物的脑子不好吃。
当然不好吃了,它们几乎没有任何智力,大脑都要退化成一包辐射绿水了,有没有记忆都是另一说,就算有,大概也和蚯蚓差不多。
“镇子里有没有幸存者?”苏明收起机炮,在街道上左右看看,发现了酒馆的牌子后,他朝那里走去。琇書蛧
“嘤。”
绞杀表示还真有,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这镇子上还有一个活人,在水井里,虽然呼吸很微弱,但还活着,根据体温来看,应该是个人类。
本来问这个只是想补刀的丧钟停下了,他走向井口:“人类吗?那我这样的‘枪侠’就应该要救人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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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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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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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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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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