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卡姆岛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不光要通过几条大桥和隧道,之后经过的城区也不是特别安全,其中双面女和她的手下最为张狂。
双面女哈薇·丹特在发疯之前可是哥谭的明日之星,著名的青年检察官。
然而她过去那些丰富的法律知识,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侠抓住,也很快就会被假释,毕竟蝙蝠侠不可能出庭指证她。
自从蝙蝠女侠离开之后,戈登一直都在戒备着,但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直到上周,局里收到了市民的求助电话,据说马戏团大肆出动,在街道上烧杀抢掠。
他立刻派出人去维持治安,而自己则开车赶往阿卡姆,以往马戏团表现出这样的举动,往往是弄臣又出来了。
可是当他赶到阿卡姆,经过重重警卫见到弄臣时,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正围着餐巾,非常斯文地盘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只烤老鼠。
他和弄臣没有什么话好说,确定了她好好地关在里面之后,他打算返回局里继续处理城市中的骚乱。
戈登可是老警探了,这样的情况并不会让他放松警惕,马戏团的举动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异常,于是从那天之后,他天天都会往阿卡姆跑一趟,只有亲眼确认弄臣还在里面,他才能放心。
虽然警局屋顶上的蝙蝠灯一直亮着,但那现在只是对于罪犯的威慑,蝙蝠已经离开,哥谭现在无人值守。
今天的探访时间结束,他一样没有和弄臣说话,整个过程只是他静静隔着厚实的防弹玻璃,看她在小房间的地板上画画。画上几笔,她好像就会想到什么,然后爆发出狂笑,紧接着又再画几笔,又手舞足蹈地在房里乱跑。
让他想冲进去把她暴打一顿。
是的,他恨她,但某些规矩只能做到这么多了。
在这方面,他和蝙蝠女的认知差不多,但和丧钟就天差地别。像辛迪和苏明这样的人,报仇从来不隔夜的。
戈登等不到看她画的是什么了,今天从局里离开时就已经比平时要晚,因为白天有人求助说城里出现了忍者,而且袭击了什么人。
一个白天连带半个晚上,戈登都在追查这件事。
可惜雨太大了,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就连警犬也闻不到任何味道。
现在的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多,他应该回到GCPD接上芭芭拉一起回家,也许,可以顺路在加油站买些甜甜圈汉堡什么的当做两人的晚饭,只是不知道经常路过的快餐店,在这种天气里会不会开门。
在暴雨中开车是一种奇怪的感觉,看不到太远处的风景,只有耳边单调的雨水拍打声。
戈登打开收音机,却很快关掉了,里面哥谭市电台的播音员有着尖锐又兴奋的声音,让他想起发疯的那人,让他想起了刚刚见过的那个人。
也许哪天应该去查查那播音员,总感觉她是马戏团的一员。
孤独的旅途让戈登难免思绪万千,他想到女儿年纪轻轻就坐了轮椅,忍不住地心疼和担忧,虽然她依旧那么善良可爱,可这些遗憾在择偶上总是在生活中处于劣势和不便的。
车窗外的豪雨在不断拍打着车玻璃,那雨水涌动流下的声音,像是浪声一样起起落落,戈登开着车子,心中也是难以平静。
蝙蝠女侠说可能有治愈脊柱神经的方法,是什么呢?
她说有危险在逼近,究竟是什么呢?
前些天是马戏团,今天是影舞者联盟,这些家伙究竟在谋划什么?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戈登眯着眼睛,尽力透过被大雨彻底模糊的挡风玻璃看清前方,他得赶紧去接女儿回家,车子可不能在这里进水抛锚。
然而前方的一个路口,就在拐弯的地方,他在路边积水中,发现有一个穿着怪异的人躺在路边。
虽然天色昏暗,而且雨水影响了视线,但他确定自己看到有人倒下,大雨正在无情淹没她的身体。
他降低了车速,仔细观察情况,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员,路边的建筑都是大门紧闭。哥谭的居民早就过了多管闲事的阶段,绝对不会有人去管倒在路边的人,因为那可能是讹诈,也可能是陷阱。
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路边倒下的人更多的是真的死了,死因多种多样。
冻死,饿死,谋杀等等等等......
他缓缓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紧了紧身上的风衣,检查了自己的手枪。
作为一个警察,哪怕已经是局长,也不可能对于路边倒下的人视而不见,这就是职责所在。
风雨更大了,他离开阿卡姆的时候还没有这样,而现在,几乎是十米开外,就很难看清东西了,大风顶着车门,让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出来。
一脚踩进漫过脚腕的水里,全身的冰冷都袭向心底。
“呼......”风中饱含的雨水让戈登不自觉地低头躲避,而他的眼镜顿时湿透,视线中的一切都变得扭曲,像是在看哈哈镜。xiumb.com
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老了,力量和体能的下滑甚至自己都能感觉到,尽管还不到六十岁,但长年累月造成的各种暗伤,让这种雨天里他的每个关节都疼。
关上车门,他一手挡在眼镜上,另一手按着腰侧风衣内的手枪,就像是一个老人在暴风雨中捂着自己酸疼的腰,缓缓前行。
越来越近了,此时他能更好地看清路边倒着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身上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就像是穴居人一样。
戈登并不奇怪,当你有一个朋友天天把自己打扮成蝙蝠,开着她蝙蝠一样的车子招摇过市,她的小道具叫做蝙蝠镖、蝙蝠腰带、蝙蝠手套、蝙蝠斗篷的话。
那么你不管看到什么奇装异服都能接受了,哥谭从来都不缺少怪人。只不过这些人中,有的只是去参加万圣节派对,而有些则是危险分子。
看路边这个人的状况,戈登估计她是后者。
“女士!你还清醒么?我是哥谭市局的詹姆士戈登。”
在判定对方可能是危险分子后,首先就是要喊话,希望对方能收起小把戏别再装死,立刻离开。
喊话之后,如果对方依旧执迷不悟,那么某些危险的情况下,戈登也是会开枪的。
这就是哥谭的执法流程。
路边的女人一动不动,毫无反应。
戈登又凑近了一点仔细观察,女人苍白的脸说明她已经死去,而且雨水已经把她泡得微微发涨。
位于身体侧腹位置有一道巨大的伤口,是被利器切开的,这一次攻击,破坏了她三分之一的内脏,并让她大量失血而死。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里不是她遇害的第一现场,她是被搬来这里的,死者指甲里没有附近的烂泥,脚底没有划伤,说明她死亡的地方是个干燥又平整的环境,看打扮很可能是某家高级俱乐部的室内。
可是大雨销毁了大部分证据,他只能看出这么多了,她整个人呈现出死不瞑目的样子,灰白色的眼珠就那么呆呆地望着天空。
戈登叹息了一声,这代表着警局又有事情要做了,哥谭不光有着精神病们作案,还有普通人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杀人。
目前还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只能先叫验尸官们过来了,戈登扭头蹒跚地向着车子走去,打算到车内打电话。
然而就在这时,四面八方的大楼突然大门敞开,里面涌出了一批人,她们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老式的软昵毡帽,第一时间包围了戈登,无数把冲锋枪对准了他。
“戈登局长,我们的老板请你去做客。”
为首的女人脸上露着虚假的笑容,同时楼后面开出几辆黑色的面包车,她示意戈登上去。
戈登摘下了眼镜,尽力不被影响视线,但近视也同样是个问题:
“你们的老板是谁?企鹅女?黑面具?”
只有她们的手下才会这么没有特点,尽管被绑架了,但好在对方不是没有理智,也许还能.......
“哦?戈登局长看来已经忘记了老朋友,只记得新朋友了呢?”那个女人笑了笑,但紧接着呲了呲牙齿,给了戈登重重一拳:“没关系,等到了地方,见到老板你自然就会想起来了。”
戈登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倒在地,跪倒在街边的泥水里,不远处的尸体还是那样,只不过现在他觉得那尸体正在看着他。
“她,那边那个女人,也是你们杀的么?”戈登捂着肚子,趴在地上,死死盯着眼前的黑衣女人。
“唉.......”黑衣女人叹了口气,扭头四周看了看大雨:“你现在还有心思担心一个死人么?我们已经有另一队人去请你的女儿了,你应该担心她会不会和这尸体变成一个下场......把他带走!”
她高声命令手下,雨水哗哗地落下,依旧不能阻挡她的声音。
于是在几个粗壮的女人围攻下,戈登被架上了黑色的面包车,车子一辆辆启动,紧接着所有人都消失在街道上。
原地只留下了戈登的车子,还有那穿着兽皮的女人尸体,渐渐被雨幕所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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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苏明和辛迪,依旧在风雨中奋力骑行,现在的身体素质让他在狂风暴雨中也丝毫不感到疲倦,而他们已经骑了大概有30公里,只用了十分钟。
时速150公里以上的独轮车,只有丧钟或者其它改造人才能骑出这种速度,如果不是今天下雨,他觉得独轮车的轴承应该都要冒烟了。
从浓密的雨丝中,可以看到不远处一座高高的建筑,隐隐约约能看到漂亮的圆顶,那就是哥谭市法庭,在它的对面,隔着一个不大的街心公园,就是哥谭市警局。
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这里是中心城区,算是高档办公区密集的地方,也是治安相对好一些的地方。
在平时的日子里,总是有人喜欢带着家人来这个公园坐坐,或者周围上班的人们来这里吃个午饭什么的。
不过半夜就另当别论,哪怕对面就是GCPD,但依旧会有人在公园里交易一些违禁品。
他感觉自己已经和外界的环境一样冰冷了,外界大概只有几度,春天的雨夜就是这样。盔甲的每一条缝隙中,都在往里面灌着水,而大风则迅速地把热量带走。
辛迪还是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领路,估计现在也应该是感觉凉透了。
“早知道外面雨越来越大,我们应该在哈莉那里喝几杯再出来,至少能暖和些。”他摸了摸自己背包里面的酒,那还是从薇恩大厦偷来的。
辛迪踩着独轮车,也叹息道:“果然我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我现在不光想喝酒,最好再来个热狗什么的。”
“警局里的自动贩卖机应该有,一会我们砸一个就是,你们世界有微波炉吧?”
“微波炉当然有了,家用电器么。”
他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该有的电器和通信设备都是有的,但就是没有飞行器,好像这条科技树被遗忘了一样。
不过两人已经在计划一会到了警局该吃点什么了,里面的人只要全部打晕,绑走戈登就好。
最近城里这么乱,按照他那么尽职尽责的性格,肯定这个时候会在加班。
苏明的计划就是这样的,绑架戈登后进攻电视台,在电视上用戈登的安全作为筹码,让蝙蝠女侠出现。
布莉丝会对戈登见死不救么?不可能的,哪怕是地球负11,在哥谭毁灭之前,布莉丝和其他平行宇宙的蝙蝠侠们也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因为她是这个世界唯一的超级英雄,所以她更有责任感,最后家破人亡,这份责任感也彻底变成了负罪感,压垮了她。
“等等,你听那边是不是枪声?”
透过风雨,他隐约听到了在GCPD方向传来了动静,这次下雨并没有打雷,那么这连绵不绝的轰鸣声,就是爆炸或者开枪。
辛迪摘下了头盔,侧耳倾听,金发瞬间就被雨水打湿,她的表情也认真了起来。
“没错,而且刚才是手雷的爆炸,就在警局内部。”
两人意识到了事情有变,更是加快了脚下的速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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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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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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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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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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