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是搞不明白,这种小事,她勾勾手指就能解决的,有什么好担忧的?
退一万步来讲,就算他们以后真的不能有孩子,那又有什么关系?
她又不在乎。
她又不是为了生孩子才跟李云筝在一起的!
这逻辑……也,也没啥毛病。
若烟听完她的话后一脸复杂,只觉得她二哥白纠结了这么久,这缺心眼儿的压根儿不觉得这件事能成为横在他们之间的阻碍。
饶是亲妹妹,若烟都忍不住叹一句,她二哥是修了几辈子的福气,能遇到叶漓这样的好姑娘?
“你们的事,我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至于接下来要怎么做,看你自己的选择喽。”
站在妹妹的角度,若烟自然是希望李云筝能够放下心结,收获自己的幸福,她二哥那个人,思虑太重,加上这些年那副病弱身体的拖累,活的很是不痛快。
李方滕可以上战场杀敌,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边塞之地苦寒,的确不比皇京繁华热闹,山水秀美,沙场上杀敌更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还有没有命在,能不能活着回皇京,与家人重逢把酒。
塞北的风是凛冽的,但呼出的空气是自由的,酒是烈的,酒肉穿肠过,这种生活,李方滕喜欢,也自得其乐。
年纪小的李长宇上面有两个哥哥,无论如何,李家的重担也落不到他头上,丞相府已经荣宠加身,封无可封了,三个儿子里面有两个都是顶优秀的,还有个做皇后的女儿,不知道多少人羡慕红了眼。
如果再多个李长宇,怕是要招来上面的忌惮了。
李家不需要李长宇建功立业,他就做个游手好闲的李三公子,走鸡斗狗,倒也乐得自在,索性他也不爱官场的阿谀奉承,阴谋算计,他的“不成器”,是其他各大世家最乐意看到的,毕竟有弱点的人,才更容易叫别人放心。
李长宇生性不爱拘束,不受管教,若要论世间活的最自在的人,当有他的份,他身份摆在那儿,闯了再大的祸都有人兜着,这是命,别人羡慕不来的。
比起李方滕和李长宇,李云筝则活的沉重多了,李家看似繁华锦绣,可埋这底下的白骨累累,惊心动魄,又岂是旁人能知晓的?
丞相如今在朝堂上还有话语权,可他终究会老,皇上也不是任人拿捏的幼崽,而是野心勃勃的雄狮!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帝总是会培养自己的势力的,李家自先帝时期繁荣到现在,仰仗的是皇家的恩宠,可这恩宠能维持到几时,谁也说不清楚。
多少人盯着丞相府,他大哥李方滕在外建功立业,拿命来挣功勋,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万劫不复,可他不能退,他要守住李家的荣耀!
李方滕毕竟常年在外打仗,朝堂之上若无人帮衬,那功勋,便可成为催命符!
丞相身份敏感,有些话不能由他来说,否则便是寒了君心,于是只能李云筝入仕,哪怕拖着一身病骨,哪怕入朝为官非他所愿,他也要入仕!
有谁能想到呢,年纪轻轻便加官进爵,大权在握的李二公子,心底最深处的愿望,竟是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当个普普通通的教书先生?
可他生在李家,这种于寻常人来说再简单不过的愿望,竟成了奢望!
原著里,李云筝并没遇到叶漓,他的身体也一直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弱,李家出事的时候,他整日忙于奔波,咳到一天吐上好几回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都坐在书房里,手里捏着未处理完的册子,满怀不甘地闭上了眼,然后再也没睁开过。
三个哥哥里,若烟和李长宇关系最要好,两人年纪相近,尽管见面必斗嘴,相处却也自在。
可她最心疼的,便是李云筝,他这一生有太多身不由己了,身不由己入仕,身不由己娶妻,这副病弱的身子,也注定了他和常人的不一样。
他是何等惊才绝艳的人啊,却被甘心牢牢地被束缚在一张名为“权柄”的大网里,那双执笔的手,本该写出这天底下最有风骨的字,却只能在朝堂上翻云覆雨,被迫沾染了许多人的鲜血。
她的二哥哥,本该是名垂青史,流芳百世的李二公子,而不是文人们口诛笔伐,顶着“权臣”二字,玩弄权术的李云筝。
若烟心情复杂,心疼归心疼,可她却不能左右叶漓的想法。
话她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帮她也只能帮到这里了,至于二人未来会如何,不是她能决定的。
再说了,她二哥那别扭的性子,也活该吃吃苦头,追人这种事,怎么能让人家女孩子主动呢?
若烟眸光闪过一丝恶趣味,拍了拍叶漓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不要被我的话左右了自己的思想,该怎么做,按照自己的想法来,事关一辈子的幸福,谨慎些总是没错的。”
她还要去找楚逸轩呢。
叶漓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刚才她还是一副恨不得立马撮合她跟她哥的样子,现在又莫名其妙改了主意,她懵懵地“哦”了一声,瞥见若烟转身的动作,不由疑惑,“你去哪儿?”
若烟转过身来,竖起一根手指在她眼前摇了摇,眼睛闪过狡黠之色,像一只小狐狸,煞有介事,“哎,我跟你可不一样,你一个孤家寡人无所谓,我还有人在等着我呢。”
叶漓:……
好吧她不该问的。
让你嘴贱!
她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
瘪了瘪嘴,叶漓黑着脸,幽怨地瞪她一眼,“也不知道是谁,当年口口声声说被自己的爹虐待,哄的我差点儿信了……”m.χIùmЬ.CǒM
小家伙演的挺像那么一回事,那么小的年纪就知道骗人了。
她现在要是还想不明白,自己是被这小东西给骗了,那她就白活了这么多年了!
提及旧事,若烟脸色一僵,眼底闪过一抹心虚,“那是谁呀?我怎么不记得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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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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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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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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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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